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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八)(通用14篇)

购销合同(八) 篇1

供方:

购销合同(八)(通用14篇)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八) 篇2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2)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购销合同(八) 篇3

购销合同(汽车机电)

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  │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 ¥ ________   │  ├─────┬──────┬─────┬─────────┬────┤  │供   方│      │需   方│  (章)    │鉴(公)│  ├─────┼─┬──┬─┼─────┼─────────┤证意见:│  │地   址│ │电报│ │地   址│ 省 市(县) │    │  ├─────┼─┴──┴─┼───┬─┼──┬─┬──┬─┤    │  │电   话│      │电 话│ │电报│ │到站│ │    │  ├─────┼─┬──┬─┼───┴─┼──┴─┼──┼─┤经办人:│  │开 户 行│ │帐号│ │开 户 行│    │帐号│ │    │  ├─────┼─┼──┼─┼─────┼─┬──┴─┬┴─┤鉴(公)│  │法定代表人│ │邮政│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证机关 │  ├─────┼─┤  ├─┼─────┼─┼────┼──┤(章) │  │委托代理人│ │编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89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89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2.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交货方式:_________。  4.运输方式:___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7.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______。结算期限:_______。 │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八) 篇4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八) 篇5

购销合同【1】  购货单位: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 )C6350水箱换向器 22168  (2 )20 换向器 20.31610  (3 )摇机换向器 1

5.2138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按部颁标准执行;  (3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乙方送货;  (2 )乙方代运  (3 )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购销合同【2】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  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39;,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  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八) 篇6

甲方:___

乙方:___

一、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基础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应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二、甲方将长年供应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芦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本次供应如下表格:

四、交易额约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货款按交易额和交易进度逐量支付,但余款最迟需在交易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费用负担,甲方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过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果蔬的质量确保果蔬“农残”“腐烂”“含贡量”等项检验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标检验不合格造成退货,甲方应按实际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不得拖欠货款,叁万元定金交付之日起应开始交易。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效力同等,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购销合同(八)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中沙单价: 元/吨或立方米;

2.合同金额以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税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花岗岩机制水洗沙;

2.规格要求: 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

三、供货方式:

甲方接到乙方要货通知后于4小时内将沙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每天100—150吨。由甲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甲方要向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帐方式。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施工工地。

六、验收方式:

1.乙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甲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乙方后,乙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2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乙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3.甲方不能供应乙方所在地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同类沙子,否则,乙方有权要甲方负责所有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甲方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销合同(八) 篇8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2、产品数量:

3、产品价格:单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售后服务

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

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

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

五、联系方式

1、服务热线:

2、投诉热线:

3、公司传真:

4、公司网站:

5、电子信箱: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八) 篇9

需求方: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_____一期B区_____工程工地提供外墙节能所需外墙保温材料。

二、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严格按保温材料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确保材料质量。

2、乙方负责甲方保温材料现场取样送检一次(费用由。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3、乙方须保证外墙保温材料验收合格,如因检验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材料单价:

数量为暂定,具体以现场收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当月送货至25日上报业主,次月25按业主单列款数金额支付材料款,该材料款业主同意单列费用支付。

五、双方职责和义务:

A: 甲方:

1、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

2、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进场计划,提前一星期申报计划,乙方凭甲方电话通知发货。

3、略

4、甲方因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 乙方:

1、必须按照甲方订购的数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原件)、施工方案、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外墙保温系统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配合甲方保温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六、本合同自乙方所供第一车货到甲方施工现场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论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方案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执一份,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_____

乙方(盖章):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合同(八) 篇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供方向需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供方每次具体向需方供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以出仓单为准。本合同供方具体以出仓单或对账单载明为准,出仓单与对账单不一致的,以对账单为准。需方对供方出仓单所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收出仓单时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供、需双方应定期对账。出仓单格式如下,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出仓单为准。公司出仓单?NO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供方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除出仓单另有载明外,交货地为供方所在地。签收出仓单后交货,需方在收取货物时应签收出仓单,需方可授权其指派提货的司机、仓储保管员、第三方人员等签收出仓单。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若由供方代办运输的,供方代办送货至需方仓库或需方指定地点,运输手续、运费由双方另行商议。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根据产品特征包装,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收货后应即对货物进行验收及检验,在检验合格前,不应使用。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联系供方销售员。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后发货。□预付货款30%,货到付清。□货到需方?30天内付清货款。(在□打钩)

八、双方商议后,若货款需由需方指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就需方所欠货款对供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担保人应在本合同担保认处盖章或签字,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违约责任:货到后需方按时付清货款,若逾期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行规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胜诉方因此支付的_____、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的,则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八) 篇11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

(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

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

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

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

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

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

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八) 篇12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3、产品价格:单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

2、产品数量: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购销合同(八) 篇13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到站: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购销合同(八) 篇14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______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成交房屋: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    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____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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