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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精选12篇)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精选12篇)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备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周期:

1、交货日期为: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7天内。

2、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甲方负责电源线及布线工作

2、乙方负责网线、及布线工作。

3、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4、乙方负责产品的培训及技术指导

四、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两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元

2、在甲方对显示屏验收合格后的三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3、在甲方对显示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5天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元保金不计息。

4、乙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五、验收方式:

1、显示屏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天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显示屏进行验收,乙方所安装的P3LED屏幕需符合附件所列的品牌及技术标准。

2、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由甲乙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或盖章。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尽快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期三天不对显示屏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时乙方需给予配合,因乙方不配合导致甲方未能按时验收除外。

六、产品保修:

1、自显示屏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售显示屏保修贰年

2、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保修范围如下:

a、显示屏显示单元板之故障。

b、显示屏开关电源之故障。

c、显示屏控制系统之故障。

d、显示屏软件之故障。

e、乙方所提供的其他相关配套设备之故障。

上述保修包括更换配件及费用。

4、下列情况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a、甲方自备的计算机等控制设备出现故障的。

b、甲方将控制卡、控制软件、使用说明书等丢失的。

c、地震、火灾、雷击等不可抗拒原因而造成故障的。

d、甲方擅自改变连线方式或连接位置的。

e、甲方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或显示屏尺寸的。

f、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显示屏交付给甲方使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合同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_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2、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显示屏工期拖延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工期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则每拖延一天,甲方按合同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合同标的设备进行更换调试,由此延期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如乙方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不支付质保金,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其它:

1、本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2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5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7

订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广西国际金融中心主楼项目向乙方订购 并由乙方负责委托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完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制作及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订购、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 ;

3、工程内容: 订购与安装;

4、赫来斯成品隔墙概况:

(1)型号: ;

(2)颜色: ;

(3)生产厂家: ;

(4)产品材料说明及施工工艺详见附件一;产品组成及规格详见合同附件二的内容。

(5)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为合格、全新产品,并满足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价款:

1、订购、安装本合同约定 的包干单价为¥ 元/平方米,订购、安装 的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最终工程结算造价根据甲乙双方核定的实际安装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进行结算。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已包含主材费(含制作)、安装费(含人工+辅材等)、机械费、材料运输到工地的费用、装卸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内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且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2、工程项目需变更时,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及价款进行结算。

三、工期:

1、交货及安装: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 安装地点进行实地精确丈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出具全套施工图给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施工图(甲方仅确认施工图上隔墙的安装位置及作法,隔墙的具体尺寸、规格等由乙方负责根据现场测量数据确定)后,乙方于 日内完成全部隔墙的供货及安装并提交验收。甲方书面确认施工图后乙方将 分批到货,每批到货的隔墙应至少满足主楼 层公共部分的整体施工要求。节假日已包含在合同总工期内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安装过程总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2)、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3)、因图纸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4)、不可抗力;

(5)、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四、双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乙方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甲方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乙方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500元/天违约金。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并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堆放场地,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等施工条件(如甲方提供的垂直运输工具无法满足较大规格、型号的材料运输的,乙方应自行安排人员搬运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安装完成、且甲乙双方完成初步验收交付后,甲方协调其它施工队伍人员对产品的保护;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水、电费用=分表使用量+损耗量;损耗量=分表使用量÷(总表用量-总损耗量)×总损耗量>。

3、为防止成品隔墙在安装好之后的后续施工中受到损坏,要求在室内地台打完及清理完大件的建筑垃圾后安装。

4、 的安装必须达到国家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同时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5、乙方在安装施工全过程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己方及周围其他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以免造成损失;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及初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产品。

6、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7、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文明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乙方应在工地以外的地方租用民房解决食宿问题。甲方仅在工地内无偿提供100-200平方米的临时场地用于堆放材料。乙方必须杜绝本班组工人偷盗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等,若发现乙方工人偷盗工地材料设备行为,甲方对乙方按偷盗材料设备购买价格的10倍罚款;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建筑工地成品保护工作,若发现乙方有损坏建筑成品行为,则该单体工程所有成品被损坏造成的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损伤但可修复的,乙方应予以免费维修;对无法修复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

9、乙方应根据玻璃隔墙安装现场的情况核实制作玻璃隔墙的数量、规格,否则造成超出施工所需数量供货或提供玻璃隔断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10、乙方必须委托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安装工程,否则造成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所产生的安装工程款项等费用已包含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乙方收到款项后自行与安装施工单位结清安装工程款,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1、甲方委派专人: ,联系方式: ,与乙方对接,清点、确认乙方到场货物;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负责组织施工及与甲方沟通工作;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

12、乙方提供样板及工程材料结构是乙方的专利产品,未经乙方授权不得侵权。

五.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的 %作为预付款;

2、乙方每完成 层 材料供货到场,并经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隔墙相应价款的 %,如乙方提供的任何一批次材料未达到合同约定材料量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到乙方补足相应材料为止。

3、乙方每完成五层隔墙安装,并经甲方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隔墙相应价款的 %,如乙方安装完成的隔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到乙方整改合格之日止。

