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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绩效报告(通用16篇)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

20xx年,我区按照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圆满完成全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已完成1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完成顺利。现将具体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通用16篇)

一、中心村范围

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分别为东河口镇南官亭行政村官亭中心村、张店镇从全行政村从全中心村、施桥镇栗树行政村打山中心村、双河镇晁仓行政村高塘中心村、双河镇九十铺行政村九十铺中心村、孙岗镇宣郢行政村宣郢中心村、椿树镇朱庵行政村岳圩中心村、先生店乡钱圩行政村钱圩中心村、马头镇感应寺行政村增产中心村、东桥镇莲花行政村杨郢中心村、木厂镇兔耳岗行政村岗头中心村、翁墩乡杨公行政村胜利中心村、淠东乡小圩行政村黄郢中心村

二、建设成果

截止目前,20xx年度13个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待省级验收。完成垃圾清理789.6吨,塘口生态整治23处,清理河道护坡16056米,拆除危旧房屋63处,铺设污水管网29781米,新修道路11037米,整治杆线12265米,中心村路灯亮化854盏,累计拆除旱厕、粪缸347处,户用厕所改造726余户,增植补植乡土树种17.4万株。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

2、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宣传,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分发明白纸、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利用广播、网络大力宣传等形式,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3、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全面履行“规划先行”原则,由各乡镇统一招标规划,明确项目范围和四周边界,对规划项目进行细化。按照《六安市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区申报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均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兴业富民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管理创新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范围。

(二)重点建设任务

垃圾处理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区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其中交通不便、运距较远的村庄通过“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方式就近处理,新建垃圾站房5个,清运车辆22辆。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

3、垃圾处理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

卫生改厕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

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

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面宽度达到3.5-4.5米。

2、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污水处理

中心村内污水处理方式主要是集中处理和微动力处理设备,2个中心村污水处理接入乡镇市政管网,11个中心村接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污水处理率达100%。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疏浚河沟渠塘一万多平方米,清理河道护坡16056米。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对基础较差的现有设施进行统筹改造。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均具有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

3、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宽带覆盖率达100%。

村庄绿化

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

村庄亮化

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安装路灯854盏;有专人维护,使用正常。

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管护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产权人投入、受益人投入为辅的长期稳定的管护投入机制,推动基础设施管护和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经常性的管护巡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设施管护和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多样化的管护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村保洁、看护等制度,完成保洁员上岗、保洁设施配备和保洁制度上墙,确保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等公共设施管护常态化。

(三)产业发展

13个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区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各乡镇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原则,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产业和休闲乡村旅游,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形态多样化,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结合“江淮果岭”建设,深入开展万亩桃园提升工程。立足自身优势,以调优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题,双河镇晁仓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实行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经营,并通过走访、学习探索,成立了包装盒生产扶贫车间,为集体经济注入了活力和动力。椿树镇朱庵村以“十里果香”发展为机遇大力推进猕猴桃等水果种植,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均达15万元,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达10%。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2、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目前,我区已启动了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着力塑造村庄的文化个性和品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千村一面”城乡同质化现象。

3、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中心村治安状况好。

(五)群众评价

1、环境卫生改善满意度高;

2、基础设施改善满意度高;

3、公共服务改善满意度高;

4、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高;

5、不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三、资金投入

(一)专项资金规模

我区严格按照《20xx年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任务,以集镇建成区和中心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强化资金监管,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坚实的财政服务保障。各级财政下达美丽乡村专项资金5535万元,包括国家级美丽乡村试点资金656万(已开展绩效评价)、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859万、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区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420万。目前已拨付20xx万,结余3529万。

(二)资金安排规范性

我区20xx年度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管理要求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需加大资金投入。我区村、镇基础条件差,点多面大,要改造和提升的地方多,特别是道路、拆危、垃圾污水治理等。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2、需建立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

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需多方筹集后续管护资金。鼓励农户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区财政结合当地实际给予资金支持。对长效管护运作较好的地方,适时给予适当奖补。倡导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社会资助,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3、需加强资金整合。建立详细的整合涉农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任务单位和金额,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民生设施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化解涉农资金投放“碎片化”现象,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4、需发动群众参与。依靠群众,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要求,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公共设施管护,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可由村民理事会牵头,建立“党员干部带头、按户轮值管理”的机制,通过村民签订管护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的方式,落实管护责任,积极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

