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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通用13篇)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1

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仁院长所作的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xx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通用13篇)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在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2

牢固树立改革是动力的发展理念,继续推进法院改革,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一)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构建大调解格局,最大程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于20xx年3月份决定在渭源县法院2个法庭试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于5月份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个法院和8个法庭进行扩大试点,至20xx年底,共对173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诉前司法确认。这项改革,先后被《法制日报》、《甘肃法制报》作了长篇报道,搜狐网、中国平安网等30多家网站亦进行了转载。中院总结试点经验,正式制定了《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已于20xx年1月1日在全市法院实施。

(二)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了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质量,统一司法尺度,消除合理怀疑,树立司法权威,完善审委会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院制定了《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启动该制度,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制日报》头版作了报道。

(三)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中院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20xx年,中院走访了1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书240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院党组、审判委员会均分别进行研究解决;先后邀请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判并进行了座谈;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了法院“两庭”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专门座谈会7次,征求了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法院管理。定西法院收结案位居全省法院第四位,审判、执行压力都很大。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基本解决了压案不结和审判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中院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补充规定》、《审判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定岗、定责、定量,精干审判队伍,合理配置审判、执行、保障力量,深挖人的潜力,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平均办案天数民商事案件由38天缩短为28天、刑事案件由34天缩短为26天,彻底解决了压案不结和审判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

(五)规范司法活动,塑造司法魅力。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开展庭审观摩,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严格案件流程管理,杜绝超审限办案;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充分阐明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提高司法公信度;探索“刑事和谐司法”审判模式,依法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前调解工作,有效防止了“法院下判,政府买单”问题的发生,如陇西县法院20xx年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执行率达96%。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3

一、思想方面

所谓“态度决定一切”,在工作上也如此,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本身。如果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以优良的态度对待,以主动的心态应对,即便能力差点乃至愚钝点,也能把工作做扎实、做好。反之,即使能力很强、学历很高、智商一流,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观念,没有工作主动性、主动性,作风涣散,也不能把工作做好。

20xx年,本人努力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从整个单位和办公室的全局出发,正确认识和摆正自己的位置,对待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主动把份内的事情做好、做细。正是出于那么一种心态,在办公室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除做好新闻中心的工作外,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主动主动参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全年没有请工休假、探亲假,周末和晚上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任劳任怨,不抱怨。

除任劳任怨和不抱怨外,要把工作做好,必须正确对待与同事、领导的关系。“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三六九等”,州法院180余人,每位同志的生命历程千差万别乃至大相径庭,即便在办公室几个人中,每个同志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行为方法都不尽相同,因此,在工作中,与同事、领导产生分歧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与领导产生分歧,自己先听取领导意见、反思自身、及时改正,如果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则主动向领导说明,争取领导的理解和赞同,最后则优先执行领导意见。如果与同事产生分歧,最重要的就是交流、沟通,然后加以取舍,我相信,天下没有沟通不了的事情,即便沟通不了,那也是暂时的。

同时,正确对待领导和同事的批评。不把领导和同事的批评当作他们对自己有意见,相反,那是领导和同事对自己的关心、爱护,还应该感谢他们呢;遇到恶意的批评时,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也应该以与人为善的心态看待问题,把他们的批评作为鞭策,作为自己更加进步的动力。

总之,通过一年来的工作,自身的思想认识上了一个台阶,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甚至升华,看待事物的眼光更加主动和深刻。

二、学习方面

要做好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学习。当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更新日新时异,如果不及时加强学习,随时便会落后于时代的潮流。xx年,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本人加强学习,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认真研读《求是》等党的理论刊物,继续深入学习马克思政治理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提升,努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问题;认真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党代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关理论,把优秀的政治理论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既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又推进工作。

二是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是认真学习了《侵权责任法》等事关民生大计的法律;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学习、考核,1—5级法官培训;在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主动向老法官请教、探讨,提升法律素养;撰写案例分析1篇。

三是加强新闻业务学习。在办公室从事新闻信息工作,除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外,还得加强新闻业务学习。xx年,本人认真研读了《新闻采访学》等新闻教材,阅读了《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汇编》、《美国百年好新闻》等书籍,以新闻记者的视觉,认真阅读《人民日报》、《南方周末》、《南风窗》、《凤凰周刊》、《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刊物上的好新闻,思考其写作优劣。

