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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培训总结范文(精选3篇)

安全管理培训总结范文 篇1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最大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无论事情如何,我们都要把握好一切,在发展中,一定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益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再考虑效益,我相信事故都可预防;我更坚信所有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上找到原因。 我参加工作以来,让我牢记的就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他人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任务,最终实现事故不再发生。

安全管理培训总结范文(精选3篇)

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幸福。要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执行者要“以人为本”,积极调动起员工自主责任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行动,人活着生活才会美好。如果我们管好了人的因素,就会避免事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点、认真点、勤快点、大家都有点责任心、事故就不会发生了。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工艺的先进,而在于人的思想的先进,也就是说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首先要为之存在一批优秀的员工。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尊重人的先进的意识和思想为本。单位内围绕着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人参与单位事务管理,来积极吸取职工对于安全生产的有益意见和可实施办法。在做到民主管理的同时,有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努力工作,生产搞上去,做出好的成绩,这也是立足本职,立足本职包含着方方面面。只要我们每位职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的思想,遵规循章,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甚至我们煤矿的本质安全。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时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运用心理学,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培训中,培训老师介绍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从系统化安全、本质化安全、事故系统要素、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因素、人的安全素质分析、事故心理学、事故损失分析、现在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的科学手段、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明知作为现代化企业一名技术骨干,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吧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通过安全管理培训后,使我感受很深,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让我认识到了:培训把安全放在首位,以便提升员工素质和思想意识为根本,坚持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执行:安全是员工第一权益的理念。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这次学习培训,给了我们引了一条安全之路,至于怎么走,还是要靠大家,真正按学以致用,做一个合格的员工;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多方面的安全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所要工作的目标,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自己教育好自己;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我安全”知识、技能、技术和防范的安全知识常识。在工作、生活中我会好好珍惜好自己,确保安全伴随我在单位成长、奋斗。

安全管理培训总结范文 篇2

通过这次的培训,使我对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作为一名煤化工企业管理人员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一、以人为本,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方针,是社会各行各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思想。企业的长期安全生产为企业员工带来幸福、使企业社区社会稳定、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但企业员工也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企业应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必须养成“安全生产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长远安全管理目标。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为此,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是首要的一环,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让员工从心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安全工作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二、具有现代安全生产技术和现代安全文化素质的人,才是企业的安全生产力,安全生产力才是企业长效安全机制的保障。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三、危险点预控和安全性评价与分析都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但该项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了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要求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应付了事的想法。

总之,企业的安全发展,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共同实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安全管理培训总结范文 篇3

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县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农药经销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销售基地、主体为主,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监督范围覆盖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生产流通环节,监督产品为蔬菜、瓜果、食用菌、等初级农产品。

第四条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进一步做好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管职责

第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协调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监督抽检,组织开展本县内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达标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落实。

经管机构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工作,督促其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

“三品”认证机构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认证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农技、植保、环保、土肥、种子、植检、食用菌、蔬菜、等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基地,大力推广病虫害物理、生物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渔)药及生物农药等农业新技术。

第七条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实施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制度,严把农药市场准入关。积极开展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严厉打击制售

假劣农资及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

第八条 农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

第三章质量监测

第九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和专项抽检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农业部门农业质量检测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检测。

第十一条农业质量检测机构要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第十二条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测结果发现问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被检出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剂等违禁化学品的,由相关单位做出处理。

第四章信息通报及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及专项检测结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报

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的形式上报委领导、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送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农业、蔬菜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及专项检测结果未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和发布。

第十五条建立农产品生产及流通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基地(企业、市场)规模、主要品种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