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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客运车辆挂靠经营是我国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曾经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道路旅客运输事业,强化经营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挂靠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本协议订立的前提条件

甲方所在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通公司”)为依法取得国家客运企业二级资质等级和 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甲方接受蜀通公司委托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乙方自费购买客车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参与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并按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挂靠车辆运营的有关证、牌照号

1、挂靠车辆型号为 的客车;出厂日期 年 月

2、客运车辆的经营证、牌照:

①车辆牌照号为:

②车辆行驶证号为:

③营运证号为:

④购置证号为:

⑤门徽、自编号为:

⑥入户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挂靠经营方式及其期限

1、该车辆购置并具备经营条件后,在蜀通公司所提供的客运线路未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公司化经营管理之前,由乙方负责挂靠经营,乙方按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交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后,享有该车的全部经营收益和承担其全部经营风险和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国家无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在尊重历史,共同协商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四、费用收取方式

1、甲方所在蜀通公司负责提供客运资质、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及有关证、牌照、站台和相应管理与服务,乙方必须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的实际营运收入的 %,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该费用蜀通公司委托甲方按月收取。

2、挂靠经营期间,乙方从运行的第一个月起至该车本轮经营期届满,每月以所挂靠经营车辆在扣除向蜀通公司缴纳管理费后

五、承包期间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1、为加强经营期间客运线路牌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乙方

2、挂靠经营期间的一切成本费用(含各种税、费和其它各种支出)、各种违规罚款以及经营风险(盈、亏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车辆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按规定计缴。上述税、费由甲方按月足额在乙方承包车辆所产生的站营收中扣收,统一向相关部门缴纳。

4、乙方经营期间,因修车(含大修)、报废、更新手续办理、事故处理、违章扣证、扣牌、扣车、证照年检年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不能正常经营,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所在蜀通公司应缴的管理费和向甲方应缴的承包费和其他费用(如车辆保险费)可适当减免。

5、乙方聘(雇)请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经甲方蜀通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方能允许驾驶承包车辆。乙方或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和乘务员与甲方及甲方所在蜀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其劳动工资和劳保待遇概由乙方

鉴于客运车辆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驾驶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客运行业的要求。甲方对驾(乘)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等行为,这是甲方对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的资格和权能的审查,是落实安全责任的举措,是行业进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因此,不得理解乙方所雇请的驾(乘)员与甲方及所在蜀通公司形成任何劳(务)动用工关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劳动车辆的安全保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座险、交通意外伤害险和不计免赔险等,保险费由乙方全额支付。首期保费(按年计算)必须一次性交清,下期保费由甲方提前逐月从所挂靠车辆的站营收入中预提,续保时,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上路行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7、对挂靠的车辆,乙方负责按期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及时小修、大修作业,确保承包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并签约,乙方对挂靠经营的车辆不得进行改造、

8、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使用承包车辆造成第三人或自身车辆、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除按规定组织协同乙方办理相关保险索赔和安全事故处理外,其它一切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9、挂靠经营期间,涉及车辆的经营、安全管理的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甲方上级公司《道路和城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挂靠车辆质量问题和毁损处理

1、挂靠车辆是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意见选择购置的车辆,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索赔,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承担费用,本合同即行终止。

2甲、乙双方承担在挂靠期内发生承包车辆及其物件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3、在挂靠车辆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①将挂靠车辆及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②更换与挂靠车辆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③当挂靠车辆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将该车报废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拥有该客运线路经营权;

(2)全额结算和解缴该车辆在起讫车站营收的权利;

(3)按月计提收缴该车公司管理费和证照使用费的权利;

(4)按期对该车计提和收缴各种税、费和其它费用的权利;

(5)监督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权利;

(6)行使“六统一”管理的权利。即: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修、统一保险、统一驾、乘人员管理和统一服务质量管理这;7

(7)合理调整班次的权利;

(8)其它法定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为挂靠车辆正常经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管理服务;

(2)与乙方共同处理解决重大交通事故和经营矛盾;

(3)接受乙方监督,公正行使经营管理职责;

(4)其它法定的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规定合法经营的权利;

(2)依法享有挂靠经营过程中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

(3)监督甲方履约的权利;

(4)抵制甲方违约、违章指挥的权利;

(5)其它法定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和蜀通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服务管理,无条件服从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服从甲方营运班次的合理调整。

(2)对经营风险有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保证履行经营合同规定所以义务;

