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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精选6篇)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精选6篇)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辽宁天宝华瑞建材有限公司VI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室内展板制作、安装

1、 规格:外墙体大字

铁字烤漆 1.2mX1.43m外墙体小字:铁字烤漆 0.5mmX0.4mm

LOGO标志圆圈:铁字烤漆 1.2mX1.2m

LOGO字母(TBHR):铁字烤漆 0.35mX0.35m

LOGO文字(天宝华瑞):铁字烤漆 0.4mX0.3m 室内展板:5mm瓷白亚克力平板喷 0.6mX0.8m 2、

3、 规格乙方提供,但实际验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详见附件) 安装地点:沈阳济技术开发区25号路22号辽宁天宝华瑞建材有限公司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 总费用中包含安装费、吊车费、发票税金 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余20%作为该

合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办理VI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向乙方提供VI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安装。 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VI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2 、安装完毕后,视觉上与图纸设计稿不符,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规格,重新安装并承担费用。

3、一年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维护。 服从现场单位监督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伙食。

第五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VI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八级。产品3年内应确保防晒、防雨、不退色。

第六条、关于施工安全

1、 乙方须自己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证安装区域附近的结构安全。

2、 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因设计原因或施工质量造成的人员、财物、建筑物的伤害,由乙方一并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制作、安装完成VI制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

第八条、保修期限:

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合同生效时间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内容

1、 广告塔牌制作、安装、及首次的画面安装。

2、 规格 :6米*18米*3面 柱体高度16米 带灯光(祥见图纸)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地点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价款 (含广告塔设计、制作安装费、手续办理费、首次画面安装费等): 共计人民币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整。

2. 支付方式:

a.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定金。 b.工程安装完毕并手续齐全,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且甲方预付定金之日起30天内安装完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冰冻及四级以上大风等)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及时提供首次画面。 乙方:

1、负责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画面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所需的至少一年的费用,确保能够按期完成。

2、广告塔产权归属甲方,一年以后同样负责无偿协助甲方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在手续上办理为甲方产权,本合同规定此广告塔牌实质产权仍为甲方所有,乙方在广告塔牌设置及广告发布审批手续方面配合甲方解决,并在条件成熟时配合甲方无偿转让正式手续的产权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方。

3、自甲方通知可以开工之日起30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安全。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

5、确保制作安装的广告牌及所有标识标牌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对结构安全进行终身负责制。

6、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期限内及验收完毕前,如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应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正式验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防锈蚀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2、 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另行签署维修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 工程内容: 制作及安装

2.2 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 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 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 工程工期

3.1 所有广告牌需于 年 月 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 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 若乙方未能在 20xx 年 7 月 30 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 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 工程质量及验收

4.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 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xx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 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 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 施工与设计变更

6.1 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 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 7 竣工验收

7.1 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 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 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 保修

8.1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 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 付款方式

9.1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 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保险

10.1 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 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 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 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 乙方指派 (电话号码: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 甲方责任

12.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 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 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 指派 胡德乐 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 乙方责任

13.1 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 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 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 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 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 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 责赔偿。

13.7 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 违约责任

14.1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 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 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 索赔规定

15.1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 其它条款

16.1 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 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城市经典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B.乙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五日内验收,超过五天即视为默认验收。付程款 元,大写 元。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电话或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五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的基础、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广告牌制作安装

3、 工程内容:

广告牌基础施工、制件、安装(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及承包方式:元/正面垂直投影平方元/平方米)。最终结算工程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本项目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2、支付方式:

1、支柱基础施工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5%工程款。即: 元(大写:元整)。

2、甲方在广告牌整体安装完毕后10日内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 元(大写:元整)。

3、竣工验收合后三日内,甲方就实际发生工程量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余款甲方须在结算后5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期

开工日期以乙方签收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雨、雪、四级以上大风)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广告牌准确施工位置,为确保一方施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如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程受到影响,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制作、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 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4、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

第六条 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工程已竣工,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3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甲方应在3日内出具验收收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期间乙方无条件为甲方保修该工程。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2、工程保修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或者人为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3、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缴纳维修保证金20xx元。工程保修期过后甲方无条件退还该保证金。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阳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 元为预付款。 b. 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 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 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 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