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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外汇6)(精选16篇)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

贷 款 方: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6)(精选16篇)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

担 保 方: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 %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_%,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账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借 款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三条 提款

3.1借款人指定的提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3.2借款人提款当日向出借人出具借款收据。

第四条 还款

合同各方协议借款人按照以下方式方式还款:

4.1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偿还本金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偿还本金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履行还本金义务,乙方未按期偿还本金且又未就账期事宜与甲方达成书面协议,乙方行为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自借款之日始,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到期,甲方从宣布借款期满次日起,除继续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外,同时可根据乙方应还未还的本息向乙方加收每日3‰的逾期违约金,计算至乙方偿还全部本息和违约金为止。

4.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下列户名: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4.3借款人须保留存款凭据为还款、付息的凭据。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保证出借资金来源系合法所得。

5.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3借款交付后,可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与监控。

5.4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的,需承担甲方为追索本借款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出借人有权转让债权。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6.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6.3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6.4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5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该借款合同,有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补偿金、催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第三章 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7.1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情况或借款用途属虚假证明材料或内容部真实及与实际不相符的;

7.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7.3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7.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7.5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乙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乙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的;

7.6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重大事件的;

7.7乙方未按时或足额偿还借款利息的;

7.8乙方或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7.9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第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前偿还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为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180天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或者乙方投资经营的企业或其他实体或乙方股权转让、变更等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有权直接解除与乙方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夏邑县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收据、还款计划书、付息证明、展期协议、催收款通知书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6) 篇3

借款合同(个人版)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第一条:借款用途: 。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始起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 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息=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人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在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地址邮箱

第二十七条 双方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至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 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另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借款合同(外汇6) 篇4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

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6)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6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6) 篇7

贷款方:__

借款方:__

一、借款用途

张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8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____字第___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 

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 

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 

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 

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 

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 

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 

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 

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 

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 

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 

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 

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日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 

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借款合同(外汇6) 篇9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借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_________天,自甲方将所借款项实际提供给乙方之日起算。

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算。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乙方承诺将所借款项用于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三、还款

1.借款期限内,乙方于每_____天支付一次利息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利息及全部本金。

3.借款期限内,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据实结算。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甲方有权宣布所有未还款项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未还的本金及利息。

2.乙方逾期还款期间,按照年利率15.4%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五、因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范文二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写) 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 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1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现借贷双方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其中备付利息: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

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

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

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

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

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

贷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

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各类举债、欠债;

.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

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

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

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

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 110%。

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

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

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借款方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

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

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途为,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见证人签名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__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_=_借款本金_×_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2.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3.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4.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_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______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质押合同》);

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____%)×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____%)×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_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3.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4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贷款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

第三条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

第四条贷款期限

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贷款人(签字按印)

借款人(签字按印)

保证人(签字按印)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5

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辆,排量:_____ ,颜色 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合同(外汇6) 篇16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借款和担保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当事人陈述与保证

1.1双方均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订立、履行本合同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2双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取得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双方在订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乙方未向甲方隐瞒有关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条 借款金额

2.1币种:人民币。

2.2金额:(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3实际放款金额与本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3.1借款期限   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2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的,以甲方要求的日期为借款期限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

4.1本合同执行以下第   项借款利率:

(壹)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月利率为    。

(贰)浮动利率,浮动基础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方式和比例为上浮百分之      ;浮动方式和比例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变动时,从施行当日按新利率计算利息。

(叁)其他,                     。

4.2计息周期不足一月的,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周期达到一月的,以月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周期达到一年的,以年利率计算利息。

4.3无论采取何种利率方式,日利率、月利率、年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五条 本息偿还方式

5.1本合同执行以下第   项本息偿还方式:

(壹)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随本金一次性付清。

(贰)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分期结算,每月 日/季末月 日为结息日,亦为付息日。本金到期时最后一期利息随本付清。

(叁)本息分期偿还,从借款发放的次日起,每  日为一期,每期偿还本息数额为(大写)         ,偿还日为每期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至借款到期日止,还清所有剩余本息。

(肆)本息分月偿还,从借款发放的次月起,每月偿还本息数额为(大写)         ,偿还日为每月  日,最后一期至借款到期日止,还清所有剩余本息。

(伍)按以下约定偿还本息:

偿还日期偿还本息数额(大写)约定的其他事项

5.2无论何种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付息日、本息偿还日等遇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正常计算利息,不视为逾期。