(3)在挂靠车辆经营过程中,依合同约定承担交清各种税、费及甲方上级公司管理费的义务。

(4)任何情况下,经营中的意见善意协商处理,决不堵站、罢运。

(5)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承担国家、政府、企业的应急任务。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内,进行车辆的强制二级维护保养。

(7)自行承担挂靠车辆的维修、维护驻及事故赔付、债权、债务等一切民事责任。

九、其它约定

1、如有特殊原因,乙方无法履行合同,需要转让其挂靠经营权,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转让和受让对象(原则上由甲方受让),其转让价格根据车辆技术状

2、在挂靠经营过程中,由于客车经营属特殊行业,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一切经营证照时行合法经营,但甲、乙双方系承包关系(其权利、义务受合同法调整),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乙方(含乙方所聘驾、乘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一律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伤、病、亡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如因国家政策和税、费征收项目、标准作重大调整时,相应税、费标准将按新规定作相应变动。

十、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程序。一方提出书面请求后,另一方15日内给予书面回复,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默认。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合同自行解除

(1)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

(2)乙方报经甲方同意,将所挂靠车辆经营权予以转让;

(3)本合同其它条款有约定的;

(4)其它法定应当解除合同的。

2、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车辆经营,直到乙方消除违约行为时再行恢复经营。终止经营期间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缴乙方违约金5000元。

3、遇国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内容作相应的变更、调整、修改,并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双方约定,否则,视为违约。如发生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予以处罚;

1、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向乙方退还违约期间的证照使用费,并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3、如有以下情况发生,不属双方违约,甲、乙双方可免除责任;

(1)城市规划建设或政府主管部门行为,使车辆经营线路、班次、站点发生变化。

(2)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车站对班次作统一或局部调整。

(3)道路修建或自然现象造成路堵、致车辆阶段性不能正常营运。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和企业的政策性调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因行业政策调整,挂靠车辆经营线路被取消或受限。

十二、合同补充、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中,有未尽宜需要明确约定的,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将纠纷提交雅安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和乙方签字、盖章,并报甲方上级总公司监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蜀通公司和乙方各一份,甲方二份,本合同及其附件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车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执行。

第一条 车辆购置及线路经营期限

1、甲方出资购置车辆,专项用于经营 至 的线路,车辆产权和线路使用权均属甲方所有。

2、线路经营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 经营方式

全额抵押承包,乙方按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按甲方车辆折旧费 万元向甲方进行抵押(折旧抵押),承包经营甲方晋H 号客车,厂牌型号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管理

1、甲方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道路客运经营有关规定,对客车实行统一管理,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合法经营、安全运营方面责任书等文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所承包车辆的经营,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贰仟元,经营期满后,如乙方未违约应予以退还。

3、承包期内,若发生车辆丢失或因其它意外原因造成车辆灭失的,甲方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全部车辆折旧费押金,并收回车辆的所有手续。如有保险理赔款甲方应全部返还乙方,同时合同予以解除。

4、承包期内,乙方应主动、积极缴纳各项税费(增值税、附税),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漏税及产生滞纳金,乙方应付一切责任并接受处罚。

5、承包期内,乙方自行聘用符合相应条件的驾驶员,并由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件、纠纷,由此引起的车、人、财产等一切损失,保险公司概不赔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需负责司、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

6、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车辆享有合法的经营支配权和占有、使用、收益权,而无任何处分权,不得将经营车辆转让、转租、抵押或作为投资而分割甲方的合法权益。

7、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在3日内返还涉车权属证照手续、经营线路等。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车辆安全抵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__年__个月,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承包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继续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第五条 费用及交纳方式

1、甲方收取固定利润 元/月,统筹金 元/月,合计______ 元/月,全年共计______ 元。由乙方在上年度的12月25日前交清,每迟一天,按交费总额10%收取滞纳金,以此类推。甲方有权视公司经营运转成本、客运市场、票价等因素适当调整固定利润和整体计付基数。

2、甲方车辆的折旧费,由乙方缴纳的车辆折旧费抵押金中逐年扣除(按甲方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每年签订经营合同的第一个月扣除)。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运营行为、车辆技术、安全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对于乙方的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或责令改正

2、甲方有权对承包车辆统一办理票款结算等手续,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有权按规定在车辆上喷涂、粘贴相应的标识、标志和图标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广告,乙方不得私改甲方设置的标识和在车厢内外设置的广告。

4、定期组织乙方或司乘人员参加各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服务规范及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学习,费用由乙方负担。

