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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通用23篇)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通用23篇)

乙方:

经洽谈,甲方将 给乙方实施拆。为了维护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下,特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拆迁面积

拆迁总面积约三、拆迁费用

1、房屋残值费

残值费用采用

2、渣土处置费

甲方按政府有关文件应交纳的渣土处置费,由甲方缴纳。

三、责任、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的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2)动迁公司负责及主管住户的搬迁、房屋腾退,并交由乙方拆除。

2、乙方: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负责地块上建筑物的拆除;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个具有安全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说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调解;

4)配合动迁公司做好动迁工作,促使住户签约;

5)做前期签约住户的交房工作;

6)红线万元,由乙方支付甲方,乙方在协议签订后 内支付;

7)乙方负责地块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障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转交,同时保证 甲方能正常施工;

8)因拆除房屋时乙方造成的遗留问题影响甲方施工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9)施工过程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若甲方发现有违规现象,乙方自行处理;

10)如甲方另安排乙方所做的拆迁项目,其费用另计;

11)甲方有承担其主管部门的所有规费及其它费用。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拆迁完毕自然解除,可签订增补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拆除工程范围: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三、房屋拆除工程承包费:房屋拆除所得的钢材、砖块等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承包费给乙方。

四、承包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20万元工程承包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应在房屋拆除工程顺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五、工程施工期:月,自年月日至年

六、甲方责任:1、应协调好工程的断水、断电工作;2、及时处理来自外部的干扰、阻挠房屋拆除施工人和事。

七、乙方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将需要拆除的房屋四周搭建手架及防护网;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3、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及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按时完成房屋拆除、废土废渣清理清运。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拆除及废土、废渣清运,则应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元给甲方,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逾期超过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承包保证金(未搬迁和未签合同户不含合同内)。如下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拆迁时间可顺延。

九、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的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乙方承包保证金打入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拆除工程范围: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三、房屋拆除工程承包费:房屋拆除所得的钢材、砖块等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承包费给乙方。

四、承包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________万元工程承包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应在房屋拆除工程顺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五、工程施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六、甲方责任:

1、应协调好工程的断水、断电工作;

2、及时处理来自外部的干扰、阻挠房屋拆除施工人和事。

七、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将需要拆除的房屋四周搭建手架及防护网;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及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4、按时完成房屋拆除、废土废渣清理清运。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拆除及废土、废渣清运,则应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 元给甲方,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逾期超过 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承包保证金(未搬迁和未签合同户不含合同内)。如下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拆迁时间可顺延。

九、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的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乙方承包保证金打入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按时完成_镇“两违”拆除工施工任务,在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拆除工期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镇“两违”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_镇镇域

三、工程内容:拆除_镇“两违”治理对象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拆除楼房一切废旧材料归“两违”当事人所有。装卸、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人工机械相结合方式进行拆除)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不经甲方书面签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七、工程包价

1、单价:一般拆除人员及现场管理员工资430元/工日(按每个拆除点每组最多10个人配一个管理人员计算),如有气割,则气割操作人员工资按600元/工日,机械台班按实际情况计算,具体拆除工日、人员、机械台班等按实际拆除时间进行签证。工程拆除施工人员只限男工。每个工日按8小时计算,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在此时间段外加班,按一般拆除人员及现场管理员工资50元/小时,气割操作人员工资按70元/小时计算,不足一个小时不计算加班费。如果出现拆除受阻导致怠工时,工资仍按全天计算。

2、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费、交通费、人工费、餐费、常规工具使用费、安全措施费、垃圾处理费、安全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不包含税费。

八、验收和清算: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甲方须在28天内审定并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甲方收到结算报告28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本结算报告已批准。

