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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安装合同(精选19篇)

路灯安装合同 篇1

甲 方:

路灯安装合同(精选19篇)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约总价: 人民币: 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

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路灯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约总价: 人民币: 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中阳县乔鑫公路工程材料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 米,安装开关箱 只,安装路灯每套 元,铺设电缆单价 元,安装开关箱 元,机械吊装费 元,税费 元,合计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固定总价)¥: 171711.00 元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 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七、清单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路灯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_________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_________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_________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7

甲方:锦屏县钟灵乡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乙方:中山XX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_____》、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钟灵乡政府询价采购文件(文件编号:钟府采购〔20_________〕1号)的规定,为确保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效果,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一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钟灵乡贡村至娄江道路太阳能路灯及安装。?项目地点:钟灵乡贡村至地娄道路两旁。

项目规模:道路总长1500米,需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各种灯形、灯杆、灯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每天额度功率工作5小时后转入节能模式至天亮,一年365天天天亮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参数

项目内容:太阳能路灯80盏及安装,单杆单臂路灯高

6.5米,包工包料(运费、基础设施、安装调试等)。

四、承包方式

按照审批实施意见,参照项目设计,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若中途退货,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保障乙方在路灯安装过程中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由此影响工期的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为按照合同的货款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节假日和双休除外),甲方向乙方按每天合同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超过合同总额50%,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发货之设备。

六、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路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甲方配?Z要求。不按照以上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供货地点、数量按时将路灯送达各项目村寨,并通过县、乡、村共同验收。接收或安装阶段发现货物有损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换。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影响甲方项目按时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负责太阳能路灯的全程安装,若因为乙方安装原因造成路灯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5、安全施工: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村规民俗,并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项目承包总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1、太阳能路灯货款:228000元。

2、安装调试费:7_________元。

八、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经县、乡、村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九、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期满后7日内付清。

十、工程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一、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切因执行本本合同所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做最

后裁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中阳县乔鑫公路工程材料清单

安装部分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 米,安装开关箱 只,安装路灯每套 元,铺设电缆单价 元,安装开关箱 元,机械吊装费 元,税费 元,合计 元。

以上费用总计: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甲、乙双方就目前市场上路灯价格进行多方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项目

合同共分两部分,第一:材料部分;第二,安装部分。 材料部分

中阳县乔鑫公路工程材料清单

安装部分

安装路灯90套,铺设电缆 米,安装开关箱 只,安装路灯每套 元,铺设电缆单价 元,安装开关箱 元,机械吊装费 元,税费 元,合计 元。

以上费用总计: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10日内提供基础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

二、电缆管道和路灯基础乙方根据实际地形条件进行布线和施工。

三、乙方的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四、乙方承诺工程竣工后一年内的光源及线路、设备等均实行保修,灯杆保修期为3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安装,至 年 月 日完工。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材料全部进场交付甲方验收。

二、材料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安装结束,交付甲方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一、本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二、验收办法:

1、乙方材料进场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按国颁标准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

2、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七日之内对工程组织验收。

3、乙方派出进出场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工程所需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材料款的50%。

二、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两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

三、其余10%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把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协商调解或根据《合同法》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材料、安装质量又甲方所在地管辖,工程款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双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路灯安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合同工期20_________年10月20日至20_________年11月20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_____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_____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_年11月16日至20_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

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

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

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

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

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贵州省惠水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

施工长约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

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

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6月8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 45% ;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 70% ;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 97% ,剩余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

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约总价: 人民币: 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年月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八.附件

甲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潢川XX厂太阳能路灯厂

甲方将阜康佳楼太阳能安装工程承包乙方负责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明确双方责任,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工程安全安装条例》的具体情况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在阜康佳苑7号楼,施工时间为_________结束。

二、太阳能工程为22套,太阳能安装费用为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包括一切费用。工程结束以后,乙方经过试水、试压、调试,用户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8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试用一段时间后无问题,甲方全部付清余款。

三、乙方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害等一切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一切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一点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须配合乙方施工,乙方一定要文明施工,

与施工工地用方保持良好关系,如果双方施工期间违背合同条例,要拿出

50%的违约赔偿给对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性价比高的一点的太阳能路灯还是建议到潢川XX厂根据你的情况一对一的进行定制,定制的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是相对较为优惠的。

路灯安装合同 篇1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挖填、及土包方、预埋敷设、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等

二、合同工期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价款(预、决算)编制依据:

(一)本工程为三类市政工程。结算方式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工料单价计价的计价程序,取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工程利润费率按中间值取定。规费费率、税金按照标准取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计取基数及费用率的通知》执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信息价执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基础工程完成,支付预算金额的50%;

(二)工程灯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预算金额的70%;

(三)亮灯调试结束,支付至总金额的95%;

(四)5%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乙方应必须做到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问题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电池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因人为、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安装合同 篇19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 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 合约总价: 人民币: 整.(¥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 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