三、具体工作

一是做好内刊编辑工作。编辑《审判》正刊6期、增刊1期;编辑《法院信息快讯》23期;编辑《“三项重点工作”信息专报》44期。

二是做好编务工作。组建《审判》通讯员队伍,制订《审判通讯员管理措施》;做好每半年一次的稿酬登记、发放和信息通报工作,认真组织发放刊物,搜集读者对《审判》的意见建议。

三是做好新闻外宣工作。全年撰写新闻信息稿件364篇,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xx日报》、《xx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xx人民广播电台等各媒体采用364篇、xx余篇次,投稿被采用率100%。

四是做好其他工作。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7月至9月中期负责部分办公室的其他文秘工作;参与人民法庭合理布局的调研、法院民意沟通平台的调研;做好领导下乡调研的信息撰写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问题:1、学习不够,一年来所学十分有限,仅限于表面知识的学习,学习的层次极低。2、统筹安排工作时间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打算:1、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注重深层次的学习。2、统筹安排工作时间。xx年虽然没有请工休假、探亲假,还利用周末和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但某些工作由于时间关系未处理好,因此,在遇到多项工作要做、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必须统筹安排时间,提升工作效率。3、做好内刊编辑工作。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做好《审判》的编辑工作,计划于xx年1月初召开一次编辑委员会,详细汇报和总结xx年的工作,提出xx年的工作思路。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4

牢固树立文明效能权威的执行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

20xx年,全市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精干执行队伍,完善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2件,执结2277件,执结率为87.5 1%;执结到位标的额6078.7 1 万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件,执结73件,执结率为91.2 5%,同比上升5.33个百分点,执结到位标的额2800多万元。

(一)建立三个执行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上下两级法院共同执行的联动机制;借助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项目管理、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外部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的联动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人员、德高望重人士等协助执行,建立起参与执行的联动机制。如农行岷县支行与岷县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的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置后,其法人代表拒不搬迁并让其亲戚搬进居住以对抗执行,还扬言要炸毁厂房,杀死执行人员,中院启动联动机制,在岷县政法委及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组成80多人的执行队伍,强制搬迁,使案件圆满执结。20xx年,全市法院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共执结案件205件,执结到位标的额530万元。

(二)完善三个执行威慑机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了法律强制威慑机制;实行执行敦促令,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完善了媒体曝光威慑机制;对非法干预或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完善了社会监督威慑机制。20xx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强制执行案件417件,其中拘留67人、拘传79人、罚款13人。

(三)用活三个执行方法。提级执行:20xx年上半年,中院对基层法院历年的“执行难”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110件,经研究决定:纳入监督执行的43件,已执结38件;指定执行33件,已执结28件;对基层法院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逐步由中院提级执行,已提级并执结25件,同比上升257.1 4%。巡回集中执行:改变过去“单案”执行的做法,按被执行人的住址,确定执行路线,达到走一路执行一片的效果。执行和解:采取担保执行和解、抵偿质押执行和解、代位履行和解等执行和解措施执结案件1075件,占执结数的47.2 1%。

(四)加大三个工作力度。加大执行监督协调力度。中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监督协调制度,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作为院长督办案件。如白某与白某某、通渭县某乡政府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白某多次上访,中院将该案作为院长督办案件,使该案得以执结。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凡有条件执行的财产刑都依法予以执行,同时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如判处了财产刑,有条件执行而未执行的,不予减刑、假释。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或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20xx年9月3日,中院首次召开执行款物发放大会,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物2408万多元。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5331件,审(执)结203163件,同比分别上升12.07%和9.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03%;省法院受理案件3328件,同比上升7.32%,审(执)结298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0xx4件,同比上升20.13%,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5201件,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915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7件。尊重保障人权,恪守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充分运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4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位居全国高院前列。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29642件,标的110.55亿元。审结民事案件74477件,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审结商事案件54997件,标的84.53亿元;主动加强司法应对,与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召开15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防范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168件,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介了甘肃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经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8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34件,裁定准予执行1366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47件,决定提起再审135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五个一律”审理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555件。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率和职务、涉黑、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开庭率均达到100%。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件,决定赔偿金额40.08万元,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加强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3842件,执结39759件,到位金额38.06亿元;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任务,“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召开全省第五次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与25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共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参与发布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将233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 “黑名单”;建成 “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7万余条,冻结资金6亿元。

