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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工程承包合同(精选15篇)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精选15篇)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的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成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图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主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与工程有关。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须的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中共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1)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2)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人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3)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工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件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佣的人被雇佣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雇用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的雇佣,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入、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弹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学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是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的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1)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3)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中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器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合适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3)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方,发包方应当有权雇佣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没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一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的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致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1)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了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1)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2)删除某项工程;

(3)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和

(5)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人。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介做如下调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将支付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3)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帐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的条款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1)废止合同;或

(2)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3)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5)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佣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由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法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执行或继续是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致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施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并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帐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60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主席或工程技术协会的主席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主席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1)没有能根据任何付款证书在9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根据合同到期的款项,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井位

1.钻井施工地点:_________;

2.地形图:_________;

3.井位设计图:_________;

4.地层构造图:_________。

二、国家、部、局对钻进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号及影印件。

三、井别:_________。

四、钻井口数:_________。

五、井深结构:_________。

六、质量:

1.井身质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质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价格

1.调整井单价______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____元

2.开发井单价_________元/米,合计金额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本合同钻井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钻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钻完。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钻前准备

一、甲方在开钻前应办妥征地拆迁和井场道路的垫方;清除施工场地及进出道路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管线、树木、青苗等阻碍物。解决施工用的水、电和钻机安装搬运的道路。

二、甲方按时向乙方交付井位设计、完钻井深、层位和完井要求,负责钻井区块的断层分布图;断层数据;小层平面图;构造图和邻井图压力资料数据,并向乙方进行地质和工程技术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开钻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按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风险金,确定承包费用。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按规定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按工程费用总额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拨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为油田开发着想,严格按照部、局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在钻井施工中,乙方必须坚持按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派员监督。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井喷、卡钻等事故和费用增加,应由甲方负担;

1.钻井施工设计有错误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及时发现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当天)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施工计划,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钻井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加大钻井难度时,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增加的生产费用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甲方未尽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

三、在钻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自理。

四、钻井是隐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标准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记录,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况,要求乙提前完成区块钻井任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完井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_____日,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井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发生的管理费、车辆费由甲方负担。

二、施工完毕的井要以部、局的统一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甲方不准提高验收标准。

三、经检验合格的井,从验收即日起为移交完毕。移交后发生井口套管头损坏、晃动或井口帽子丢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负责。

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不准确或其他原因,造成钻井质量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需乙方修井的甲方还要承担修井费用和乙方的窝工费,窝工费按每小时_________元计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交给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现管内外冒油、水、气现象,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六个月,超过保修发生管内外喷冒气油、水,乙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_________‰给乙方奖励。

二、甲方不能随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毕、并已验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应增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说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拟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略)

一、钻井施工图纸;

二、地形图;

三、井位设计图;

四、地层构造图;

五、国家、部、局对钻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等文件影印件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就锚杆成孔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锚杆成孔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

二、承包单价

1.第一排锚杆的成孔按______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第二、三排锚杆的成孔按______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将本工程做好,甲方将一栋七层半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依据双方协议,明确双方在承包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工程名称:________。施工承包内容:乙方按建筑规格要求、设计施工图纸并由乙方同意后施工。

2、搭排栅挂网(由甲方负责).

3、水泥、沙浆、批荡、过灰油、厨房,洗菜盘用50_50耐磨砖、做双层炉灶台,全部内墙贴25_40瓷片,贴1.2米高瓷片,房间脚线。

4、全部厕所,阳台,楼梯贴瓷片到顶。

5、外墙贴马赛克。

6、乙方包内地面用水,泥浆,贴50_50地砖。

7、承包价格:按装修面积每平方米为83元。

8、水电安装,扇灰和排污管安装,一切由甲方负责。

9、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进度款80%,完工后,三日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10、全部余泥由乙方负责清理到一楼集中点,再由甲方负责运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后自愿签订《汽车修理厂租赁经营合同书》以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将“成都市新都区军屯加油站机动车修理厂”租赁给乙方经营。

2、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壹年。

3、租赁费为 元(大写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4、租赁费交纳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将租赁费支付给甲方。

5、企业法人代表在租赁期间变更为冯文祥,租赁期满后一个月之内,由乙方变更为原企业法人代表向全英,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负责企业经营活动。

6、在租赁期所使用的设备,资产和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

7、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将企业的各种证照移交乙方。并由乙负责年审和年审费用。

8、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9、租赁期间的有关税费及各种规费,由乙方按规定向 所在地的有关部门交纳,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企业租赁后,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1、租赁前该企业的一切债权和债务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租赁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及涉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12、季检委托书由乙方到新都区交管所领取购买,甲方到乙方领取季检委托书只付给乙方工本费。

13、租赁期间企业内的安全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

14、甲乙双方约定以下行为属违约:

(1)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本合同条款;

(2)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

(3)本合同所涉及的机具、设备在本合同签订前或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设定抵押、担保。

1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16、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生效。

18、本合同一式四份,夕阳劳务部一份,新都区交通运管所一份,乙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19、本合同如到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编 码: 邮 政编 码: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县__镇__村村民;

