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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研究生培养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xx年研究生培养计划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20xx年研究生培养计划书(一)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初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提前或延长半年至一年的学习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的时间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系统、严格的临床能力训练。采取自学与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同时参加各种形式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由科室领导和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培养工作。采取导师指导、集体培养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临床工作能力和科学创造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实行以三级学科为重点的临床能力培训,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进行较专门的临床训练及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两门外国语、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等学位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具体要求

(1)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安排教学;

(2)第一外国语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3)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医学分子生物学,本课程将使学员系统地了解医学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和发展概况,熟悉其在临床医学中的应用,掌握基本实验技术;

(5)现代科研方法,本课程以讲座形式,着重介绍医学科研中计算机应用、情报检索、常用医学统计方法,以拓宽研究生视野和提高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理论课程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记分。

(6)专业基础及理论课。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博士生原有的基础以及临床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科室开设专业基础及理论和专业外语。通过自学、辅导、导师答疑、阅读文献、英语读书报告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工作所需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广度,以及从事临床工作及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所应具备的能力。专业基础及理论课和专业外语的考试,安排在中期阶段考核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1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3、参加20次以上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五、临床能力培养方法和要求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结束后,进入临床以三级学科为重点进行不少于2年的临床能力训练,以临床培训为主,科研训练为辅,按照我院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法进行培训考核,轮转本学科专业病房、门急诊,同时参加值夜班和会诊,带教实习医师及下级医师,除按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训练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病房分管床位,书写一定量的病历(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掌握专科基础理论,独立处理专科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人;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诊疗技术;能正确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解决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

六、临床能力考核方法和要求

临床能力考核采取平时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内容应及时填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科室签字。研究生处不定期检查,毕业前交到研究生处存档。

1、平时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1)专科培训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培训中应按《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认真、及时填写,每季度由导师和科主任审核,每年4月参加主治医师考评,由科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专科培训中的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基础理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并记入《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中。临床部、医技部、门诊部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科室评语及平时考查情况对研究生进行综合审定、评分,评出本年度学分,年度学分不低于120分(合格线)。与主治医师一起参加2次年度考评,总分不得少于240分。

(2)平时成绩考核以完成的临床工作量为主要依据,即门诊、急诊接诊人数、经管病床和收治病人数、参加诊疗技术次数,危重病人抢救数,参加病例讨论次数、阅读文献篇数、以及医疗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中期阶段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第一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后要进行中期阶段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阶段总结。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理论、专业外语。由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评分为百分制。

(2)阶段总结:各学科专业的考核小组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临床技能、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劳动纪律、患者反映等。写出评语并与个人小结一起记录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七、临床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最后一年的6月中旬前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安排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包括实验室研究工作时间),毕业答辩包括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要求:(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2)学位论文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2.文献综述: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由导师指导确定研究课题,针对课题进行深入的文献调研,要求全文阅读至少50篇英文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达到国内学术期刊发表水平。

3.开题报告:对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经查阅文献和文献综述,按《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的要求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目标、总体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和实施方案等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述,经导师组审定后,组织论证会,在科室进行公开答辩,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

4、课题研究:在进行临床训练的同时,按学位论文课题研究计划进行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客观、正确地收集记录,整理全部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总体研究计划、每个实验计划、实验条件、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小结、阶段小结、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及时发现问题,修订调整研究计划。

5、论文撰写:论文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条理性,应充分阐述研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研究方法,准确表达研究结果,合理深入地进行分析讨论,得出客观正确的研究结论,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应能反映出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提交科室安排预答辩。对研究工作、论文撰写、幻灯制作、语言表达、问题解答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经修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毕业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由临床能力考核与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

1、临床能力考核:由答辩委员会组织临床能力考核。(1)病历评估:申请人应提交10份本人经治的完整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供答辩委员会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及时、全面;治疗是否准确、及时、有效;是否掌握了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2)临床技能考核:由科室选择2-3位病人供答辩委员会选定,由申请人对该病进行询问病史及查体,并对病人进行一次性实地处理,外科系统的申请人做1例手术,写出手术记录;内科系统的申请人做辅助诊疗技术操作或对辅助检查结果出诊断报告,写出病历摘要;诊疗科室写出诊断报告,并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诊疗操作着重考查申请人诊疗技术或手术的规范操作、关键问题的处理以及技术的熟练程度。(3)病例答辩:申请人结合病例,报告其基本情况,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以及治疗原则。答辩委员会就其病例和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广泛地提问,申请人回答。着重考核申请人对基础及专业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对临床病例的处理能力、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2、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典礼

九、学位授予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中期阶段考核、参加主治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评合格取到规定学分,经导师和科室审查通过,方可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经导师推荐,由学院聘请院内、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有关专家5或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申请人导师应回避),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经无记名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并颁发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组织管理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集中理论课程学习阶段,由学员队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入临床、科研训练阶段,主要由科室负责管理,学员队定期检查。

1.各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导师及其他具有临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20xx年研究生培养计划书(二)

一、 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主,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为2~4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开始进行科研的前期工作。

第2学年:开始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查阅文献,完成综述,开始选题,进行预实验,并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后,提交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基础研究生完成累计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临床研究生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第3学年:继续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参加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一般不超过4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1、 公共必修课12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2.5 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5 学分

基础英语或日语4 学分

医学统计学2.5 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导论1.5 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8~10学分(必修学分,至少3门)

3、专业课4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2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6~ 8 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临床实践2学分(必修学分)

7、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2 学分(必获学分)

8、参加学术活动≥2 学分(必获学分)

9、补修本科课程:对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办法见《泸州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管理办法》。

(三)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与考试,学位课程须达到75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为合格;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制订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课程教学大纲必须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水平。

