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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精选5篇)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篇1

农村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20xx年10月以来,xx省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xx年12月底,全省超过1.3万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覆盖率100%,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实现了国家和省工作方案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精选5篇)

快:思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有力

xx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省长吴政隆、副省长费高云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xx年10月12日,费高云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满意的“江苏答卷”。20xx年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起草省一级工作方案。20xx年10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负责同志,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实: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组织推进

xx省政府建立了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省长费高云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赵世勇共同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两位副秘书长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在国家“5+8”部际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5+12”省级协调机制。20xx年12月15日,费高云、赵世勇召开省联席会议,听取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了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市级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20xx年12月8日至11日,省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分成5个组,赴13个设区市开展专题督导。督导组共现场走访15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22个行政村,与镇村两级开展重点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省联席会议作了详细汇报。重点排查期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两次印发专题通报,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特别是重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印发6期工作简报,传达国家和省最新部署要求,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常州、盐城、扬州、镇江、宿迁等市组建专题督导组,挂钩县(市、区)开展督导。

20xx年12月29日,费高云冒着大雪赶赴盐城,专程走访排查整治工作现场,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加快推进排查,确保按时完成重点排查任务;对于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准:突出技术支撑,强化宣贯培训

为从技术层面指导各地做好排查整治工作,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组织业内专家,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性评估及鉴定技术指南》,同时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也及时组织培训,全省共有近两万人参加,为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南通市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组织十余家鉴定检测机构与县(市、区)进行工作对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由局内多个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东台市、泰州市海陵区等落实省工作方案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开展排查整治,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排查准确性。

下一步,xx省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和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针对前期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对于经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对于其他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安全性评估、鉴定,制定整治方案,切实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县镇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加快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全面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同步推进全面整治工作。

二是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针对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的保障政策,特别是对于生活困难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托底保障政策,避免相关农户返贫、致贫。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篇2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__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篇3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94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xx月xx日印发《xx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94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三、存在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农房建设管理建章立制情况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篇4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篇5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制止和查处房屋使用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方面,我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首先,扩大巡查范围,改进巡查方式,变被动待访为主动下访,同时对举报、投诉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二,继续推行“5+2”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受理房屋装修备案、群众投诉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由于建立了双休日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制止了双休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也为群众装修备案提供了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xx年1月至今,我中心执法中队共查处违章装修62起,其中立案查处20起,处理16起,处罚4起(罚款5200元),结案17起,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建立骆驼房屋执法分队

进一步加强新城房地产执法今年8月,我中心筹建了骆驼房屋执法分队,以克服新城区与我中队在地理位上距离较远的困难,并解决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不及时的问题。目前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已经开展工作,现有一线执法人员2名,使得原先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域得到了较好地覆盖。在镇海新城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进,房地产建设、房屋装修不断开展的背景下,在新城区房屋装修涉嫌违法违规的现象逐年增加、房屋装修管理的工作量急剧增大的紧迫压力下,新成立的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在未来能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开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六月份,我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位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同志作为我中心的行风监督员。目前已有3名监督员对我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仪表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建立行风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保证监督员能够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反映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为了提升房管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执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我中心还同步建立了执法对象意见反馈机制,邀请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意见反馈。上述意见反馈均及时建立台账,为我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强化执法队员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邀请行风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沟通,使监督员能够更好地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