二、司法为民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2年建成。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推行远程视频立案、开庭、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在甘肃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522.11万元,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元。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维权岗113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机构5个、未成年人合议庭57个,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为永靖县关山乡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21个、项目资金1584万元,争取社会力量给358名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43.97万元,帮助群众建立百合销售网店,先后组织359名干警驻村蹲点总计5385天。积极发挥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协调9个省直帮扶单位为永靖县落实项目59个,项目资金7675万元。

三、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9项改革方案,大部分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全面推开。除兰州市外,其他地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被告所在地以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集中管辖其他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办案责任制改革顺利启动。制定指导性意见,在试点法院建立新型合议庭办案机制,在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制得以健全落实。完善错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把8类案件纳入错案范围,明确认定程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方式,健全违法审判的制度“红线”。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增人民陪审员2197人,总数达到4045人,提前完成“倍增计划”,组织培训4791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6000余件;联合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落实办案补助和培训费用。涉诉信访改革稳步推进。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新机制。“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意见,协调内蒙古、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汉蒙、汉哈双语人才省际合作培养机制,编写《宪法教程》等藏汉双语教材10部,填补了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干警2200余人(次)。《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先后刊登了甘肃“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主要做法。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及282个科技法庭、46套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成互为备份、连接全省法院的高速信息专网。省法院建成数据汇集平台和审判信息、执行指挥、综合集控、新闻发布等“一个平台”、“四大中心”,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司法公开和司法评估、拍卖网络化、立案庭审数字化、执行信访远程化、办公流转无纸化、楼宇管控智能化,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方式新常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在兰州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广东、天津等1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60多个省直单位和高校约20xx余人来省法院观摩考察。

五、队伍建设工作。全省法院有57个集体、10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漳县人民法院和全国最美基层法官、20xx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才让旺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法院班子连续6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班子。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干警3803人(次),建成藏书3万册的实体图书馆和拥有电子书籍10万册、司法数据70万条的网络图书馆、阅览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省法院建成了法院文化长廊,被命名为全省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集中整治“六难三案”,对56个中、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开展了明查暗访,实名通报典型问题35起,白银市中级法院被树立为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推行“一案双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司法廉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困难,如有的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案件数量以年均10.06%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年突破21万件,与20xx年相比,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办案压力不断加大;一线法官职业保障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更加突出;直属法院、新成立法院人员编制不足,内设机构不健全;“两庭”建设负债沉重,自我化解难度很大。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服从服务法治甘肃建设这一中心,时时强化党的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抓好公正司法实践、司法改革推进、干部队伍锻造、基层基础夯实“四个重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当好群众权益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天平的“秉持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讲定力、守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平安建设大局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拓展司法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健全完善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大力推进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三个关键环节,深化研究、完善方案,抓紧启动和推动一批新的改革事项,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职业道德塑造与职业能力提升两手抓,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7

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本理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以求真务实创新为重点,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领导班子。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民主不足和集中不力、酝酿不够和议而不决、领导不力和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团结、务实、创新、谨言、慎行为目标,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班子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深入调研、科学决策的风气;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合理分配院长、副院长、庭长、法官职权。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院长、庭长“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向社会发放办案廉洁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办法》。开展人民法庭作风建设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20xx年共接到举报信件20件,均已查处完毕,全市法院没有一人被立案审查,未发现违法审判和腐败问题。

(三)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契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0xx年有22人通过司法考试,继续为解决即将面临的法官断层问题夯实基础;巡回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解放思想,更新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建设创新型法院;积极开展构建法院和谐文化活动,彰显法院人文关怀,促进和谐法院建设。

至20xx年底,全市法院7个基层法院审判庭虽批准立项3个,仅1个举行了奠基仪式,2个未落实建设用地,其余4个未立项亦未落实建设用地;37个人民法庭,仅建成6个,在建的13个中有9个处于停工状态,未建的18个全部没有落实建设用地。20xx年是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为期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全市法院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抢抓机遇,同心协力,艰苦创业,苦干实干。至20xx年底,37个人民法庭现已建成35个、2个已经封顶;5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庭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个已封顶、2个已经开工建设、1个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未立项的2个正在积极争取立项和落实建设用地。