(四)专业课学时数为120学时,必须按二级学科设置,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开课。授课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主要采取教(导)师讲授、辅以研讨、阅读文献、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授课内容应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并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前沿性和前瞻性。考试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

(五)专业外语学时数为54学时,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导师授课或辅导。可结合查阅文献资料和撰写文献综述等方式组织学习。由各二级院系所于第4学期结束前统一组织各二级学科教研室命题、考试和阅卷。命题范围应涵盖二级学科。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和指导小组学术群体的作用,发挥师生合作,教学相长的作用。要结合硕士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特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及指导小组应当做到教书育人,经常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指导,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全面负责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等工作。

(二)指导小组由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临床和基础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提倡相互吸收有关专家参加,以利于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促进其全面发展。硕士研究生应定期(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教研室或院内外有关学术活动,阅读本专业的经典理论专著并写出读书报告(每年向教研室作读书报告2~3次),最后1年作科研(学位论文)工作报告1~2次。

(三)在培养方法上注重过程培养,注意发挥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科研实践或临床实践活动,加强硕士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论文工作计划三个部分,导师应经常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的原则

1、课程学习计划应反映本学科、专业课程的特色,反映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外语、补修课的学时、学分、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必须是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2、课程学习计划的总学分应控制在32~36学分内,取得规定总学分(38~42学分)者,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课程学习计划参照各学科、专业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分则制订。

(二) 制订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的原则

1、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规定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科研、临床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

2、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

3、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三)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原则

1、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科研任务,应与导师和所在学科研究方向承担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要有较高的起点,要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要有利于引导硕士研究生进入本学科发展的前沿性研究,能体现学术水平。鼓励选择直接面向经济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课题。

2、硕士研究生应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动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在导师指导下拟定课题,写出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在预实验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须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

3、开题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法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学位论文撰写、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三) 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期限及审批程序

课程学习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完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应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制订完毕;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应于第4学期末前制订完毕并上报。课程学习计划、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须经导师、教研室、二级院系所、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均应一式五份分别报送研究生处、二级院系所、教研室、导师,另一份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留存。

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陈述理由,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的报告,经导师签字、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审核同意后,送分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六、教学实践与临床实践

1、基础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和教研室安排,完成不少于半年(40~80学时)的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个小班的实验教学,参加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教学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写出教学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对原本校或其他高校青年教师,如已经具有相当教学能力者,可安排讲授部分章节理论课。

2、临床医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担任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教学实践要求参加本学科的集体备课、听课,承担本科生一个小班的带习,指导本科实习生,批改实习生病历等。临床实践应在导师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一定数量的病床(5~8张),参加病房值班、专科门诊和疑难病例讨论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不影响学位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由教研室安排,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1学年的临床实践工作,在毕业当年可报名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应写出小结,导师和教研室应分别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临床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临床工作态度、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取得2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答辩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应突出科学性,有一定新见解,能反映出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原则上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

学位论文完成后,应在正式答辩前2~3个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正式申请答辩。正式答辩前须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教研室、二级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10日前完成。如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在4月中旬前提交论文延迟答辩的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八、学术活动与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学会申报科研课题,撰写课题任务书;完成1篇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文献综述在省部级以上正式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具体要求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九、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

实行学校、二级院系所、教研室三级管理,应特别强调导师及指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导师及指导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教研室应负责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的安排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应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制度,努力将自己培养成政治合格、专业过硬、敬业精神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须进行一次政治思想总结,毕业前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工作由各二级院系所组织进行。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位与学籍

硕士研究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科研工作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达到《泸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及要求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1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位论文或有其它严重问题的硕士研究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0xx年研究生培养计划书(三)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xx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程序

(一)3月6日—9日:学习培养方案和管理相关规定。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规定和个人培养计划书。

(二)3月10日—15日:师生共同协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3月16日—20日:各培养学科需按各自培养方案要求对培养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审核。

三、材料报送

(一)个人培养计划用A4纸打印一式4份,3月16日前,研究生将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稿(经导师审核签字)报送相关二级学科秘书审核,3月18日前将个人培养计划报送相关一级学科秘书审核。

(二)3月20日前,各一级学科将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汇总报送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培养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制定,不得草率,严格按照培养计划书内容要求填写。

(二)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培养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学科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郭继龙

联系电话:2272630

电子邮箱:XXXX

(二)各学科秘书(表略)1.实践形式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履行专业实践申请程序后,以硕士研究生身份进入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完成至少6各月的设计实践,并结合实践内容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

2.时间安排

第二学年,本年度时间为20XX年8月-20XX年1月

3.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实践按学院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灵活进行:

方式一:有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与工程设计实践课题,按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需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

方式二:到学校与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

学生根据自身实践安排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于20XX年6月25日之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4.校外导师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联合导师职责,有充足的精力投入研究生指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职业注册师,且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3)主持过科学研究或大型项目。

论文完成人可采用工程设计、工程应用研究等形式提交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关成果。

5.实践过程管理

(1)在外实习的专业型研究生应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地投入设计实践;

(2)研究生在实习期间服从校外导师的工作安排,同时应该保持同校内外导师的联系;

(3)在实习期间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在实习结束后与成果已同提交。

(4)实习期间要求提交的成果:

1、每两个月一次的实习小结,共三份(需及时寄给校内导师),小结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收获体会、个人表现等等,要求实事求是,并请设计单位联合导师签名认可;

2、工作笔记,主要内容:参与项目名称、规模、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如何分工、协调,本人承担的具体任务,执行情况,遇到的问题,最终的解决计划,有何体会等等;

3、实习总结(不少于5000字);

4、《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评定表》(加盖公章);

5、设计实践成果(A4成册和光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