2、本工程提取工程结算款10%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若无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一次性支付结算工程款于乙方。若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则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预留的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的50%;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的30%;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预留保证金的10%。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九、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甲方不与雇佣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乙方雇佣人员由乙方进行管理。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雇佣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雇佣民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行车安全三级以上施工的,其安全教育由甲方负责,施工中由甲方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8、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导乙方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2、甲方对施工过程进行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乙方应按供水、电单位的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及时依照国家现行竣工、验收规范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精细组织,严密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出现脏、乱、差现象及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违法行为。

2、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全部机械、工具、设备,费用自理。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若发生乙方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违反施工规范、不文明施工等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批评或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有效期:工程款项结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方(乙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

1.2、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3518.92㎡;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607.17㎡,土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776.59㎡,简易搭架面积大约1799.39㎡;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20xx年元月20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签约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洽谈,甲方将 给乙方实施拆。为了维护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下,特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拆迁面积

拆迁总面积约三、拆迁费用

1、房屋残值费

残值费用采用

2、渣土处置费

甲方按政府有关文件应交纳的渣土处置费,由甲方缴纳。

三、责任、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的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2)动迁公司负责及主管住户的搬迁、房屋腾退,并交由乙方拆除。

2、乙方: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负责地块上建筑物的拆除;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个具有安全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说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调解;

4)配合动迁公司做好动迁工作,促使住户签约;

5)做前期签约住户的交房工作;

6)红线万元,由乙方支付甲方,乙方在协议签订后 内支付;

7)乙方负责地块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障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转交,同时保证 甲方能正常施工;

8)因拆除房屋时乙方造成的遗留问题影响甲方施工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9)施工过程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若甲方发现有违规现象,乙方自行处理;

10)如甲方另安排乙方所做的拆迁项目,其费用另计;

11)甲方有承担其主管部门的所有规费及其它费用。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拆迁完毕自然解除,可签订增补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拆除工程范围: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三、房屋拆除工程承包费:房屋拆除所得的钢材、砖块等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承包费给乙方。

四、承包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20万元工程承包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应在房屋拆除工程顺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五、工程施工期:月,自年月日至年

六、甲方责任:1、应协调好工程的断水、断电工作;2、及时处理来自外部的干扰、阻挠房屋拆除施工人和事。

七、乙方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将需要拆除的房屋四周搭建手架及防护网;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3、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及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按时完成房屋拆除、废土废渣清理清运。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拆除及废土、废渣清运,则应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 元给甲方,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逾期超过 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承包保证金(未搬迁和未签合同户不含合同内)。如下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拆迁时间可顺延。

九、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的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乙方承包保证金打入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经洽谈,甲方将给乙方实施拆。

为了维护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下,特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拆迁面积拆迁总面积约

三、拆迁费用

1、房屋残值费残值费用采用2、渣土处置费甲方按政府有关文件应交纳的渣土处置费,由甲方缴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拆迁完毕自然解除,可签订增补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按时完成XX镇“两违”拆除工施工任务,在保证工程质量,缩短拆除工期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镇“两违”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XX镇镇域

三、工程内容:拆除XX镇“两违”治理对象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拆除楼房一切废旧材料归“两违”当事人所有。装卸、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人工机械相结合方式进行拆除)

六、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严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不经甲方书面签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七、工程包价

1、单价:一般拆除人员及现场管理员工资430元/工日(按每个拆除点每组最多10个人配一个管理人员计算),如有气割,则气割操作人员工资按600元/工日,机械台班按实际情况计算,具体拆除工日、人员、机械台班等按实际拆除时间进行签证。工程拆除施工人员只限男工。每个工日按8小时计算,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在此时间段外加班,按一般拆除人员及现场管理员工资50元/小时,气割操作人员工资按70元/小时计算,不足一个小时不计算加班费。如果出现拆除受阻导致怠工时,工资仍按全天计算。

2、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费、交通费、人工费、餐费、常规工具使用费、安全措施费、垃圾处理费、安全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不包含税费。

八、验收和清算: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甲方须在28天内审定并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甲方收到结算报告28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本结算报告已批准。

