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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精选20篇)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上海龙运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精选20篇)

乙方:上海凌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年9月25日至20_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 20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_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方)拟就在中西部设立技术先进型企业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咨询内容:关于在中西部设立新型企业。

1.2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总结性报告。

1.3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3.2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3.3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3.4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甲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第五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术咨询报酬总额:贰万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实施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1个月后,甲方应将咨询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迟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7.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7.2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咨询方:

(盖章) (盖章)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3

甲方:上海龙运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凌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5日至 20xx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 20xx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xx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客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甲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估等服务;

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性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职务分析与职务评价;

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提供企业内外部培训项目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项,三项合计优惠价为人民币元 (含税)。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x公司

乙方:x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方)拟就在中西部设立技术先进型企业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咨询内容:关于在中西部设立新型企业。

1.2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总结性报告。

1.3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3.2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3.3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3.4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甲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第五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术咨询报酬总额:贰万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实施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1个月后,甲方应将咨询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迟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7.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7.2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咨询方:

(盖章) (盖章)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甲方(客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甲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估等服务;

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性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职务分析与职务评价;

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提供企业内外部培训项目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项,三项合计优惠价为人民币元 (含税)。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7

签定日期: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 乙方派出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对 区域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统一化的保安巡逻服务。并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和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 乙方将按照甲方所规定的区域将实行日夜巡视,并积极配合协助甲方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条 认真盘查可疑人员及出入车辆,校验有关嫌疑人员的工作证或有关证件。

第四条 在工作区域内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汇报,并认真填写执勤记录。

二、聘用保安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五条 乙方派出保安员共 名。

第六条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条 服务地点:

三、工作时间

第八条 保安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劳动工时。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时间限制。

四、保安服务质量要求

第九条 着装整齐,佩带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每周进行二次训练。 第十一条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建立紧急处理机制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应迅速及时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 建立月检、季检制度,对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 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十五条 岗位执勤的保安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巡逻规范要求,熟悉各区域周围的地形、地势及设施情况。

第十六条 对于区域内发生的一切可疑情况,在问清来意、进行登记之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实。

五、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第十七条 保安服务费标准为:

保安员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全年费用: 。

第十八条 保安服务费实行按 预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每 保安服务费: 。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通讯技术设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如工伤、医疗等)等福利费用和伙食费,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第二十八条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

第三十条 乙方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遇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费价格。

第三十三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所聘保安员总数 人一个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八条 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第四十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执贰 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8

承运人: 

包机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运人作为包机人指定的包机及相关服务的承接单位,为包机人提供有偿的包机及相关服务。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承运人应优先为包机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付款与对账

第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包机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运人支付包机预存款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则视为包机人违约,合同终止。

第四条 使用美金支付预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进行人民币换算。直至合同终止之日,根据余款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完成结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换算回美金,退还客户。

第五条 包机人在合同到期时,未能使用完的预存款,按承运人余款结算方式中的余款结算方法结算。

第六条 包机人预定飞行时,需另行与承运人签订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原则。包机款根据每次飞行的包机对账单在包机人支付的预存款中扣除。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及其传真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条 客户每次飞行前,需保证其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该次飞行的包机款。如不足,需先续存预存款,不允许欠款飞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续存预存款,续存不限定金额。续存后,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签订的优惠条款。当客户预存款余额为零或欠款时,客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存预存款,以保证预存款大于零,否则该大客户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章 包机收费内容与标准

第九条 包机收费

包机收费由飞行小时费、常规附加费、特殊附加费构成:

(一) 飞行小时费

(1) 任务小时费和调机小时费:承运人按双方约定优惠价格为包机人提供包机服务(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新增机型,则包机人按承运人新机型对应价格政策计价;

(3)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因承运人下调其价格,使包机人享受的大客户价格高于承运人对应的适时大客户价格时,则包机人可使用承运人对应的大客户价格计价;如承运人上调其大客户价格,则包机人享受的优惠价格不变;

(4) 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增加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可按照承运人适时的基地计价;如承运人减少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享有的基地数量保持不变。

(二) 特殊附加费

航段变更费、时刻变更费、额外机组费、加急费、特殊机场费,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三) 其他费用

如通讯费、除冰费、机库使用费、特殊餐食费、氧气瓶费用等,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第四章 包机服务预定与执行

第十条 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后,可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如包机人需承运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包机人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承运人付费(详见“规定”)。

第十一条 包机人在预定包机时应遵守民航及空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详见“规定”)。

第十二条 包机人在预定国际包机时,应符合对应航线的申请时限规定,如不符合航线申请时限而包机人坚持申请,应先签订并履行国际航线申请协议(详见“规定”)。

第十三条 双方指定责任人负责处理由包机产生的相关事宜,原则上仅由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就包机相关事宜进行联络。

第五章 包机服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任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 未经承运人同意,包机人将飞机转租;

(二) 包机人或承运人将本合同涉及的服务、价格、旅客资料或其他内容向外泄漏;

