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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精选15篇)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

甲方(买方):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精选15篇)

乙方(卖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产品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23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将价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

消防公告的。

2114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型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进行确认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

诺所有交付的产品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他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36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日进行结算。

42货款结算方式为:1、支票;2、汇兑。

43乙方预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相关票据。

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理甲方对此作出表述与陈诺。

4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换到位或在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账扣(包括产品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书。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3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金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

残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表述上不是很准确)

4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卖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这个网址上,应该是平台进行卖货)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乙方还要协助甲方进行促销活动,那么乙方就不只是在买甲方的产品而且还有给甲方搭建平台,让甲方在平台上卖的一种动机),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这块的意思是说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营吗?还是说整个京东都是一个平台,有些产品,厂家只是占一个窗口,这块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2

工业品一般是指由工商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所购买,用于生产、销售、维修或研发的产品与服务的总称,根据产品在生产中的不同用途细分为原材料、设备、组装件、零部件、消耗补给品和服务六种。

工业品销售不同于一般消费品,它是面向企业而非普通消费者。因此,一个在一般消费品领域很有经验的业务人员,转做工业品销售时可能做得很差,因为两者面向的客户不同,需要的能力也不同。

合同范本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3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供 方(甲方):河北嘉信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需 方(乙方):郑州铂锐贸易有限公司

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空调机组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确认的机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1、设备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设备进场。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4、所有权转移: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调设备损坏及缺损

由乙方负责。

5、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6、乙方

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王慧麟

三、付款方式:

合同订立后支付设备定金,即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收到货款 7日内将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清点合格,支付剩余的设备款,即人民币元。甲方的清点验收并不代表甲方对本合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等的确认(本公司购买设备是全额付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有产品均需达到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要求,均为原厂生产,且未经使用。设备质量问题按厂家三包规定执行。

五、保修期:

1、货物验收完毕后,乙方为甲方办妥有关保修手续,并将空调的随机保修卡交于甲方,保修期从发票开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保修期过后售后服务,详细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3、设备保修按生产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付款或乙方延迟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应向对方支付每个履约期应付款项

0.5%/每天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不超过总款项的5%。延迟日数超过守约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合同总金额为最终金额,甲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除图纸外需增加变动的)。

九:附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 月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4

合同编号:

合同机密,请勿泄露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第1页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乙方: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K-Office协同办公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软件版本及价格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永久使用本软件版本提供的全部应用功能。

2.甲方自行提供运行本软件的服务器环境或相关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3.甲方因业务需要,需对本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增加功能,乙方有权酌情收费。4.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支持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6.对于乙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终身维护并修正。7.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销售的软件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支持期限

1.本软件的服务支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支持期满,可选择是否续期,续期费用人民币元/年。

第四条合同付款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到帐后3日内乙方进行软件安装实施。

2.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A、单位名称:南昌金启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阳明支行账户:

B、工商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C、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户名:饶亮账户:

第五条软件版权及商业机密

1.甲方通过合同取得本软件的使用权,本软件著作权归属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包括学习或研究等目的),以任何方式及媒介复制、传播本软件提供给第一条中软件授权使用单位外的单位、个人或公众使用。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分发本软件,不得在本软件的整体或任何部分基础上以发展任何派生版本、修改版本或第三方版本用于重新分发。更不得利用非法重新分发获利,也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出租、租借、发放许可证、出售或抵押。4.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第六条软件的验收

本软件安装实施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对本软件进行书面形式签收。双方同意:如甲方在收到乙方《软件验收单》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乙方也没有收到书面异议的,视为本软件全部验收合格。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软件及所附带的文件是作为不提供任何明确或隐含的赔偿或担保的形式出售的。2.甲方必须了解并认同自己使用本软件的风险,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九条其他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无正文]

乙方(盖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5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

七、结算方式: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

九、退/换货: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

到货期限:

十一、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签约代表:盖章: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6

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7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

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锅炉使用事宜洽商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其条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乙方为减少锅炉购置维修、保养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帮使用甲方一台 吨生物质锅炉,整套锅炉设备总价:元(不含税金),供应给乙方生产,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费用给甲方作为回收金。

二、双方权益:

1、甲方负责锅炉的购买,设计布置(一切报装费用乙方负责)。

2、锅炉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锅炉的维修、保养、检查。

4、甲方负责燃料供应。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物质颗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锅炉申报工作,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所需的合法有效资料与手续。

7、乙方负责锅炉支行所需水、电与费用,同时负责将水源、电源分别接入锅炉水处理进口和电控箱进线瑞子。

8、乙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锅炉基础(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及燃料与废料栅房。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锅炉试完付清押金。

2、生物质颗粒以“吨”为单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输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吨颗粒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不含税金。生物质颗粒价格如果上升必须调整价格。

3、生物颗粒运送到乙方厂内,乙方必须在当场验收后立即付款并负责卸货。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终止合同者视为违约方。

2、合同期间该台锅炉是唯一合法使用设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更换,否则属于违约。

3、如乙方违约则赔偿人民币套锅炉设备归还乙方。

五、双方约定

1、锅炉以乙方名议登记注册,合同期满该锅炉产权属于乙方

2、每月生物质颗粒用量不能低于吨,若低于吨结算。(差额价200元/吨)

3、每月锅炉设备累计维修时间为2天(国家法宝世假日及每年锅炉年审检不计维修时间)。

4、锅炉的操作人员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规而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该合约,则合约自然终止其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9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0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2、付款时间与方式: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2.1甲方于收到______产品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产品。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6.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6.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盖章)代理人: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2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邮编: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1 采购的合同产品 1.1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1.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整)

1.2.1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付款时间 2.1付款:甲方预付款10%的定金给乙方,即¥,大写。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

余全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4 到货时间和地点

4.1 交货地点:,或甲方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方式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4.2 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4.3到货时间:货物务必准时到货,不得以天气因素推迟到货时间,请乙方做好一切事物的准备及解决办法。货物必须是同批次货物,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有偏差乙方负全责。

5 包装及运输

5.1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5.2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6 违约责任

6.1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6.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6.3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第9条和第10条,则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4 若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6.5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合同中应该偿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守约方可以从其应向对方支付的到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或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

6.6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

7双方盖章签字回传,合同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明细》

(附件一)

备注:乙方需提供甲方千分之三的备品以保证货品的质量,此金额不包含运费。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3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共计: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订金到账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过约定期限10天,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需方全部负责。供方必须按需方约定及时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由天气、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汇款名称:

账 号: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4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二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参考、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存1080元;等货款不足250元时续存。

第四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五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发货流程:

A、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售后服务:

A、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10月1日--年10月1日

商品购销合同(日用百货)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约壹拾陆万元整(¥:16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三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方式为落地交货。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安装验收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