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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寓购房合同(通用3篇)

南京公寓购房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公寓购房合同(通用3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鉴证机关: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代表:经办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

南京公寓购房合同 篇2

老人公寓(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入住公寓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所 身份证号:

入住公寓者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甲方根据乙方、丙方的共同申请,同意乙方入住,经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住对象及入住条件

第一条 甲方须为生活能够自理或者介助、介护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条 乙方入住前须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

1.乙方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2.乙方经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近期一个月的体检报告;

3.乙方入住的申请;

4.丙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丙方的经济状况证明;

6.甲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乙方和丙方应当如实提供上述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条 乙方入住公寓前,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X元,医疗保证金X元,甲方于乙方离寓时将押金退还给乙方(无利息)。

第四条 乙方入住后,应如实向甲方陈述自己的即往病史。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类疾病,乙方必须离寓或通知丙方将乙方领回,如果丙方拒绝领回乙方,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交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

二、入住期限

第五条 本协议的期限为 年(月),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合同到期时,如果乙方不愿继续居住或者丙方不愿继续担保,乙方或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后,办理出寓手续。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居住,丙方愿意继续提供担保的,三方再续签协议时间。

三、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居住、餐饮、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甲方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向乙方或丙方收取上述费用,如遇价格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

第八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因素,确定乙方的护理等级,乙方按照不同的护理等级向甲方交纳费用。如需调整护理等级,甲方向乙方或丙方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通知乙方或丙方按新的护理等级交费。如果乙方或丙方不同意调整护理等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按原护理等级提供护理,因此发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般疾病由甲方安排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重病、急病需住院治疗的,甲方负责将乙方送往医院,同时通知丙方,丙方应立即到场。住院医疗费用及一切实际费用由丙方承担。乙方住院期间,甲方不负责护理。

第十条 乙方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按月计算,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向乙方退回部分费用:

1.乙方外出住院,护理费、伙食费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居住的天数扣除后退还给乙方,但当月的床位费不退。

2.乙方外出探亲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只退伙食费。

第十二条 乙方或丙方在每月30日前交清下月费用。乙方不得无故拖欠费用,否则甲方将从乙方交纳的押金中直接扣除。

四、三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质按量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乙方在入住期间的安全。

第十四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因甲方管理、服务不当造成乙方伤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如因意外事件或自身疾病、自我残害、外出走失,发生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应当及时处理善后事宜。甲方与丙方在处理善后事宜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诉诸法院处理。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第十七条 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第十八条 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第十九条 应爱护公寓内的物品和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乙方在外出期间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丙方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三条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第二十四条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第二十五条 丙方有协助甲方照料乙方的义务。乙方在入住期间遇有思想、生活、医疗等方面问题需丙方协助时,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不得无故推托。

第二十六条 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以及乙方无力支付甲方的费用负有连带责任。

三方安全义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第三十三条 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第三十四条 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第三十五条 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1.乙方因病住院或者其他原因,超过 2个月不在公寓居住的;

2.其他可以协商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或者丙方无故拖欠费用达 2 月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公寓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私自外出超过10日的;

4.乙方或者丙方无理取闹,给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6.丙方经济状况恶化,丧失担保能力、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甲方通知乙方更换担保人,乙方拒不更换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服务的;

2.因甲方管理、服务不当,造成乙方伤亡的。

第四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和丙方必须结清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

六、其他

第四十三条若休养人(乙方)病故,甲方通知丙方立即将其遗体送往殡仪馆。在公寓停留期间不得焚烧纸品,不得鸣放烟花爆竹及从事各种吊唁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或给公寓其他老人造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公寓购房合同 篇3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规定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现。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二、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三、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大写 ](人民币),每年租金递增按市场行情来定,具体事宜协商面议。

四、甲方收店面租金时间定为每年 月 日,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如有拖欠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

五、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水电费承租之日起由乙方支付,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发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七、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二)合同在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工商税务所征费从承租日起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擅自转让和出租甲方店面

(五)乙方放弃或不租店面,所有流动资产和库存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如果想放弃和不续租甲方店面,续提前三个月给甲方提出异议,达成协议后方能放弃,如合同期满不清仓,甲方有权处理乙方货物。

第五条 在房屋装修

八、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乙方装修所花费用为 元,甲方按每年 元折旧,于 年内折旧完。如乙方中途退租,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乙方重新装修,甲方再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 续租

九、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违约

十一、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2%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八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在营业期间所发生纠纷和不测事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