(一)调整建设思路,靠实建设责任。20xx年初,中院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两庭”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主体责任,即基层法院负责本院的“两庭”建设,中院负责协调、检查、监督。实行“一把手”工程,两级法院党组集体负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每人包1个基层法院的“两庭”建设。层层签订“两庭”建设目标责任书,特别规定了不能按时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院长责任。

(二)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听取中院关于“两庭”建设的汇报后都明确要求必须抓好“两庭”建设。市委办下发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对法院“两庭”建设在建设用地、前期费用、优惠政策、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人民法庭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市人大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法院“两庭”建设进行了督查,市政协将“两庭”建设作为议案提交。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出任“两庭”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政法委书记更是主动出面,亲自协调,通渭县人大会听取县法院“两庭”建设专题报告。各县区克服困难,拨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90万元,整合建设资金910万元。法庭所在地的乡镇领导利用晚上的时间协调建设用地。漳县农业局、陇西县国税局、通渭县马营中学等单位以让与土地、放弃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形式无私地支持法庭建设。在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一筹莫展的困难时期,市、县农行积极为法院“两庭”建设提供贷款。市政协、民营企业家张峰慷慨解囊10万元支持岷县人民法庭建设。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领导、仁人志士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全市法院苦干实干,确保“两庭”建设顺利进行。为确保“两庭”建设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初,中院党组成员先后深入七县区法院对7个审判庭和37个人民法庭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建设过程中先后在“两庭”建设现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达100多次,积极配合县区法院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建设用地、解决“两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两级法院院长不仅是“两庭”建设的决策者、指挥者,而且是直接组织实施者,哪里有困难,他们就出现在哪里,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他们将“两庭”建设当作自家的事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如岷县法院党组成员和干警为及时付给农户征地款,主动拿出8万元支付法庭征地费用;临洮县法院全体干警积极筹资35万元垫付“两庭”建设前期费用。正因为有了这些,全市法院的“两庭”建设才取得了今天这样的历史性突破。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8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 “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10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11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其中,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 480件768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

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

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

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

将17313名“老赖”纳入最高法“失信黑名单”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 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

重点组织实施刑案速裁等5项改革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长沙中院14244份。

切实加强法院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 人次。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全面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

20xx年

罗衡宁在报告中说,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

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

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12

时光的渡轮穿越三百多个日子,又回到岁末终点,将开始新的轮回。过去的一年,对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以7月30日为基准日,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寄生变成谋生,开始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同时我也将利用所学知识创造价值,回馈社会。10月8日又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我到法院报到,在未来的一年里,我将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同事的的支持和帮助下,为自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而努力奋斗。从报到至今已经两个多月,在这段时间里,我以归零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臵,虚心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逐步适应角色的变化,现将这两个月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鉴人之道,在实践;用人之道,在才智;信人之道,在德行。有德无才者误事,有才无德者坏事,有德有才者成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德需先行。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坚持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科学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我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提高辨别好坏、分清是非的鉴别能力。时刻关注国内外时政要事,增强政治敏感度。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二、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虽然辅修过法学专业,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司法工作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在工作中,我发现自身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这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不断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事学的方法,并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坚持做好“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丰富自我,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古人云:天道酬勤。求真务实,勤免敬业是对一名党员的起码要求。首先,我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其次,作为一个新人,始终坚持脑勤、手勤、嘴勤,勤于动脑,敢于提问,勇于实践。经过两个多月地努力,我对执行工作、法警工作性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最后,严格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过程固然可以精彩,结果也必须重要。这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必然要求。在工作中,我本着“服务他人,锻炼自我”的原则,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以狂妄自大为耻,勤奋学习,踏实做事。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已经初步掌握了案卷装订技术,并可以制作一些简单的笔录和法律文书。另外,我积极参加法警技能训练,受益匪浅。这些收获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两个多月来,对院里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和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在法院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领导的关心下,同事的帮助下,本人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距离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决心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篇13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972件,审结37070件,同比分别上升22.5%和25.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52件,审结6579件,同比分别上升30.7%和22.5%,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涉“两重”案件月通报制度,妥善审理一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政府机关等案件。先后与包钢集团、一机集团等支柱型企业召开研讨会,邀请经济管理部门和非公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做好北梁棚改后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市法院选派46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担任驻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高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调查评估工作,历时近3个月,已完成涉案6省区林地总面积60%的调查,为该案资产后期处置奠定基础。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共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32件,收到反馈回函81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包头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同比上升6.2%,审结2248件,同比下降1.9%,判处罪犯253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涉毒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99件,同比上升15.9%,判处罪犯409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大力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特赦案件的审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76件、特赦案件31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对2件案件的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制度,成立全区法院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辅导基地,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市中院审理了涉案冰毒达40余千克的谢建葵等5人贩卖毒品案,自治区发改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富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巨团行贿、诈骗案,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岳云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损毁会计凭证案,以及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切实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5件,审结1981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22.3%。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承包、侵权赔偿、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695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纠纷案件3379件,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875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58件,涉案标的18.6亿元,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大力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2件,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民商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的现状,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中院就房产买卖、保险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及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等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影响,行政案件激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86件,同比分别上升142.9%和86.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继续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达茂旗法院为试点法院,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因素的干扰。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3.6%,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7.9%,切实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0xx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和建议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285件,同比上升21.4%,执结8280件,执行标的27.4亿元。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法院平台曝光“老赖”2557名,在《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批668名,有7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1880余万元。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共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46人次,限制乘机1250余人次,司法拘留186人。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有14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全市法院13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2873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1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13.7万元。市中院与市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我市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依托最高法院平台,启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下级法院纵向联网,与多家银行横向配合,实施查询、冻结、划扣7398次,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存款8113.7万元,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继续推行淘宝网模式司法拍卖改革,上网拍卖789件次,成交68件1.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47万元,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市人大会连续两年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中院专项报告两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大力加强软硬件投入,全部建成了集立案登记、诉讼引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网络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市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制定《立案登记实施办法》,建立了立案工作院领导带班、法官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23884件,同比上升29.5%,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全市法院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法律释明等工作制度,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的原则,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和一批疑难信访老案得到妥善化解。市中院开通网上信访通道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收网上信访案件30件,与最高法院预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6件次,有效方便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