2、本工程提取工程结算款10%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若无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一次性支付结算工程款于乙方。若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则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预留的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的50%;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的30%;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预留保证金的10%。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九、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甲方不与雇佣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乙方雇佣人员由乙方进行管理。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雇佣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雇佣民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行车安全三级以上施工的,其安全教育由甲方负责,施工中由甲方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8、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导乙方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2、甲方对施工过程进行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乙方应按供水、电单位的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及时依照国家现行竣工、验收规范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精细组织,严密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出现脏、乱、差现象及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违法行为。

2、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全部机械、工具、设备,费用自理。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若发生乙方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违反施工规范、不文明施工等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批评或责令其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有效期:工程款项结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工期: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 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 份,地质勘察报告 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 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

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 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工程名称: 工程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铺装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

(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量清单

(5)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宁夏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

(4)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五、质量与检验

1 工程质量标准:__合格_____________

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 本合同预算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3 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4 工程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 合同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 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作业班组

二、 承包内容:

三、 工程质量等级:

该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四、 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 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 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 乙方认真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做好下班前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验评标准中优良的规定,教育本组人员精心施工保护成品。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6、 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复检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8、 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9、 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四、 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如在 日后上报则与下月一起结算),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工程。

五、 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的 工程,经招标或协商由 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高效、精致、及时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合同,望双方认真履行。

一、 单位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和内容:

3、承包方式:

4、质量要求:

5、安全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统一着工作服、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晨晖形象。

6、开竣工日期:

二、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款:(大写) ¥ 元 附计算清单:

2、价款支付:钢架开始安装至完成期间拨付20%,屋面板、墙面板安装完成拨付5%,剩余工程款待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扣除5%质保金,发放工人工资后结清。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后支付(以竣工验收单签证日期为准)。

三、 甲方责任

1、提供给乙方壹套工程施工图,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出问题以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有权停工及处罚。

2、工程进度缓慢,质量安全管理混乱,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按工程进度要求及乙方与生产部制定的构件、板材进场计划及时供应材料,并负责到工地现场的运输费用。

4、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监督管理项目部的施工活动。

四、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及处罚。

2、乙方应确保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合同、安全保险齐全有效,在现场施工时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3、在工程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并向工程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设备、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以便于甲方协调材料供应及监督管理。如不提供,将拒绝拨付承包费。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安装进度如实记录施工日志,工程竣工后与工程施工图一并交回工程部,否则处以经济处罚500元。

4、乙方应按照合同承诺的工期按时完工,每拖延一天,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违约额承担延期罚款。

5、工程完工时应提前通知工程部,积极主动进行交工验收,协助工程部做好工程竣工结算,配合回收工程款。

6、按时参加工程部会议,有义务向公司提出生产技术和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产品生产质量的提高。

7、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除无偿予以整改外,再处以损失额的30%罚款。

8、乙方应自觉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班前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质量标准交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器、机械设备使用严格按规程操作。出现人身伤害事故,3000无以内由施工承包人负担,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施工承包人负担费用的70%。

9、材料使用应节约,节余的材料应及时回库,如有浪费、丢失,照价赔偿。

10、负担工程施工吊装费和现场水平运输费用,并承担工程施工中的招待费用。

11、维护公司信誉,负责协调土建及建设单位的关系,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五、承包费浮动方案

该工程无质量、安全问题,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好评的,安装人工费上浮5%-10%。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额在20xx元以上的下浮5%,出现安全事故造成损失额3000元以上的下浮5%,工期延误造成建设单位处罚的下浮5%。

六、工程未竣工结算的,承包费不予进入个人帐户。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发包方:(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第二条:承包方内容与范围

劳务承包工作内容:

第四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材料标准、工艺标准、验评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甲方有关人员的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期

5.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完工日期:年 月 日

5.2、工期延误

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及一周内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乙方要会同甲方、项目不管理人员办理工期延误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6.1、合同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6.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

6.21、由甲方招标确定,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未经招标程序),为固定价格。

6.22、承包工程量:

6.23、承包单价为:

6.24、工程量及单价包含内容为:

6.25、其他材料及工艺要求为:

6.26、合同价格调整内容:

6.27、图纸发生一次性变更,按变更项目和变更工程量,提前确定变更劳务价格,并签订变更劳务协议。变更劳务费在 元以内,不增加劳务变更费,超过 元的一次性变更,按变更项目和变更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承包形式、劳务结算程序和价款支付

7.1、在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按时完成所承包的作业内容,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组织与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并于15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一个月内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出据工程竣工劳务结算单,经各部门签证确认后结算。

7.2、每月25日,乙方将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劳务考勤表实际完成进度报甲方项目部。经甲方项目经理、技术员核实签字后,报甲方质安部 经营部签字,然后报甲方财务部备案。

7.3、甲方于次月10 日依据乙方所报工程进度实际完成量月报,付给乙方已完成产值50%的的工程进度款,剩余的50%的工程款乙方选购甲方开发的本小区的房子(房屋价格按照时价执行)。待工程完工结算时,按承包结算总额的 扣留保修金,余款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金时应扣除保修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维修费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7.4、按国家规定及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由乙方负担承包结算金额的2%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税费由甲方财务部门依据合同约定价扣代缴。

第八条:施工安全: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8.1、安全施工:施工人员进厂7天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带原件到公司质安部备案。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未经以上规范组织施工,造成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8.2、施工期间,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要严格依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8.3、乙方组织的各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接受“三级教育”,乙方负责任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出现“三违”现象,如出现后果自负。

8.4、乙方施工期间出现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居住、饮食、(如食物中毒)、行为(如打架斗殴)等方面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8.5、乙方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各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等,同时必须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8.6、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防护用品,经检查后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因乙方检查不到位,而在使用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8.7、乙方对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伤员要及时护送医院全力进行抢救,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立即上报甲方项目部,分公司及生产安全部,不准隐瞒不报或少报。在抢救伤员移动现场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工作,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现场的勘察和事故调查,不得提供伪证。施工期间发生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为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将事故过程及结果及时上报甲方生产安全部,以此来确定和划分事故责任:死亡1-3人为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对事故过程和结果直接上报甲方生产部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查实处理。

8.8、乙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哪一方,必须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8.9、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规范中要求的相关设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否则,因甲方所提供设施,设备不利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第九条: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奖罚与工程保修

9.1、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9.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方法,用已检合格的材料(或设备)进行施工,且上道工序完工后经甲方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12、施工项目中存在的隐蔽工程,乙方必须通知甲方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

9.13、对于分部工程,经甲方项目部组织技术部。质量部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除以上验收组之外应邀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经上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给予书面指令评定,作为乙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9.2、奖罚

9.21、施工过程中,乙方和甲方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要随时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作业要及时纠正,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22、甲方技术、质量部门有关人员有权对乙方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抽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标准,且甲方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9.23、乙方有责任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进行返工或返修,并承担返工或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处置,一切费用从乙方应接劳务费中扣除,并酌情处以乙方10000-50000元罚款。

9.24、乙方有权拒绝实施甲方下达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设计要求或操作规程的指令,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9.3、工程保修: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和最低保修期限保修,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保修期限按以下第七条执行,即: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3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及房间防水工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9.32、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

9.33、房屋是内外的装饰装修、门窗及相应的配件、油漆粉刷、玻璃幕墙等工程,保修期为2年。

第十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文明施工责任区的管理及卫生清扫工作。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负责其所属暂住人员的暂住证、体检证等各种证件及费用。 10.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10.4、本工程约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第十一条:环保要求

11.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期间的具体环保措施及要求。

11.2、乙方按甲方具体环保要求施工,甲方进行监督。

1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界声非放标准。

11.4、乙方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轻施工现场尘土污染。

11.5、按照甲方程序文件的要求,乙方要及时处置生活区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11.6、工程完工后,一方要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

