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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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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物管员工作计划(一)

物管工作计划3篇

一、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要努力学习别人的好思想和好作风,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个人素质。要时常坚持做到“工作要向高标准看齐,生活要向低标准看齐,艰苦奋斗、助人为乐”,继续发扬“三老四严”的作风。我虽还不是一个党员,但要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水平。在此期间,还要时刻记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大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与此同时,我还要结合站上的工作安排和本队实际情况,积极协助队长带领全队员工认真学习处、站各项会议精神和上级的文件精神,上传下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始终把综合队的服务理念“服务追求完美,住户享受幸福”贯彻落实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去。

二、工作中的学习要求

1、作为物业管理人员,今后要多学习一些物业管理知识,向书本钻研、向区长和楼长学习,不耻下问,增加知识面,力争学以致用。多了解一些社区知识,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家。要时常学习钻研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对一些内容要多了解,对一些重点部分要时刻牢记在心,大胆实践

2、技能管理的学习要有目标,有计划的学习一些经营管理知识,抓紧时机多向有关专业人员学习,同时有计划地看看有关的书,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以求能活学活用。

3、对水厂的工作过程及流程已有一定的认识,但还远远不够,要多观察、多思考,以求对水厂的工作有所帮助。对食堂工作流程了解不多,以后要多看看、多学习。对公寓的管理了解也很肤浅,以后也要多向人们请教,以求想问题能更全面,把工作进一步做好。

三、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队长的好助手

1、水厂的核算工作已交给别人半年多了,但自己摸索出来的经验不能忘,还要及时向他人请教以求深化,因为这是一笔贵重的财富。同时,还能对水厂和公寓结算工作有所帮助。维修监管督促工作移交给大厅两个多月了,但工作经验不能忘,还要继续发扬以往的上进精神。维修班还时常来综合队所管的部门进行维修工作,所以对他们的监管和协作还在继续。

2、做好队长的好助手,时刻以人为善,以队长和站长为榜样,多了解人、关心人,必要时要胸怀大局,多做自我批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排工作时要时常来鼓励人,激发人们的自尊心和上进心,让人们在自觉、自愿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努力把上级安排的工作做好,且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XX年度物管员工作计划(二)

一、道路保洁工作计划

为做好道路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机场路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年保洁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物业部的整体综合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道路保洁工作:

1、加强巡视和检查每天巡视道路3遍以上,每周至少2次不定期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

2、完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制定的评选细则每月评选一名“优秀管段员”和一名“优秀保洁员”,并给予奖励。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传达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继续加强与机场路交警、辖区城管的沟通,全力做好创城等政治任务的迎检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与各城区同步,在原有的三台清扫车的基础上,争取城市段(香江饭店至中隐路口)实现1~2台电瓶清扫车作业,减轻保洁员的工作强度和降低道路作业的危险性。

(五)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道路设施维修计划

(一)、维护、维修范围

负责公司所有水、电气设备的维护维修,机场路全线路灯及道路设施的维护维修以及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维护、维修计划

所有维修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及业务学习。在道路上抢修时要严格的按要求摆放好反光安全锥,穿好反光背心,高空作业时下面的维修人员要带好安全帽。电工要加强电工专业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的学习,电工在维修作业时要严格的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每周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并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1、坚决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2、白班负责道路的巡查、设施日常的维修维护,处理晚班处理不了的问题,道路设施及办公区、两站报修的做到随坏随修,及时处理好。

3、夜班负责道路巡查及维修路灯,并处理道路上的突发事件。确保路灯亮灯率随时都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4、定期检查维护:

⑴、每个星期一次对高速路段的道路设施(重点是高护栏)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⑵、每个月一次对两个收费站及办公区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所有用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⑶、每个月一次对公司发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试运行,确保发电机组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⑷、每个月一次对机场路上的20个控制柜及变压器柜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路灯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XX年工作重点:

⑴、对机场路上下沉凹陷的雨水、排水井盖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维护。

⑵、继续完成庭院灯被盗电缆更换成铝线的工作。

⑶、继续完成青花梅瓶灯杆底座螺帽的检查、加固工作。

三、(市政热线)市政公用数化管理平台分中心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市政热线12319的要求加强分中心的建设工作。

