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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装修合同(精选5篇)

建筑内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建筑内装修合同(精选5篇)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发包商劳务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利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民警备勤楼内墙装饰,按实际接触面积结算。具体分项承包价格见合同单价表。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直到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及全部隐患问题处理验收合格完毕为止。

一、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乙方要管理好自己带来的现场施工劳务人员,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安全、社会治安如打架斗殴、酒后闹事、违章操作、盗窃等,一切安全治安事故,由责任方全部负责承担,并罚款1000——20xx元/次,情节严重者交给司法部队处理。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宿、生活用水电,工人不准私自乱接水电线管、烧电炉,不准在宿舍生火做饭等,违者罚款500元/次。

3. 乙方施工应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不准浪费材料。乙方的现场生活区必需保持清洁卫生,甲方将定时对乙方的生活区进行检查,如果不合格地方,甲方有权进行每次20xx元罚款。

4. 为使劳务人员增强安全意识,乙方现场负责人每天合理安排工作量并进行有关的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不合理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该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在使用吊篮时认真学习使用安全规划。

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二、 技术要求

1. 乙方应提供劳务人员技术好、素质好、思想好、爱护节约各种材料人员,应派专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进行现场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和验收。

2. 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单项工程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生产任务,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 乙方必须对所承包工程质量负责,执行国家验收规范,严格按图施工,接受甲方质检部门的监督。对因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部分,乙方必须按受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4. 乙方自派人员上材料。

三、 责任要求

1. 因甲方技术人员指令失误或错误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乙方承包内容:图纸会审所包含的内墙装饰,包工不包料,包所有工具。

3. 乙方各工种所需材料进场由乙方负责装卸,且必须按照甲方所指定的位置进行清理堆放。

4. 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提前一天奖1000元。

四、 结算程序及付款方式

1. 分包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要求,根据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核实工程量,方可结算工程款。

2. 分包工程款支付,根据实际工作量,外墙完工检查合格后,分包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相应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预留保证金,一月后付清。

五、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准拖延甲方规定的工期,除特殊情况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期交工,超过规定期限内按每天20xx元罚款计。

3. 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到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4. 属于乙方自己配备的设备、工具材料等需由乙方自己保管,不准因此对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不准以其它借口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劳务人员工作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求,工程出现延误、停工(24小时内视为停工)或乙方提出停工出场,在次情况下甲方将不予给乙方进行任何工程量结算及经济支付。

6.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未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赔偿双方经济损失。

7. 本合同一式参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 装修内容已报价单为准。(后附报价单)

发包方: 承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内装修合同 篇2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共同友好协商确定的就本项目有关工作进行相互约定的法律文件。双方同意在本文件有效签署后共同遵守执行。

1.1 协议概况

1.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设计方完成河南河南理工大学体育馆室内设计,其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

1.1.2 乙方将紧密结合整个项目进度,全力跟进配合并指导甲方及相关专业、承建方等各方的工作。

1.1.3 乙方将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专业设计及协议上的一般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在法律及协议保护下进行,在公平、公正地平衡参与各方之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前提下,保障甲方之最大利益。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项目的具体概况: 2.1.1 建设地址: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章 定义

3.1 图纸:系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的用以满足甲方参考决策、并施工所需的所有室内专业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和材料样板)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所有图纸。

3.2 协议价格:系指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款项。

3.3 书面形式:系指协议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4 施工现场:系指甲方提供的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场所。

3.5 开工日期:系指本项目办公室室内开始室内装饰施工日期。

3.6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具体解释参照《中

3.7 违约责任:系指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3.8 天和工作日:前者系指日历日;后者系指除法定节假日后的日历日。需要更多合同版本,施工组织设计请联系QQ271057719.