第十二条:材料机具供应

12.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施工机具均由乙方自备。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等级验证标准的要求。遵守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务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或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定额标准及本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等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进行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并有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1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和信誉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终止合同,并不予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的劳务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3.5、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用量按时提供材料,同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并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协调与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和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乙方有义务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文明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14.2、乙方有义务审查所属工人身份情况,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不得雇佣聋哑、呆傻、残疾、无技术女工不满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的工人。

14.3、乙方有义务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工作证号及身份证号),并报甲方备案,已备教育和检查。

14.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在册人员,本工程人员变动率应小于10%,乙方应保证按期、按项、按量完成与甲方签订合同范围内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4.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报甲方审阅,经审阅采纳的建议,需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及甲方租借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等。

14.6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及交通安全、防火作业、煤气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4.7、乙方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14.8、乙方要根据甲方支付工程款幅度为底线,合理支付劳务工资,依法雇佣和清退劳工,因拖欠劳工工资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4.9、乙方应向甲方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因本工程所发生的属于乙方应承担的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清算,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5.2、乙方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内未进场,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乙方无故撤走工人,并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时,在2日内仍未能恢复劳务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其未领的劳务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索赔约(乙方承担违规责任索赔甲方损失的二倍)。

15.3、乙方进场的施工队伍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调整、乙方无法更换、调整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4、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乙方支付违约罚款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及施工质量的处罚按第9.2条执行。

15.5、乙方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未达到约定标准或有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给予 元处罚。

15.6、乙方在施工中没有按甲方的教育培训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施工,经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下发整改通知单后未及时整改的,将处以50-20xx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15.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交底内容和程序文件。如不按以上规范进行操作施工,甲方安全员有权责令停工,同时处以50-20xx元罚款。

15.8、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规、违纪操作,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每周审核,对未经教育的新工人责令其停工教育,对乙方的任何违规行为 ,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处以100-3000元的罚款。

15.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并将违章违规指挥内容让甲方公司和生产部,甲方经核实后给予奖励。

15.10、本合同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盖章)后作为财务借款依据,经甲方总公司审核合格附审核意见单或合同评审单后方可生效,并作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任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所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相符,否则不予借款及结算。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项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乙方各执一份),乙方在完工结算时必须出示合同,以合同内容进行结算

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锚杆成孔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就锚杆成孔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锚杆成孔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

二、?承包单价

1.第一排锚杆的成孔按______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第二、三排锚杆的成孔按______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井巷工程的任务是在地下建筑所需的空间结构,并保持其稳定性,它需要通过破岩开挖,穿过和进入岩石和土这类地质体中,并保持开挖空间的稳定性。井巷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井巷工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煤矿井巷工程(一期开拓系统)

工程地址: X村驻地 工程内容:副平硐工程、一采区回风、轨道、皮带下山等工程(详见有关施工图)。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X煤矿副平硐、一采区回风、皮带、轨道下山等工程自开口至施工到设计位臵;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可按工程实施状况进行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6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品达100%;优良品率达95%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图纸;⑨工程量清单;⑩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__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科学合理的开采地下黄金资源,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矿山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平巷工程、斜井工程、采切工程、采矿工程等,工程单价括号外为有电施工单价,括号内为柴油发电工程单价。(根据各地区岩石硬度及具体情况条件,可适当上浮或下调工程单价,但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合同的5%)。

1、平巷工程 240元/立方米(275元/立方米)

(1)平巷断面20__mm20__mm(宽高),半圆拱,断面积3.57㎡,单价857元/米,(982元/米)。

(2)平巷断面2100mm27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5.5㎡,单价1320元/米,(1513元/米)。

2、天井工程 500元/立方米,(580元/立方米)

