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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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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民政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2篇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xx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县民政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着力改善民困民生,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廉政等情况简要述职,请予批评指正。

一、科学决策,围绕大局谋发展。

一年来,认真落实省委“两个加快”和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促和谐、保稳定、抓落实、谋发展”的工作主题,在思想、决策和行动上坚决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清醒谋事,公心为民。始终坚持以“项目、规范、创优”为重点,以“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为目标,确立“传统业务抓规范,改革工作探新路,重点项目求突破,规范管理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为县域经济提供保障,以优待抚恤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保障为社会和谐奠定平安,以基层政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为大局稳定夯实基础。始终坚持对外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营造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发展环境,对内积极营造干净干事、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努力争当“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履职尽责。

二、忠诚履职,脚踏实地干事业。一年来,始终把工作实效作为检验履职的标准。

一是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困民生。坚持以项目为依托,抓实民生工程项目,促进民困民生改善。全县新(改)建响滩、双鹿、望京、南风敬老院4所,集中和分散五保供养对象月均补助分别提高到380元、150元,农村五保“爱心责任”代养成果全面巩固。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十项制度,探索城乡低保民主评审听证制,创新“两书一函”制度(申请退回通知书、审核退回通知书、审核结果告知函),清理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449户3897人,其中,江口镇城市低保退出241户595人,低保管理逐步规范化,城乡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139元、54元,全县享受城乡低保62753人,发放低保资金6162.1万元。在县城社区新建爱心慈善超市13个,纳入生活救助425户1340人、医疗救助302人。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启动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城乡困难群众人均医疗救助分别达到135元、120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35万元。采取“定人、定责、定时间、包户”的办法,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危房户住房问题248户。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1864户灾后农房重建和12527 户维修加固全面完成。发行即开型“赈灾福利彩票”1073万元,利用福彩公益金6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5名。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145名百岁老人和1487名90-99岁高龄老人政策待遇有效落实。加大民生政策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各类民生资金1.37亿元,占全县民政资金总额的 93.7%。尤其是争取到位县二医院、西兴小学、金宝小学、县社会福利中心慈善捐款1888.2万元,填补了我县争取慈善捐款的空白。

二是在和谐共建中夯实基层政权。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能,探索建立县城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着力强化社区“服务管理、教育引导、组织居民自治、治安联防、矫正不良”五大功能,深入推进公安、民政等部门“六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和谐社区建设全面加强,江口镇政法街社区被中国社工协会社区服务委员会表彰为”全国社区服务先进社区”。以新建新农村为重点,在驷马镇天生村、江口镇太平村、白衣镇圈井村3个村扎实开展了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与县级相关涉农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典型示范、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县换届后的XX多名村(居)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村(居)干部履职能力有效提升。扎实抓好乡镇和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全县478个村(居)达到模范村(居)标准。同时,为便于项目争取,及时向县政府建议并获批准,对原机构改革时新增的23个居委会,在保留原名称的同时批准恢复原村委会,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人马,真正做到了项目、管理两不误。坚持组织保障、宣传发动、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四个到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纵深推进。

三是在机制创新中巩固双拥成果。针对新时期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的新特征,探索建立 “教育引导、政策帮扶、激励表彰”服务管理新机制,重点开展了“三课”教育(传统教育、法制教育、致富技能教育)和“五上门”服务(定时上门走访、生病上门探望、困难上门帮扶、纠纷上门调解、立功上门报喜),优抚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探索建立“五个一”办法(制一张联系卡、发一张征求意见表、送一本法规政策书、建一个救助维权中心、搭一个创业平台),外出务工经商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其做法在全省推广。探索建立村居民政联络员制度,聘请528 名优秀优抚对象担任村居民政联络员,总结规范了他们在工作中的民政政策宣传员、对象评定公证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兑现监督员、情况收集信息员、公益事业战斗员的“六员”职责。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启动。XX年接收退役士兵496人,货币化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67人,就业安置转业士官30人。应由财政负担的安置补偿金422万元,我们通过努力向上争取300万元,县财政实际负担122万元,仅占 30%。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在新一轮双拥创模工作中,我县被再次命名为“全省双拥模xx县”。

四是在规范运作中优化事务管理。严格执行法规条例,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社会组织日常监管规范有序。全面加强指导服务,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序开展。切实规范审批程序,办理社会组织登记5家、变更2家,办结率、满意率 100%。城乡地名、门牌标识规范设置全面完成。同时,为配合城市建设与管理,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公益广告标志性路牌32块,大大提升了城市品位,城市地名和农村村牌所用经费160余万元本应由县财政负担,而实际全部系向上争取完成。严格执行殡葬条例,切实优化殡葬服务,殡葬改革有序推进。依法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创建省级“救助管理文明单位”通过验收。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县婚姻登记处获省优秀窗口单位称号。