(三)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调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取得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实际履行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包机运输规定-SMD-P-20xx03-00001》(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规定》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传真件与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规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国家与民航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或因此合同产生争议的,在承运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包机人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运人免责。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承运人免费赠送包机乘客每人每航段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详见规定)。若包机人提出额外增加保险额度,承运人可协助办理,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包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免费赠送保险注意事项

包机方需在航班起飞前1个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运方及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详细信息,以便承运方为包机旅客申请办理保险。如因包机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详细信息或起飞前增加或者变更旅客名单,承运方将不承诺提供免费赠送保险,且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机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乘机人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进境时应严格遵守海关验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照《规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 包机人在使用包机服务时,应遵守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场的规定,由于包机人或旅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机人和承运人各执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预存款计费折扣按照20xx年500万级别优惠折扣来计算,即按照散客任务飞行单价的9.5折来计算。

承运人账户信息

人民币款项:(¥)

北京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美金款项($)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9

本合同是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乙方声明并保证:

(a) 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b)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

(c) 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 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 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f) 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 (g) 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h) 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 (i)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022993—工行徐汇支行长桥分行

帐号: 1001299309016203882

第五条 合同的期间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

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 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 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以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变化的一方承担。该通知亦可用于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诉讼)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确认,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据以上或变更通知中注明的联系方式送达,守约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方为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 31800 ,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 31800 ,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共2页 第1页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31800,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31800,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共2页第1页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 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 31800 ,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 31800 ,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共2页 第1页

1、 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3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

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大写: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4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交付。

3.4.2 分项一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3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4 分项三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5 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6 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6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

4.1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4.2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承担。

第七条 保证

7.1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条 转让

9.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1.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1.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条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语言和标准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3.2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条 适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5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4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5

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鉴于甲方(委托方)拟就在中西部设立技术先进型企业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咨询内容:关于在中西部设立新型企业。

1.2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总结性报告。

1.3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年4月20日至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3.2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3.3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3.4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甲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第五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术咨询报酬总额:贰万元整(20,000元)。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方)拟就在中西部设立技术先进型企业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咨询,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咨询内容:关于在中西部设立新型企业。

1.2咨询形式: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总结性报告。

1.3咨询要求:对技术问题作出解答,总结性报告能客观反映项目情况。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术咨询报告》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3.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乙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3.2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3.3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3.4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4.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参与甲方工程立项工作,讨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给出技术上的意见。

4.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补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甲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术咨询报酬总额:贰万元整(20,000元)。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先生/女士)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共同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询服务及月子安全服务;

乙方对甲方个人隐私执行严密的保护措施,一对一服务,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业内领先的7_24小时安全中心值班人员专业的应急咨询服务;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手续及订购优惠的国际、国内航线机票;

甲方签约后获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参见《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同时获得美国移民、美国房产、美国留学、特色旅游的咨询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享有“宝贝家百企联盟”会籍资格,并享有会员的一切权益;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助甲方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选择的服务套餐预算级别为:套餐宝贝家钻石定制型套餐:$500,000起宝贝家贵宾尊享套餐:$300,000起套餐预算明细见乙方公开发布的《套餐资费预算》及《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本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确认,甲方所有应在国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2、乙方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的情况对套餐价格作出调整。所有的套餐价格均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价格为准。

3、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国内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签约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选套餐预算金额的%计元。

(2)在乙方交付往返机票及全部出国手续之日,甲方应支付余款计元。

(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盖有财务收款专用章的票据为唯一凭证。

4、合同终止:

(1)甲方于预产期前60天以上在中国生产或流产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及账单原件)的;

(2)甲方被海关原机遣返(需提供搭机证明)的;

(3)甲方因签证拒签原因(需提供拒签后的护照原件)的;

(4)本章节下条(第4、5条)所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约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还甲方预缴的定金及相关付款(已发生的签证费、POS机手续费等除外)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相关钱款的退还在经甲乙双方书面退款要求并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因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医院和医生

乙方不提供医疗服务。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为其提供医疗务的权利,甲方应通过和正规的美国医院签署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乙方不对甲方和医院、医生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有纠纷或事故,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据过往的经验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三、合同确认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签署或执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但该等行为并不影响非诉争事项的履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8

××国际饭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饭店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国际饭店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饭店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饭店竞争力。

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国际饭店为四星级酒店,规模为: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客房411间。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国际饭店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国际饭店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国际饭店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国际饭店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1)饭店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3)饭店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结束咨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年××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饭店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即××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日内支付其余的××%,既××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年  月  日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9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商务信息调查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乙方委托进行商务信息咨询的法律资质和条件,因乙方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而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客户需求组成专业调查小组,为甲方展开商务信息调查服务;

(3)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调查成果。

(4)确保各阶段的调查和咨询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5)乙方不得将为家方调查的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开展商务信息调查咨询工作;

(2)为甲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

(3)对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或修改意见,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对委托调查咨询的项目内容、期限做出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商务信息咨询费用总计为【 】元人民币。

2.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3.以上费用由甲方通过现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或者诉讼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对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授权人签字:

劳务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20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