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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施工合同

基坑是指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基坑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坑施工合同
基坑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包括:人工费、机械费、钢筋笼制安、砼泵送费。

2、不包括:主辅材料费、水费、电费、税金、测量放线、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场地泥土泥浆清运、相关措施费、主辅材料检测试验费、工程成品质量检测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每天24小时施工计算,含节假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执行。

五、合同价款

1、单价: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2、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小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3、机械进场、出场、转场费: 15000元/次。

4、核价原则:合同协议固定价格。

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①设计变更; ②地勘报造与实际地质不符; ③施工条件与双方约定的条件不一致; ④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⑤增加设备、人员抢工期;

⑥工程量调减超过原设计工程量20%; ⑦施工工艺的改变; ⑧以上因素调价双方另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六、工程量确认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定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2、工程计量公式: 无;

3、总工程量: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4、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增加的工程量另计

5、工程计量以施工机械所处地面标高(或工作面)开始计算。

七、合同价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2、按月支付已定工程量70%的工程款(进度款);

3、工程完工支付至80%;

4、基坑开挖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至90%;

5、基坑出土后30日内支付至100%。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权限:

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

3、承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顺延

1、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进度的

发包人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

3、工期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所有条款。

十、图纸

1、开工前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壹套(含竣工图);

2、本工程设计图纸为发包人专用,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用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会议纪要、通知、工作联系函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在开工前10天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平整硬化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标高达到设计图纸所示标高,保证平整度不超过±20cm,保证施工场地硬化程度能达到机械正常施工的要求,不下陷不堆陷;

4、保证垂直空间40m内天架空线监等障碍物,安装630KV变压器一台,并将电源接到主配电柜(内设600A,400A漏电保护开关各一个),主配电柜与承包人施工工作面最远距离不超过200m;

5、提供Φ100mm供水管道,接水口与承包人用水设备距离在20m以内;

6、开工前,办理完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地下管线架空监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需要保护和不能拆除的由发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协调相关单位协助承包人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能清理拆除的由发包人负责清理拆除后交承包人;

8、清理拆除地勘报告载明或未载明的其他地下废弃管道、地下障碍物(如原建筑的基础,砼结构物等);

9、开前10天提供工程地勘报告和地下管道线资料;

10、向承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所需的房屋及设施;

11、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1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十三、承包人工作: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地、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权在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修复,非承包人原因(如交叉作业,提前使用保养期间的已完工程等)造成已完工程的损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追加合同价款;

5、遵守政府有关主要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发包人的指令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向发包人提供年、季、度、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安全规范操作,服从甲方管理;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程的损坏,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9、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进行返工和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10、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十四、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开工承包人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金额返还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进场设备清单及台班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

十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七、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十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发包人每天承担应付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误工,每天承担4000元停工、误工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4000元违约金。

4、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昆明市五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其他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大风、雷雨、下雪、洪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②不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府相关职能对发包人建设方(或业主)的处罚,市场环境改变,建设方(或业主)与发包人的合同变更或纠纷,建设方(或业主)资金问题,施工过程各种变更,各种证件、批件问题,工程本身所涉及的各种纠纷等;

③、 ②条所例内容本合同均视为发包人因素(或原因);

2、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由发包人供应的主辅材料,发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用料计划按时供应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同时工期顺延;

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报告、请示、工作联系函、现场签订等文件资料,发包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示、答复,否则承包人视为发包人同意认可承包人意见和要求,相关事项影响正常施工的,承包人只能停工,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并顺延工期;

6、本工程具备隐备条件和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呈报的施工记录经双方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7、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交叉作业等因素造成施工降效、误工、窝工,工期顺延,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工程截水帷幕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

9、基坑截止帷幕未施工完之前,严禁开挖土方和抽取基坑内外地下水;

10、承包人已竣工工程在后序工程施工时造成的破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

二十、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两份。

二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合同订立当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基坑施工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金公馆B栋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金公馆B栋地下室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2、建设地点: 城关镇建设路 。

3、工程内容:承包人承建发包人 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

1)、50mm厚C20高压喷射细石混凝土。

2)、机械成孔Φ130,放入 Φ16锚筋、M20砂浆注浆、Φ14钢筋压筋,再加Φ6@200×200钢筋网再喷100mm厚的C20细石砼。

4)、喷面的所有Ф50PVC泄水管。 5)、基坑边坡的人工修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总工期为15天(为有效工作天数)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工程。

六、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结算:以工程量(发包人签证确认工程量)×单价+签证其它工程量

2、发包人在承包人全部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金额的95%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园整(¥190000),发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三日内完成计量和结算余款在地下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及畅通的场内施工道路。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使用场地。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电。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生产进度计划。

5)、乙方人员统一佩戴安全帽并服从甲方管理。

八、施工管理及协调

1、为加强现场管理,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发包人保持联系。听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督和检查。

2、承包人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发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承包人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3、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防护要求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违约责任

1、若因承包人原因而致该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以上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4、超出双方确认工期5天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和签证应由发包人签字、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担 工程中深基坑土钉墙支护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及基坑降水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预计工程量为 ㎡,完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基坑外翻沿部分按 元/㎡计算)

四、工程内容:

五、付款方式: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甲方设计变更及土方开挖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量结算及价款结算:

1)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实际开挖坡度及实际支护面积计算。

2)工程价款结算: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土方开挖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地质详堪资料、设计要求等。并负责质量和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令其停工、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对施工道路畅通负责,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月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3、甲方应指派工地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协调周边关系,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4、甲方有权代付民工费用,代付费用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5、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换人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甲方应协调土方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开挖,严禁在-4.5米以下土方开挖时一次挖土深度超过3米。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基坑支护及降水的设计费用,并委托有资质的岩土设计单位进行支护设计。按建设部要求做到谁支护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并对基坑支护和降水后使用的安全负责。

2、乙方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因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按工期要求按时完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若工期延误,按 元/天进行处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甲方统一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按指定地点搭设临建,并保持临建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5、乙方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及基坑监护检测等工作,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内由于乙方安全防护及基坑监护不到位所引发的任何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人员和有关监理的监督检查,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

7、基坑支护使用的安全责任:乙方应对基坑支护后的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全程负责监护、监督、观测等,随时报告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进行处理。基坑支护后应确保甲方基础施工阶段的安全。安全期限为回填土方完。若基坑支护在使用阶段出现塌方等事故,造成人员、设备、材料等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程用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附有合格证。水泥用众喜牌,钢材用“八大钢厂”或龙钢。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或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该施工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十三、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单位:甲方代表:日 期:银行帐号:开 户 行:电 话: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日 期: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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