五是在优质高效中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除圆满完成七个 “规定动作”xx县委“十个一”活动外,认真实施“八个专项行动”,制定了《民政干部十个为民标准》,群众反映的民生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活动满意率达95%以上。认真落实市委仲彬书记“三个群众”和“三个永远”的要求,深入开展 “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强化民政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岗位职责实行 “一表清”,严格落实“三问”提高机关效能,着力打造“学习型、阳光型、高效型、清廉型”干部队伍,民政系统党风、作风、政风、行风呈良性发展,民政为民的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建立健全四级信访维稳网络体系,全面推行“五情四心”和“五办”文明服务机制,着力打造“信访温馨接待家园”,全年1396件次信访诉求全部办结,有效保障了社会稳定。

三、规范从政,主动作为受监督。

一年来,我始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理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自身从政行为。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审议意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过程监督,“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有效纠正。两次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党群代表组视察县城社区建设、涵水镇敬老院,虚心接受人大代表评议与监督,获得代表们一致好评。二是充分履行职责。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做到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与活动,主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纳策。先后两次深入到文化街代表选区走访选民,对大家关注的老街改造、环境治理、困难救助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作好正面宣传解释,收到了实效。三是认真办理议(提)案。坚持做到“三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xx县情相结合、与代表委员意见相结合)、突出“三性”(问题针对性、办理实效性、政策合法性),通过专人专班抓落实,讲求实效抓整改,承办的1件人大议案和2件政协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达到了代表委员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正己身。一年来,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凭良心、讲天理、用慈心、讲善德来对待民政事业,坚持建制度、抓公开、严程序、抓规范来管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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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来,本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勤奋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扎实苦干,务求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低保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低保动态管理政策,做到了无条件受理、把关准确、审批及时。截至11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3495户、8468人,共发放低保金1257.18万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高低保标准,将保障金额由原来的26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同时,利用低保提标的有利契机,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准确界定其家庭收入情况,重新确定补差金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完善和实施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众群体发放181万元的物价补贴。推进医疗救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水平,实现了城乡医疗大病重病全覆盖、一体化救助。截至11月,共实施医疗救助860人次,救助总金额185.5万余元。同时,积极联系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区劳动局等部门,倾心打造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目前,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已经录入完毕,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开发软件也已结束,正在进行自行检测,将于近期投入运行。敬老爱老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敬老爱老惠民政策。全区1189名70岁以上特困老人低保保障标准上浮15%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城市居民医疗统筹报销的基础上,城乡三无孤老的医疗费用得到全额救助,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切实做好65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卡办理工作。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积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以上残疾人集中办理免费乘车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制定出台了区XX年特困家庭帮扶方案,继续实施城乡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春节,我局共计安排各类慰问金231万元,慰问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4000余户1万余人。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显著加强。切实做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平稳进行。截至目前,有效组织、顺利完成了全区38个社区居委会、11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优做强社区服务载体。一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新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每个社区补助30万元,通过自建、购买、争取新建小区预留和辖区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均建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达每百户拥有2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进一步完善“五室”(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两栏”(宣传栏、公开栏)、“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市民活动场所),配全配优社区活动场所和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新机制,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在社区普遍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开通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秉承“生活帮手,凡事不愁”服务理念,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三是加强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全面推广社会化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实施政府购买陪护等为老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全省一流的夕阳红文化广场和文化中心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成后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只要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就能方便、快捷的享受到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提供的贴心服务。打造社区特色品牌。推行“一居一品”、“一居一特”,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各自的社区品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亮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老典型,老中见新意。沈阳路社区多方筹措资金,对居家养老场所进行改造,建成面积达64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楼,积极开展养老助残、健康洗浴、医疗保健、餐饮娱乐等12大特色服务,成为了“民心楼”。二是因地制宜创建新亮点,新中见品位。河堤路社区针对辖区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管、无人问的实际情况,开设“放心吧”,构建了“家—校—居”三位一体的小学生教育管理新机制,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了“四点钟”现象问题。车站社区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和社区“邻里节”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朝阳社区首创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储蓄制”,掀起全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热潮。三是持续深入抓创建,再树新品牌。向阳、城西等社区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分别成立“文明共建联谊会”、实施党建“暖心” 工程。东方丽景、河堤路等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淮西社区荣获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健康路、兴隆、富丽花园等社区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特色科普、文化健康、绿色环保社区,深受居民欢迎和好评。

3、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有效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发放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优抚金229.8万元,所有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居民医保,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为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1.41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及时为10多名伤残人员办理了评、调残手续。率先实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为解决在安置过程中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差异过大的难题,更大程度地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我局创新思维,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执行统一标准,我区也由此成为全市唯一实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的县(区)。认真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项举措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积极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合,举办专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暨创业知识培训班,调动退役士兵参训、创业积极性;二是主动联系,落实了承训学校;三是举行开学典礼,确保了退役士兵正常参训;四是加强对承训学校的考核力度。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实现了动员部署早、申请报名早、开班学习早的“三早目标”。我区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136人,应参训109人,实际参训109人,参训率100%。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复退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区、街道、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和信访代理帮办制度,对信访重点人头实施24小时监控,准确掌握信访重点人头动态,做好信访日报和稳控记录,及时编发信息快报上报党委、政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打消上访念头,确保了无一起复员退伍军人赴省进京集访现象发生。