5、多向社会宣传,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村企合建、市场运作、民间参与、以奖代补、出资投劳并举等模式,以有效缓解资金制约压力。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老年公寓增设火灾自动喷淋系统,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房、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修、整改等。投资额约为2761351.93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总共需2761351.93元,目前,已经到位2761351.93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制度管理,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并拨付30%预付款750578 元,项目支出拨付40%进度款1000770.75元以及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施工图设计、预算咨询费所需要的费用、前期各项费用支出约为131850元,未支出结余878153.18元财政收回。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推动项目进度,我单位领导多次与第三方沟通加快完成,同时,向民政局、消防大队询问沟通,是否可以进场施工,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于20xx年4月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检测数据合格后正式下达开工令。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为工程预付款,及相关手续费用的支付。由于该项目疫情原因,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推迟,后续因施工方所需材料未交齐,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款的正常按时拨付,导致资金使用率的低下,也延缓了项目的交付使用时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一)开工缓慢的问题。我单位项目招标至今,于20xx年4月15日才正式开工,主要问题:受20xx年初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原因,我中心作为防疫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暂缓开工。

(二)验收问题。该项目建设完成之后,为保证该项目正常完成验收,经咨询主管局民政局并提交工程材料审查发现,施工方、监理方尚有部分材料没有提交,按民政局指导制定的所缺材料清单经补充提交后,中心按程序进行了验收。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3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0.4‰以下,保护林地274万亩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七、有关建议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5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20xx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1个,共涉及4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内容包括相关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宿舍楼、食堂、运动场等维修,维修改造建设面积23000平方米,建设总资金7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1万元,省级资金294万元)。

二、项目实施过程

利用暑假建设黄金时间,教体局基建装备中心精心组织各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冒酷暑,强化每个项目安全、质量及进度的调度。在监理、学校的共同监管下,于8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学校,于秋季开学如期投入使用。

三、项目社会效应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再次实施,使我市部分学校的校容校貌焕然一新,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前提保障,使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8

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 资金情况:我部门涉及专项资金共5个,其中“(区级)-消化存量资金-用于”资金规模1.19万元、预算项目1个资金规模1.19万元;“(区级)-消化存量资金用于”资金规模4.86万元,预算项目1个资金规模4.86万元;资金规模129万元、预算项目3个,X项目资金规模43.64万元、X项目资金规模5.16万元、X项目资金规模80.2万元;“(上级)基金预算的通知”资金规模157万元,预算项目1个,X项目资金规模157;“基金预算的通知”资金规模160万元,预算项目3个,X项目资金规模84.7万元、X项目资金规模50万元、X项目资金规模25.3万元。

2. 监控工作开展情况:我部门绩效监控主要采取部门自行监控和单位重点监控两种方式。分管领导针对绩效监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分工,指定专尽快将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配合局财务部门(单位)及时反应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了绩效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重点监控工作情况

我部门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资金支出热点项目,选取X项目资金进行部门重点监控,经过对半年绩效目标及支出进度的监控,资金绩效已全部释放。

三、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及分析

1. 监控结果。例如: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达到50%的项目有4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30%以下的项目有0个,工作未开展的项目有0个。

2. 预计年底能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有5个,涉及资金452.05万元;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情况与年初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具体统计表如下:

3. 偏差原因分析:分类详细说明。

4. 监控过程中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四、下一步监控工作

一是对于绩效目标执行正常项目,提出下半年保障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对于执行出现偏差的项目,结合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于预计年底无法实现的项目,提出调整意见;对于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提出绩效问责处理意见。

二是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由点及面,逐步扩大项目执行绩效跟踪监控范围,为下一步绩效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9

一、基本情况

我市面积265.3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06.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

(一)林业绩效数量和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20xx年我单位共2项林业项目资金共计441万元。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绩效目标

我市林业项目实施绩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打造秀美山水邵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xx年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核实每个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每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一下步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导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相结合,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林业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3.绩效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向市政府汇报20xx年度林业补助项目资金情况;二是编制项目申报可行性报告。