(1)天井断面 1500mm1500mm,断面积2.25㎡,单价1125元/米(1305元/米)。

(2)天井断面 1800mm1600mm,断面积2.88㎡,单价1440元/米(1670元/米)。

3、斜井工程 340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

按井巷施工技术设计规范和安监部门验收标准,斜井必须设运输间和行人间,巷道最小净宽度2800mm。断面3000mm2580mm(宽高),三心拱,断面积7.17㎡,单价2438元/米,(2990元/米)。

4、斜井井筒按设计喷浆支护,500元/立方米

5、平巷及斜井铺设道轨所需的枕木、道钉及其它辅件和工时费计130元/米。

6、采矿工程(指到井口400米以内的价格)

浅孔留矿法、留矿全面法、削壁充填法

采幅大于或等于2米为60元/吨,12米为100元/吨,0.31米为140元/吨。

第二条 合同二期

合同工期自20__年____月______日开始,止于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结算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按照施工图施工。

2、井巷工程验收依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程合格率95%。

4、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每月30日前进行井巷工程验收,验收结束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自存档并转交甲方财务,依此作为甲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凭正规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在下月5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5、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待重新返工合格后,甲方再予验收。

6、矿体开采,投失率小于10%,贫化率小于20%。

7、沿脉平巷掘进,当矿体厚度小于巷道宽度时,矿岩分次爆破,分装分卸,每吨矿石补25元;当矿体厚度大于或等于巷道宽度时,矿石不另行计价,无偿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井巷施工及采矿的地质测量技术工作要求

1、工程施工及采矿的地质、采矿和测量技术全部由乙方专职人员负责,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和收集相关原始资料备案并上交。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测量控制基准点并现场移交。

3、工程施工后乙方将整理完好的点位及地、测、采实际资料交给甲方。

第五条 施工图、进度及作业计划的要求

1、甲方交给乙方总体施工方案、采矿方案和设计图纸。

2、乙方按照甲方的年月工程进度组织施工。

3、乙方建立施工图、进度与作业计划,逐级会审制度,发现图纸及施工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提供

1、设备:施工用的临时设备设施由乙方自理。用于生产期间的永久性设备(包括卷扬机、空压机、钢丝绳、轨道、矿车、主管线、风机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将甲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和设备完好的交付给甲方,丢失损坏负责赔偿。

2、材料:需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前十五天上报计划,领取后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按实际验收使用量,要求损耗率在2%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余消耗品及零星材料乙方自购,费用自付。

第七条 安全与保险

1、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的法律法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和生产中,乙方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部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甲方同意。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在可能发生严重事故情况下,乙方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同时上报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人身保险:乙方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自付。开工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将所有的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交甲方审查备案。井巷施工采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管理和连带责任。

4、各相关管理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5、乙方进场前,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8万元,合同终止后全部返还。

第八条 误工的处理办法

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或窝工3日以上15日以下时,可以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不再做其他补偿。停工超过15天以上,双方另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负责生产区域内的土地征用,道路畅通,协调矿山和政府部门及地方村民关系,协调水、电等其他工作,保证乙方顺利开展施工作业。

2、有权制止乙方不安全不合格作业,下达返工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员工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3、对乙方的施工作业有指挥、检查、监督等权利。如乙方不顺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有权制止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并令其返工。

5、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乙方进驻正常开工10日后,支付给乙方开工费10万元。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本工种的三大作业规程,杜绝三违指挥。

3、乙方购进的设备材料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冶金矿山井下所用材料标准。

4、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和民风习俗。

5、按规定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组织到位,服从甲方统一规划管理。

6、应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建立技术、材料档案,以备查阅。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7、乙方按甲方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采掘任务。

8、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按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对职工队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现甲方在设计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指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依据

1、由甲方提供的地下开采设计方案和补充修改设计。

2、钻探地质报告。

3、甲乙双方的议标条件(包括附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工程转分包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乙方如擅自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2、本合同范围内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如确要分包,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或甲方机构变动后的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应出具法人代表变更书,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与终止解除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或修改,单方指出,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一致通过后,方可变更、补充或删除,否则仍执行原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是,可以终止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