4、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安装完成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后,双方进入结算程序;经双方核对确定结算总造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隔墙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满 个月)后10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5、预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作为保修金,质保期满且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

6、甲方每次支付款项时,必须按本合同签定帐户或凭乙方委托书及凭证办理;

7、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相额度发票给甲方(其中,在甲方支付第五条第4款约定金额前,乙方应按含保修金的结算总造价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乙方按约定提出请款申请并开具相应发票之日算起计算。

六、验收标准:

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于十日内整改完毕;

1、按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业主监理单位在场共同进行。

2、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须在接到乙方报验申请后15日内组织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产品交付甲方。乙方应确保安装完成的产品符合广西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及消防验收合格标准;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于十日内整改完毕,由此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迟延完工的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现场对所有产品进行核对规格数量,并填写验收交接单,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售后服务卡及有效的产品验收资料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七、工程造价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本工程计量依据及结算资料为: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的出产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否则对该部分造价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2、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安装完成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结算书、计算式、结算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期说明、开工令、竣工验收单等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时间按本条第4款执行。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及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总工室的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4、结算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5个工作日,从第26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期25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5、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6、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等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8、工程结算时,乙方的结算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造价员资格证,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唯一的结算凭证。

八、维保责任:

1、质保期为 年,自合同项下工程通过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及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终身维修,售后服务;

2、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节假日除外);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保修金的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维修事项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乙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报修电话为 。传真为 。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2)邮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科学城光谱西路69号,联系人:售后部江小姐。以邮寄收据、邮戳等发往乙方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如由于乙方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责任)。

(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电子邮箱为: ,以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以上联系方式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以上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4、如现场无法确认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乙方应先行予以维修,不得拖延,维修费用待责任问题明确后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交房前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甲方顺利交房,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取,超过质保金的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并安装完成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更换不合格产品及整改完成的,每延误一天均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每天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当乙方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阶段比乙方所提交进度计划连续延误10日经甲方再次催告后5日内仍没有实质性改进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或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3)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4)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日内仍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预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合同解除当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材料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向甲方递交工程资料的,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审定造价作为已完工程结算造价;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执肆份乙执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一:

附件二: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8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元整(¥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二:空调方案图纸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11

甲 方 :

乙 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样板房内所需橱柜的供货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金额和价格组成

1、合同金额:暂定¥ 元整。具体金额组成详见合同附件一,最终合同金额以最终货到现场安装结束后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

2、以上合同金额含材料费、工厂加工费、包装费、管理费、利润、现场垃圾清运费、现场二次加工安装费、水电费、税金、运输费用、保险、备品备件费等其它费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规定: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2、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整体厨柜产品材料及工艺标准有异议,参照国家颁发的《厨房家具标准 (QB/T2531---20xx)》、《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1995)》、《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1951.1---1994)》、《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执行。以上标准未涉及部分参照甲乙双方封样样品,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质量承诺书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二)。

3、标准包装:按行业标准进行产品包装,满足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要求。乙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及费用。

第三条 方案确认

1、甲方在对最终设计图纸签字确认后,即表示甲、乙双方对设计图的图形、数字及文字说明所代表的含义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按图纸生产(设计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三)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按图纸生产,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若一方临时要求更改,须经双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增减成本及费用双方协商确定。门板及台面板经甲方确认后封样,乙方按封样进行生产加工及安装,封样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乙方依据设计方案向甲方出具水电施工图(水电图纸为本订货合同附件四),甲方须按乙方水电施工图纸所示的位置布设电源座、给水、排水及烟管孔位等。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提示要求为本订货合同附件五)要求完成全部厨柜安装所需的前期准备并于厨柜安装前施工完毕。

第四条 供货安装周期:

1、交货预约安装日期为 年 月 日,货到后安装周期为 天。由乙方组织实施安装,甲方配合

2、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支付比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作为预付款。

2、安装完成,甲方三天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七天付到结算价的95% 。

3、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付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4、每次付款前乙方就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付款延误等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保修期:台面、柜体免费保修三年;五金配件免费保修一年;相关电器类配备产品以原生产厂商出具之专用保修证书为准,并由该厂商提供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第六条 安装及验收

1、安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条例,安装结束后负责调试。

2、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并保护好其它产品不损坏、不污染,如明确系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污染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

3、安装完成后,甲方对整体橱柜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且乙方具有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证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采购内容转给他方。

2、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收货时,甲方需对易损品验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乙方须无偿调换。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前交付甲方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期限供货及安装,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 1%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支付欠款金额0.5%给乙方。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国家、地区、行业及本合同的相应质量技术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给甲方。每拖延一天支付拖延部分货品金额0.5%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如延期交货超过30天以上或者自身原因不能交货)而造成合同撤销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4、当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合同上所要求的供货能力(延期交货时间超过30天以上)以至于严重影响甲方的利益时,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且一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与生效

1、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报价清单

附件二:乙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附件三: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

附件四:水电施工图纸

附件五:乙方提供的厨柜安装前情况说明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led屏幕采购安装合同 篇12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