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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独家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通用15篇)

地 址:____ __

电 话: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

职 务:_____ 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__

电 话: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

职 务:_____ 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程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营销策划、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由甲方在___ _ _ 兴建的__ _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其中委托招商调整代理的建筑面积_____ ___平方米,委托销售代理的建筑面积_____ 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__ 20_ _年____月____日至___20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市场推广费用,由乙方提供方案,在甲方认可后,甲方负责实施,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活动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制作费用、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乙方只负责进驻甲方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佣金支付。

3、现场接待中心(含招商中心和销售中心)所产生的一切办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服务内容

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广告策略、整体营销策略、项目销售策略、项目全案全过程策划执行方案、项目销售培训、项目VI导入、业态规划、招商平面图、销售平面图及业种分布平面图、销售与招商执行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第五条 销售价格及招商政策与条件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招商政策与条件(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和各招商目标对象的招商政策与条件)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可视市场招商情况,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项目代理工作启动资金及支付

项目代理工作启动费用总额为 20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款项时向甲方提供发票。

2、乙方的固定策划费用及支付

项目固定策划费用为每月8万元。甲方在次月3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策划费用8万元,乙方在收到该款项时向甲方提供发票。

3、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

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2%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要求的销售均价部分,视为溢价部分;各楼层销售均价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溢价部分甲方与乙方按 三七 比例分成,甲方占70 %,乙方占 30%。客户签定认购书,一次性付款客户将全款交纳完毕,按揭付款客户将首付款交齐,贷款资料准备完整,客户贷款手续办理完毕,视同销售完成。销售代理佣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30日将当月销售总成交额(返租前金额)报甲方确认,甲方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代理佣金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结算佣金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手续无法办理、合同无法签定,则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及时足额结算乙方代理佣金。

4、项目招商佣金及支付

此部分佣金为实际招商面积的2个月租金,招商代理佣金的收取不受免租期和招商政策的影响。招商佣金结算按乙方分别完成招商任务20%、40%、60%、80%、100%时,将实际招租面积汇总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招商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6、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和招商进度进行全面的考核,如乙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结点要求的销售和招商额数,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销售与招商结点任务双方协商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若因甲方过错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则甲方须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全部销售、招商业绩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足额支付应结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乙方过错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代理佣金和招商代理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要求乙方在本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补齐,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等)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3)关于代理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甲方应为乙方各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与支持,包括不少于 200 ㎡的销售、招商中心和办公场地。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招商对象、招商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招商手册等;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及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认购(认租)合约,由甲方安排财务人员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 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和招商政策与条件,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额外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定金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在销售过程中遇到退房的情况,甲乙双方要明确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退房,该房屋产权自动转为乙方拥有,乙方则自行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想续约,须于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另签合同。若在此日期前双方未就继续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一起,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结代理佣金及费用,乙方有权单方面及时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签定甲方: __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_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 甲方持有“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 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 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 省 市 区 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 违约责任

5.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 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__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 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签字页》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 地址:

邮 编: 邮 编: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 该产品的规格: ,型号: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产品,乙方保证不再委托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销售上述产品,包括不得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团队、小组等各种形式的销售组织销售上述产品。

三、独家代理期限

甲方独家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独家代理期限期满前一年内,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延长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权代理销售上述产品。

四、独家代理区域

甲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为全球所有区域。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甲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甲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

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甲方销售

乙方给予甲方的供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销量任务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______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______台/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销量为______台/月

八、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不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如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起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客户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甲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乙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甲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甲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联系人等为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一方将文书邮寄上述送达地后3日,视为送达。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变更等造成无法送达的,则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后果。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A公司,注册地:

代理人:B公司,注册地:

鉴于:代理人是地区从事贸易的公司;委托人欲开拓地区产品市场。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人的责任

委托人授予代理人在地区(下称指定地区)销售第三条规定的产品(下称指定产品)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委托人不得再指定其他任何公司作为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并负责控制其他代理人将产品销往该地区。

第二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负责在指定的地区按照委托人拟定的条件或格式条款,招揽订单,并迅速将订单转至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并最终与相对人(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签订具有任何约束力的合同。

委托人未在15日内或合同期限内没有明确回复,则视订单已被接受。订单一经委托人接受,即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效力。 或者:

第三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有权在指定地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合同条款(可以在本合同约定,也可以作为附加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收取货款。(在这里可以约定代理人承担付款责任,即成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向第三人追偿;也可以约定,因交易相对不履行合同时,应将合同权利转移给委托人,由委托人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条 产品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同意代理委托人的如下产品:

随着代理商的营销业务的增加,委托人将适当增加代理商品的范围。 前款所定产品不因委托人的产品技术或性能更新而终止或改变,对于同种类的产品的新产品 ,代理人具有当然的继续代理权。

第五条 代理人义务

代理人应竭力推销委托人的产品,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 ,进行广告宣传,参与展销会等措施,以扩大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代理人应严格遵照本合同和附件的规定以及委托人的指示,履行产品销售代理义务。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委托人关于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指令。

代理人应尽合同的注意、技能和勤勉履行代理义务,特别是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对于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给委托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对本人承担责任。

代理人有协助委托人收回应付款的义务。在有必要对第三人提起诉讼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并积极配合委托人进行诉讼(适用于媒介代理)。

或相似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 商竞争的任何厂商中获利,更不得制造与指定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第六条 信息公开和商情通报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条件、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同时,委托人应将产品的价格、销售条件或付款方式和任何变更及时通知代理人。

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公开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实,特别有可能影响委托人作出是否接受客户订单决定的信息。

代理人应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其销售进展情况、市场行情、客户反馈意见;向委托人提供真实 有效的账册记录、真实的商业标证,使委托人了解真实销售量和销售费用。

第七条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保护

代理人有权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号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惟一目的是标识和宣传指定产品 ,且只限于本合同的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和宣传。

代理人在此承诺,这些无形财产永远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擅自将委托人的 商标、商号或符号注册,成为自己的财产,也不擅自使用于其他场合的产品;同时,这一权利随本合同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而终止。

代理人一旦发现委托人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侵权时,应通知委托人。

第八条 佣金

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美元,按商品净价的 %收佣;

订单额超过美元,按商品净价的%收佣。

商品净价,即扣除运费、保险费等的商品价格。经代理人递交的订单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即应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有效合同,支付一半佣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给付全部佣金;或者待全部履行完毕后,再支付佣金)。

对于源自于指定区域的重复订单,代理人有权获得全额佣金(或按当事人约定的比例获取佣金)。

对于指定区域内的客户与直接委托人达成交易的,代理人有权减半收取佣金(当事人可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 费用

代理人办公费、工资福利开支由代理人自己支付。

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的费用,如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用、广告费等由委托人负担(或按约定比例分摊,如按50%分摊),

但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有效的原始票证。

第十条 转代理和分代理

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的独家代理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代理人可以指定分代理人,以建立营销网络体系。但分代理候选人的选定,应事先征求委托人的意见;经委托人同意后,代理人应与分代理人签订与本合同不相冲突和不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代理协议,并将一份送交委托人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3年);期满后,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请求,本协议将自动延长1年,并可依

此方法续展。本协议在自动续展年满3年(或5年)后,双方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协议,给予代理人以更优惠的代理条件。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款的规定时,委托人即可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责任。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终止时,代理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的所有资料、代理人有关委托人的业务所有账册及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其他文件,一并归还于委托人。

合同终止后1年内,代理人不得代理与委托人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或竞争对手的产品。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略)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A公司(印章) B公司(印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5

为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实现和分享高技术产品市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智能调温家纺产品区域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范围

1.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2.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范围内智能调温家用纺织品的独家代理销售经营权,并归属甲方总部统一管理。

3. 甲方为智能调温技术、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范围从事产品的经营活动。

4. 产品说明:本协议所规定产品,特指应用智能调温技术及智能调温纤维的家纺产品,包括 。如对其他产品有定制需求,双方另行商议。

5. 乙方保证其经营资质及实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真实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从事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

6. 本协议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

二、销售形式

1. 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积极促进产品推广销售,严格遵守甲方经营管理规定,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及产品信誉。产品及营销机构的装饰装潢、广告宣传、服务规范、价格策略、配货渠道须高度统一。

2. 协议约定范围内的销售业务应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经营,如委托或授予他方经营,应谨慎审核及严格管理,并对被授权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3. 甲方按照代理价格供应乙方,每次产品订购在符合本协议规定前提下另行签订订货合同,具体约定产品要求、数量、包装、价格等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产品价格。双方在各自利润范围内承担己方应缴税款。

4.乙方年度订购量应不少于500吨纤维,协议签订后 日内预付年度订购量价款的33%。年度订购量结算少于协议规定数量,协议于当年度结束之日终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核定商品市场价格,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

(2)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协议,逾期支付货款达到一个月,或对甲方产品信誉、知识产权等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2. 甲方义务

(1)负责智能调温纤维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研发生产;

(2)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宣传资料等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