2、合同一方被国家勒令关闭、停产或转产时。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工程无法进行下去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议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第十八条 附责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持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井巷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扎囊县沙包锑矿___号井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扎囊县沙包锑矿采掘工程

2、工程地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的采掘工程。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格

本工程结算单价:掘进按___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 采矿(包括出矿)按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为标准进行结算。

出渣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巷道支护(木支护)_______元/拱(大写: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开采的矿石运输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测量确定采矿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要求,随时要求乙方暂停开采。

2、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承包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燃料费、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动福利保险和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用、税费,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质量: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具体验收质量已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由异议,可向有关机构提起鉴定。

4、结算时间:采掘进尺及采矿量每月月底进行验收一次,结算以甲方的验收报表为准。如乙方对甲方验收报有异议的应当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4、付款:双方在确定验收报表及结算单后于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开采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结算款项。

4、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工程的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现行质量、安全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正常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5、乙方应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7、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如果在现场开采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

负责修理那些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损坏方承担。

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第八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价款均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交警、城管、运管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承担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并拆除全部临建设施。

第十条 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指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3、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赌博,每次罚款乙方5000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4.1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或者配备的人员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专业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水平,经甲方要求调换或者增补,乙方在三日内不调换、增补或调换、增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4.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

4.3 如因管理混乱,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要求的;

4.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4.5乙方未能按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度组织施工的,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人员、机械撤场,清理完全部临建设施。如乙方未在3天内撤场的,则每迟延一天承担违约金20__元,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结算:

2.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2.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严重影响甲方施工、办公的。

3、甲方有权提起15天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自愿承担该幢楼设计施工图中建筑(包括室外散水)、结构、装饰工程、卫生洁具安装、预留孔洞的留设、设备安装完毕后孔洞的封堵、安全防护搭设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劳务(土石方工程、0.000以下基础工程除外)、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材料;甲方只提供塔吊、搅拌机、龙门吊、钢材、水泥、砂、碎石、砖、磨石材料、贴面材料、钢管、脚手架材料、模板,其余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工期:

1、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合同工期:雨季及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如工期延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总工期以合同为准,阶段工期以甲方的要求为准,每延误一天(含阶段性工期)按工程造价1%的标准罚款。罚款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期限完工,仍不能完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另行增加施工队伍,乙方计量工程价款按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另40%作为续建队伍的赶工费用),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甲方会同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进行累计。

5、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自己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地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熟知:

(1)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特征,水文和气象条件;

(2)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相关程序;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4)所有安全及其它意外风险及不利因素;

(5)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五、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其综合单价为元/m2。本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利润、管理费、赶工费、安全措施费、事故赔偿费、驻地建设、施工队伍调谴、机械设备及其进退场、零星建设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各种原因引起的误工等各项和未能述及的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价格不予调整,工程量按竣工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

2、工程进度劳务款支付方法:经监理和甲方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进行计算,每月按其85%支付进度款,余下1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10%,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验收时,按图纸和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具体施工质量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为准),乙方达不到质量标准,按工程结算总价5%的标准罚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l、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2)工程变更,甲方应于相应工序施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7日内进行验收。

(4)负责测放各楼层的主轴线和主要标高线,乙方无偿给予协助。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月、周、日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人员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统一指挥。

(5)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内外脚手架、支撑架施工方案(该方案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报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列明计划工作,机械、人员配备数量和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计划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计划必须得到甲方、监理批准。如乙方不能按照计划配备施工机械和人员、未完成计划工作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负责拌合站水泥运送、堆码,拌和机的清洗及拌合站的清洁等。

(7)协助配合甲方的其他工作。

(8)乙方已熟知并同意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同时承诺按甲方的《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执行,如乙方未按《民工工资管理发放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其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所提供的机具、设备及材料,若有损坏、遗失,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元整)缴到甲方单位,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交齐保证金,则乙方构成违约,由甲方另选队伍,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所有施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交底工作。

