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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通用5篇)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 篇1

省金融办: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通用5篇)

按照《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xx〕9号)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鲁金办字〔20xx〕2号)的要求,我们对青岛海鼎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进行了辅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30000万元

2、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3、公司住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坡前沟社区

4、法定代表人:张志华

5、变更前股东基本情况

6、变更前董事会成员:杜波、丁洪斌、张志华、王贤茂、何传乔

7、变更前监事会成员:左郑、李军、席与铨

二、申请变更事项及辅导工作情况

(一)申请股权结构变更

该公司因原股东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原持有的公司6.67%股权转让给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该转让已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发展,经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任万擎东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志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经该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拟任万擎东、林春生、徐滨为公司董事,变更后董事会成员为丁洪斌、王贤茂、何传乔、万擎东、林春生、徐滨共6人;拟任王琦、李宗怡为公司监事,变更后监事会成员为王琦、李宗怡共2人。

拟任人员基本情况:

三、对拟变更事项的审核

经认真审查辅导,该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申请、股东会决议、新增股东证明材料、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的材料齐全;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符合《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xx〕16号)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认、设立和变更申请材料的规定》(鲁金办发〔20xx〕2号)等文件要求,材料完整合规。

四、批后监管及风险处置承诺

如该公司的变更经贵办审核批准,我办正式承诺将会同崂山区政府对该公司承担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我办将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对其变更事项的申报辅导,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加强现场监管。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适时提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对其出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及风险,及时报告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

经审核,青岛海鼎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材料完整合规。我办同意其变更要求。

特此报告,请审批。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 篇2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象山县黄避岙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目前公司法人及经理应工作调动,业务需要变更法人及经理成员。现经乡党委研究,提议由赵琦、王国飞(职工代表)、陈旭等三位同志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赵琦同志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兼经理,任期三年;拟命翁永聚、柴永健(职工代表)、吴海荣(职工代表)、贺丹、叶琼等五位同志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由翁永聚同志担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文件执行起原董事会、监事会所有成员自行免去。

特此请示,请予以批复。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 篇3

温州市商务局:

我区企业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10日成立。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外合资温州海螺调味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董事长变更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营范围由原来的:“酿造调味品(固态)、酱油、食醋、黄酒;生产味精;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上商品不涉及进出品业务)(分销商品限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变更为:“生产调味品(固态)、酱油、食醋、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分装)、味精];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分销商品限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司董事长由吴国光变更为舒一峰。经我局初步审核,拟同意该公司申请,现将有关材料报贵局审查批准。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 篇4

连江县财政局:

根据我县工商部门关于成立国有独资企业需由财政主管部门委派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的要求,因人事变动需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我镇经研究决定,同意变更黄岐渔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名单如下:

一、董事会: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董事会成员名单:(其中林斌是职工代表),董事长由担任。

二、监事会: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监事会成员名单:(其中是职工代表),监事长由雄担任。

三、公司法人代表由郑清担任,同时聘任为公司经理。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名单妥否,请示复。

董事会成员调整请示 篇5

尊敬的:

按照常务副总裁指示,决定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x公司,xx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在核查我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材料时发现现任股份公司一职,按《公司法》规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必须在该卸任半年后方能进行股权转让。经与沟通后,同意撤销自己在股份公司任职的一职。目前在x市工商局备案的股份公司会成员为4人(;:、),按股份公司在x市工商局备案的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会设有5名,在撤销后需要补选一名,由我部门将变更后的x名单在x市工商局重新备案满半年后再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目前x市工商局备案的股份公司监事会成员为4人(监事会主席;监事:、),按股份公司在x市工商局备案的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有3名监事,需要撤销一位监事(需公司会提供任免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重新到工商部门备案。

请公司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