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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篇

本文目录2017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司法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推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的作用。我局工会在“春查”期间,组织各级工会小组紧紧围绕我局安全生产目标,并结合“三标一体”贯标工作和第二轮安全性评价活动的开展,把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报告险情,督促整改,切实提高了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现将这次“春查”期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工作 总结 如下: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篇

一、抓好宣传教育。 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之前,2月26日我们专门召开了一次动员会,组织全体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 “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我们还按照电业工会 “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查”期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春查期间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了***总经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题为“安全生产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命脉”的讲话精神和新安规,要求广大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逐步提高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基层职工利用安全活动日认真学习了各类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和制度。举办了“两票”学习班、交通安全培训班,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继续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安全“十个一”活动。在活动中,各工会小组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安全生产签名、安全猜谜、周五事故反思、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劳动保护意识深入职工群众的内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营造出“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同时,各工会小组还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积极向行政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真正为职工多办实事。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开展“三无”(无违章职工、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企业)活动作为推进班组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以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使安全生产从重视事后监督向重视过程和事前监督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因违章造成人身死亡、重伤和其他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此在春查内查期间我局工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局管辖供电范围内所属的15个基层农电所、站进行了自查工作。查评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了班组日志、安全记录、工作票、检修试验报告、专业报表和总结、生产计划文件、现场规程制度、技术图纸、运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设备系统进行了专业技术检查。通过自查发现了班组在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及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三定”为基础(即:定人、定责、定期)以考核为动力的严密细致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整改速度,同时要求各工会小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发动、组织班组全体成员参与班组安全管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形成了职工自主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会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深入一线,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整理,并继续把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共试验安全工器具193付(双),其中拉闸杆49付,验电笔42支,接地棒47付,绝缘手套27付,绝缘靴28双。带电工器具50组,拉闸杆45根,更换不合格安全帽50顶、安全带35付、脚扣50付,淘汰了不合格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工器具,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配发的,及时督促行政进行了更换和补充,切实保障了职工的作业安全。4月6日——8日,局工会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各基层小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5、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法三卡”工作法。

利用“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我局工会通过局域网、工作例会等加大对“一法三卡”工作法的宣传,同时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着手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要面向广大工会小组长和基层劳动保护检查员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推广“一法三卡”工作法的认识、了解和重视程度,确保“一法三卡”的有效推广应用。

6、认真做好隐患整改的监督落实

对“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职业危害,各工会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和协助有关方面认真解决,监督和协助企业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和减少职业危害,发现问题、马上拿出解决方案,并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在工会小组的检查督促和全局生产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局的线路设备得到一次全面的检查消缺,在此期间,共处理渗漏变压器47台,检修开关25台,校正线路歪杆285余根,清扫针瓶4500个,对弧垂不符合要求的调整14处,拉线27处,更换高压跌落保险8组、变台二次引线12处,加装变压器防护帽350个、更换10kv铜铝跨径线夹620处、装设拉线防护管2100套、发放安全扑克及安全宣传画1000多套。修剪砍伐影响线路运行的树木185余棵。各农电站相互配合共检修10kv线路14 条,处理各类缺陷106余处。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解决了许多问题,提高我局配电网的安全可靠性,为今年的 安全 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将长期抓下去,并要见到实效。

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17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县粮食局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11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1号)、《关于印发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 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 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 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4、经过全年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90%以上的个体经营户门面小,储粮少,周转快,而且包装是(10—25公斤装)很适应广大消费者的需要,95%以上的粮油都有达到优质标准。

四、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和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17监督检查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所按照全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夏季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图板展示,宣传栏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注意夏季饮食卫生,特别是夏季易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食源性疾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针对无证生产大桶水,管状饮料现象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饮料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证生产大桶水产窝点2家,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将这2家的制水设备及成品水全部封存,同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处理完1家,1家正在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42余次,检查餐饮业10家,食堂6家,冷饮销售27家,采集啤酒、冷饮、饮料3类57种,通过开展这次夏季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的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司法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17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XX年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三项执法检查内容一一进行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证法》执行情况

(一)认真贯彻《公证法》,推进公证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和全体公证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公证法》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公证的各项职能作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为征地“农转非”安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提供服务,积极推进xx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研究制定公证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措施。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公证事项,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服务,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在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着眼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更多地关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1-9月办理各类公证10920件。

