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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居代理销售合同(精选3篇)

新民居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新民居代理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电话:代表人:

乙方:

电话: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新民居,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由甲方在,销售面积共计约-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背责任,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维护费用(包括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活动、路牌等)由乙方预算,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3合同未约定费用乙方不再承担。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在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壹拾万元整,项目结束与乙方销售收入一并结算。

第五条销售形式及价格

1乙方的销售形式为包销,项目均价为每平方米贰仟伍佰元,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部分为乙方销售收入。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即把超出部分支付给乙方。乙方保证负责办理交房(包括收取第一年物业费等业主需缴纳的费用)。

2销售价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有权灵活浮动,但必须保证甲方的资金需求(即按甲方回款要求)。在满足以上条件下,甲方需根据乙方实际销售价格提供加盖公章收据,并负责办理村证。

3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为甲方销售收入。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筑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等。

2甲方保证客户购买的住宅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图纸相符合,产权明确。如不符所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施工质量,并承诺在___20__年底交付使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制定推广方案、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待报给甲方确定、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销售方案,不得私自改变甲方的决定,如改变后果自负。

3乙方在现场销售过程中,所有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同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如发生不良后果,待解决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4乙方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月日至月日完成销售额800万。月日至月日完成销售额1200万。______年月日至月日完成销售额1500万。______年月日至月日必须清盘。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乙方在______年月日前未完成销售任务3500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未完成总销售任务的9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肆拾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共叁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民居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生产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销售甲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区域范围: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代理商资格的取得条件为:乙方一次性从甲方购买 万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资格。

四、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1、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范围内发展代销商和经销商;

2、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范围内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配备数量;

3、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范围内发布各种形式的促销广告,但须事先征得甲方认可;

4、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代销商与经销商情况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

5、代理商有义务在年终时将主要布点单位名单及其变化情况通报给甲方;

6、代理商有义务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变化情况。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代理商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纠正代理商不当的市场经营行为;

3、甲方有义务协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4、甲方有义务做好全国范围的市场营销与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有义务每个季度向代理商通报一次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

六、代理商的销售限额。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销售权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为一年,每年的最低销售量不得少于。

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部分随同进货量发给代理商。

七、商品退换规定。代理商经销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退、包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代理期满的存货如在保质期内甲方负责退货,相关费用由代理商承担;如代理商保管不当造成商品变质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八、供货与结算。甲乙双方均应安排专人负责供货与验货事宜,如发生人员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和货款后5日内将商品发出(单支包装除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验货,如发生数量、规格不符等情况要及时通报甲方,确系运输途中丢失、损坏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交涉索赔,属于甲方过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货款结算,原则为一单一清制。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代理区域范围销售商品视为违约,乙方的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销售限量视为违约,乙方擅自降价恶意竞争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供货不及时,或连续3个月供货量不能满足乙方需求视为违约,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区域内客户视为违约。

发生违约事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按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库存商品不予退货。

2、乙方因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限额而违约,甲方可酌减代理区域范围,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违约,在最低销售限量以内部分按缺货数量供销差价的10%赔偿乙方,超过最低销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响部分免责。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按直销差价的50%赔偿乙方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发票,但供货价与销售价的差额部分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创设办事处和销售公司,有关条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辖权在合同签署地。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新民居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上述授权的期限从年月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

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

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

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