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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精选5篇)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篇1

各位代表: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精选5篇)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20xx-20xx)》,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规章制度,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篇2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五、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便民措施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篇3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XX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劳动合同,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篇4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 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篇5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