3、乙方须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监理与甲方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按要求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的,检查机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

4、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每月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乙方必须要求其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承担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

5、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与防护衣物等,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罩等。

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含电作业、金属焊接、起重作业、场内车辆驾驶、登高作业、挖掘等)。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人.次,并要求乙方安排有证人员持证操作。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杜绝重伤与亡人事故,减少轻伤率,轻伤率不大于0.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费用。

7、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按规定向上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9、施工现场或周边发生事故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与甲方应急小组的指挥,并积极支持配合事故抢险,为其提供一切便利。

10、乙方必须按报建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乙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统一领导,在合同签订进场后一周内,将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并要求其停工整改,直至配备能切实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为止。

1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小施工生产对乙方员工和甲方相关人员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

12、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将规格型号、安全状况等报甲方备案。由甲方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国家强制要求的,必须由相应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检查投入使用的,将追究乙方责任。造成事故的,将加大对乙方的处罚。

13、乙方承担其施工段内一切安全事故的费用和责任。

14、切实加强民爆器材管理,严格按相关民爆器材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15、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一次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6、乙方及其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物资、机械、行政、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一切规章制度。

17、乙方要协助甲方对民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签订者不得上岗;

十、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工程 。

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拖延整改时间或有意扩大事态,甲方有权对其加重处罚或勒令退场并不予结算,同时在保证金承包费中扣取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以便进行修正。

十一、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文明工地要求施工,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如出现以下问题甲方将依据制度进行处理:

(1)钢筋堆放不齐、型号不分、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区域分开,材料不进行覆盖生成锈蚀,钢筋头未按指定地点堆放,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2)木工区域:模板、木枋、钢管、扣件未按指定地点分开堆放,板、木枋下脚料未进行及时清理归堆,经甲方催促未限期进行整改的,本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行罚款。

(3)瓦工班组:砂子、石子、红砖、砖块、装饰材料、水泥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工完未做到料净,场地不及时清理,垃圾不及时清理归堆,砂浆、混凝土满地散落未进行及时清理的甲方在安排后未限时整改的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退手续,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工程材料实行领用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为浪费,凡人为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木工班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做到木胶板、木枋、钢管按指定的位臵起完钉子后,长短分类码放整齐,丝杆、山形卡、十字卡、转卡、接头卡按所领的数量交回库房;钢筋班在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所有钢筋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分类码放整齐;电焊班、架子班、放线班、信号班必须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

(7)所有乙方各施工班组在工程完工后,所有在甲方库房领用材料必须交回库房,经材料员签字后方可结算,如有损坏,按原价在工程劳务费中扣除;

(8)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辱骂、打架、围攻管理人员者罚款200-20__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交机关处理,乙方不得因人工工资支付问题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

(9)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足规定的民工数,而耽误工期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收全部承包保证金,并清退乙方出场。

3、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场地打架斗殴,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文明制度、例会制度。如发生违法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事件,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生活管理:乙方工人食宿自理。

十三、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小写138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仟圆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小写¥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二、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于20xx年9月15日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2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

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篇23

发包方:湖北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____承包_________砌砖工程。经甲、乙协商,乙方承包未砌完的砖块及没有砌筑墙体,其中二楼、三楼已砌一半的任何部位都无条件砌筑完成及顶层砌筑和施工洞砌筑,打拉墙筋孔及植筋,所有半块砖用完,一楼架子自理,完工后清扫干净。工期为20天,延期一天罚款元,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以包干价结算为准,7号楼二层、三层及顶层全部砌筑工程为万元。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工具自理。

三、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若有乙方施工中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带工带料无偿返工。

四、付款方式:平时付生活费,完工付90%,抹灰完付10%。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按国家安全监督部门要求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部经济责任。

六、法律责任:本协议双方自愿,自签字日起生效,付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随叫随到,如哪方违约赔偿对方人民币壹万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