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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板栗购销合同(通用3篇)

个人板栗购销合同 篇1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板栗购销合同(通用3篇)

卖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__________板栗(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____________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___________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________(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________(5-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________(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_________(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____________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___________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____________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卖出人: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板栗购销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方是拥有大鲵驯养繁殖和大鲵子二代经营利用资质的养殖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子二代商品大鲵供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在本市内唯一合法的大鲵供应方,为乙方参与全市大鲵销售竞比提供有效证明

第二条 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同意续延合作时,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双方单笔成交数量不得低于 尾,并经县级渔政部门登记造册。

第四条 规格及价格

规格:1.5kg以下价格: 元/kg;1.5kg以上价格: 元/kg;价格参考本市行业平均价格,可以进行适当协商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支付一定数额押金,然后每壹月结算一次。货款必须以银行转账为准。乙方凭甲方送货单和转账凭证参与全市大鲵销售竞比活动。

甲方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业务管理,对乙方的违约和违规行为有权提出制止和改正要求。

2、甲方有义务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乙方经营。

3、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在签订合同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证件之复印件(复印件仅作为乙方办理“许可证”的存档之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另做他用)。

5、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大鲵为子二代大鲵,并保证的质量安全和数量供应,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地区内确保销售价格一致。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到期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2、乙方只限于销售甲方的子二代大鲵和大鲵深加工产品,如甲方没有深加工产品的可以销售其他公司大鲵深加工产品。

3、乙方有义务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销售数据,并做到准确、准时、完整。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若甲方提供大鲵不是子二代合法大鲵,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理解、履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起草,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个人板栗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围场县佳航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电气工程电线、电缆采购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双方商定,需方向供方采购电线及电缆为天津市瑞达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津达”品牌电线、电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根据需方需求,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或一次交付给需方建设施工方。

2、交货地点:需方建筑工地。

3、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承运并负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建筑施工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他所需检测、检验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2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15日内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30%,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满壹周年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导致二次施工的,供方应当负责所发生的施工费用并赔偿因延误工程验收及工程交付使用的损失。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10%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第九条、不可抗力: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