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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经营合同(精选4篇)

餐饮加盟经营合同 篇1

甲方:(特许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餐饮加盟经营合同(精选4篇)

乙方:(受许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大千粗粮王自助餐”。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 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大千粗粮王自助餐”总部无关。

3. 在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人员、产品、质量、安全如出现一切事故,都与甲方无关。

4.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授权加盟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5. 双方郑重承诺其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现有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5.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6.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7.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8.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授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4.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5. 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优先经营权,其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如授权期满后,不改变地址地点和经营项目,本品牌不再收取加盟费,如需技术指导另行收取技术指导费,指导费由双方相互协商决定。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

1. 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加盟费。

第六条:支持、保障

1. 在本合同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和烤肉配方,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培训。

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实习由甲方承担。

 如加盟店开业后15天后,应乙方要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 为充分保证“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厅”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 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 开业期间,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15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开业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免费技术指导。

6. 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7. 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8. 甲方在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9. 乙方加盟的甲方技术和品牌,不存在任何联营问题,在装修和营业中出现任何问题都与甲方无关。

10. 乙方有权在陕西地区发展加盟,但必须通过甲方同意,神木以外的加盟属于共同加盟,乙方无权在陕西以外的其他地区发展加盟,如乙方在神木开分店,加盟费用双方协商收取。

11. 乙方开业的第一年甲方每季度去乙方店面指导工作一次(费用甲方包含),一年后如需甲方上门指导工作,工作人员的吃、住、路费由乙方承担。

12. 除陕西以外通过乙方所加盟的店,甲方需向乙方付介绍费,按照加盟费的10%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密

1. 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 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 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及产品配方。

2.2.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起社会舆论造成消费者严重投诉。

2.3.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向他人转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第九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 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 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包括所有类似“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2.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3.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名称刊登的资料。

4.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加盟,为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餐饮加盟的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限为XX年。

2.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自甲方处获得的一切资料、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文件材料及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物品。

二、餐饮加盟的特许内容

特许内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特许乙方使用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特许地域(特许经营店地址):

三、费用支付

1.加盟费:元/年。共计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年度加盟费X元以及保证金X元。每一年度的加盟费应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甲方账户信息:

账号:

开户行:

收款人:

3.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应当将剩余保证金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有权制定统一的销售价格。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为乙方开店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2.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一定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向乙方提供宣传材料的制作和设计思路或模板,相关印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进货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区域内不得再授权于第三方同样的经营权;

3.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4.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5.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统一营运操作规程,且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积极维护品牌形象;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物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

3.店面装潢应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工作人员着装及形象应符合甲方要求;

4.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5.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以及协调上报工作;

6.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7.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进货,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

8.乙方对其自甲方处获得一切甲方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方式、宣传材料、产品信息等。

五、供货、换货、退货

1.甲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货要求后及时将货发出;

2.甲方向乙方供货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若乙方一次性进货达到元,则甲方应当承担运输费用;

3.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担;

4.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5.乙方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得退换货品。但若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乙方应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缴纳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若未按时缴纳,则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应缴纳费用%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材料及技术指导,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在乙方缴纳保证金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催告后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均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

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第四条的相关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根据对应事项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保证金余额不满元时,乙方应在日内补交,保证金持续日不能达到本条约定数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一、基本要求

1、店铺面积(含厨房):120平方米以上。

2、加盟费:一次性付清元( )。

3、特许权使用费:元/月,按年交( )。

4、本铺保证金:一次性付清( )。 合同期满后加盟无任何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总让应全额退还,不计息。

5、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到总店另签合同)。

6、加盟店无权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开分店应向总店提出申请。

二、适用区域

1、县级城市( )。

2、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乡镇,工业园区( )。

3、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 )。

三、保护区域

总店保证省会城市,直辖市受权2-3家,地级市受权1-2家,县级城市受权一家。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同等品质,品牌,价格的物质上在加盟店当地就近购置。

2、凡属总店经营特色的物资供应,由总店统一配送。总店收费标准为:收取物资物品在当季当时市场进购价的基础上,另平均加收不高于15%的费用,其相应产生的交通运输费也由加盟方承担。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厨师进行专业培训(不另行收费,乙方交通费用自理)。

4、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经营特色菜品的物资供应,以确保加盟店口味与总店一致。(如:高级辣蟹干锅庄的专业调料)。

5、甲方提供产品组合:川式香辣蟹、川式香辣海虾、香辣鸭唇、盆盆虾等特色菜肴。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店面招牌进行装修。

2、按规定缴纳费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资)。

3、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对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导致总店受损,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4、乙方需及时付清甲方货款及其它所产生的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支持

1、付清加盟费后按照要求加盟店打总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厨师到总店进行集中培训,时间30天左右,不收培训费,但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3、加盟店随时可派厨师来总店参加培训,不收培训费,但食宿、交通费自理。

4、甲方提供产品制作技术,有偿提供高记辣蟹专用调料,在厨师指导下购买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电话咨询。

6、开业前总店会为加盟店的营销出谋划策,并按照当地的消费实力菜谱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7、甲方菜品调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双方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总店和加盟店的关系纯属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总店,由此而致使总店受损,则越权的加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如有毁约按有关合同法处理纠纷, 如有合同内容的修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经营合同 篇4

甲方:(特许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受许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大千粗粮王自助餐”。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大千粗粮王自助餐”总部无关。

3. 在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人员、产品、质量、安全如出现一切事故,都与甲方无关。

4.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授权加盟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5. 双方郑重承诺其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现有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5.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6.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7.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8.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授权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4.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5.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优先经营权,其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授权期满后,不改变地址地点和经营项目,本品牌不再收取加盟费,如需技术指导另行收取技术指导费,指导费由双方相互协商决定。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加盟费。

第六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和烤肉配方,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培训。

?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实习由甲方承担。

? 如加盟店开业后15天后,应乙方要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 为充分保证“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厅”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 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期间,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管理人员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15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开业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免费技术指导。

6. 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7. 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8. 甲方在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9. 乙方加盟的甲方技术和品牌,不存在任何联营问题,在装修和营业中出现任何问题都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有权在陕西地区发展加盟,但必须通过甲方同意,神木以外的加盟属于共同加盟,乙方无权在陕西以外的其他地区发展加盟,如乙方在神木开分店,加盟费用双方协商收取。

11. 乙方开业的第一年甲方每季度去乙方店面指导工作一次(费用甲方包含),一年后如需甲方上门指导工作,工作人员的吃、住、路费由乙方承担。

12. 除陕西以外通过乙方所加盟的店,甲方需向乙方付介绍费,按照加盟费的10%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密

1. 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 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 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及产品配方。

2.2.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起社会舆论造成消费者严重投诉。

2.3.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向他人转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第九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 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 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商标,包括所有类似“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2.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大千粗粮王自助餐”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3.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的“大千粗粮王自助餐”名称刊登的资料。

4.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