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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协议(通用5篇)

综合服务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

综合服务协议(通用5篇)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乙方是经政府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在设立后,需要甲方提供某些相关的服务或供应。

为明确甲、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动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定义

1.1 甲方,除_________集团公司以外,还包括其附属企业。

1.2 乙方,即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还包括其成立后所拥有的附属企业。

1.3 附属企业,是指甲、乙双方现在及以后(亦即存续期间内)所拥有的全资企业、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及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

2.基本原则

2.1 甲、乙双方确认,将依照市场原则,即公平竞争、等价有偿的原则提供相关服务和供应。

2.2 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或供应均为非固定、非排他性的,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以上服务和供应。

3.甲方提供的服务或供应

3.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和供应。

3.2 甲方提供的服务和供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后勤保障服务及生产辅助方面的某些服务和供应,具体见附件。

3.3 甲、乙方双方确认,除已列入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服务和供应外,如果乙方在其生产经营和生活中还需要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或供应,甲方在拥有该等设务及能力的前提下,不得无故拒绝。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确立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补充附件,与其他附件拥有相同效力。

4.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4.1 乙方应就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或供应,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如果未对某一项服务的付款时间作出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便为甲方提供服务或供应后1个月内。

4.3 乙方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

5.服务或供应费用的确定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或供应的费用应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甲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乙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5.2 甲、乙双方同意,确定每项服务或供应的费用时应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

5

5.2.2 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时则按此价格标准来确定;

5.2.3 若无以上两种标准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5.3 某项服务或供应的市场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5.3.1 首先应参照本市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或供应的正常的、公平的价格予以确定;

5.3.2 若没有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或供应可资参照,则原则上依据甲方提供服务或供应的实际成本(含营业税、印花税等税费)加5%的利润予以确定。

5.4 除甲、乙方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等服务或供应价格由双方按上述原则确定后,在三年内不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有关价格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5.4.1 某项服务或供应的国家价格被取消,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定价,具体生效时间自取消国家价格之日开始。

5.4.2 某项服务的或供应的国家价格发生变更,则根据变更之日起执行变更后的国家价格。

5.4.3 若某项服务或供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并无国家定价,后又有了国家定价,按颁布国家定价之日起执行。

5.4.4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则相应做出调整。

5.5 若双方对服务或供应价格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将该等事宜提交_________市物价管理部门确定,该部门的决定为最终结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声明和承诺

6.1 甲方承诺:将不会以优于其向乙方提供服务或供应的条件向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和供应;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供应应优于其向第三人提供的服务或供应,服务或供应的质量也不应低于其向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或供应的质量。

6.2 双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来完全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6.2.1 甲方承诺。保证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员工设施来向乙方提供服务或供应。

6.2.2 乙方承诺。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6.3 除甲、已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如果可以以优于甲方的条件(包括价格条件、质量条件)从第三方获得所需的某项服务或供应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或供应。甲方如果拒绝或在2个月内未作出回答,乙方有权终止由甲提供该项服务或供应。

6.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甲方不能提供(包括完全不能和部分不能)某项服务或供应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可以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的适当时间内终止提供该项服务或供应。

6.5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增加或减少服务或供应项目或数量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6.6 终止某项服务或供应将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甲方向乙方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或供应。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时间、方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或供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2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按上述规定提供的服务或供应,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对另一方负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按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不可抗力

8.1 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控制的事件或情况。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暴风雨、暴风沙、洪水、战争等。

8.2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时,无须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但该方应尽量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对方损失,并尽可能快地通知对方。

8.3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结束后尽快地恢复履行其义务。

9.本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9.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9.2 乙方不再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下的所有服务或供应;

9.3 甲方无力承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或供应;

9.4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10.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如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10.2 若甲、乙双方在30日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有效期届满后,如果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该服务或供应的,应重新签订合同

12.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13.附则

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13.3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合服务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以及适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推荐主办券商、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甲方资本市场运作提供一揽子服务;

(二)乙方是合法设立并存续的证券公司,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及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证券保荐与承销业务资格。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同意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甲方资本市场运作提供一揽子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章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荐及持续督导

第一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推荐其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事宜,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一)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业务规则、挂牌申请文件制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指导

(二)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工作,向乙方提交挂牌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作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应与乙方的督导人员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七)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乙方就担任推荐甲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事宜,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一)依据《业务规则》、《推荐规定》、《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职责。

(二)依据《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三)根据相关规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对甲方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调查。

(四)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负责具体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人员为乙方与甲方的联络人,须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

(五)乙方及其推荐挂牌业务人员、内核业务人员、专门持续督导人员不得

第三条 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监管要求签署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备案的协议确定。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资本市场运作进度及监管要求另行签订。

第二章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及主承销

第四条 如甲方未来符合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甲方将选择聘请乙方担任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保荐服务及主承销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签署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协议确定。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由甲乙双方根据甲方资本市场运作进度及监管要求另行签订。

