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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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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4篇

XX年,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XX]102号),要求用三年的时间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健康。为此,××县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XX年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工商、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在XX年根据上级的要求又充实了安监、公安、煤炭、林业、供电、建设、国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对照专项行动的要求,把专项行动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县的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以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县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清理整顿的重点和范围。一是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二是对国家明令淘汰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工艺和产品进行清理;三是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四是重点整治赤水河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五是加强对煤炭行业、小炼铁业、水泥行业、硫精砂洗选业等行业的监管。

三、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把专项行动工作抓落实。

1、认真处理群众投诉问题。XX年群众反映城关一家塑料制品加工厂噪声污染严重,排放污水污染周围环境,环保人员当即赶到现场,向业主提出了整改措施,再经整改治理无望的情况下,责令业主搬出了该居民区,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XX年3月接到群众投诉大水沟水库被污染的信件后,环境监察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在水库上游查出污染系一个氧气生产厂所为,当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复查,该厂已改正其违法行为。三年中共查处群众投诉案件20余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新建项目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批准建设。XX年至XX年,共查处未申报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52个,分别提出罚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改变了以往“重审批,轻管理”的局面,环境执法人员对应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现场监察305户(次),现已验收“三同时”项目7个。

3、“两土”取缔。一是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万达铁厂内建有12只土法炼焦炉的违法行为,立即下达了停产通知,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是在××乡发现了修建土法炼锌炉子的情况,已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下了停建通知并限期拆除,针对发现的问题出台了方×府办通(XX)85号“关于取缔‘两土’的紧急通知”,对遏制“两土”的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一是县人民政府行文对全县的六个水泥厂实行限期治理,到现在为止,除了××水泥集团公司未验收外,其余水泥厂已通过验收。二是针对煤炭行业发展中重生产轻环保、重效益轻治理这一特殊情况,为确保全县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实现,根据行署的有关文件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受政府委托,对43家煤炭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如今,××煤矿、××煤矿等企业正在治理中,一批煤矿企业的治理工作也即将开始。三是根据砖厂的排污情况,县环保局行文对全县的砖厂提出了具体治理要求,所有砖厂必须加强治理力度,务必在XX年11月中旬申请监测验收。

5、对不落实环保措施的企业挂牌督办。(1)××水泥集团公司和××水泥厂是县人民政府行文限期治理的企业,经多次检查督促,企业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在专项行动工作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将这两家企业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到现在,××水泥厂已通过验收,××水泥集团公司也在加大力度治理,可望年内通过验收;(2)结合地区目标任务,根据全县排污企业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煤矿等8家企业的限期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这些企业按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如期完成限期治理工作并通过监测验收。

6、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行动中,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在对××水库、××水库周边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两个水库周围无工业企业,但不同程度受到周围村民粪便及生活污水的污染,对此,已拟定了整改措施,解决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7、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三年来,出动人员450人次,检查企业423个,查出企业的违法情况主要表现为:(1)企业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2)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3)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有跑、冒、滴、漏现象;(4)未按要求申报;(5)未履行义务缴纳排污费。对此,根据不同情况,对已办理手续,但未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无环保设施的,责令其限期完善环保设施,并申请监测验收。三年来,共查出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89个;“xx小”企业49个;偷排漏排企业24个。查出问题均已在法定时限内逐一得到了妥善处理。

8、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对××镇××村××组一违法新建砖厂进行联合执法,对其实施强制拆除。

9、制定措施,健全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正常开展。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县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和《××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办法、案件移送制度》,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考核、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做了具体的明确,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总之,通过三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不法排污企业,环境执法行动成绩显著,不法排污企业大幅减少,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

打击力度,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存在的问题:

1、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尚有一定差距;

2、对专项行动尚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3、重效益轻环保,敷衍塞责,导致限期治理工作进度缓慢;

下步工作打算:

1、对专项行动“回头看”,查缺补漏;

2、对“两土”坚决取缔,严防蔓延,做到守土有责;

3、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重点落实××流域排污企业的治理任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4、对群众投诉环境污染案件及时查处,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5、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检查力度,督促其完成治理任务。

乡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2) | 返回目录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目前的现状

目前镇辖区内共有采石场8个,砂场3个,红砖厂7个,有加油站9个,液化器供应站2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32户,小煤矿1个,爆破器材库1个,规模比较大的木制品加工厂3个,一般规模的木材加工厂10个。在以上这些企业和个体户中,列入重点整治,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13个。

按照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7月以来,我们对这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列入重点督查的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救援预案。

(一)对11个非煤矿山,1个小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和排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及台帐。检查的重点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作业的操作秩序、安全距离,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区边坡稳定性是否坚固、边坡角度、场地排土、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认真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清除各种存在隐患。

(二)对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34户,重点对消防设备的设置,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特别对储存仓库及货柜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道路交通,由农业中心和交警中队具体组织督查。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大小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造册登记,并检查落实年度检审情况,严格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协管员随时做好安全协管工作,并排查分析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监控。

(四)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了“第一把火”现场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用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的对几个大的商场、学校、易发火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排查,尽最大努力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总之,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们把重点放在13个企业和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隐患,检查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好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存在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的工作力度,各类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使我镇的各项安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我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3) | 返回目录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

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市级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区县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全市统一协调行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304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54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3家、当场退还求职者求职费196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职业介绍机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200余份;行政处罚8家,处罚金额25000元。

朝阳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在松榆里御景园1号楼1F号,捣毁了以刘国栋为首的利用职介公司骗取务工人员财物的犯罪团伙。经查,刘国栋等人专门租用商住两用公寓楼以开办“北京阳辰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十里河分公司”为掩护与“北京亿隆恒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腾盛事公司”、“北京华腾盛长虹企业管理中心”合伙,通过刊登招聘广告,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取应聘者保证金和服装费。现已核实事主30余人,并将刘国栋等14人刑事拘留。2月17日,嫌疑人张宇(女,40岁,黑龙江省人)以在《手递手》报纸上刊登招工信息为名,通过电话对求职者进行招嫖,嫌疑人张宇在上门提供性服务时,被海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已将张宇治安拘留。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余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200余家,审查人员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60余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治安拘留2人)。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据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超范围经营欺骗求职者的职业中介机构做到,发现一户,严厉查处一户,决不姑息。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415人次,车辆650台次,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7户,其中立案22户、结案19户,责令改正52户;罚款2元,没收非法宣传材料800份。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4) | 返回目录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XX)2号、彝政办发(XX)79号、彝政办通(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三无”生产。

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

打击“死灰复燃”。

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

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

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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