2、继续加强对分中心的管理,每天按要求达到规定在线人次,并及时处理市政责任范围内的各类案卷。

3、严格按照信息员、坐席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管理,增加案卷上报数量,减少市民及媒体对机场路的投诉。

4、每月不定期对信息员和坐席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5、继续做好市政责任外事件的配合处理工作。

四、监察中队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抓好监察队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学习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二)继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市政局《关于加强机场路开挖管理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破坏机场路市政基础设施行为,严厉查处车辆撒漏,车轮带泥上路等不文明现象,坚决制止随意开挖机场路行为。

(三)加强与机场路交警,象山、秀峰、临桂城管等的执法协作,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机场路干净、整洁、安全畅通。对机场路香江至机场口“占道堆物、占道经营、擅自开挖、擅自开口、乱堆乱放、违章广告、不文明施工行为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蛮不讲理、不听劝说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五)完成公司和市政局监察大队交办的任务。

五、部门安全生产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其它工作计划:

(一)道路养护工作,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养护,并签订道路养护协议,确保养护质量。

(二)僚田综合管理区绿化管护工作,请有资质的绿化单位管护,并签订协议,确保养护质量。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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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出台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站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宣传动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督查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即日起,全县各村卫生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市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乡镇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在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辖区内村卫生站的采购周期。村卫生站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二)做好药品的配送管理。成立专门药事服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同药同价,及时采购、及时配送、及时结算。

(三)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8月27日后,村卫生站只能在本县制定的村卫生站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配备和使用药物。如遇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使用其他药物的,应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不得私自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落实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村卫生站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政府补偿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和村卫生站的正常运转,以保证在职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和卫生站工作正常开展。经费补偿渠道由村卫生站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量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比例补助等经费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

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县卫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相应成立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站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适时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将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取得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同时要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县财政局要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落实村卫生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甲类报销范围,并制定鼓励、引导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

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县电视台、报社要对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县卫生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编办、监察局、食药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落实村卫生站办公场所,督促村卫生站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及时化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三)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涉及广大乡村医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促使各乡镇掌握政策、吃透政策并严格执行政策,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确保平稳推进。要定期不定期对零差率销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资金补助程序和管理办法兑现补助资金。对在零差率销售实施过程中,工作有创新、群众较满意者予以褒扬或奖励,对工作迟缓造成村医上访或影响医改进程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县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督查力度,务必确保各村卫生站真正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同时要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零差率销售如期实施,为群众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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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办发〔 〕1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

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发〔〕96号)出台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站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实施步骤

全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宣传动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督查评估。对各相关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即日起,全县各村卫生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村卫生站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市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乡镇卫生院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各乡镇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在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辖区内村卫生站的采购周期。村卫生站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二)做好药品的配送管理。成立专门药事服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统计等工作,确保全县范围内同药同价,及时采购、及时配送、及时结算。

(三)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8月27日后,村卫生站只能在本县制定的村卫生站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配备和使用药物。如遇突发事件应急需要使用其他药物的,应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不得私自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落实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确保村卫生站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补偿机制,政府补偿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工资发放和村卫生站的正常运转,以保证在职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和卫生站工作正常开展。经费补偿渠道由村卫生站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量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比例补助等经费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

县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县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县卫生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相应成立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站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务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适时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督促配送企业将基本药物及时、足额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发现、分析和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管理,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取得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同时要大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县财政局要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落实村卫生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补助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要将村卫生站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甲类报销范围,并制定鼓励、引导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

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县电视台、报社要对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县卫生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编办、监察局、食药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落实村卫生站办公场所,督促村卫生站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及时化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三)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村卫生站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涉及广大乡村医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促使各乡镇掌握政策、吃透政策并严格执行政策,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确保平稳推进。要定期不定期对零差率销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资金补助程序和管理办法兑现补助资金。对在零差率销售实施过程中,工作有创新、群众较满意者予以褒扬或奖励,对工作迟缓造成村医上访或影响医改进程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县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督查力度,务必确保各村卫生站真正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同时要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零差率销售如期实施,为群众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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