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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承包协议(通用8篇)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通用8篇)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布线设计施工下列标准:

-iso11801国际建筑通用布线标准

-ieee100base-t100兆以太网

-ccittisdn综合业务数据网络标准

-ieee802.310base-t光纤分布数据接口(fddi)标准

-ieee802.5tokenring网络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安装与设计规范

h中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h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h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cecs09:89)

h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h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72:97)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弱电工程系合法使用。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具有弱电工程承包的相关《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弱电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

3.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详见附件一《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弱电布线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弱电布线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弱电布线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弱电布线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弱电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72:97)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30%元

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到现场或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35%元

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后两天内100%元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或上级主管弱电部门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的设备、物件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电,钥匙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各种共用设备管线及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设备管线及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工程承包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智能建筑协会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签订日期:年月日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包括: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 工期

1、乙方应在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 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元,(大写)____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____%。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____%。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 工期

1、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 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 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 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 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4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布线、设备安装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须按有线有线系统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网络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投标承诺书)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3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15个工作日。(20xx年月日开工,20xx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为三年。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厂方的正常运行。

七、付款方式及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付合同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与乙方一道组织验收,乙方需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付清。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2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附件确认。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5

发包方:湖北嘉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李健 弱电安装工程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饰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

① 综合布线工程:全酒店安全监控部分、背景音乐部分、会议音响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巡更系统、电话系统的综合布线工程。

② 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酒店所有公共部位(电梯、走道、大堂、厅等)

③ 酒店背景音乐和广播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④ 一楼宴会厅音响系统和三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⑤ 酒店闭路电视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⑥ 酒店安保巡更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⑦ 酒店内网络商务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⑧ 酒店电话通迅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地。

⑨ 施工队进场后如不按规范以及甲方要求施工将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自20xx年 7 月 日开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 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肆万贰仟元包干;(420xx.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四星级酒店弱电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留有与电梯、公安110报警对接端口,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 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 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月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6

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 日于大冶市签订本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 厂房弱电工程承包项目 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厂房弱电工程承包项目,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系统材料供应、配备、运输(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技术文件的提供、安装、技术培训、验收、质量保质期服务、及为完成合同所需的其它工作等。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设备清单

1、弱电管井

2、1#、2#厂房桥架

3、机房装修

4、综合布线

5、监控设备

6、网络设备

7、背景音乐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同予以确认。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款为(小写)¥753,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叁仟 元整。

2、本合同总价款已含国家正规的税务发票及政府规费(如需)等全部费用。

3、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95 %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 整,(小写)¥715,350元;付款方式为:公对公帐户支付;

2、乙方安排系统安装调试,项目结束,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即开据合同金额100%的正规税务发票。

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5 %计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陆佰伍拾元 整,(小写)¥37,650元作质保金,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于7日内以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方式

1、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署书面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全套弱电系统连同技术文件和工程均交付甲方之日(即工程实际竣工日)起计满1年。在该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出现使用故障的任何书面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答复,24小时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免费检查及维修至系统正常运行。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保修维护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电话:.

3、当甲方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12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7小时内到现场服务。并保证在24小时内为甲方解决问题。

4、乙方提供对系统的终身维护和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维修本合约项下的系统设备仅收取材料费,免收人员服务费。

5、乙方保证至少一次派出工程人员1-2名至业主单位进行定期巡检保养。具体巡检保养计划可根据用户要求做适当调整。必要时可联系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共同进行巡检,以达到更佳效果。 第六条 工程安装、调试工程工期: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安排货物进场,货物到达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

2、工程安装完毕,乙方应于工程安装完毕后7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3、乙方安装人员按双方事先确认的平面图纸文明施工,若甲方临时更改方案及产品,需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 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以合同附件为准。

2, 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皆为全新原厂正品,应满足甲方生产、使用的需求,符合合同及附件对系统的要求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品牌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3,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原配置的,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置与原系统配置相当或更优越。 第八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定进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将派专业技术工程师为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操作及管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操作流程及日常故障的检测及排除。

第九条 验收和移交

1、验收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设备到达现场,乙方应及时申请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2日内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指派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及工程图纸等相关技术文件,各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乙方应视系统的具体情况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承担因修理、更换造成的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需支付违约金。延迟10天(含10天)之内的,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的,按4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由于质量整改而造成的进度延误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提供设备保修服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7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 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市 街道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承包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一、合同名称、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范围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作为预付,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设备运抵现场。

(2)乙方设备到场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 %。

(3)中继款:在工程开始后两周,经乙方提出,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验收认可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

(4)验收合格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5)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7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

(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

(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5)甲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6)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

(7)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七、乙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编制工程的预算,施工进度计划。(3)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4)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八、工程进度变更

8.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8.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九、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9.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十、售后服务及保修

10.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10.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10.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0.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五、违约处理

15.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被视为违约。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争议处理

16.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