乙方:__县__镇建筑工程队

甲方因原有住宅年久失修,为居住安全,拟将旧房拆除后,新建砖混结构二层复式楼房一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包修建。现就工程承包及施工的有关具体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__县__镇__村,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20__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客户____ _ _ ( 下文称“甲方”):

本保证人____ _ _自愿为 ____ _ _ ____ _ _ ____ _ _(下文称“乙方”)完全履行其与甲方已经订立的或者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包括: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预约协议书、优惠(赠送)补充约定、样板房价格保值协议书、工程质量锤协议书、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环保装修补充协议等。下文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甲方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范围: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所有合同项下 的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有合同 项下 的全部义务 应该向甲方退还已经支付 的 工程预付款本金、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 以及向甲方 免费赠送、免费安装的家用电器,和向甲方保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空气环保质量应该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等。 二 、若乙方在20__年12月31日前发生地址变更、经营性质变更、公司倒闭或者公司不存在等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 则由保证人代乙方 把 甲方 已经支付的12000.00(大写:一万二千)元工程预付款 退付 给 甲方。

三 、如果乙方向甲方承诺免费赠送、免费安装的 海尔抽油烟机(型号: _____) 、海尔燃气灶 (型号: _____)、海尔热水器(容量:_____, 型号: _____ )、海尔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容量:_____, 型号: _____ )不能兑现,则由 保证人代乙方把上述产品向甲方免费赠送、免费 安装到户。 四、如果乙方 不按照装修行业的市场价格和行业规范乱报价、多收费、欺骗、坑蒙、漫天要价、以次充好、 以假冒真、偷工减料、恶意拖延工期、装修质量低劣、环保装修达 不到国家 标准等不诚信行为, 则由保证人 代乙方 把 工程款本金( “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首付款、工程中期款、工程尾款。下文相同)或者 40000.00 (大写:四万)元的 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全额 赔偿支付给甲方。

五、保证责任期间:十三年,自 甲、乙双方签订主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乙方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担保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者补充,包括同意甲方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保证人 不管今后是否是乙方的员工,均 保证乙方履行完成 所有合同 项下的全部义务 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 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 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 等 ,以及由保证人代乙方为兑现 本担保项下的所有 免费升级、免费赠送 、免费安装 的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前,甲方不向乙方追偿。

九、本担保书受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本担保书自签字 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证人家庭住址: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证人手机: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8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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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

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

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

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为了按质、按期地完成本合同项目下的围墙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__大道围墙工程施工。

第二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程质量、包合同工期、包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施工规范,出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派相关人员监督乙方,配合测量、和技术交底。

第三条承包内容

一、乙方负责本围墙工程内容:安全维护、基础开挖、浇筑混凝土、砌筑墙体、粉刷、贴砖、预埋管线、铁件等。(涉及破除混凝土的施工区域按2元㎡按实决算)。

二、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及施工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四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规定、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工程价款  围墙工程按140元,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增加工程量按实决算)。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不低于400长,年底支付工程款肆万元整作为生活费用。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项目部工程款,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的90%,5%待本工程审计结算后付清,剩下5%作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无息支付。

第六条工期及双方权利与责任

6.1安装工期根据双方工程进度,工期为____日历天。工期开始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顺延情况:因建设单位拆迁未完成,无法施工的;因我项目部材料供应不到位的;工期顺延时间以项目部签字为准。

6.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下列条件:施工所需水、电引接点。

6.3乙方按照现场要求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乙方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6.4施工前,乙方应仔细查验施工放线桩点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报告。

6.5乙方对属于施工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承担________年的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需维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维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同时因施工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应为本工程提供维修服务,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需维修事宜,乙方应以优惠价格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完成工程,按迟延工程对应价款2%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文本与生效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按设计质量要求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四)工程承包金额:按甲乙双方约定单价收方计算金额,不能计量的工程按记日工结算。(浆砌片石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 /M3)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没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扣取 元。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工程进场后,按完成工程量的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的60%;工程完毕时,乙方开具建安发票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

程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等资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甲方提供材料需在乙方塔机施工范围内,如需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派驻代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送检。

4、工程完毕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 30 日进行验收。

5、工程范围 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的管理、安排,严格按安全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并做好相关资料。

2、乙方施工过程中须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砼、砂浆配合比由甲方提供,达不到强度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如发现乙方有故意浪费材料的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3—5倍的罚款(如擅自调整配合比、地上散落的材料收捡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承担返工损失外,还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费用及水、电、建筑材料费用。(做资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且拒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处以200— 元的罚款。

3、不能按合同工期及甲方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外(管理人员工资、设备及周转材料租金),根据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按每误工一天处以200—元的罚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浪费,例:发现100Kg以上的砼或砂浆块等,甲方有权处以200— 元的罚款。

第七条 乙方擅自转包合同的,一经查证落实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中无条件扣出壹万元付甲方违约金,另外还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对本合同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税号: 公司税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建筑物内配套工程的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合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水暖预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以下工作内容:

(1)、给、排水系统预留

(2)、暖气预留

(3)、施工现场临时接水、用水安装。(包括施工现场临水全部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辅材、保工期、保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二条 结款方式:

(1)、人工费总额按照工程进度和甲方付款情况支付80%。整体工程验收完毕后,以10%的人工费总额为后期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二个月内付清保修金。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费用自付,若乙方未修复,则甲方另派人予以维修,产生发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充。

(2)、剩余款项在工程交工验收完毕后,质保期结束无返修项目的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

2、按照本合同规定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

3、乙方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材料单,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照图纸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2、进场后乙方要对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做好防范,要求要给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第五条 工期管理

1、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

3、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或其它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工期,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承包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规定要求及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结算按照施工图纸建筑面积结算,承包单价为每平米10元(人工费及辅材)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检查、发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要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场的施工人员要进行进场的登记。

3、施工现场部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经双方协商,               承包给      作业班组,包价为    元/M2,订立以下协议: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作业班组

二、 承包内容: 

三、 工程质量等级:

该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四、 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 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 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 乙方认真按照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做好下班前的质量检查和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验评标准中优良的规定,教育本组人员精心施工保护成品。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6、 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复检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8、 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   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9、 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    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四、 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如在3日后上报则与下月一起结算),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工程。

五、 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  月  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模板单项工程,于____________月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中所有模板工程项目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承包造价:以模板与砼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所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拆模、清模、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施工中的工作内容,,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该承包单价已包含乙方管理费、各类补贴费用及制安模板所用的铁丝、铁钉、员工自身安全防护用品在内)。

四、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为日。

三、工程合同签约价及合同结算价

1、本工程合同签约价为人民币(大写)约 2、工程实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完工由管理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90%,剩余工程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施工单位报账时必须提供双峰县地税局的建筑安装发票,否则不予报账。

五、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本工程由双峰群力水库管理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以上。各项技术及材料质量要求按最新版本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执行。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返工,甚至退场,其费用及损失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

2、在安全施工方面,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会同有关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派驻工地管理人员对材料、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3、组织工程验收。

(二)乙方职责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必须按指定产品、规格采购,要有产品合格证);

3、保证工程质量,做好现场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因乙方责任所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无偿保修;

5、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图纸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做好工农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如果逾期没有完成,每超过一天收取违约金20xx元,在承包款中扣减。

八、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说明。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 伍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项目方(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质量,明确双方职责权利,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工程施工如期完成。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的相关土建工程规范标准为准,主要内容见附表1。附表1中未体现但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甲方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二、承包形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不含钢筋原材)的形式,乙方自带工具、用具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承担盈亏风险责任。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承包项目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甲方主管及项目施工员要求施工。

四、施工进度:自乙方施工人员开始,30天完成除厂房地面砼浇筑的全部施工,钢结构厂房安装完成,具备室内浇筑条件后(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0天完成厂房地面砼浇筑。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总价款为:伍拾壹万壹仟元整。

2、价款支付: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付拾万元整,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伍万元整,厂房地面灰土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万元整,室内地面混凝土浇筑完成且验收合格 付拾肆万元整。余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及承包项目中,有安培工作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责任。

2、乙方有组织所属人员配合甲方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教育的义务,并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有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的职责。

4、乙方必须做好本承包工作范围的材料整理、对方,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的责任。

5、乙方负责所属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所属承包工作范围的经济核算,及时做好所属人员工资的分配、发放工作。过发现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所属人员有上诉或到劳动局投诉等劳动争议的现象。经调查属实后,甲方给予乙方每人次1000元处罚。

6、文明施工、安全标识等设施不得拆除破坏。

7、乙方用完材料必须放在项目部制定地点,如果乙方不统一堆放由甲方自行雇佣小工搬运,工资按实际雇佣小工由乙方支付。 8、乙方必须做好对甲方场地既有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如有破坏,乙方应负责修理,并赔偿因损坏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师傅工、普工的招收权利,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分组管理规范施工。但所有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分配和奖惩。

3、乙方有生产指挥权,根据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级工期等要求,对所属人员直接指挥安排调动。

4、乙方有材料监督权,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构件,必须符合标准,如若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提出更换。 八、质量和要求:

1、乙方施工工程,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有权提出返工。返工的所有损失(含材料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无特殊原因,乙方须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如未完成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的工程如有停工、拖拉等现象,造成工期无故拖延1天以上,按每天500元处罚。如乙方最终能配合加班加点,抢回延误时间,甲方同意返还罚款。 九、甲方职责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指导提供服务,协调和协助解决施工中碰到的重大困难。

2、甲方必须协同施工员对施工工作内容进行分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改。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利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十、奖励和处罚

1、乙方施工项目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不奖不罚。如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须付给甲方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无偿返修到合格为止。 2、乙方所属人员在本工程中如未按安全生产要求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其医药费及所导致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外部罚款),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浪费材料,甲方可责成乙方给予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如有盗窃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对自己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有第三者向甲方主张债权,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债务总额、诉讼费、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中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影响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可经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严重的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严重等现象,由此造成质量低劣、安全隐患突出、工期拖延等严重问题,无法完成承包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后自行失效

项目方(甲方):X有限公司

代表人:

施工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