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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通用6篇)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通用6篇)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共同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矿体露天开采项目

二、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在生产施工、地质项目施工、工程承包施工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等及与作业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井巷施工及采矿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乙方严格按设计组织生产施工,并根据需要及时向乙方下达书面的施工(变更 )通知书。

2、从20__年 1月 1日起,甲方按乙方生产的合格矿石支付1元/吨的安全措施经费(已含在采矿价格中),由乙方全部用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范围;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安措费的列支情况报表。

3、甲方在矿山的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及专业知识,经过有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4、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经常性检查、指导、监督与协调。

5、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停产整顿。在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6、及时向乙方传达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督促乙方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督促设置施工区域内危险因素警示标志。

7、当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组织抢险并提供一切便利。

8、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工作。

(二) 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资质,按时参加年度资质审查,并在资质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程、制度和其它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责任制。

3、乙方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事件,年底由甲方做出安全工作评价。

4、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管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井巷施工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及专业知识,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5、乙方要配备至少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施工要求,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采矿、地质、测量等)。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认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设备、技术人员及完善的生产组织管理机构,编制井巷施工及采矿的作业规程,根据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合理组织施工,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办法。

7、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系统提出的整改或增加设备、设施及安全培训等安全投入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的,甲方可先行垫付资金进行整改,所用费用从乙方施工费中扣除。

8、乙方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若乙方没有按以上要求落实,甲方可先行垫付资金办理以上事宜,费用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9、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招收的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坚持每月两次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所用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所用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防护装置齐全,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10、乙方要在施工区域内有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并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对在发生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应急组织告知本单位员工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11、乙方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并确定专门的事故救援人员。

12、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对其生产进行的安全检查、指导、监督与协调,同时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3、乙方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报告甲方及当地安监部门,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预防以后各类事故的发生。

14、乙方对所承包的井巷工程施工及采矿工程的生产过程负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并自行负责处理。

四、处罚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1、未对新入矿员工进行规范的“三级”安全教育的;

2、未按规定对员工办理工伤劳动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3、不听安全监管人员的正确指挥的;

4、施工现场经安全检查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5、对安监部门及公司下达的整改指令执行不力的;

6、严重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二)施工现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责令乙方停工(产)整顿,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经理、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1、对安监部门及公司下达的整改指令拒不执行的;

2、屡次发生相同或类似的重大安全隐患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4、设施、设备带病作业的;

5、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的;

6、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随工程施工合同一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终止时自行废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 项目代表

项目管理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工程单位: (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协议内容: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必须指定专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2.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乙方明确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乙方必须对安全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并根据监理规程,定期向甲方安全部门书面报告.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项目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工长等编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安全部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乙方指派专人 负责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7.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规定以及督促定期检查,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限期整改.

8.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督促其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 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地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工,并由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其施工场所, 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紧急措施组织人员和紧急联络系统表,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牌,施工公告牌等.

11. 乙方在工程承包总额中已有劳工安全卫生费用作为本合约承包劳工安全卫生经费.如甲方或监理发现现场安全卫生措施不足以因应工程所需,经第一次口头告知,第二次书面通知仍未改善,第三次将正式书面通知当月份计价款中劳工安全卫生费将完全扣除不再补发.当月份如收到三张以上(含三张)工地重大安全违规通知,当月份计价款中劳工安全卫生费将完全扣除不再补发.

12. 乙方必须保证做好以下治安,保卫工作:

(1) 及时将人员名册,身份证,合法居住工作证明复印件和申请工作胸卡资料表递交甲方(如有犯罪前科的,要求注明),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工作胸卡后方得进厂工作.人员有变动时做到及时更正.

(2) 乙方必须指定专(兼)职治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乙方内部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3) 乙方职工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治安,消防保卫制度和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4) 乙方职工携带物品出本公司厂区,须凭甲方签署的物品出门证,经门卫验证同意后方可带出.乙方自备工具需于入厂时登记,凭单据才能离厂,不得闹事斗殴.

(5) 如果乙方职工在甲方厂区内偷窃公私财物或违反政府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乙方公司须负连带责任.

(6) 乙方职工不得私自进入非施工甲方生产区域,若因施工需要临时进入时,须提前向甲方安全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违章者按甲方制度处罚.

13.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后方能拆除.如果擅自拆除,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效证书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作业前上岗证复印件需交甲方备案.

1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也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因施工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严禁擅自乱拉电气线路,违章者将受到处罚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17.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上述地下管线和架空线路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保护措施.

1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措施.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条规定: “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乙方应予检查和落实.

19. 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向北京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必要的施工登记手续.

20.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造成甲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 其它必须遵守的安全规范:

施工安全,卫生及清洁规范.

22. 本安全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项目代表: 项目代表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3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消防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自 年 月 日 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乙方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部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

7.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人才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 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前交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使用方负责。

11.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 特种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核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采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5.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空线路的保护,甲乙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 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7.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劳动保护检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8.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9、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合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

者按规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保护监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1、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 :单位名称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盖章) (盖章)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4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

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

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

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

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

过;

4、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

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

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

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

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

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

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

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

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5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消防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自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起开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乙方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部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

7.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人才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 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前交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使用方负责。

11.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 特种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核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采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5.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空线路的保护,甲乙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 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7.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劳动保护检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8.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9、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合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______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规国家和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保护监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1、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铁矿露天采矿工程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篇6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本建筑工程消防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____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_______市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乙方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部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规定。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人才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自己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前交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使用方负责。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特种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核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采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空线路的保护,甲乙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劳动保护检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8.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9.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合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规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保护监科(级)、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1.其他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