5、配合乙方为承包车辆办理线路审验、车辆年检、补领证件等业务。

6、要求乙方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辆GPS全球定位系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就车辆运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和服从甲方对承包车辆的统一管理。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车辆违章、车辆失窃、被劫、被扣等突发性、安全性事件,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承包车辆的合法运营提供证照、手续以及管理上的相应便利条件。

4、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车辆就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审验、续保等手续的统一安排办理,并自愿承担相关费用,逾期后果自负。

5、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缴纳各项费用,并承担因迟延交费所产生或形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6、接受、服从国家、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司在紧急状况下对承包车辆实施的临时性的紧急征用、调用等安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要求经营车辆,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派出管理人员,退还甲方已扣除折旧后剩余车辆折旧抵押金的10%,接收该车辆的经营业务。

2、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投资等行为侵犯或有可能侵犯甲方的合法利益的,甲方有权接收车辆的经营,退还乙方已扣除折旧后剩余车辆折旧抵押金的10%,解除合同。

3、因乙方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车辆在合同期内甩包者,由公司机务技术部门对甩包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验评估,对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正常营运条件的,从已扣除折旧后剩余折旧抵押金内支付甩包车辆车况恢复金。扣除车况恢复金、拖欠公司的其它应交费用后,如折旧费抵押金仍有剩余,按以下办法返还乙方:签订合同后第一年内甩包的退还甲方已扣除折旧后剩余折旧抵押金的10%,签订合同后第二年内甩包的退还甲方已扣除折旧后剩余折旧抵押金的9%,以此类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可以不退还安全抵押金。

5、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所签合同,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经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

经营期满后,车辆归甲方所有,所有经营手续交回甲方。如乙方经营期间无任何违规行为且无任何遗留问题,甲方将车辆残值的90%奖励与乙方,同时下一轮如继续承包经营时优先乙方。

第十条 合同的修订、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不得单方无故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期满后或车辆经营期限届满下线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性变化、自然灾害、甲方上级部门指令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时,在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经甲方相关部门评估后,车辆恢复金由应退还折旧费抵押金中扣除),甲方可退还扣除折旧后的剩余车辆折旧费押金的10%以及安全抵押金,但不能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带来的任何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平等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双方约定,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均与本公司无关联, 甲方不受理除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就双方合作问题进行商谈,如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由乙方亲自与甲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诉至忻府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乙方自愿将车型中通LCK6607D-6 车号分别是鲁J64718、64769、64716、64768、64959、64979、64729、64950、64786、64971、64939、64858 , 营运证号分别是鲁交运政泰字231000126、231000124、231000131、231000125、231000132、231000134、231000127、233000134、231000135、231000129、231000128、231000133 12辆客车挂靠到甲方并经营以下营运路线:银山—腊山—后银山。

二、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客运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登记上户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三、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的交纳及结算:

1、乙方自 年 月起每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车辆报停期间免交。

2、办理次月车辆报停须于本月28日前将车辆牌照、证件交给甲方办理。

3、乙方需每月28日前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和代收的交通规费,合同期内规费的征收标准按县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辆保修、合同履行等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指导;有权对服务质量责任人采取处罚,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调度乙方车辆从事抢险、防汛、救灾或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的权利。

3、甲方必须按照要求为乙方车辆投保或续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代收、代缴各种规费和税费,办理各种营运票证。有权对乙方拖欠费用的行为采取处罚、收回证件、停止营运等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联系交通、公安等部门安排乙方车辆年检、技术等级评定、证件审验等各项业务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乙方应服从安排,按时参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服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规定。

2、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确保信誉。

3、乙方在交纳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后,享有合同规定的经营权。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方面发生的纠纷。

5、在营运过程中, 必须正班、正点运行,如中途返回、停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6、乙方必须由甲方统一投保或续保后方可运营。

7、加入保险的车辆,如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部分,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挂靠经营的客车,应严格执行保养制度,精心使用,爱护车辆,保证车容车貌整洁,技术状态完好。

9、乙方有车辆使用权、所有权、经营维修权, 如转租、转让、转包时,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由乙方负担。

10、遇到抢险、救灾或上级指令性运输任务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调派。

1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交通规费;如遇车辆停止营运,必须提前三天到甲方办理手续。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七、其他约定:

1、车辆报停按国家规定执行。

2、如遇上级交通规费政策调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但挂靠管理费按本合同执行。

3、本合同规定的营运线路内增加新车,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违法犯罪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4、违反交通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规定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5、殴打、辱骂乘客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6、乙方不服从站务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客运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7、有以上情况解除合同时,甲方除收回牌、证、照等全部营运手续外,乙方所交款项一律不予退还。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