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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精选21篇)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员工管理全日制类)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精选21篇)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_____ 学历:______ 籍贯:______ 年龄:_____ 级别: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_______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月,共计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_______。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试用期内调换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

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

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2

(员工管理全日制类)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       学历:         籍贯:        年龄:       级别: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场所:                                                 。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元人民币/月,共计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              。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⑩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⑦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监制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       学历:         籍贯:        年龄:       级别: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                             

第三条  服务场所:                                                 。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元人民币/月,共计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              。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⑩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⑦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4

甲方(雇主):黄蔚

1101024 乙方(家政服务员):马玉芳 6103277304181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甲方提供婴、幼儿护理和一般家务等服务。

第二条 服务场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9号院或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第三条 服务期限: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1月6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每个月工作时间为26天,工资/26天。当乙方当月工作不是26天时,甲方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工资(85元/天)。

2. 为了鼓励长期合作: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至年11月6日,则甲方将在按月支付工资的基础上,在20xx年11月6日一次性另外支付给乙方家政服务员1800元奖励;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未能服务至20xx年11月6日,则甲方无需另外支付给乙方除工资外的其他费用。

3. 支付期限:甲方须在服务月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3)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7) 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

(8)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9)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2. 乙方

(1)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家政服务费费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

②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③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④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

(3)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提供真实可靠的健康体检证明和身份证明;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4)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本着诚信为本的宗旨,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5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_____ 学历:______ 籍贯:______ 年龄:_____ 级别: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_______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月,共计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_______。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试用期内调换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

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

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6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家政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务。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试用期满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于试用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调换家政服务员,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间服务费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甲方对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家政服务员存在管理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聘请家政服务员的需求解除。②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③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④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⑤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⑥合同期满。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

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或虐待家政服务员,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家政服务员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④甲方服务地址变更或服务对象发生变更而未通报乙方并取得同意。⑤甲方对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服务员行为。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国家劳动部》规定的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存在对家政服务人员管理过失的情况下,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务人员责任。

(4)乙方应帮助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一条 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岗期间服务费(大写)二十五元人民币/小时 每周一三五下午 正常工作时间4个小时/天

2、支付期限:按 □月/ □周向乙方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人员协商约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事先谈好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诚信为本的宗旨完成各项约定家政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8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_________元(甲方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_________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此合同一式三份_________交用户、服务员、公司各自存查。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续订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签字)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9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乙方员工 人,为甲方提供第 、 、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对乙方员工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乙方员工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包括:乙方员工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不入住的,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3、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解除后,信用保证金在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后,应如数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员工;乙方员工在试用期内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3日内调换乙方员工,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员工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员工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员工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员工管理存在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员工有盗窃行为或有恶性传染病。②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③试用期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④乙方员工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乙方员工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员工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人格尊严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员工,不得安排乙方员工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乙方员工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乙方员工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乙方员工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员工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乙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员工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员工。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员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④甲方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⑤甲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员工身心的行为。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

(2)乙方负责员工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0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___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性别: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级别: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要求: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场所:_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

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共计元人民币/月。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__________。

3、签约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试用期内调换__________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岗___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

⑥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1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因为在征求意见时存在争议,正式文本对征求意见稿中的10项条款进行了调整。

在前不久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中谈到,“雇主应该尊重保姆的人格,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这次发布的正式文本作出了修改“雇主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也就是说与雇主异性同住一室必须保姆自愿。北京汇佳律*事务所的邱*昌律师参加了上次的听证会,他认为这次改动在意料之中。

在上次意见稿中提到,消费者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公司因对员工管理存在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这次正式合同规定,保姆如果出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雇主造成损失,家政公司应该承担责任。邱*昌律师认为,这一条可以有效地规范家政市场。

另外,这次合同还规定家政员工的节假日加班由双薪变成补助。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家政服务员健康的问题,合同也有了明确规定,家政员应该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一些市民认为,这次家政服务合同的发布,对规范家政市场,保护家政人员和雇主的合法权益,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家政服务合同的推行虽然说,对于规范家政市场,保护家政人员和雇主的合法权益,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有些问题还要在实践当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的完善。

据了解,北京明年还将出台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这次发布的合同内容就是要与这个标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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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本还对征求意见稿中其他条款进行了调整,规定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家政公司还应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如因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雇主造成损失,雇主有权向家政公司追究;如果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

