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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精选3篇)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出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精选3篇)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的产品

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20__年销售目标详见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__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__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十一、相关处罚约定

a)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不依期执行合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b)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加以检查,对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甲方将下达不同级别的整改通知书,分别为二级警告——代表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一级警告——代表甲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c)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销售甲方品牌假冒或仿冒产品

(2)乙方破产及财务清算

(3)乙方信誉度下降

(4)乙方低价倾销

(5)乙方恶意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6)乙方连续90天未向甲方进货回款

(7)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损

(8)乙方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发生5次不良记录。

十二、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一)合同解除

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或合同双方自愿或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时,由双方签定书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代理关系解除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若在上述代理关系解除条件出现后,双方未就签定前述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甲方单方发出《代理关系解除通知书》之日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关系正式解除。代理关系解除后,双方立即进入以下程序。

(二)代理关系解除后相关问题的处理约定

1、市场交接

(1)___移交客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区域内所有加盟(包含所有加盟方式)店及与乙方曾有代理品牌供货往来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客户”)详细资料(包含客户信息、往来合同、档案及客户市场保证金的结算明细等),便于市场的顺利交接;

(2)___移交专柜: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甲方配送给乙方及加盟店的的形象专柜的详细清单和信息;

(3)___移交往来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客户之间往来货物(产品及助销促销品)及货款结算清单,相关货物及货款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如客户欠乙方货款,则由乙方自行向客户追讨;②如乙方欠客户货物,包括乙方缺货未向客户供货或客户参加促销活动在乙方帐本上尚有余款,则乙方先以其现有库存向客户补齐欠货,若乙方现有库存不足以补齐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补齐,乙方应列出清单,将帐面余额的85%汇入甲方帐户,由甲方直接给客户偿还货物。

2、点货验货

(1)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产品及助销促销品(以下简称“货品”),并向甲方提供现存货品清单;

(2)甲方代表现场核验乙方处现存的货品,核验完成后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书面确认乙方处实际库存的可退货品清单,并将签字确认过的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如甲方不派驻代表,则乙方自行清点现存所有货品,并制作现存货品清单传真至甲方;

3、货款结算

(1)甲方在收到上述货品清单后,对乙方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并根据上述各步处理结果制作结算确认书,确认书中包含:乙方与各客户往来结算情况、退货款项、乙方账面余额、返利、

奖励核算情况,该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确认书签订后,乙方负责将确认的货品清单上所列货品运送至当地货运站,并配合甲方代表办理完成发货手续发往甲方总部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如甲方未派驻代表,则乙方直接将上述货品发往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

(3)发货手续完成或甲方收到发货单后,甲方将确认书上所确认的应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

4、保证金的结算

保证金于上述结算程序完成3个月后,在乙方不违反下列各条的情况下,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1)___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上述退货清算;

(2)___乙方配合甲方顺利进行代理区域内市场的交接;

(3)___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与客户之间往来货品及货款结算报告真实,无任何隐瞒;

(4)___乙方无任何损害、贬低代理区域内甲方新指定代理商的行为;

(5)___乙方无发布、散播任何对甲方及甲方品牌不利的各种言论;

(6)___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其他双方书面约定关于保证金条款的行为;

(7)___乙方无导致甲方损失的其他不当行为。

上述各条乙方如有违反则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而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甲方当有权就不足部分进行追偿;

5、形象专柜的处理

(1)___对于甲方配送给各加盟店的形象专柜,乙方应保证该柜台存在且能正常使用。该加盟店继续经营甲方品牌的,可继续使用柜台,同时该加盟店归入甲方统一管理或归入甲方新指定的代理商管理;

(2)___如甲方派出代表全权处理本条所涉相关事宜,则甲方将出具授权书,该代表将有权代表甲方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3)___不论何种形式解除代理关系,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程序与甲方签订《代理关系解除协议》和进行上述各项退货清算、市场交接相关事宜,则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账面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和对乙方进行退、换货,同时乙方如有不当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当有权利进行追偿;

十三、开样产品的规定

1、20__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销量免费提供乙方开样产品用于市场支持。乙方*根据市场特性将开样产品免费赠送到终端店。但乙方不得将开样产品计价销售给终端店,如发现计价销售者,甲方将按照乙方的开样品销售的同等价格收取乙方罚款。

十四、防伪标的规定

乙方的所有货品发出之前必须贴防伪标,此防伪标方便各省客户内部监控终端客户之间货源动向;

监督机制:1、将会随机抽查市场上的产品是否贴标;

2、客户与客户之间可以互查,举报者有奖;

奖惩机制:1、举报一次,情况属实奖励举报方试用装1000瓶,被举报方记过一次,扣现金500元/次;

____________2、如果发现三次以上不贴防伪标贴者,将提出严重警告,履次再犯者则停止发货并扣除5%的市场保证金;

十五、甲乙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严守产品价格、折扣等,不外泄商业机密,且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规定的各类产品的零售价。

十六、共同遵守

1、本合同期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续约,乙方有优先权。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若出现违约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而解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共同执行。对不能叙述清楚的,即可签定附件加以补充和完善。

十八、本协议受《民法典》的保护。

十九、未尽事宜或出现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二十、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十一、协议有效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签订于: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人: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地区总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______产品为:______.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_____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_____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经销甲方______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______的一定定货量,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______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______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1)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息转交乙方处理。

(2)市场保护条件

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3)广告宣传支持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______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______%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______:______,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字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______产品______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______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______%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篇3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的合作分销及为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品牌)以下商务通讯产品;

一)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如果上述指定区域并非乙方专有,甲方有权开发其他代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授权其下级代理人。

2.0销售指标和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后的第一笔订单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5万元),应全额支付给甲方。

此后,每季度订单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人民币5万元)。

2.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于20__年1月终止。

经过检查,它可以变成一流的代理商。

3.0合作原则和规定

3.1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应积极在指定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开发潜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在代理产品销售范围内,以甲方产品为准。

3.2乙方在开展销售工作时,不得低价竞争,不得在区域外销售,不得故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声誉。

如果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终止购买、取消合同或转向其他品牌产品,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并计划产品宣传和广告、产品展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业务和工程培训及支持,并与代理商形成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作为华北和西北地区的总代表,甲方不会向其控制地区的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下属代理商的库存、产品流向、销售订单和明细/销售网点,供甲方审核备案。

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业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5甲乙双方将根据商定的销售目标,评估每个季度的进度和业绩。

如达不到标准,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撤销个别或所有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本协议终止。

5.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规定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不得跨境销售和/或低价倾销产品。

如发生跨境销售,乙方应联系其管理区域的总经理进行采购。

5.2乙方不得与其他代理商争夺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

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得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系列交换机竞争。

5.3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并要求甲方在指定区域共同参加产品推广和展示会议。

5.4为保护用户利益和(品牌)品牌形象,乙方应直接向甲方购买所有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确保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在业务活动中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讯产品和服务。

6.0销售行为条例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

详细价格请参考附录1。

6.1.2(品牌)将在每年年初审查价格法规,甲方将根据(品牌)的最新价格法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对于价格调整前确认的销售订单,不会调整单价。

6.2订购流程

6.2.1每月或每季度初,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正式采购订单,每份采购订单必须列出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采购订单还可能附有关于采购和运输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以及事先书面同意的其他条件。

6.3支付条款

6.3.1乙方应在订单确认后三(3)天内将定金总价的%(%)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将汇款订单传真给甲方。

剩余的%(%)应在交货前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安排交货。

如果乙方未能按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推迟约定的交货期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