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代理合同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精选18篇)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

甲方:新疆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精选18篇)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 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0.7%【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区间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0.03%,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拥金0.05%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0.02%,80-89%区间扣减佣金0.04%。,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0.2%。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 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 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 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 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 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 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 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 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 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 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 %。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 %,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 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 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经营 的三和宫宾馆招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特签定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作方式和销售范围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由甲方在北京市 开发的 项目,其中包括房屋共 套,商铺 套。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上述委托范围内的房屋,甲方不得另设销售部。

二、 合作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于本委托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内协商决定。

三、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印制宣传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销售价格与代理佣金

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节,销售价格最低为 元/㎡, 元以下部分乙方按 %提取佣金, 元以上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取利润。

五、代理佣金支付期限

客户与甲方签定房屋销售合同并交齐50%房款即视为交易成功。交易成功后甲方应在两日内将代理佣金支付给乙方(根据付款金额按照佣金比例支付),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须按日向乙方支付应支付金额的3‰做为滞纳金。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甲方委托销售房屋的土地销售协议复印件以及此项目房屋建设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3)甲方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

(4)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助乙方与施工方进行协调;

3、甲方保证不延误交房时间。

七、 乙方的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可签定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增加其他代理公司。

十、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 (选项打“√” )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 ]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大写)(¥[ ]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 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

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 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 ]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 %

4、其他方式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 ,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 %或销售额少于[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6

甲方:新疆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 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0.7%【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区间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0.03%,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拥金0.05%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0.02%,80-89%区间扣减佣金0.04%。,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0.2%。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附件1:销售房屋确认表

附件2:销售底价明细表及优惠措施明细表

附件3:销售任务明细表(责任书)

(二)营销策划

1、制定项目总体营销思路与营销策略。

2、项目定位(目标客群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价格定位、广告定位)。

3、确定项目主推语、售楼部形象、楼体外立面形象。

4、案场定位与整合包装(售楼部整体形象包装、内部布置、外部形象展示)。

5、构建项目核心竞争力(整合项目优势,挖掘项目卖点,形成项目对外输出的主要推广点)。

6、制定营销推广策略及执行方案(项目的营销入市时间策略、营销阶段划分、各阶段营销策略执行)。

7、制定整体价格策略(入市价格策略、各销售节点价格调控策略)及执行方案。

8、促销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促销活动的思路、活动方案、活动组织、活动效果评估)。

9、媒体优化与整合(媒体选择、媒体组合、媒体排期、投放频次制定)。

10、制定各销售阶段广告推广方案。

11、各节点营销执行策略(预热方案、开盘方案、热销期方案、强销期方案)。

(三)视觉创意

1、负责为项目设计LOGO(项目标识)、VI应用系统(项目整体的视觉系统)、SLOGAV等设计及优化(项目的推广语、广告语)。

2、负责提供该项目平面广告(包括:报纸、印刷品、户外、网络、DM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3、负责该项目各类销售道具(楼书、海报、宣传单页、价目表、售楼中心及会所的宣传招贴、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围板、条幅等)的平面设计及方案。

4、负责提供该项目售楼中心内部包装道具(宣传招贴、吊旗、展示展板、窗口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5、项目工地外围形象包装(工地围档、工地大牌、指示系统等)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6、负责该项目新闻稿、软性新闻、销售说辞类(来电、来访、促销活动等)的撰写。

7、负责促销活动中所需宣传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设计及文案。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 (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份。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0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或平房间,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状况,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1、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4、依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共计年零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第六条租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当年预留出天不计算租金,作为给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预留工作期满,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即委托之日起,乙方给甲方个月零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房租按缴付。具体付款日期:

第一次年月日(¥元整);

第二次年月日(¥元整);

第三次年月日(¥元整);

第四次年月日(¥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为收取。

甲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托期内为了便于房屋出租或应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资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添置设备,甲方应允许乙方适当浮动出租价格,多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该房屋发生的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供暖费、卫生费等。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代理期限内,甲方只承担物业费。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一)乙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设施完好,不影响承租人使用。若设施自然损坏,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内修复。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除在该房屋客厅内打三个隔断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保持屋内墙面、地面及附属设施与出租前一样。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委托期内甲方应承担的事项和费用

1、因水、电、燃气等管道或线路及房屋防水层、房屋主体、屋内装修老化,非人为损坏,影响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2、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3、委托期前所发生的费用。

4、房屋的水、气管道因质量问题渗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承租人更换或使用不当造成以上后果的,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联系相关部门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二)委托期内乙方及承租人应承担的事项和费用

1、房内的门窗玻璃、灯具、电源开关、水龙头等因使用不当发生的费用。

2、合同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卫生等费用。

3、水管道堵塞而产生的疏通费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四)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告知甲方。

(五)委托期内及委托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户自行交易,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贰倍为违约赔偿。

(六)委托期内,甲方不得私自进入该房屋,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联系承租人共同进入,以保证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间,有义务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间内设施,造成设施人为损坏的,监督其修复或要求其赔偿。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发生的电视费、水费、燃气费,不得拖欠各项应承担的费用。合同到期后一并退还甲方。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扰民超过三次,邻居投诉、高跟鞋走路等扰民现象超过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违法活动,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内,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一个月的合同约定租金为违约金。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期内,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应赔偿给乙方一个月的合同约定租金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下,在该房屋的客厅内打三个隔断,隔断在安装或拆除时,必须尽可能将对墙面、地面的损坏减到最小,在此基础上打隔断造成的痕迹不在赔偿范围内,除此之外,墙面、地面等有所损坏及墙面涂鸦,乙方及承租人负责赔偿。出租代理期限届满后,乙方负责把房屋恢复原样。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君安物业留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证件号码:

电话:

乙方签章:

乙方资质证书编号:

经纪持证人员: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2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3

出售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4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明胜置业信息部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 、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来源(□出让;□ 划拨),(□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车房;□ 车位); 号□ 车房、□ 车位,(□ 有;□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 ,交楼标准 。

二、 该物业现状:(□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无)办理银行按揭,在 银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 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 有;□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 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点执行:【(1)按销售总金额的_____%计提给甲方;(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费给甲方。】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权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

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7

出售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总机: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 市

(即:)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个月,即至200

年月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销售房屋代理合同 篇1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民生街北段1号(静安市 场营业房)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