第四章 设计、咨询内容

4.1设计、咨询范围及深度 4.1.1设计依据

① 本项目的设计依据如下所示: 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电子版建筑设计图纸。 经甲方提供并认可的室内设计方案

经有效签署的本协议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

工作过程中的甲方审批、指导意见(专家、协调会等各种形式的意见)和甲方阶段性书面意见及顾问单位的咨询意见。

工作过程中双方往来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电话纪录等

② 乙方须以上述文件为设计依据,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设计服务。若乙方欲作出超出设计内容或与设计依据相悖的处置或变更时,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书面答复同意后,乙方才能作出相应的处理或变更。

4.1.2设计、咨询任务范围

设计范围 设计内容

根据业主要求,进行体育馆公共部分及部分室内体育场馆的装饰施工图设计。

工作内容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参数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室内施工图设计。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各阶段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含相关政府报建审批)

第五章 工作进度

5.1施工图设计(6周)

5.2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室内吊顶及墙面的标高及面积测算及材料表等数据,将于20xx

年4月12日之前交付。

5.3全部设计成果包括:平面图,定位图,地面铺装图,顶面图,灯位图,各装饰区域详细立面图,节点详图,完整详细的用材一览表。

第六章 协议价格

6.1 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上述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技术咨询费的取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米0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经协商最终价格为(小写:元)。(此单价为甲乙双方确定最终实际价格,若甲方与业主方无法完成谈判,造成施工终止。甲方安排乙方直接与业主方进行设计费谈判,届时设计费报价不再以此价格为准但不低于此价格。)

6.2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认。

第七章 设计咨询费支付条件和方式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支付方式如下:

8.1.1乙方在书面形式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收到后30天内,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咨询费用9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全部支付完毕。(此项支付前需开具发票给甲方)

8.1.2如甲方将本协议内所约定的设计内容相关工程施工工作交付于乙方施工,则所有设计咨询费用与工程款项一同支付,支付方式以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8.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设计咨询费汇入乙方的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章 协议文件

8.1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合作并结清费用止。 8.2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和附件、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文件有不一致处,以补充文件为准。

8.3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接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年月日:

建筑内装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合同造价:

施工地点:

二、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合同价的 ‰ 工期每提前一天奖乙方合同价的 ‰

三、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 。

工程达到优良,甲方除按规定奖罚外,加奖乙方负责人 元。

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罚乙方负责人 元。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基本合格等级以下工程,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加罚 元。

四、 施工安全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轻伤负伤率控制在 ‰以下。

施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规定的处罚外,处罚项目负责人 元,项目安全员 元。

发生一起重伤,除按规定外,处罚项目负责人 元,项目安全员 元。

轻伤负伤率每超一个千分点罚项目负责人 元。

发生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由 。

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奖项目负责人 元。

施工生产中,因违反安全规程忽视安全防护工作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除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处分。

五、 社会治安

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以人为本、做好防范。

安全制度执行不完全,无专职保卫人员,罚乙方 元,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 元。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 元。

施工期内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 元。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罚 元。

六、 成本控制

工程成本范围:按照公司《工程预结算与内部核算管理程序》所规定的范围执行。工程材料节余,甲乙双方按 : 比例分成,超支使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人工费含量控制在公司规定系数内,栋号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工资额的 %,待工程决算后,有节余给予补发,并加发扣留额的 %,亏损不予补发。

七、 上缴综合管理费及分配

乙方上缴甲方综合管理费率为 %(工程决算审定值为准)。

工程优良奖的分配比例为 。

工程审结后的节余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工程亏损甲乙双方按 比例承担。

八、 双方权力和义务

发包方: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管理好,履行本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对承包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承包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工程节余分配乙方负责人分配 %,剩余部分集体统一分配。

承包方: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有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履行本协议,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风险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 %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公司有关政策、制度执行。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以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建筑内装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房屋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2、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3、开工日期:20xx年20xx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柒拾伍万叁仟元,详见本合同附件(2)《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相关规暄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他用。乙方如挪用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1)提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全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字: 授权代现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建筑内装修合同 篇5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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