(二)按照“一法三规章”的要求,严格规范公证管理行为和公证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现有公证管理人员11人,其中市局5人;现有公证处7个,公证员26人,公证员助理22人。为切实加强公证执法管理,规范公证行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文书质量和增强公证公信力,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要求和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9月25日至28日,由市局法制处、公证律师管理处执法人员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六县(市、区)司法局公证管理执法情况及7个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抽号查卷、阅卷登记、现场评议、提出整改措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部门是否依法、依程序、公正廉洁对本地公证机构实施监督指导。检查了遗嘱、继承、委托、声明、赠与、贷款、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类公证等卷宗350件。通过检查发现,近年来全市公证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公证处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公证公信力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服务与管理并重。全市两级司法行政公证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人员执业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地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执业活动、财务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指导。有的县区司法局对公证处实行财务报表季报、年报制、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季度联系会议制等方式将管理与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作用。

2、建设和落实齐抓。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建立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在指导和监督公证处按照《公证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和缺失的问题。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全市公证管理部门对现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督促公证处内部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做到依法办证,依规执业,公证书格式规范,收集证据齐全,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及时、规范。

3、指导与检查结合。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四川省公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公证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十分重视公证质量管理,加强公证业务培训,将公证质量的提高作为指导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开展年度公证质量检查,对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常抓不懈。市诚信公证处实行质量监督四级审查制,公证质量管理取得实效。

4、考核与处理结合。严格认真履行公证管理职能,认真开展公证机构、人员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内容和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调研活动核实的情况切实做好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对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投诉或者举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证机构及人员的信誉;将投诉处理结果与平时的考核相结合,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年度考核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严格按要求实施备案报批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水平。

5、科技与规范统一。各公证处努力实现了办公现代化,达到人手一台电脑;条件较好的公证处还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投影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积极开发使用公证档案管理软件,规范档案管理,增强了公证工作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实现了科技与规范的有效统一。

6、质量与效益提升。我市公证质量在过去的一年中有了明显提高,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卷宗质量提升明显。各处对公证卷宗的整理都比较重视,卷宗都能做到按时装订归档,卷内应留存的材料基本都能收集到位,卷宗的整理、管理较为规范,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诚信公证处、绵竹、旌阳公证处公证质量较好,反映出近年来强化公证卷宗管理、开展质量检查的工作见到了实效。

7、依法与公正执法。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在监督指导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公正执法,未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干预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行为,促进了xx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查找问题,完善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正执法。法律从制定到实施有一个从法律条文转变成现实的过程,执行中必然会出现问题,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正是执法者的职责所在。一是有的县(市、区)由于人少和公证改制的一些遗留问题,管理部门人员既是管理人员又是公证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二是对公证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查中也发现公证质量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全市公证处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加强内部管理,严把公证质量关,建立健全有效的公证质量监管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公证质量。坚持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强公证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促进公证员强化质量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活动,消除公证质量隐患。

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XX年11月21日,我省颁布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我市通过“五抓”,全面贯彻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宣传教育,力争《条例》家喻户晓。《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后,我们把对《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意见》,积极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一是印制《条例》1000余份,免费发放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调委会,使每个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都能熟知《条例》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把XX年6月17日定为“《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日”,全市开展了集中宣传,此次集中宣传,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主要内容,全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标语、板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和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设置了法律咨询台,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三是把《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作为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分期分批培训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了100%。

(二)抓贯彻落实,完善人民调解网络。我们借《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实施的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市及各县(市、区)和高速公路均建立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委会,并探索成立了医疗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委会,同时在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探索建立自律性调解组织。二是巩固完善和规范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委会,按照“五有”、“四落实”(即有调委会标识牌、有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统计台帐,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标准进行建设,调整充实调委会人员,使之成为运作规范、调处有力、群众信任的调解组织。三是统一规范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其负责调解辖区内重大、复杂、疑难的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四是在村(居)民小组设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通过这些措施,全市建立了乡镇、街道调委会127个,村(居)调委会1702个,企事业调委会74个,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个,其他调委会19个,形成了上下相连、左右相通、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三)抓机制创新,形成大调解新格局。我们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在有效调处好新时期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见实效,总结摸索出人民调解“四先”、“四早”工作法,即预警在先、矛盾纠纷早发现;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工作在先、矛盾纠纷早调处。在此基础上,XX年,又在全市推出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完备和调解员来自基层、对社情民意熟悉的独特优势,构建纵横交错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进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普法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以矛盾纠纷的化解推动普法。将人民调解与专业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注重运用法律援助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弱势群体及时开展法律援助,稳定、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心理,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推行在公安警务室、交警队,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相应的协作、对接、引导、委托等制度,实现“大调解”的无缝衔接。三是建立全方位考核机制。按照“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考核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司法局的目标考核,建立人民调解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注重打造调解品牌,提高社会知名度,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自豪感和纠纷当事人的信任感。

