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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矿石运输合同书(通用3篇)

合同书1.56W

铁矿矿石运输合同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铁矿矿石运输合同书(通用3篇)

乙方(承运方):

为确保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输正常,并根据吴家山货场矿石储存量,及时通知乙方拉运。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的使用正常,根据甲方通知随时拉运货物。

四、安全责任:因矿山道路陡峭狭窄,为保证乙方人身、道路及车辆运输安全,在拉运矿石过程中,乙方应控制每车拉运矿石数量在国家限载范围之内,不得超载拉运。乙方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汽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

乙方:

时间:

铁矿矿石运输合同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拓展市场发展,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单运矿石方工程。

二、合同工期

壹年有效工作日。

1、工程地址:

2、工程期限:暂定壹年

3、 承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全程 公里,每吨的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元),每天工作时间为 小时,下雨除外。

2、路况:全程为 公里,其中泥路约8公里,公路约 公里。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车辆进场后,三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必须在第四天15点之前把运输现款全部交与乙方,乙方把该周期的运输票据在第四天早上9点前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2、甲方在每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15点以前支付乙方的全部运输款。

3、甲方提供油给乙方使用,油款在结算中扣除。

4、甲方对乙方每台车扣20--元作为保证金,每次扣500元,分四次扣完,合同期满,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足够的运输资源。

2、甲方负责协调好与此运输工程相关的环保、村民、国土、林业、交警、路政、城管、社会势力等有关的关系,保证乙方运输不受干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国家的特殊政策情况下都要保证乙方的运输资源,如果甲方因款项不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天50元补偿给乙方。

4、乙方车辆进场,甲方协助乙方找地方住宿及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开工期间如有当地地方相关部门无故扣押乙方车辆,必须24小时之内帮乙方拿出车辆,如果甲方拿不出乙方被扣车辆,甲方按照每车每天500元补偿乙方,直至乙方拿回所扣车辆为止。

6、甲方要搞好运输周边的村民关系,如果有村民恶意惹事生非干扰乙方运输,甲方负责当天之内处理好,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人民币500元补偿乙方,补偿直至村民放行为止。

7、甲方要求乙方车辆要有正当合法的运输手续,如果乙方在开工期间没有合法手续或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车辆被地方相关部门扣押,甲方概不负责。

铁矿矿石运输合同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就矿石运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地点:大磨沟(或仁家沟)矿点至博隆选厂。

二、数量:乙方保证每月调运12万吨原矿(包括干选矿)。

三、运费:1.00元/吨〃公里(市场价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结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选厂统计调运矿石签字汇总单到财务部结算,并拿货物运输发票到财务部门挂账。公司根据财务提供挂账金额,按计划安排运费资金,保证矿石正常调运。

五、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10万元。

六、安全责任:在合同期内所有运输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堆放场地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时,应及时核减乙方当月的运矿量。选厂提供核减依据。

乙方责任:

1、每月必须保证矿石调运的数量,当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矿调运数量的按乙方违约,违约金按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下的按总保证金的5%进行处罚,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上(含85%)又低于当月任务的按3%进行处罚。

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规定的总调运矿量(145万吨),甲方将在合同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有处罚金,如数退回给乙方;如没完成总调运矿量,以当月实际完成量处罚为准。

八、其他约定:

1、矿石调运期间道路维护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每年补助乙方道路维护和养护费用贰万元,在此期间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就矿石运输合同再进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