(3)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文件,维护乙方经营权益,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协议规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经营指导和相关技术咨询。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及范围内调温家纺产品销售经营权,以代理价格订购纤维,并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2)享有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权益;决定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3)到甲方产品网站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4)享有甲方提供的`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

2. 乙方义务

(1)按时交付协议规定款项;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对及价格调整,并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产品权益,或有关协议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协议范围内的其它品牌同类商品,不得经营与本协议约定事务相竞争的业务;

(4)乙方对所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严格保密,谨慎维护甲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情形

乙方如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出现超越授权范围、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产品信誉、经营同类其他品牌产品等行为,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六、附则

1. 因任何原因协议终止,应在终止前结清已发生业务的款项。

2. 凡有关协议及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促进合作目的实现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3.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预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励 ,超出部分奖励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3-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号5号楼4层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7

供货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____商品的独家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_____________(数量或金额)。

3.销售地区

以_____________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和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标的净值的百分之______为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内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供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8

本协议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丛鱼a、b、c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

与他方当事人_、 y、 z公司,按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 (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 (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到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______,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以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 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浸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_______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十四条 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座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 incoterm90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a.b.c.公司 及 _.y.z公司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9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0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意: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代理期满后,优先考虑代理商的代理权.

二、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作为   (区域)甲方产品唯一代理商,

不得设立第二家,如有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系死产品。

2、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非正常渠道采购或销售假冒产品。

三、供货及付款.

甲方对乙方所购产品实行现款现结政策,在甲方收到乙方定单后,三天内组织发货。

四、贷物提运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运费及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

五、样机提供方法.

乙方可在代理价的基础上按10%优惠购买样机,每种型号只限一台,地区代理需搭建专门的演示平台,用于搭建演示平台的样机可按照优惠价购买。原则上每个地区代理仅可分批购买10台享受优惠价格的演示平台样机。

乙方以优惠价格购买的样机,不得随意进入市场流通,因而干扰整个价格体系。甲方保留检查权力若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减少相应的优惠条件。

六、乙方承诺销量.

乙方销售不得低于五台,即可取得上述地区代理权,省级代理不得低于10台,即可取得上述省级代理权。

七、地区广告宣传及促销.

极限的区域性市场促销活动,原则上技术市部合同代理商联合组织。

1、乙方在开发初期市场中,所需的广告宣传费及其它费用开支自负。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及名义。

3、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做的广告宣传及商业费用由甲方承担的应先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价格保护.

经甲方核准,自协议生效日起自动粉墙机出厂价为 元/台。

甲方在某一机型降价(统一报价)以后,三天内对乙方此前30日内该机型的已付款进货进行价格维护。价格补偿仅用于下一次进货。

价格保护额=原代理价—新代理价其它: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具备市场优势的定型产品、过硬的技术支持和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以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2、 阶段性地提供产品统一销售报价,并及时交流有关信息。

3、 努力保障顺畅供货。

4、 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5、 对乙方在进行极限产品直销过程中,出现的一次提货10台的最终用户定单,在价格上遇到竞争对手压价时,经调查核实,厂方可对此单独实行特殊价格。

6、 甲方负责维护正常销售市场秩序。

二、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有关代理协议。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全力作好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工作,维护甲方产品形象。

3、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

4、乙方无权转让甲方授权的特约代理商。

5、乙方有义务推广甲方产品。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合同法办理)

甲 方: 乙 方:

法 人: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盖 章: 盖 章: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1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意: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代理期满后,优先考虑代理商的代理权.

二、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作为   (区域)甲方产品唯一代理商,

1、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系死产品。

2、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非正常渠道采购或销售假冒产品。

三、供货及付款.

甲方对乙方所购产品实行现款现结政策,在甲方收到乙方定单后,三天内组织发货。

四、贷物提运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运费及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

五、样机提供方法.

乙方可在代理价的基础上按10%优惠购买样机,每种型号只限一台,地区代理需搭建专门的 演示平台,用于搭建演示平台的样机可按照优惠价购买。原则上每个地区代理仅可分批购买10台享受优惠价格的演示平台样机。

乙方以优惠价格购买的样机,不得随意进入市场流通,因而干扰整个价格体系。甲方保留检查权力若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减少相应的优惠条件。

六、乙方承诺销量.

乙方销售不得低于五台,即可取得上述地区代理权,省级代理不得低于10台,即可取得上述省级代理权。

七、地区广告宣传及促销.

极限的区域性市场促销活动,原则上技术市部合同代理商联合组织。

1、乙方在开发初期市场中,所需的广告宣传费及其它费用开支自负。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及名义。

3、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做的广告宣传及商业费用由甲方承担的应先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价格保护.

