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采购合同

采购安装合同(精选15篇)

采购安装合同 篇1

采购人(甲方):

采购安装合同(精选15篇)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迁西济德医院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 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物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提出异议期限 按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 包装完好,无破损,货到当日提出异议。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

2、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元;

3、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即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总额的1%滞纳金。

2、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支付甲方总额的1%滞纳金。

九、产品保修:主机保修3年,电器保修1年。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配电箱采购安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销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为 研发楼配电箱、柜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验收配合的技术服务及检验、质保期保障等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1.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额见附件一。

1.3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1.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20天。

1.5 供货方应对本合同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及时供货和工程安装、工程进度的要求。

1.6发包方只接受经验收合格并调试运行后正常性能完整的配电设备。

1.7 质保期:二年。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人民币)

2.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配电箱的制造、监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配合验收、调试和检验检测、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达发包方工地现场。

2.3.由于发包方实际购置的数量发生变更时,其增减部分的单价按本合同确认的单价执行。

3、货物产地及标准

3.1货物产地为投标方注册地,货物为供货方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及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3.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标准或规范在按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应符合中

4、到货及调试

4.1到货地点:中船重工第七一三研究所研发中心工地。

4.2供货方在收到发包方合同供货通知后,按本合同要求的发包方书面通知确认的交付时间,供货方应将货物运至合同到货地点卸货并验货交接,在验货时发现与发包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相符或在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缺陷,均有供货方承担更换责任。

4.3到货时间安排如下:

到货时间为:签定合同后,20天内分批交货。

5、包装、装运和运输

5.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或丢失的,均由供货方负责。发包方只接受调试运行合格后的完好产品。

5.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郑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必要条件。

5.3货物的两个侧面应采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防

5.4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发包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均由供货方负责。

7、发货

采用公路运输,在工地交货时交给发包方:

(1)装运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原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装箱单。

(3)发包方及货物名称。

(4)发包方接货联系人:

联系方式:

8、货物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8.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20%向供货方。

8.2货到现场并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3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完成,付合同金额30%向供货方。

8.4工程竣工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95%。

8.5剩余5%为质保金,待1年期满后,支付给供货方。

9、履约保证金

9.1供货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发包方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的

9.2在供货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采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9.3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方组织货源,装配完发货前,甲方及监理方前往验收全部合格,发包方于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供货方。

10、技术文件

10.1供货方应在供货同时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文字资料。

10.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发包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行需要的所有内容。

10.3发包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10.4 供货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肆套给发包方。 10.5所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款中。

10.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供货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发包方。

10.7发包方验货后如发现供货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供货方补齐有关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供货方应保证,发包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11.2供货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发包方所有。

12、伴随服务

12.1设计

12.1.1供货方必须配合发包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五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发包方。

12.1.2发包方进行的与供货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供货方审核,供货方需在七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2技术服务

12.2.1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有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2.2.2供货方接到发包方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需在2小时内派经验丰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2.2.3供货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的安装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12.3测试与预验收

12.3.1发包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应签署预验收合格书。

12.3.2如果供货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照发包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验收,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12.3.3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如需送检的,供货方应无条件办理送检。送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如供货方送检的货物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发包方将全部予以退货,由此已发生的相关安装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货方全部承担。

12.3.4供货方应向发包方提供该设备整套的运行管理服务软件和所有密码。

13、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3.1货物运抵工地至卸货之前,由供货方妥善保管货物。在由发包方和供货方对货物进行点箱、开箱验货和验收,供需双方签署“配电箱到场验收证明书”后,移交给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安装。在进行验收、点箱和开箱验货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供货方须及时补齐并安装,如供货方交货拖延,发包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如每延期一天,发包方将收取供货方7500.00元的违约金。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货物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保管,除非由发包方委托的安装单位造成的损坏外,配电箱的质量均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13.2配电箱调试完毕由监理及相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方使用之日起二年为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配电箱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并免费提供易损件。

