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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XX年,我区民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全力实施“1413”发展战略,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机制,积极谋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和超额完成,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户、散居“五保户”、城市“三无”老人、贫困空巢老人、百岁老人、优秀社区干部、福利院、部分驻区部队等一系列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迫切需要关心的老百姓手中。全区共慰问9782人,发放慰问金256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为城乡8167名低保群众发放节日慰问金81.67万元。

(二)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城乡统筹对社会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有保必保、应保尽保”。全年为736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18万元,累计人均补差240元;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按照市审计局比对结果,对我区低保对象有社保、住房公积金、汽车等情况进行了清理,经审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379户,748人停止发放低保,低保金月支出减少16万元。为让广大低保群众欢度国庆,“国庆节”前,为4476户低保家庭发放XX“购物在东郊”活动购物卡23.33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通过报销低保对象住院费、资助低保对象购买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年共为7369名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15040人次,救助金额214万元,人均救助达290元。

(四)老龄工作服务更加全面。一是统筹城乡集中养老模式。按照“整体搬迁、稳妥推进、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全区政府供养老人统筹归并入住同乐敬老院工作,今年3月,全区80名政府供养老人全部入住同乐敬老院。二是提高老人供养水平。政府集中供养老人生活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192元;散居孤老补助水平从240元提高到300元,百岁老人高龄补贴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300元。三是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年共为全区散居孤老、“空巢”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3.4万人次,支出资金51万元;将为老服务纳入社区重要工作,开展各种社区特色养老工作。

(五)慈善募捐大幅度增长。创新日常捐赠机制,截止目前已募集慈善资金413万元,为我区持续有效地开展帮困助老、帮困助学、帮困助医活动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其中,向玉树灾区开展募捐活动,全区累计募集善款158.4万元,并已全部上缴了市慈善总会;分别拨款10万元,支援彭州白鹿镇、新兴镇灾后重建工作。

继续做好帮困助学工作。一是完成阳光圆梦工程。全年共计为5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2.5万元(其中:为36名往届生发放了7.7万元的助学金,为14名应届生发放了4.8万元的助学金);二是继续做好阳光宏志工程。经区教育局审核,今年符合条件的2013级宏志生只有19名,连同XX级的37名以及2012级的38名宏志班学生,目前我区列五中学共有宏志生94名,XX-2012学年的宏志班学生生活补助37.6万元已拨付到位。

二、以社区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一)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上要求,从今年4月起,在3个城市社区进行试点,制定试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工作职责,已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并总结上报了相关材料,形成了10个典型案例。同时,创新考评方式,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试点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各方面进行科学考评,建立起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科学评价体系。我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区情况进行测评的办法,得到了葛红林市长肯定性的批示。

(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安排、早介入”和“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要求,精心准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制定选举方案和开展培训,全区14个街道均确定了1个城市社区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区94个社区依法有序展开。目前14个街道94个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依法顺利产生了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参选率达97.44%。

(三)科学编制完成“十二五”社区建设规划。按照和谐社区建设总体目标,在总结成华区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与高等院校、成都市和谐社区研究会合作,已编制完成了成华区“十二五”社区建设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成华区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四)社区院落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照“清洁化、次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星级和谐社区”评选为抓手,大力实施社区院落环境治理,探索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居民自发组织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为检查监督手段,客观公正评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成效和查找存在问题,将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努力,社区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五)大力发展社区现代服务业。开展“问需于民”社区服务业调研,积极鼓励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进入社区提供便民服务。已完成引进1家500万元商业零售企业,便民利民服务店32家。

三、深化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5人,其中农村51人,城镇194人,已安置188人,其中岗位就业71人,自谋职业117人,安置率达97%;大力开发使用人才,通过择业观教育和两用人才培训,已开发使用51人,开发使用率100%;及时兑现补助,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27万元、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468万元。

(二)进一步丰富双拥时代内涵。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元旦、春节和国庆节前组织对14家驻区部队和1421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共计支出20余万元;二是巩固双拥模范区的创建成果,重点开展了双拥进军营、进社区、进学校、进敬老院的“四进”活动,军地双方共同参与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扶贫济困、敬老助老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XX年9月我区再次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四川省双拥模范区”。

(三)及时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年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发放抚恤金、生活费等共计526万元,按新标准为307名义务兵家庭及时兑现优待金123万元,对229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兑现医疗补助40万余元;接收7名伤残军人,评残19人。