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审判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组织和巡回审判点的功能,开展巡回审判1320余次,为偏远地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小额案件速裁机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1%,有效提升审判效率。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97.9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危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88万元,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功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3403件、裁判文书14781篇;在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案件信息7480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0224份,有效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庭审网上直播、室外LED屏公告等措施,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新闻通报会1次,发布微博3526条、微信55期272篇。包头中院官方微信影响力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深化司法工作标准化活动,组织庭审观摩42次,对3113次庭审和18127份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切实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认真落实审判管理例会制度,下发各类管理通报74期。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全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随卷刻录光盘,有效强化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实行案件节点控制和审限跟踪,开展结案集中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以及隐性超审限等现象。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原则,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市中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土右旗法院和卜尔汉图法庭、麻池法庭、美岱召法庭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和法庭。各试点法院采取重新设置业务庭、实行均衡分案制、审判团队负责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内蒙古是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包头市法院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为积极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包头中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和《员额内法官选任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将在自治区高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改进自身工作。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通过寄送《鹿城法苑》工作季刊、人民法院报,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短信平台、建立微信群等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载体。全市法院主动走访代表委员13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297人次,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3次274人。认真对20xx年以来各级人大交督办案件进行梳理,就市人大代表关注的10件个案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项汇报。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29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编发舆情报告198期,办理“大法官留言”案件15件,及时倾听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深入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突出问题249个。深入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抓引领工作,深入联系点27次,进行工作调研和政策宣讲,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先后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等多期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法官对新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通过加强对一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务人员的分层次培训,有效促进司法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升。组织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警务保障工作水平。举办20xx年全市法官论坛,将优秀论文和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干警交流参考。全市法院参加上级培训48次450余人,法官队伍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警,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市中院出台严肃审判纪律16项铁规禁令,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实现廉政监督的全覆盖。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工作纪律、司法作风、公车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专项检查27次。市中院办结信访举报案件186件,全市法院有22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8个集体和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涉农金融案件审判、涉诉信访、司法调研、司法统计、网络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表彰。土右旗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和改革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相互叠加,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毒品犯罪、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明显。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法院,进一步增加了审判工作难度。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质、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个别案件还存在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部分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六难三案”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环境还不理想,个别当事人躲避送达、恶意拖延诉讼、进行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审判效率。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随着工作强度和职业风险的增加,法官待遇偏低的问题日益凸显,人员流失较为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突出,法官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进行剖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此,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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