13.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供货方应提供有偿服务。

13.4质保期内的故障保修,供货方须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方将视情况扣除供货方的质保金。

13.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当地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该零部件明显短于正常寿命)时,则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3.6质保期满后,应发包方要求,供货方应按届时的材料成本价格向发包方提供必需的零配件。

13.7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供货方应及时配合发包方。

13.8供货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供货方又提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发包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发包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追索经济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异议索赔

14.1供货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完全责任。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拒收货物,供货方应把被拒收的货物的已付金额及合同规定的等额货币退还给发包方,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

14.2如货物到达后发包方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在发包方同意接受的情况下,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供货方应无偿的对受损和有疵劣的部位予以修补直至发包方满意。供货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3对有缺陷的材料,供货方应予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直接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供货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14.4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的,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发包方在上述情况证实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其保证下的索赔。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发包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所有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5如果在供货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供货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方接受。同时发包方将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不可抗力

15.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供货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发包方,以证明事故的存在。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另行商定的事件。

15.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十五天内仍不能交货,发包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供需双方均不得提出索赔。发包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所有责任。

16、逾期交付使用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6.1供货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毕(除本合同第15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违约金率按7500.00元每天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15天后供货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供货方伍万元整(¥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赔偿发包方工期延误

16.2本合同中对于发包方付款和供货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7、合同变更

17.1无论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供货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17.2因发包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发包方应书面通知供货方,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协议。

17.3供货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可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7.4在施工期间,如供货方发现提供的资料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发包方反映,并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应变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18、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发包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9、其它事项

19.1发包方根据要求将委派相关人员赴供货方进行设备监造,期间供货方必须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必要支持。

19.2本合同主导语言为汉语。计量单位为国标(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

19.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供需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9.5供货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条款约定的所有义务,。

19.6供货方应全面执行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澄清函的全部内容。。

19.7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执贰份,供货方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9.8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1、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3、 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 空调工程安装的有关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安仁县祥龙商场中央空调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并组织施工安装。

第二条 安装总价(见附表)

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结)算表的内容,工程安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人民币 万元整)。详细清单按 合同附件 执行。此价款是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定的空调及通风设备内容的总价价,如甲方设备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量增加,甲方另行支付增加部分费用。

第三条 承包范围

按图施工)。

第四条 工期要求

4.1本工程总承包工期为个工作日,自止。

4.2如遇以下情况,遭成乙方工程进度延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或电源、水源未按约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甲方只负责水电到每个楼层,具体位置要求由乙方自己安装)。

(2)不属于包干系数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或施工范围变化而影响进度的。

(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八小时以上的。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协调人员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或协调,而影响下一工序的。

(5)未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6)因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7)由第三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规范

5.1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材料及其安装服务并提供合格证;

5.2甲方向免费提供工程材料临时保管场地。

5.3主机设备与未端走管方式必须规范,不得任意就近连接而影响装饰。

5.4设备用电按建筑设计水电施工图对应的配电箱连接,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在主机设备附近安装配电箱;设备用水甲方只负责预留楼层主管道接口,从主管道接口至设备连接的管道材料及安装由乙方负责。

5.5此工程如需报建,相关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交货地点:所有工程材料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工地。

6.2空调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验收,无故不进行验收,视空调工程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定金壹拾万元;

2、乙方进场后,甲方按照乙方施工进度造价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3、乙方主机设备进场后甲方付到合同总价的70%;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总价的95%;

5、工程余款(质保金)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应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安装及调试

8.1 合同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进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合格证明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2工程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若厂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时,则按厂方标准执行。

8.3在工程验收时,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配合验收,否则视甲方的合同义务未完成,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8.4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用水、电。如出现停电停水等情况导致无法施工,乙方施工工期顺延。

第九条 售后服务

9.1乙方整机包修以设备进场之日起算为21个月,以设备调试验收之日起算为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其间空调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安装的设备进行保修,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乙方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9.3工程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12工作小时。

