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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十一篇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1

为消除肉及肉制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县鲜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扎实认真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十一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食安办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单位成立了以主管局长刘玉森同志任组长,畜牧科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周密部署安排。我单位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各镇分管人员召开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全面动员,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了专门部署。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养殖环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单位组织全面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余台次,对我县84家养殖单位进行抽查,抽取尿样75个,经现场“瘦肉精”快速检测和报送上级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样品0个。现场排查安全隐患16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经过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问题肉及肉制品、违禁物质超标肉、病害肉、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

2、畜禽屠宰环节

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单位对全县的鲜肉以及鲜肉制品进行了抽查,检查畜禽定点屠宰企业9家,对屠宰场进场验收台帐管理、肉品检验合格、无害化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抽验,其中抽检尿样45个,肉样9个,经现场“瘦肉精”快速检测和报送上级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样品0个。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实施意见》(委发[200x]2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历时三个月,认真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按照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目标要求和原则,坚持开门整改,边整边改,使组织发动、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秀林任组长,副局长王道华、符合,纪检组长黄云成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纪律作风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对照《征求意见表》30份,收回30份,收到对局班子的中肯意见8条,班子成员意见16条。为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自己,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一次深刻、全面、系统的再教育,触及了思想振奋了精神,鼓舞了斗志,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在学习阶段中,以学促用,局领导班子,利用集中学习的空闲时间,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负责,针对职工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进行整改,让职工满意。

三、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查摆

为高标准、高质量的搞好领导班子及个人问题查摆,根据对照检查标准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坚持“重点找问题,深入查原因,关键在自身”的原则,对照《党章》及《公务员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等方面,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不怕“严”,不怕“刺”,不怕“丑”,不怕“痛”,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分析,弄清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从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分析,弄清根源,深入查找原因,从主观上进行认真分析,并经满意度测评,收到预期的效果。通过个人找别人帮,广泛征求意见,找准班子及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制度坚持不够,理论水平不高。表现在中心学习组制度坚持不够,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较少;业务知识更新不够,业务素质较差;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使学习流于形式,学习质量不高,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意识差。缺乏全局性的工作思路,没有完全根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不思进取”的思想痼疾,被旧的思维定势、工作模式所束缚。缺乏新思想、新观念,存在按步就班,缺乏创新意识、超前意识的不良思想状态。三是深入基层不够,工作作风不很扎实。很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班干部和广大群众对畜牧业发展的呼声,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什么、想发展什么、该怎样发展等问题没有深入的了解,导致在决策时难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现偏差和失误。四是工作要求不严格,劳动纪律有些涣散,制度落实逗硬差。对职工放松教育管理,任其散漫,致使机关和各站一些职工劳动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严重,上班时间溜岗缺位、上网聊天、打游戏、斗地主、拱猪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职工因利益问题顾全大局,不顾部门形象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意识淡薄。存在工作不求实效,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工作布置多、落实少的现象。班子成员未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分管范围内不敢独立负责,遇到难题不敢表态。部分同志存在一定的自卑情绪,对畜牧事业感情不浓厚,敬业精神较差,精神萎靡不振,办事马马虎虎,行动拖拖拉拉。六是民主空气不浓,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少,为求一团和气,不敢正面指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不作原则上的批评,说好话、捧场多。为了争取项目、协调关系,利于工作开展,利用公款请吃送礼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部门较穷,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定不是很好地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出发,较多地考虑自身利益。

四、深刻剖析,找准原因,摸清根源

为了把问题找够,把原因查透,我们召开了查摆问题专题会,到会同志以求真务实精神,本着团结、帮助同志,相互之间坦诚地分别提出了忠恳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自我批评不怕“严”,揭露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触及个人不怕“痛”,诚恳地虚心接受各种批评和帮助,达到了找准了问题,查清了原因,明确了整改的方向的要求。

五、建章立制促整改,脚踏实地抓落实

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急于求成,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制定了可行的整改方案,在实践中从基础工作抓起,做到边查边整改,逐步推进。一是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素质上。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3

根据《x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开区从x年x月x日至x年xx月xx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成立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苟绍波任组长,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标,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一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管委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深入排查