第六条 借款发放

6.1满足以下条件时发放借款: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担保合同已生效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未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及担保人有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情形;

(4)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6.2借款发放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但甲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6.3乙方要求迟延放款或者分期放款的,应于甲方办理借款发放手续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可以迟延放款或者分期放款。

6.4除非乙方要求或者同意迟延、中止或者终止发放借款,甲方应在借款发放条件全部满足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借款。

6.5逾期发放借款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应放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  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仅以十五天的违约金为限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账户

7.1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履行本合同: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7.2乙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履行本合同: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7.3借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即为发放完成。

7.4乙方在偿还本息时应将款项主动转入甲方账户,或者授权银行划入甲方账户。

7.5借款发放日与偿还日均以到账日为准。

第八条 借款担保

8.1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采取以下第   项担保方式担保:

(1)保证担保,保证人:       ,合同号:     ;

(2)抵押担保,抵押人:       ,合同号:     ;

(3)质押担保,出质人:       ,合同号:     ;

(4)其他担保方式:                   。

8.2本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如甲方无过错,则乙方与担保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 提前还款

9.1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经甲方同意,可以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9.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第十条 借款展期

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还款顺序

11.1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登记、保险、鉴定、拍卖、过户、诉讼或者仲裁、保全、送达、执行、律师、差旅等全部费用)。

11.2甲方依本合同或者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对前款各项费用选择不同顺序进行清偿。

11.3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每笔还款所履行合同的顺序。

第十二条 逾期

12.1本金逾期: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的,甲方对逾期偿还的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借款利率×(1+ %)。

12.2利息逾期:乙方逾期偿还借款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偿还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与前款相同。

第十三条 借款用途

1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13.2乙方拟改变借款用途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挪用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挪用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借款利率×(1+ %)。

第十五条 既逾期又挪用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十六条 违约金调整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调整(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或者依本合同约定调整),逾期违约金和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的违约金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算。

第十七条 贷款人监督权

17.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财务、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7.2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债务、财务、经营等情况应当保密,但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应政府部门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八条 借款人违约

18.1乙方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未按约定偿还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隐瞒企业财务、经营等情况,或者拒绝甲方行使贷款人监督权;

(4)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无效的资料及信息;

(5)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缺乏偿债诚意、降低或者丧失偿债能力;

(6)与他人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通知义务;

(8)违反所作出的保证、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18.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别或者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其行为;

(2)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逾期行为和第十四条约定的挪用行为之外的违约行为,从行为发生之日起按本合同借款金额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   ;

(3)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终止发放;

(5)要求乙方补充提供担保或者提供新的担保;

(6)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7)解除本合同;

(8)甲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 借款人的通知义务

乙方有以下事项的,视为可能导致债权风险的事项,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其中第(1)至(3)项应于发生之前七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第(4)至(12)项应最迟于发生之后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合资、合作、托管、被接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改制、股份改造、计划上市、股权变动、注册资本变动等经营方式或者企业产权组织形式的变更;

(2)以赠与、出借等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以主要资产为他人债务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或者以出售、转让、出租等方式处分主要资产但未获得合理价款或者放弃价款的债权,本合同所称主要资产是指占总资产20%以上的资产;

(3)申请破产;

(4)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

(5)因偷逃税款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被行政(司法)机关调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或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司法)机关调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6)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定、裁决承担金钱给付义务但未依法履行;

(7)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者另有高利贷到期未清偿;

(8)主要资产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被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毁损、灭失、价值大幅贬损等;

(9)终止或者暂停经营,或者因被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

(10)被申请破产;

(11)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设立或者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2)对乙方偿债能力有不良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借款提前到期

20.1甲方有权于收到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而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20.2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发生可能导致保证债权风险的事项,保证人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20.3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所涉债务:

(1)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2)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3)担保物权无效或者被撤销;

(4)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

(5)担保人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

(6)担保人因被撤销、解散等原因终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其他              。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

2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4.2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甲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甲方制作或者保留的乙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甲方催收借款的记录、函件,及甲方制作或者保留的关于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和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确定证据。乙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函件、材料等由甲方单方制作或者保留,而提出异议。

24.3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仲裁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仲裁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并在签收后三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方。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4.4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无效。

24.5本合同未载明通讯地址的,以住所地为通讯地址。

24.6其他约定:                                                                                                                                             。

第二十五条 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