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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承包种植合同(精选3篇)

土地租赁承包种植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租赁承包种植合同(精选3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经营农作物,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为农作物种植

三、土地的租赁经营期限

该地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大型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租赁,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承包种植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兹遵守:

一、甲方保证对出租的土地享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邻南邻西邻;北邻。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签订本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的租金。

五、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如在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对该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时,涉及地上之物的赔偿费用由乙方享有。土地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租赁承包种植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