4、不断规范各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升婚姻管理工作水平。婚姻登记处搬迁至新区,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项目不断增多,服务更趋人性化。共办理结婚登记4496对,离婚登记916对,补发婚姻证件126份,查档2700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科学组织实施全区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工作,对原来的7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进行优化调整,西安路街道、北京路街道更名为柳树湾街道、府前街道,撤销京沪路办事处,成立白鹭湖街道;积极参加平安界线年检工作,获得一致好评;继续做好地名数据库的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录入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民间组织发展迅速,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提高。民间组织依法管理日趋规范,民间组织自律和诚信建设成效显著。全年新登记民办非企业3个,社会团体3个。民间组织年检已全部结束,年检合格率100%。防灾减灾工作取得实效。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有效组织社区防灾减灾实地演练,全力参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法治、平安创建工作成绩斐然。围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稳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完善“大防控”格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法治、平安创建工作成绩斐然,得到了区政法委和其他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5、当好民政事业带头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创民生民政、品牌民政、和谐民政。一是狠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放松。把政治业务学习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按照四位一体的学习机制,建立学习制度,牢固树立长期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意识,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克服学习的短期行为,坚决杜绝把学习看作是走形式、走过场、图过关的错误思想。二是狠抓政风行风建设不放松。以廉政教育为契机,针对廉政建设工作中涉及队伍建设的问题,一个一个问题的分析,查找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对于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逐步解决。三是狠抓制度建设不放松。结合依法行政工作,先后建立了40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四是狠抓强化监督不放松。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认真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在全局范围内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将理论学习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党的xx大会议精神、xx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法律知识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

2、加强民政专业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理论、民政业务培训,组织撰写学习笔记。

3、深入实际学习调研。经常深入社区指导社区建设,深入新区开展民生调研,赴北京等地考察学习社会化居家养老先进经验,赴大连等地学习社区建设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撰写调研文章,提升了理论水平,明确了工作思路。

4、建设学习型机关。建立健全局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方法,确保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平时充分利用党组会议、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各项民政专业理论知识,努力建立学习型机关。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年6月份以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围绕建设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科学设置承诺内容。各党支部主动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确定了各党支部的公开承诺内容。每名党员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以及承担的重点任务,细化了争当优秀党员的承诺。二是积极践行承诺。各党支部将承诺事项合理分解到每个党员身上,明确其目标任务、具体完成时限。党员根据自身承诺事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确保承诺及时兑现、如期完成。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优抚对象、特困群众家中等活动,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和帮扶活动,解决事关民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强化为民理念,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和“虚拟养老院”建设,全力推动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科学发展,为保民生、促和谐、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理念,倾心打造和谐民政

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政法委的指导下,坚持以民主法制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1、学习法律知识情况。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学法一次,撰写学法笔记。针对今年的换届选举,认真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重大事项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原则办事,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民政行政行为。没有发生因违背法律法规而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

3、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严格城乡低保、领养登记、婚姻登记、民间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的审批程序;成功指导第四届居委会、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4、依法办事情况。在职能工作中依法落实责任制,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时限按法定要求落实,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无违法办事引起信访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

5、个人守法情况。无违法情形,无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情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自觉行为,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也逐步得到提高。

四、坚持勤政、廉政,强化自律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情况

今年来,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学习制度,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形成了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由我本人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定期召开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教育和引导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和信念。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全局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完善了部门权力内控制度体系。成立了区民政局部门权力内部控制委员会,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部门权力内控责任制,结合民政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分工,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源排查,深入探究风险形成原因,出台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均交由局长办公会民主讨论后决定,坚决防止“一言堂”,公开、透明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完善办公用品采购手续,杜绝人为暗箱操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民政资金使用规定管理各项民政经费用,确保各项民政经费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强化了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告公示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全区民政对象的知情权,保障全区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等各类资金的社会化发放,进一步缩短了资金链,减少了拨款时间,彻底杜绝了资金截留、挪用现象。

(二)廉洁自律情况

必述内容

1、没有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各项规定内容;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

3、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民政工作者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4、认真执行买卖商品房相关规定,没有违反规定;

5、能够执行公务用车规定;

6、认真执行不参与赌博等规定;

7、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8、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

9、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10、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敛钱财,没有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

11、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跑官卖官”,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12、能够执行财政、金融法规,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

13、能够执行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接待上级、客商除外),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规定;

14、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的问题,认真遵守出国(境)有关规定;

15、认真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

选述内容

1、认真执行民政部门制定的廉洁自律、行业禁令等规定;

2、认真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能够执行财经纪律和《区民政局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局重大决策和1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做到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3、认真践行廉洁承诺。

总之,加强个人和班子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今后,我将不断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率先垂范,一如既往地抓好个人、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以自己的努力,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尽心竭力,敬业奉献,较好地完成了党委、政府交付的民政工作,但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兼顾,勇创佳绩,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