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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精选24篇)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精选24篇)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地 址: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 小区: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风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电梯、二次供水加压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不含法规规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管工作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补充:甲方在乙方正式进驻前应完成如下基础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粪池清掏完毕(甲方监督完成)。

2)地上停车棚改造增设完毕(为止甲方执行确定,日期待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位选址完毕。

3)围栏上增设铁丝网,缺损围栏及照明修复,

4)监控设备(包括地下车库的监控设备)维修完毕。

5)各单元门禁对讲系统、闭门器和楼道维修完毕。

6)小区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完毕(车道闸、刷卡机、起落杆、(RF或蓝牙)车辆感应器、任性门禁翼闸系统、水泵、变频柜等)

7)小区道路缺损及沉降地面修复工作。

8)给排水管网检修完毕后移交。

9)小区全部消防设施有甲方负责协调高耸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完善和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电梯、水泵房、照明、空调等全部公共能源费用)由甲方与上任物业公司结算完毕后在小区公司两周,并准确核算后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区代为管理运行,热力贵公司不负责本小区供暖。小区供暖由乙方代为管理运行,供暖产生所有费用和收取的哦个年暖费

12)甲方应协调卫生所和酒店,与本小区连接部位采取封闭措施,以保障本小区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外来侵害,乙方不对通过上述2处场所进入本小区的外来侵害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率计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劝阻、仲裁等相关合法催缴催改措施;甲方并对上述事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承租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乙方利用共用部位开展多种经营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该款项专项列支,除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和节假日活动的经费支出外,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应急抢修费用,结余部分转作专项维修资金。

7、负责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一般采取联合下文(盖公章)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应乙方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尽责等消极怠工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后果,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一次性(100—500元)罚款,该款项专项列支,由甲方决定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助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和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完善配套项目或开展多种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目标及达标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通过竣工验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选择包干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时间标准收取;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 元/月﹒㎡,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照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2)、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电梯电费和二次加压供水电费,按实际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摊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业主长期未住)的物业费由甲方通知业主及时缴纳,3个月不交的,甲方应协调业主缴纳,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催缴。

(4)、地下车库售车辆车位服务费,按 元/个/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个支付给乙方。

(5)、办公楼由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甲方承担维修养护产生的人工费和配件更换费。

(6)、甲方负责承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更换及改造、抢修费用,上述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对上述费用及方案进行审核。

(7)、合同期内本小区垃圾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受外因变化影响。

(8)、在保活期内,草坪补植及开春后木本植物补种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固定资产折旧 与低值易耗品摊销;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为保证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项目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设施。

4、为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甲方应按照约定对部分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改进。改造标准应不低于创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标准执行。具体施工改造工程应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完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济宁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协调业主配合维护。没有交存维修基金的维修改造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分摊。

7、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一年一次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前履行交纳义务。

8、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9、利用储藏室和车库改作住宅或者经营用途的,按住宅或商业物业标准收取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占用小区和楼道内共用部位存放杂物的,应立即清理。占有共用部位经营活动的,需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区域范围有序经营,并交纳物业服务费补充小区排污、维修等支出。

10、对违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规定的物业使用人、业主,乙方可根据《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主管理公约等规定进行处理。

11、禁止个人在小区内私自从事收费的房屋中介业务,及房屋租赁咨询和广告代理业务。上述业务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4、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

5、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内容与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备注:以下情况,甲方应配合乙方联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1、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摆放杂物。

2、公共区域乱张贴宣传广告问题,户外广告牌乱放,建议统一更换铝塑板广告牌。

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关物业费问题。

4、创建文明居住环境中,部分生活陋习问题(大声喧哗、车辆乱鸣笛、乱撞杆、居民随手扔垃圾等)。

5、违规饲养宠物及家禽家畜的问题。

6、建筑物共用部位违规使用及侵犯共用权人相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问题。

7、如对本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对本合同所计费的物业类型按__市物价局、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 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 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 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二)、交费方式 (本小区坐式收费)

2.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 日,逐年类推,费用为

第三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 3.3 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鹤壁市天鹤物业服务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之江大厦三层、七层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写字楼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本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一、公共秩序管理: 二、卫生保洁;

三、绿化管理; 四、消防管理;

五、公共设施维护; 六、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根据20xx年6月2日之江大厦业主协调会,通过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贵单位3楼、7楼物业服务费每月2640元,

年总计费用 31680元,每月收取一次。

第四章 双方权务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宣传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公共环境:对庭院、大厅及走廊、楼梯保持环境整洁。

3、绿化:搞好绿化养护。

4、门岗值勤:维护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制止一般违规违法行为,使车辆停放有序。

5、维修:乙方服务的公共部分如有损坏,乙方提供维修人员,甲方提供维修材料。

第五章 附则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该在合同期满期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1. 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2.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6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市××路××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建筑煤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朔州市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之前甲方企业办公楼、调度楼、食堂、保卫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事宜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平鲁区白堂乡陶卜洼村

物业托管内容:办公楼、调度楼、办公区、生活区保洁,会议服务,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电维护。