9.4所有工程质保服务方式为乙方上门维修,即由乙方派人到甲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培训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操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并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工程材料,使乙方不能进场或无法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2乙方所交的工程,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11.3甲方对到达现场的设备材料无故不签收的视为材料合格。

11.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造成停工和工期拖延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额的20%,如果甲方在达到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11.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迟延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价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额的20%,甲方签字确认的除外。

11.6在本工程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或24小时之内检查出故障原因并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二条 争议

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工程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失效与终止

13.1如果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所有的相关内容工作,对于收到此通知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全部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终止。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无条件终止,甲方只赔偿乙方己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款项,其它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3.3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13.5本全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金额

二、质量要求,材质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2、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协定及样品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

1、乙方收到定金后,20天安装完毕。

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乙方负责。

四、安装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安装时甲方提供各楼层建筑材高线,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沙浆塞缝及门框内灌浆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价款的 做为定金,供乙方生产,产品到工地付元乙方负责安装,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总货款的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 文章来源: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见附件

1.2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4.2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第六条 安装:

6.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6.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6.3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7.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7.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7.5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8.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9.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0.1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大学医院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货物内容

1-1、工程地点:

1-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石材名称为意大利米黄大理石、柏林米黄大理石,经双方签字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二条、 合同单价及金额

2-1、其产品名称、规格、暂定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以上报价为到场工程板价,切机费、防护费、倒角磨边费、排板费等全部包含在内。如另有异形加工再商议。

2-2、本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工地现场)落地交货价。

2-3、本合同为固定合同单价,单价组成:材料费、加工费、石材运输费、损耗费等费用。结算总价等于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发生量乘以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进度及质保金。

3-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货款的20%为定金,每1000㎡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付到该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货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款的95%。。

3-2、余款作为保修款在工程两年保质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4-1、交货方式采用现场分批次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卸车,将材料运抵现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统一保管。

4-4、交货日期:每1000㎡的数量在接到加工单后,送货时间不超过10天,5000㎡内总的甲供周期不超过30天。

4-5、甲方按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验收。

第五条、技术及质量要求

5-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试验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磨光面光泽度试验方法》(GB9966.5) 5-2-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6) 5-3、石材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

5-4、质量要求

5-4-1、当石材含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5-4-2、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清洗石材;

5-4-3、应无正常情况下可能引起损蚀、杂色的矿物;

5-4-4、质量标准:石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0~-1mm、厚度允许偏差为±1mm;其他角度允许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线、裂纹、缺棱、掉角等均应符合GB/T18601—20xx国家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5-5、色差控制

5-5-1、根据荒料颜色进行编号,每一块荒料锯成大板都要再次进行编号,提供码单,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据码单的数量及大板的颜色、纹理进行排版,保持每一个立面颜色、纹理一致。

5-5-2、检查对比石材色差时,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应在自然光下平铺60㎡进行目视检查色差,并将色差板进行配色编号,用黑色不褪色笔写出板块行号。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须要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安装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对材料的缺陷及时免费维修。工程结束后乙方将长期保留此品种同花色石材,以保证以后石材损坏以便更换,同时又能保证花色不发生变化。

6-2、乙方供应的石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的报告。

第七条、经济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7-1-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加工计划给乙方;如规格尺寸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供货,并且应偿付未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产品供货时间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GB/T18601—20xx标准要求A级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采购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本合同确定的单价,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单,经甲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一份,乙方执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 篇14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 型号中央空调 台,合同总价: 人民币 ,详细价格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 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 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___%.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后期消防验收工作。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7.1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予以全部无息退还。

7.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设备定金。

7.3货到工地现场经甲方、监理方的综合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70%,(其中25%货款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给乙方),安装结束并经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95%,(若自设备安装结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甲方在最迟六个月届满后一周内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即从乙方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7.4设备费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安装费部分由乙方提供等额合规的建筑安装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 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附件三: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售后服务承诺。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安装合同 篇15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