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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品牌服装协议书(通用3篇)

合作经营品牌服装协议书 篇1

甲方:乙方:

合作经营品牌服装协议书(通用3篇)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 品牌为, 经营方式为 。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39;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该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 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 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经营品牌服装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___万台,%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___

乙方代表人:___

年月日

合作经营品牌服装协议书 篇3

甲方:浙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余

丙方:金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  %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  %的股权。股权赠送后,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  %的股权;

乙方持有  %的股权;

丙方持有  %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杭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        )无偿提供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  万元,给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集团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余(签字)

丙方:金(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