经甲方核准,自协议生效日起自动粉墙机出厂价为 元/台。

甲方在某一机型降价(统一报价)以后,三天内对乙方此前30日内该机型的已付款进货进行价格维护。价格补偿仅用于下一次进货。

价格保护额=原代理价—新代理价其它: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具备市场优势的定型产品、过硬的技术支持和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以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2、 阶段性地提供产品统一销售报价,并及时交流有关信息。

3、 努力保障顺畅供货。

4、 对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

5、 对乙方在进行极限产品直销过程中,出现的一次提货10台的最终用户定单,在价格上遇到竞争对手压价时,经调查核实,厂方可对此单独实行特殊价格。

6、 甲方负责维护正常销售市场秩序。

二、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有关代理协议。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全力作好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工作,维护甲方产品形象。

3、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

4、乙方无权转让甲方授权的特约代理商。

5、乙方有义务推广甲方产品。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合同法办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电影院影院广告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其所属影院广告的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增设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独自运营。乙方在不破坏影院整体布局及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对部分广告媒体进行调整或增设。

三、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年)。

四、广告代理总金额为¥ (大写: 元)。 付款方式:半年支付一次款项,即: 元/半年(大写: /半年)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元(大写 )的款项作为第一个半年款;余款按自然进度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是加入正规院线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业,签约范围为整个影院广告媒体。

2、甲方承诺随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广告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授权及证明。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按序播放广告,不得发生错播、漏播、任意删减等违规的现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广告,或其他广告后有权要求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5、甲方承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6、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保证放映设备及其他广告媒体都能够正常运作。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并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厅数、座位数、设备情况、影片排期、场次、人次、会员情况以便于进行广告推广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2、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

3、乙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己方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排广告时段。

4、乙方负责将具体执行计划提前5天交予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况,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实施并事先确认后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影院所有广告媒体经营权(含灯箱、椅套等固定媒体),且在续约上,拥有优先权。

6、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凭甲方指定的身份证明有权利监察、核实投放到甲方之影院的广告播放及执行情况,甲方应无条件配合,若甲方拒绝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监察,导致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及素材涉及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把广告素材提供给甲方)而导致未能按时放映,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装修、停映、政府占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广告监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播出证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现象发生,须按漏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若甲方有错播的现象发生,须按错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漏播,错播场次补偿后,甲方无须再作出其他补偿。

3. 若甲方在进行补播的过程中仍有错播、漏播的现象发生,则此条广告的广告费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4.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外界人为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广告停播或终止,甲方应自上述原因出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甲方延时出具书面证明且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则此条广告的费用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终止和变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产或丧失主体资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确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责任、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不改正的,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权威机构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点外,此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为不可撤销协议。

5.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六、保密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协议及基于此协议基础上签署合作的子协议的内容(对方资料、信息、报价等)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将由此引发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该格守协议条款,若双方就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的事宜发生争执,包括有关违约、终止和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则该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全部仲裁程序将依据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约定

1. 未尽事宜双方可做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

邮编: 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供应商):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号码:

开户行帐号:

住所地:

乙方(零售商):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号码:

开户行帐号: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乙方参考甲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爱森西雅橄榄油(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

4.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约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甲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乙方收到甲方的货物后,以实际收到的数量及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甲方进行现金结算;(自乙方收到商品后30天内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销售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中广住宅楼__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该房产为住宅,可销售面积房源为 8 套。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日至日。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并不得自行销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按照上述8套房产总房款的1%标准赔偿乙方。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 销售价格表详见本合同附件。

2、 甲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与乙方协商,征得乙方同意后重新制定价格;重新制定价格后,乙方须按照新价格执行。

第四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房款的百分之一。

2、 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

3、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定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理销售即告完成,即可结算该套房源销售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全款后7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该套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应付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利率4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房源表、平面图、地理位置图、标准、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表等;

2、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积极积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房二卖等误订情况的发生。

4、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乙方在营业网点进行房源销售;

(2) 采取派单、房源张贴、电话、网络营销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3)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代收房款或定金。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5) 乙方保证代理期限内,每周代客户看房不低于5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佣金。

(6) 乙方工作导致的工商等职权部门纠纷、投诉、罚款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本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本合同附件有房产价目表和房源表。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独家代理合同 篇15

合同签定甲方: x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负责“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 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 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 甲方持有“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客户提供“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乙方在申请“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 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 省 市 区 县 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 违约责任

5.1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 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免责条款

6.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 甲方在进行“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 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 地址:

邮 编: 1 1 0 0 3 2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