(四)完善联动机制,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跟踪排查信息联动机制和预报机制,充实完善涉军维稳工作对象数据库,全面掌控动态信息,定期分析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全年未出现一起上京信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一)强化民间组织管理。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管。全年审批成立民间组织23家,办理变更登记17家,办结率、准确率达100%,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度全区民间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区民间组织年检时间、年检内容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年检民间组织305家,年检率达95%;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全区社会团体按要求进行自查,并会同区财政局进行重点抽查,12月初通过省、市治理办的专项检查验收。

(二)加强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完成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迎检工作。二是通过不懈努力,经市政府批准,成华大道更名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完成了成发集团片区、双水碾双水碾片区15条新建道路的命名工作。四是完成府青路512建材片区、保和团结片区、龙潭场镇片区新建道路命名的申请上报工作。五是完成关于调整青龙、双水碾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六是完成了成锦线、成龙线、成新线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三)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文件精神,积极实施救助,实现了街头救助经常化,全年共开展街头集中劝导、救助8次,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6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率达100%。经过整治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明显减少,群众对乞讨行为有了新的认识,救助更加规范化,通过整治,城市形象得到了提升。

(四)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06对,离婚登记2783对,补办结婚登记2462对,补办离婚登记187对;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59件,办理收养登记1件,登记合格率达100%。清理整治殡葬行业乱收费乱搭建等行为,目前正在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

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牵头的民生目标。按照成华委目督〔XX〕33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牵头对省市下达给我区的民生工程目标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进行分类和汇总,共形成了包括环境提升、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大类、42项、82条,年度总投资约56亿元,已全面完成。

(二)局主要工作目标。经梳理市民政局下达50项目标和区下92项目标,已全面完成。

(三)主要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11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6%,招商引资:区外已完成23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3.3% ,省外完成602万元,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最后数据已统计为准)。

(四)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社区办公用房改造。XX年,通过新建和购买方式,完成了石油、下涧槽2个社区办公用房的改造。

2、军休中心老干部活动用房改造。通过不懈努力,我局已争取到市上专项经费700万元,用于军休中心老干部活动用房改造项目。按目标任务要求,该项目最早确定的建设地址为区国税大厦一楼,后调整到区国税局职工宿舍一楼(锦江区东顺城南街55号附1—12号)。XX年10月初,我局在办理完前期所有手续准备进场施工时,接到锦江区大慈寺片区拆迁办通知,该片区已被正式列为拆迁改造片区,项目被迫中止。

截至目前,我局仍在等区委、区政府确定新的建设地址,待地址确定后即可装修入驻,相关情况我局也及时向区发改局和区政府目督办作了汇报。鉴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应视为完成。

六、创新及亮点工作

(一)争先创优工作。一是今年2月,我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二是今年9月,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区”。

(二)创新及亮点工作

1. 地名命名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经市政府批准,成华大道更名工作已顺利完成,得到了区领导充分肯定。

2. 创新社区评价机制。在全区评选星级和谐社区和开展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试点工作过程中,居民满意度纳入重要评选指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也为提升居民社区建设参与度,该指标引入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增强了街道、社区干部的为民意识,同时受到居民的好评,也得到了红林市长的充分肯定。

3.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按照“整体搬迁、稳妥推进、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统筹城乡集中养老模式。积极做好全区政府供养老人统筹归并入住同乐敬老院工作,XX年3月,全区80名政府供养老人全部入住同乐敬老院,得到了省、市厅局的充分肯定。

4.建立流动爱心超市。以街道爱心超市为平台,以社区为单位,委托大学生志愿者在5个社区创建了点对点、户对户的流动爱心超市服务模式,搭建起一个捐赠者献爱心和贫困群众受捐赠的快速通道。

5.创新征集民生工程项目。按照区委、区政府对XX年民生工程目标“早谋划、早安排”的要求,真正做到问需于民,区民政局从9月初开始,着手XX年民生工程目标的收集和编制工作,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组织实施:一是区级各部门、各街道申报。二是面向普通市民征集。通过在成华门户网站设立“成华民生博客、成华民生qq、成华民意在线收集”栏目,广泛收集市民和驻区单位的建议;制作民生工程项目征集问卷调查表,派遣大学生志愿者在主要繁华商业街道、社区等随机发放。三是面向重点人群征集。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重点人群,采取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收集,共计调查重点对象164人。

经过筛选和汇总,11月初区民政局编制完成了《成华区XX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初稿。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街道意见后,结合区重点项目和部门、街道修改意见,形成了《成华区XX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审议稿)》,共包括环境提升、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文化体育等10大类、90条。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于XX年1月起正式实施。

