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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产品采购合同(精选12篇)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1

1.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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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

│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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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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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

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装

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

1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型号、数量、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 .00元(大写: 整)

二、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5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机打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 .00(大写: 整),合同供销条款中止。

2.乙方需提供的付款资料清单(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证明。

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四、验收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所有电视机使用壁挂式钢架安装,稳固牢靠;电视信号连接正常,无雪花、波纹及其他干扰。

2.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产品并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

4.乙方交付产品时须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7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退、30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换,终身维护,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服务质量实行三包,免费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如果故障责任在甲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排除故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增加的产品可由乙方协助提供,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故障责任在乙方,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对产品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甲方费用。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需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涂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3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_________。5.运输方式、运杂费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7.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9.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1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2.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13.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4

序 │  │  │  │牌│计│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产品│规格│适用│号│量│数│单│金├──┬──┬──┬──┤│号 │名称│型号│车型│商│单│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标│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b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________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7.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237-86标准,木箱按b238-86。泡沫包装按。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1

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

2.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1

3.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

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

发货至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

四、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杂运费的承担方式: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无预付货款,供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以办公室签字的收货清单为结算依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结帐手续;

七、违约责任:

因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货,供方无法调剂时,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宜:

1、办公家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运到办公楼后,由需方派专人对办公家具进行核对、验收,检验合格后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质保期:

6、合同价款

金额:(币种,金额,单位)(小写)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11.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8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年月日年月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商品: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确保甲方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如果甲方和乙方在价格上不一,合同自然停止。

2、乙方供期从20__年8月30日至20__年1月20日。

3、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学生开饭人数生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采购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5、乙方所供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次合格证,并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材料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2)验收:甲方按要求验收。

7、结算方式:

酷算方式为月结。每月1-3日为结账时间。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甲方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由县市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壹仟元整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所供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单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壹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购中心组织对 进行采购,于年月 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成交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号。

2. 项目名称: 。

3. 具体内容: 。(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2.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到 采购中心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 年月 日。

2. 交货地点:。

四、履约验收

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还应在验收时提供该设备属原装进口的相关凭据。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6. 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设备数量和运行的质量。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为_____年。凡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和采购中心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采购中心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3. 甲方、采购中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采购中心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6.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除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外,甲方还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采购中心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仲裁解决。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一份, 珙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珙县财政局采管办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月日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11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电器产品采购合同 篇12

订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

多枝水仙花

级别

规格(cm)

花枝数

_________元以上批价

订购数

金额(元)

规格指分级时主球围径,分级包装时为限;凡贮存期间消耗水份,规格变动为___-____cm,养份主鳞茎新分裂侧芽侧片应倒扣____-____cm计算。

乙方也可按甲方提出的规格、质量、包装发货,但需提前联系洽谈,价格另定。

因水仙花价格年年看涨。价格均随行就市。

乙方根据甲方到款邮戳或银行回单日期为订货日期。

务请先电话联系。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单价/枝

合计(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十____元____角____分

合计(小写)¥:

二、双方议定

1.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火车站。

3.交货日期:乙方收到货款和合同书后,根据甲方的交货日期,一般在____天内办理好各种托运手续。

4.本合同中价格含运费、包装费等杂费(以上价格不含税)。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数量、包装严密、封口牢固。

2.甲方对乙方所发产品若有意见,须在收货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四、注意事项

1.甲方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购买的,请务写清楚收货人详细地址和姓名及联系电话(含区号)。否则,责任自己承担。

2.为确保信件安全,请挂号寄回合同书。

3._________元以下的订购,每箱回收__________元运费(须______箱以上才办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