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加工合同

石材加工厂租赁合同(精选3篇)

石材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石材加工厂租赁合同(精选3篇)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此后_________年每年人民币_________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石材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 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厂租赁合同 篇3

厂方:

承包方: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车间各项制度,提高生产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在按劳取酬,互利互惠原则上,协商确认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 承包责任:

1、 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和劳动纪律,要有敬岗爱业的精神,树立员工爱厂如爱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违反公司制度,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厂方负责为承包方员工购买保险,承包方员工工作满一年的,保险费由厂方负责,不满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 承包期间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批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厂方有权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按不合格产品的条例赔偿厂方的材料成本。

4、 承包期间若承包方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递交辞职书给厂方,经厂方研究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未办理辞职,未经厂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厂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厂方沒收承包方其未发承包工料费。

5、 承包方至少保证并按照工厂的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工人,绝对不能因为人员问题而影响到工厂的生产进度,如有影响厂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生产过程中承包方一定确保安全。

二、 承包范围:

1、 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材料的手加工工序、包含工人工资、辅助材料(不含胶水)、刀片及机台的维修及各相关配件,配件价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负责,配件价超过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负担。(人为操作造成损坏不论价值多少由承包方负责),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 承包方负责整个手加工车间卫生、水沟的清理。

3、 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 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应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

5、 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按加工单编号,不能混箱乱摆乱放。

三、 承包工料费:

1、 质量要求:

① 承包方按生产单的图纸要求进行合理加工,确保产品质量及加工方案正解,如果因加工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② 厂方按加工单要求进行验收。

③ 加工过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

2、 承包单价:(综合全包单价:锯片、加工相关辅助工具及材料、工人工资及第二条中的所有费用)

经常加工项目:见附件,其他未尽的加工项目经双方协商后另议加工承包单价。

3、 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所下单并质检员验收加工完成后的单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第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发放)。 四、 上班时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理赔

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在工作范围内非人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授权给厂方。按政府单位调解后的医药费(理赔金)理赔。保险公司保险不足调解理赔金的部分,承包方与厂方各付一半责任。

五、 以上各项条款希承包方严格遵守执行,共同协调,把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好。

本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继续承包合作,厂方原则上应优先承包方签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厂方 (签名): 承包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