第五条 如果甲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拟进行并购、重组等业务,将选择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监管要求签署的协议确定。

第三章 反洗钱义务

第六条 甲方保证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均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实施任何违反前述规定的非法行为。

第七条 甲方承诺资金的来源、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第八条 在乙方因接受监管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进行反洗钱检查和调查时,乙方需要甲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作出相关说明的,甲方应积极予以提供或协助。

第四章 费用

第九条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荐及持续督导,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费用支付额度

(1)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荐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

(2)甲方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制作费、挂牌需支付给工商部门、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甲方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开展工作时的食宿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年。挂牌后持续督导期间,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开展工作时的食宿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2)甲方的挂牌申报材料经乙方制作完毕,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并获得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3)乙方协助甲方实现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甲方应在挂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4)甲方在实现挂牌后,须于每年的公历1月10日前支付当年的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若未来甲方拟在主板(含中小板)或创业板首发上市,甲方聘请乙方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约定。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拟进行并购、重组等业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第五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如因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规定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规定内容不一致的,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规定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章 免责条款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及乙方各执叁份。陆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合服务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作开拓社区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服务区场地、设施为社区居民开展 便民社区服务项目。

二、协议期为12月,从二00 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商洽下一年度合作协议,新年度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在协议期间,甲方免收乙方场地费,但需收取押金,押金面议。

三、在协议期6个月内,从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甲方免收乙方管理费(主要用于水、电费),但电话、电脑的安臵、使用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六个月后收取管理费,主要用以解决水、电费用。

五、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将设施、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使用权。 甲方对乙方进入社区服务进行协调,做好信息沟通。 甲方负责接受用户投诉,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协调,督促乙方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在协议期间,若甲方设备配臵的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若设备为人为损坏,则由乙方负责修理。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社区服务,遵守行业规范,讲究职业道德,做到收费合理,价格优于市场。如有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

2) 乙方在协议期间,如水、电使用不当,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它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乙方不得无故违约,如需中途退出,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扣除押金。 乙方在开展社区服务过程中,如客户因服务质量投诉,甲方向乙方反馈信息后,由乙方负全责处理。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合服务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物业位于 物业暂定名为 , 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的态度,就甲方聘请乙方对该物业作为营销策划、销售顾问事宜签定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总则

在乙方负责该物业销售顾问期间,甲方承诺不在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该物业进行销售顾问,在扬州或其他地区推广销售该物业。

二、合同期限及生效条件

1、双方协商议定该物业的销售顾问期限,即合同有效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价格及收款方式

1、 本案全部的可销售房源及销售底价详见附件。

2、本案的销售底价为/平方米,详细价格表见附件,该底价表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除非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得变动。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以发展商的名义与客户签定《预定商品房临时证明单》,并代为收取定金。

4、由乙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甲方负责办理贷款、手续登记、收取乘余房款等事宜。

四、佣金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佣金由基本佣金和溢价组成。

2、基本佣金:本案基本佣金为4%(即按每套房屋以销售总价4%计算)。

3、溢价:即每套购房合同成交价高于双方约定之每套销售底价的超溢部分甲方分配70 %,乙方分配30%。

4、佣金的支付:

(1)当购房客户(以下称“客户”)正式签署《房屋预售(出售)合同》,并付清合同规定的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具备结算该套成交房屋佣金的条件。

(2)在乙方顾问期间,所有销售都应计入乙方业绩,并结算佣金。

(3)佣金于每月28日结算一次,结算时针对乙方所代受的定金多退少补。

(4)委托期满乙方若不续约或协议因故终止,甲方应将佣金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5、在销售过程中,所没收的退房客户的定金及违约金由甲、乙双方 各分配50%,乙方收取部分在当月佣金结算日结清。

五、广告及广告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中已经包含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包括媒体发布费用、印刷用品费用等。

2、广告的日程安排、广告的策划、设计及制作由乙方负责并实施执行。

3、对于各项广告内容,甲乙双方应签字予以认可。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实施完成,确保按时交房,工程进度表见附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销售道具,如:售楼处及售楼处设备(如接待桌椅、模型、效果图、空调、音响、园艺、电话、饮水机等)、样板房等。

3、按照双方的约定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

4、本协议签订以前所发生的一切销售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责任

1、楼盘的市场推广及现场销售。详细销售进度表见附件。

2、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并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2、如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第六条中所承诺的工程进度以及甲方予以签字确认的各项广告内容,因此造成的销售困难,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每月

九、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及附件壹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各项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甲方(委托方):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乙方(委托方):

综合服务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供给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供给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供给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供给有关情景,以便坚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供给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供给帮忙;供给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景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供给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供给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供给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职责;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景;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职责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理解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职责。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能够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职责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景,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忙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景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资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够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景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职责: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资料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资料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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