6.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整顿机关作风,狠抓规范化建设,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全区民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抓住民生保障这一根本,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实现民政工作新突破,再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一)提升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水平。

按照“还权、赋能、归位”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建立、健全社区议事会、小组(院落)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大自治组织运行经费投入,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社区自治、院落自治和物业自治管理新模式。

(二)建立和谐社区建设长效激励机制。

为有效调动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上水平、上新台阶,定期开展

和谐社区建设争先创优活动,适时修订和谐社区建设评选内容。

(三)加大对社区用房的改造力度。

建立改造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和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社区用房监管移交制度的激励政策,鼓励通过自建、购买、租赁和公建配套等措施,力争在XX年完成5—8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改造任务。

(四)加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培训工作,社区书记、主任培训不少于2次,扩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风险覆盖面,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鼓励社区干参加全国社工专业职称考试,加快社区干部职业化进程,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五)明确社区工作职责。

根据中办发〔XX〕27号和成委发〔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方便服务和管理,便于资源整合的原则,对集体资产处置完的飞地社区变更管辖街道,实施属地管理。实行社区全覆盖,探索创新双桥街道组建企业型社区工作。

二、创新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全域覆盖。

构建以上门服务为主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主的日间托老、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等群体性服务平台。到XX年底前,在全区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七)建立三级服务网络。

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区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成立为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协助街道为老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老年人的调查、摸底、核实等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八)建立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机制。

政府采取向社会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居家老人福利保障水平。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按体制分担,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扩大政府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水平。

(九)健全养老服务社会投入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采取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

(十)打造养老服务体系三大工程。

实施“康乐工程”,增强为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幸福工程”,提高为老年人生活服务水平;实施“关爱工程”,延伸全民互助友爱服务内涵。

三、大力开展低保群体救助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十一)逐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根据市上的统一安排,逐步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建立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机制和特殊困难人员临时救助机制,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

(十二)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通过报销低保对象住院费、资助低保对象购买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通过采取“先保险、后救助”的思路,资助低保家庭积极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现临时救助制度与现有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机结合。

(十三)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帮困助学等社会救助范围。健全完善低保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确保救助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运用成都市低收入群众核查评估系统,有效开展低收入对象基本状况评估,做到动态管理下的 “应保尽保”,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十四)进一步深化慈善捐赠工作。

在现有“阳光圆梦”帮困助学工程的基础上,区慈善会通过开展“慈善一日捐”、专项募捐、定向资助等形式,在各街道广泛开展“关爱身边弱势群体、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帮困助医、帮困助老、帮困助贫等慈善项目,组织辖区单位和人民群众有针对性开展慈善捐赠活动,使贫困群众能得到最有效和及时的帮助。

四、深化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十五)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按照《军人抚恤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各种优待抚恤金。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做好军休中心老干部活动用房及办公用房改扩建工作;力争将军休中心有安全隐患的老干部住房纳入危旧房改造范围。

(十六)争创新一届市级“双拥模范区”。

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成都市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巩固双拥工作成果,开展富有特色的双拥活动,巩固地方拥军的科技优势、后勤优势和行业优势,发挥驻区部队参与试验区建设、地方中心工作和和谐成华建设的积极性,调动成华社会各阶层和驻区部队的创建热情,争创新一届“成都市双拥模范区”。

(十七)妥善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跟踪排查信息联动机制和预警预报机制,充实完善涉军维稳工作对象数据库,全面掌控动态信息,做到定期分析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提前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稳定。

五、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强化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制定鼓励扶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政策,完善沟通机制,加强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规范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建立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长效管理机制。

(十九)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

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地名规范化建设。成立成华区地名专家顾问组,推行道路命名实行专家、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论证制度。开展地名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城区路牌、门牌、交通指示牌完好完整。对保和赖家店片区、跳蹬原光明厂、热电厂、川药厂片区等规划道路进行路名编制命名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边界纠纷和争议,切实做好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争创平安边界。

(二十)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使登记工作更加亲民、便民、利民,争创“省等级婚姻登记窗口”。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清理整治殡葬行业乱收费乱搭建等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区公墓土地的规划,指导公墓规范管理,收费项目公开等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开展低保人员基本殡葬服务。

(二十一)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决策力和执行力

(二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岗位风险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加强以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大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

(二十三)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干部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全局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整体工作合力的进一步发挥,增强协作意识,充分发挥班子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继续争创“四好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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