在意见稿中提到的,家政服务员每天保证8小时的睡眠也进行了修改,改成了每天保证基本的睡眠时间。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原来规定的8个小时睡眠时间太绝对化了,比如看护病人和小孩时,睡眠时间就不太好计算,有时候可能在白天还会让家政员有更多的睡眠时间,有的时候又需要多照顾病人。

据统计,目前北京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近3000家,从业人员20多万,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鉴于家政服务活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只适用于家政公司向消费者指定场所派遣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员并提供全日制家政服务的活动,计时工以及中介式的家政服务活动不适用这个示范文本。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愿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月用工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平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甲方应允许其外出看病,并与乙方协商因病误工的解决办法。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家属及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六、乙方有权拒绝为他人服务或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葛、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庆市北1碚区区家政服务中心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北碚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3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

1-2服务要求: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服务方式(请在□内√):□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3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其中提供住家制或全日制家政服务的,甲方要给予丙方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继

续提供家政服务的,甲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服务报酬: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4-2甲方支付乙方推荐费: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

4-3丙方支付乙方推荐费:人民币 元/月, 支付方式:

4-4甲方支付乙方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 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4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5-5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6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

5-8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并保留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6-2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并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4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为丙方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2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7-4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乙方应提醒甲方和丙方购买家政服务有关保险,并作详细介绍。

8-2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3经乙方推荐,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推荐的丙方,如需调换丙方, 累计调换 次甲方仍不满意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天应按逾期支付费用的 % 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违约金。

10-3甲方串通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私签协议并接受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服务管理费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也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住所(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服务部: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住所(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欺辱。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_________元(甲方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_________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此合同一式三份_________交用户、服务员、公司各自存查。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5

为维护信和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信费用;  

(2)申请办理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提供(根据国家关于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信业务发展或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信服务进行非法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信服务的,其中一项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话语音、广播、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

为了避免甲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地址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服务项目:_________。

二、服务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每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每月月底由甲方派人上门收取或由家政服务员带回服务社同时甲方出具收款单据或正式发票,在收到票据之前,乙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甲方家政服务员,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四、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服务时间和项目,如需更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20%。

五、家政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六、家政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在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生财物失窃,如确系家政服务员所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乙方应妥善保管现金、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

八、如乙方在签约后终止与甲方的协议并继续留用甲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乙方违约,之后乙方与甲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一经发现此属实,立即以法律形式向乙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九、用户(乙方)需家政服务员工作,并以月工资结算,应同意每周不少于休息一天,如遇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休息,工资照付。

十、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需钟点工加班服务,除支付钟点工资外,再另外加一份钟点工资。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无异议请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 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 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 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八条 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 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 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 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业务权限  

1.

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营的 (以下称为“产品” )进行宣传推广。  

1.

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义务。  

1.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1.

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1.

5.乙方具体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1。  第2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2.

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2.

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2.

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  第3条 推广服务费收费方式  

3.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即 元人民币)。  

3.

2. 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服务费付请。  

3.

3. 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银行转账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3.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第4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

1.乙方应当诚实履行合同,积极与甲方联系,设计方案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让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方案必须具有联系性和实际可操作性。  

4.

3.乙方负有向甲方汇报工作的义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进行任意更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4.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4.

5.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4.

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4.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4.

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费用不予退回,对本阶段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

2.甲方有权对乙的工作进度予以具体了解,并经常性检查乙的工作进度。  

5.

3.甲方认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拒绝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第7条 合同的解除  

7.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

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8条 违约责任  

8.

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  

8.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 合同的不可转让  

9.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 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10条 适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1条 争议解决  1

1.

1.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 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

1.

2.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 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12条 附则  1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1

2.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19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_____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分)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上)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网站推广”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1 网站推广服务指由乙方提供的在各大门户网站为客户网站进行推广的一种收费服务,详情请见服务说明:  1.2 网站推广服务协议,详情见:____________  1.3 网站推广投诉部,乙方提供网站推广服务问题投诉及解决的部门,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合同  甲方同意购买以下网站推广服务:  甲方网址  登录网站收费关键词服务类型和购买位置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同意并接受网站推广登陆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中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共道德准则或侵犯

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所登录的门户网站,乙方有权拒绝收录 。  3.2 甲方须在合同签定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如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合同中规定服务。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应参照有关门户网站的登录服务条款,向甲方进行解释说明。  4.2 乙方应按照网站推广登录服务报价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4.3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服务。  

第五条 保密义务  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3 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本协议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