(四)抓指导管理,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全市普遍建立了纠纷登记、纠纷排查、纠纷反馈、纠纷会诊、纠纷调处、纠纷督办、纠纷回访、纠纷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和每月一次例会学习制度。加强了调委会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等文图表上墙明示等规范化工作。各地调委会普遍建立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公平公正调解、依法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司法部制订下发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其使用说明,着重抓好调解文书的规范使用,并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台帐进行了规范,及时总结推广了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编撰了《人民调解文件汇编》和《人民调解案例选编》,辑录了包括《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在内的中央和省、市人民调解法规、规章和文件,从全市近几年来调处的数万件调解案件中筛选出部分成功案例,发给基层各调解组织学习交流。同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还每月一次定期深入全市各县(市、区)及镇、村、社区、企业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五)抓素质提高,增强人民调解水平。我们把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作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抓人员配备。严格调解主任的入选关,把那些年龄适中、身体好、文化高、懂法律、处事公道正派的同志选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抓岗前培训。对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老同志传、帮、带的方法上岗培训,学习调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调解程序和方法,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原则。三是抓分级培训。每年3、4月份,各县(市、区)司法局都安排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县(市、区)司法局培训司法所人员和乡镇(街道)一级调解员,基层司法所负责培训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员。四是抓经验交流。组织人民调解员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现场观摩调解纠纷,探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应对措施;组织调解员参加旁听法庭审判,推荐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丰富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五是抓评比提高。通过调解文书制作的检查评比,普遍提高了调解人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水平,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六是抓队伍保障。在全市积极试行首席调解员工作制度,给广大调解干部落实经费报酬,部分地方还落实了养老保险。通过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广大调解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保障了矛盾纠纷的及时调处,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

(六)抓依法调解,深化农村治安整治。我们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早、抓小、抓苗头,每月定期排查矛盾纠纷,针对重要时期、敏感阶段进行重点排查,实行普遍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并举,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结合司法部提出的“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意见,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们把“三案”(即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攻坚作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战场,作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重头戏,全力以赴,精心筹划,通过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突击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千方百计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三案”667件,全部进行了调处。如罗江县蟠龙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该镇太三村10组、11组、12组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涉及数百人征地用水纠纷,平息了30余年来三个组数百人的恩怨,也使这件历年上访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中江县冯店镇幼儿园因幼儿被淹身亡,死者家属、亲友30余人围攻镇政府,通过镇调委会耐心疏导,精心调解,成功地化解了这场纠纷。广汉市司法局三水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2年的上访“难案”。

三、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情况

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迅速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项目工作已进入审定阶段。

(一)迅速部署,确定项目。去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司法局长论坛后,我局及时传达了省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局党委会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分管领导把关,各处室至少申报1个项目。通过层层筛选,在各处室上报的7个项目中,确定了《千村行动、服务民生、助民惠民—xx市司法局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纪实》、《为农民工撑起法治的天空—xx市司法局开展“牵手农民工、援助在身边”行动纪实》两个项目上报省司法厅,经省司法厅审定,确定《千村行动、服务民生、助民惠民—xx市司法局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纪实》为我市的参展项目。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抓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工作,我们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龙静任组长、副局长郭水文、向元强、尹全斌、曹永强任副组长,各各处 (室、部、科)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长、协会会长(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尹全斌兼任主任,抽调局机关干部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并落实了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利用各次会议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纳入考核,严格奖惩,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项目确定后,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展示制作,我们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项目制作各项工作。

1.科学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机构、工作要求等。将整个制作过程分为资料收集准备、形成材料、摄制专题片、修改审查四个阶段实施。

2.分组开展工作。在整个成果展示制作中,我们机关干部职工共分成了策划协调组、文材料组、脚本编写组、资料准备组、图片收集组、专题片摄制组,分工协作,分步实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收集从XX年以来开展“心系千村、法律惠民”行动的文资料、图片等。并同步进行文材料的撰写工作,资料收集完成后,再对文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前后修改了9次。之后邀请专业人员根据文材料于7月底完成了专题片脚本的编写工作。

在专题片摄制过程中,我们与制作公司签订了摄制协议,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派专人与该公司制作人员一道深入实地,补拍相关图片、影像资料,较好地完成了专题片的制作工作。经过10余次审核修改,已经初步形成了专题片,现已将专题片报送给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由于是第一次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活动”工作,工作中存在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无工作经费;以前的资料不完善;局机关干部对制作专题片不熟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尽力解决。

建议将《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展示评选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中的“解说人员(市州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需根据录像画面进行同步解说”进行修订,采用专业人员进行配音,更好地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通过优秀成果展示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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