建立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对口联系企业机制,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包干,对区内各单位的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火灾隐患,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实施整治。重点对租赁用地建筑、仓储物流、“三合一”场所等集中连片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交替叠加,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了多家园区生产企业,查出xx余处一般火灾隐患,没有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时限,坚决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管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办发〔〕号)要求,x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家,许可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x家,乡镇卫生院x家,民营医疗机构x家,口腔诊所x家。许可放射诊疗设备共台,其中CRx台,牙片机x台,口腔全景机x台,DRx台,CTx台。从事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共xx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许可的家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其《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均为X射线影像诊断。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机构家。未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机构。

(二)x年新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x家,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并经x县卫计局审查竣工验收的机构x家。对台设备开展状态监测,合格台。对xx个放射诊疗场所进行了防护检测,合格xx个。开展稳定性检测的设备x台,合格x台。

(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家医疗机构中,从事放射诊疗人员xx人,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的xx人。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xx人,未发现监测超标的人员。岗前及在岗期间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xx人,实际体检xx人,体检合格xx人。应建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xx人,实建档xx人。

(四)家机构中,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的家,工作指示灯和放射诊疗设备安全联锁装置从事放射诊疗的机构x家。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和卫生防护的机构家,制定放射诊疗质量保证管理制定与质量控制方案的机构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放射防护设施的机构x家。家机构中,未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未发现超范围开展核医学诊疗活动。

三、存在问题

(一)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从事放射诊断工作人员资质不够,缺少影像专业的执业医师;

(二)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不能主动开展放射诊疗场所及仪器设备监测;不能按照规范要求指导患者和受检者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四、下一步打算

(一)建议医疗机构招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二)卫生监督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加大对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对不遵守放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5

根据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省烟草专卖局、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卷烟市场专项行动方案》黔工商竞[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12月15日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旨在维护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在此期间,我局与公安、烟草、质监部门配合执法工作达95人次。取得了的较好成绩。现就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为确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极为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中检查人员10人,车辆4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行动,做到在时间、精力、人员、车辆上的“四集中”。

利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利时机,通过县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将宣传资料500多份及时发至经营户手中,扩大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

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1、将集中的检查人员分成2个行动小组,分河东组、河西组,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和行动,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责。

2、两个检查组坚持做到了日常检查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在公安、烟草和质监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县27个乡镇进行了三次拉网式的清理和检查,经过对各片市场的分析,将思唐镇作为重点检查整治对象,将“重点户”、“钉子户”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加大了与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采取各种联合办案的形式,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辖区各主要公路干线的检查和各片区“重点户”违法行为的打击,与各行动小组保持信息上的相互勾通,做到了路检路查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检查相结合,在局领导的带领及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未发现假冒卷烟行为。

4、坚持做到了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原则,“专项集中止整治行动”以来,执法人员曾受到多次围攻和抗拒执法的事件,但专卖执法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了依法保护,冷静地处理好每次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从而树立了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5、坚持在每天行动前用半小时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收集市场情况和动态,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和管理。

三、取得的效果和产生的意义

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安、烟草、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及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集中整治行动在我县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并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打击了不法经营和有效地扼制了“重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暗流烟大大减少,市场净化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2、烟草专卖、工商法律法规等法律政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经营户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3、锻炼了队伍,工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树立了工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巩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总结和吸取“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市场问题较大、暗流烟较多、卷烟销售不正常的网点或片区进行检查,注视“重点户”新的动向,适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2、继续与公安、烟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力争在大要案的查处上有新的突破。

3、加强对经营户的进货、经营情况的进行检查,严格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6

根据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1月19日至4月27日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旨在维护我乡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此期间,共计出动专卖检查52人次,检查经营户26户,公安交警、工商、派出所等部门与乡烟草市场“三级联管”办配合执法工作达20人次。现就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极为重视,精心组织,经过研究,制定出我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烟草执法人员3人,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行动。利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利时机,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宣传栏等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扩大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

二、措施得力,上下联动

(一)加大清理和检查力度。坚持做到了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在公安、工商、派出所等单位和各村(居)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对全乡8个村、2个社区的经营点进行了多次拉网式的清理和检查。

(二)加大协调和配合力度。同时加大了与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采取各种联合执法的形式,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辖区各主要公路干线的检查和各片区“重点户”违法行为的打击,与各行动小组保持信息上的相互勾通,做到了路检路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相结合。