管理面积:6000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照明线路、开关、灯泡、上下水系统、桌、椅、门窗玻璃的定期保养、维护;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设备维护: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夏季制冷正常;所有系统设备(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线电视、暖气管路、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水系统等)的定期清理、保养、维护修理。

3.保洁:环境(包括食堂、办公场所、生活区及室外停车场等)的清洁卫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维护。

4.甲方员工的用餐服务,员工衣物的洗理。

5.会务服务:各种会议、比赛活动的服务。

6.受甲方委托,采购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务工作。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21个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实施物业管理招标时,乙方中标的,本合同继续有效,或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相关内容续签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审定批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1.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管理费用。

1.4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朔州市昌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后勤统一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甲方随合同一并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根据标准具体实施。

1.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2.2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和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3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2.4乙方工作期间所需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均由乙方承担。

2.5每隔15日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工作。

2.6收集物业管理的资料并整理、归档。

2.7乙方工作人员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伤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员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2.9试用期满,乙方有权选择不与甲方签订正式物业委托服务管理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餐饮严把进货关,加工制作关,按时保质保量为甲方员工提供卫生、美味、可口的饭菜。

2.各岗位服务人员工作要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并定期培训。管理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3.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净,楼道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4.室内外环境每天清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杂物,垃圾要及时清运。

5.建筑物本体及门、窗、家具等相关设施要完整,有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6.给排水管道必须做到不漏、水路畅通无阻;浴室水质合格,水温正常。电气照明设施要做到能正常投运,出现故障及时维护。水、电、暖、电视24小时维修。

7.加强对物业各个场所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丢失、不被盗,确保安全第一。

8.对服务范围的甲方所有物资要精心管理,定期清点,定期保养,做到帐物相符,服务用品按规定发放。

9.乙方管理、维护资产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无权擅自报废,如需要更换或大修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3.19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具完税发票,甲方据此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实施物业招标工作,并有其他企业中标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应合

同价款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_x

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_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_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_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_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_〕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㈠__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㈢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⑴治安秩序维护

_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⑵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⑶水电管理

负责__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⑷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⑸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⑹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⑺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_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⑻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_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⑽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水电项目筹建处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所其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藏木水电站营地的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精神,于 20xx年6月 1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据该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的发展计划,以丰富的管理经验,以有效务实的方式协助及配合甲方为该项目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

甲乙双方约定每季度在甲方的办公室或在该项目举行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或进行现场巡视一次,每次为期一天,将乙方的顾问工作体现及完成,并定期为甲方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为甲方的现场管理提供建议,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双方同意工作会议或现场巡视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顾问人员休假、生病等等),应事先通知对方及另订日期。乙方通过去时将书面报告或会议录,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呈送甲方,完成有关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2以上顾问服务并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间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服务或物品的任何费用(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用)。有关服务条款及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补充成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4.3 顾问费只包含乙方人员前往该项目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费及食宿费用以及甲方管理层交流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4.4 所有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其他费用及劳务费用并不包含任何税项(国税、地税及外地税项。

五、付款时间及欠款处理

5.1 本合同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甲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之七天内支付,不得拖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2 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额外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停止对甲方物业的顾问支持。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又没有明确改善,以至无法合作,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达乙方5天内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没有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部分内容,并且在乙方书面指出并提醒后1个月内,既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明显改善,以致无法合作,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达甲方5天内生效。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7.1 如该项目因建筑设计,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安装技术或工程延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善后处处理。

7.2与管理该项目有关之机密文件及资料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复印、印制或抄录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数据,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经协商无效后,可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7.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后附合同附件。

甲 方:华能西藏藏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

水电项目筹建处(签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3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

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4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

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5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 ,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 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xx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 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绥化物资城综合楼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绥化福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

物业类型:商住式多层楼

位置:绥化市中直北路物资城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7624.31㎡;楼房栋数:一栋七层。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门卫)。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含院内所有公共部位的声控灯座、灯头、灯泡、公用部位的门窗及玻璃拉手、门窗叉等)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

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

(2)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20xx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办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电梯和水、电费、采暖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罚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委托乙方管理的土建项目及全部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各施工安装单位承诺的保修期内如存在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并承担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向所有建设单位及设施、设备供应方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应当征询乙方对工程质量及设备是否正常运营的意见,且在乙方同意后方可退回该项质量保证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8、档案、资料,并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在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区业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对业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6、成立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有不同岗位的专业资质证书。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给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条款实施。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完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设备运行:公用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供水设备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供电系统制定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电梯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运行,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交通秩序: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登记。

4、安保: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此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期限为一年。)

2、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价及物价上涨水平因素进行调整。具体物业服务费调整后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另签订补充协议。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在每个季度前_________日缴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每日按1%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车库: _________。

2、露天车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及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享设施设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享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工程建设竣工数据、住用户数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小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数据;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甲方就 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一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件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1

甲方:重庆乐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德华广告有限公司

为了为荣州苑商务中心各商务单位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文明、整洁的经营环境,甲方对中心实行社会化、规范化、经营型物业管理服务,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服务,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清扫保洁服务:甲方对乙方专有部分以外公共地段以及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下水道、窨井、化粪池定期疏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

2、安全保卫:维持物业区内治安秩序,保安巡逻执勤。加强租赁户管理,督促办理暂住证,加强消防管理,强化消防措施。

3、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服务:甲方提供室内停车库停放车辆,实行优惠收费。

4、养护、维修服务:对物业区域的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管线、以及房屋的共用部位提供日常的养护和维修。(不含设施设备的更新、更换或大修理)。

5、公共绿化、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监管装饰、装修: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方案审查,施工监管,严格验收。

7、房屋主体结构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公约的规定,在监管装饰、装修中,维护房屋主体结构不被破坏,保证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对屋面进行检查。

8、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存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设施资料,房屋使用情况,编制业主档案。

9、配合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区物管办、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完成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赈灾等社区活动。前述条款不含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10、其它服务:

(1)甲方为业主服务设立的接待中心有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开通服务热线电话68855408/68855409,负责接待来访或投诉、处理物业管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设立信件收发室,为乙方代收、代发、代订书信、报刊、杂志、资料等(包裹除外)。

(3)甲方代收代缴水、电、宽带网络服务费等,

(4)甲方可向乙方联系提供多项便民有偿活动。

(5)甲方对乙方的自用设施、设备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6)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公约,甲方结合物业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建设部( 20xx)第110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具体情况制订《装修管理规定》,严格监管房屋装修,保证房屋结构之安全。保护物业区域内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 甲方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公约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和要求赔偿。

4、根据需要,甲方可选聘专业公司进行本物业的专项服务。

5、甲方负责编制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通过协商后组织实施。

6、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物管服务费、代收的水、电及各项费用及提供的有偿便民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

2、乙方入住后应遵守《市民公约》、《物业管理条例》及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等,保证物业区域的安全文明、干净整洁。

3、乙方入住后不得高空抛物,应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4、乙方入住后应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5、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物业区域内出现治安或其它突发事件,乙方应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发生治安、消防事件/偷盗事件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使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商务单位的正常的经营活动。

7、乙方或房屋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因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应予以配合,乙方占有并使用出租房屋及其相关配套的公用设施和设备,应随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8、乙方的用电设施设备若要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应向乙方申请配电增容,否则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增容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额度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不得在物业区域空地、通道内停放车辆,甲方对此不承担保管责任,如需入库停车享受优惠停车标准,并签订停车专项合同。

10、乙方在使用物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开业前应向甲方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配合甲方作好消防演练,加强消防措施。

11、乙方在在使用水电中不得有意破坏水电的计量器具,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修理或更换费用外还应按同期使用水电数加倍承担水电费用。

12、乙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得侵占房屋的共用部位,物业区内的公用部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的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应事先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请甲方同意。服从甲方对公用部分使用的统一规划、调整。

13、如乙方在本物业内申请安装有广告架(牌),在本合同止时由乙方自行拆除,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拆除,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由物业公司自行处理。乙方所使用该广告架(牌)期间所涉及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第三人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物业公司无关。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如下标准:

1、房屋完好率:99% 2、房屋维修及时率:90%

3、维修工程合格率:100% 4、排污管道、化粪池完好率:98%

5、清扫保洁率:95% 6、维修服务回访率:100%

7、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0% 8、水、电供应正常率99%

9、事故率:2.5%

四、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与承租房屋合同有效同步。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12- 15日,乙方应自行到甲方的管理处交纳费用。

2、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根据渝价(20xx)778号文件执行:(1)写字楼及普通营业场所3.5元/平方 月(建筑面积)收取,(2)作餐饮营业场所按5.5元/平方 月(建筑面积)收取,乙方承租面积为 57 _平方米, 乙方物业使用性质为: 普通营业场所 ,物业服务服务费共计: ___200______/月,设施设备使用费合计为: ______/月,公共水电按实际使用分摊。

3、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用,水价每吨__4.8___元,电价每度___1___元(含变损、线损),乙方应在每月的12- 15日按时交纳,逾期每日按5%追收滞纳金。本物业有应急发电机组,应急发电电价按实际消耗柴油分摊。水、电价供应部门如有价格调整则相应调整。

4、物业区内广告位由甲方统一管理,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费根据具体位置和使用面积另行协商。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2、甲方违约:乙方可以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起诉。

3、乙方违约:1、甲方可以依照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违约若有偷用水、电的行为,应双倍补交费用。并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

2、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与甲方其它约定),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采取停止一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的措施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签 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20xx年 月 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略)

二、物业管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别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2、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3、法律性质不同: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种准物权(在区分所有权中叫成员权),是购买了不动产的业主们的法定权利,是业主们一定区域内的共有物业的使用与管理的自治权,它因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动产的灭失、买卖、赠送而消失。而物业管理服务产生于服务提供者(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合意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权利主体不同: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和由其组成的业主大会,即使选聘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不过是一个义务主体罢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处于被管理、被监督的地位。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主体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则成了义务主体,业主承担的是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5、参与主体不同:物业管理活动的参与主体有建设开发商、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房屋认购人、租户、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如果有聘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专业服务企业,则两者也属于参与主体之列。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参与主体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员工,如有单项业务外包,专业服务企业及其员工也属此列。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简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