(三)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坚持做到了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原则,“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执法人员曾受到多次抗拒执法的事件,但专卖执法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了依法保护,冷静地处理好每次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从而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加大行动和动态力度。坚持在每天行动前用半小时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收集市场情况和动态,做到有争对性地进行检查和管理。

三、力求实效,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全乡烟草市场秩序稳定、有序发展,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公安、工商、派出所等部单位的配合及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整治行动在我乡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并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扼制有力。重打击了不法经营和有效地扼制了“重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暗流烟大大减少,市场净化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意识提高。烟草专卖法律政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经营户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素质提升。锻炼了队伍,烟草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树立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总结和吸取“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市场问题较大、暗流烟较多、卷烟销售不正常的网点或片区进行检查,注视“重点户”新的动向,适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二)加强对经营户的进货、经营情况的盘查,严格控制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和取缔无证经营户,搞好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三)做好对各村(居)委会的工作的管理检查和对专卖人员的培训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7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乡共依法关闭经营户3户,没收了烟花鞭炮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8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提高认识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xx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9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20__年6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 “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洪广镇洪广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贺兰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使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长期、有效地保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10

为进一步治理整顿我县烟草专卖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促进我县烟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永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德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县烟草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分三个阶段实施,至20xx年8月20日全面结束,现将烟草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收获

(一)工商、烟草两部门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的统一安排、布署,结合近期上级有关开展烟草市场集中整治、取缔无证经营的精神和要求,县工商、烟草两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于6月9日召开了烟草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专题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近期烟草市场的规律和特点,制定了烟草市场集中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了对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德县工商局、烟草专卖局成立了以杨仁延同志为组长、高贵云、武文春、许正德三位同志为副组长的烟草市场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工商、烟草统分结合,分片分组开展工作,对重点市场集中人力进行整治,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分三片三个工作小组进行分解:德党工商分局、烟草专卖稽查大队负责德党镇、勐板乡的无证经营户清理工作;永康分局、永康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负责永康镇、小勐统镇和班卡乡的无证经营户清理工作;乌木龙工商所、亚练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负责亚练乡、乌木龙乡和大雪山乡的无证经营户清理工作;永康工商分局和亚练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负责大山乡和祟岗乡的无证经营户清理工作。

二、专项集中整治清理情况

(一)第一阶段由烟草专卖稽查队和各工商分局、工商所按各自管辖片区对无证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准确掌握无证经营户的经营概况,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二)第二阶段,对烟草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并将清理整顿范围扩大到已布有卷烟零售点自然村(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共计清理卷烟无证经营户200户,其中责令整改84户,工商罚款116户,罚款共8580.00元。在清理整治的200户无证经营户口中,符合办证条件,且要求办证的有39户,其余161户无证经营户经营的卷烟责令其7月31日前销售完毕。

(三)第三阶段,重点对第二阶段清理的200户无证经营户

进行复查,复查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其中工商部门108人次、烟草部门92人次),发现已责令限期销售,但仍未停止卷烟经营业务的有8户(反弹的无证经营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场改正)。

取缔新增的无证经营户20户,其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有2户,并责令当场改正,其余18户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场改正。

截止8月20日,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烟草180人次、公安16人次、工商170人次),共取缔无证经营户220户,其中责令整改101户、工商罚款119户、罚款共8930.00元。符合办证条件,且要求办证的39户以按合理布局规定,逐步纳入专卖、销售管理。市场上无证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烟草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烟草案件、违法烟草专卖品情况

两部门在做好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的同时,通过积极争取公安支持等各种方式,进一步打击了各类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行动期间共查办烟草涉烟违法案件24起,其中立案11起、当场13起;查获违法卷烟1099.9条,其中假烟427.9条、非烟672条、烟叶770千克、烟丝70千克,案值7.97万元。

三、取得的经验

(一)以“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协作机制,是“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市场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间长效协作机制研究,积极推进各项专卖管理工作。

(二)取缔无证经营是催毁“假、私、非”烟的销售终端、提高客户质量的有效途径。

四、存在问题及计划

(一)无证经营反弹快,无证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对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不够理解和支持。如何加强取缔后的后续监管工作,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仍值得进一步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创建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二)工商、烟草工作长效协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便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完善工作的连续性。

(三)进入雨季,部份村级集市无证户取缔及市场清理未有按计划得到治理。计划在雨季结束后,重点对村级集市的无证户取缔及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11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__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__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