2.组织实施:根据本级年度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定额补助等政策。

3.分析评价:通过20xx年本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效果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下达这2项林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0万元,印刷费支出3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补助国有林场职工人数39人,其中:补助全额人员29人,每年补助9万元/人,补助差额10人,每年补助6万元/人。黄草坪油茶林场补助219万元,猪婆山林场补助支出10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林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并实行了专项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国有林场补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国有单位。

(四)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均按照有关资金使用和操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五)绩效情况分析

1.实施进度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国有林场补助资金20xx年12月底全部支付到位。

2.完成质量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有国有林场补助支项目质量较好,国有林场经济运行稳健。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七)对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影响

我市自实施林业补助项目以来,对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植被恢复效果明显,通过造林绿化、封山育林等措施,使邵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实施这2个林业专项补助资金項目合计441万元。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分析来看,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林业补助资金发放规范,林业资金档案材料齐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评价结论

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经自评,项目资金综合评分均为98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开展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利于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观念,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好效益,就绩效评价体系指标来看,建议中长期指标评价采取分阶段设计目标值。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市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公示,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跟踪督促,并对项目实行初期、中期、后期监督,较好的发挥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提高国有林场补助标准。

2.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国有林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职能: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人员编制15名,现有人员14名,内设科室五个,办公室、项目科、招商引资协作科、项目代办科、党建办。

2.项目立项依据: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主体:赤水市投资促进局4.项目实施计划及主要内容: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预算情况: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万元,属于财政拨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项目预算调整情况:截止到12月31日,我局20xx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15.37万元,属于财政拨款。

(三)项目预期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重点产业签约项目85个,签约资金174.51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30亿元的134.24%;实现重点产业到位资金79.97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00亿元的79.97%。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未纳入到年初的预算批复中,故年初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为175.4271万元为基本支出,属于财政一般公共支出;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57.68%、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xx年度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资金使用合理且合规;(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年初预算,力求预算全面、真实、有效。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筹集到位,按到位资金实施进度推进,开展进度跟踪,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四是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工作常态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工作制度(含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及时进行招商引资资金拨付。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

(略)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

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xx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略)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泸西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4万m3/d,近期规模2万m3/d,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马家湾,服务范围主要为泸西县中枢镇,目前污水收集范围为泸发大街以东区域共计10.09km2。污水厂采用CASS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污水处理厂门口白水塘水库中干渠排往中大河,最终排入南盘江。现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随着十三五规划和节能减排政策的提出,泸西县污水厂现排放水质一级B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提标至一级A标准后可减少排入中大河的污染物总量,对保护南盘江流域具有积极作用,实施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工程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

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通过提标改造实现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三)实施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批复等前期工作,计划于20xx年全面开工,20xx年5月底完工。项目总投资2987.22万元,截止20xx年4月19日,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完成调节池和提升泵房、排泥池、絮凝斜管沉淀池主体结构、滤布滤池、加药间、在线监测房主体结构建设,部分设备已进场安装,计划5月底完成全部安装并开始试运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项目的实施,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重复利用,可促进水在自然界中的良性循环。缓解水资源紧张问题,把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污水作为一种新资源

2、阶段性目标: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通过提标改造实现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首先,全面收集资料,明确项目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开展绩效工作的人员分工事项和各事项的时间截点,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绩效工作圆满完成。材料清单如下:

1.20xx年7月24日,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0005号)。

2.20xx年7月17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说明》。

3.20xx年8月30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审〔20xx〕111号)。

4.20xx年7月24日,泸西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项目备案登记回执单批复》(泸稳评备〔20xx〕7号)。

5.20xx年8月24日关于红河州发改局下达《审批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资环〔20xx〕444号)。

6.20xx年2月24日红河州发改《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地区〔20xx〕70号)下达《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111万元。

2、组织设施

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梳理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产形成情况等。

3、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参照直达资金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进行各项指标评分,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项目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87.22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不足部分以地方自筹或社会融资渠道筹措。20xx年2月24日红河州发改《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地区〔20xx〕70号)下达《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111万元。由于县级财政较为困难,难以筹集剩余配套资金,为此多方寻求项目投资方,20xx年3月与云南水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反复协商后,于20xx年10月底基本达成投资意向。20xx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际到位资金611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际支付资金61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住建系统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通过本次自检自查可看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且设置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建立项目台账资料,工程款拨付按合同约定实行进度付款,已全部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无挤占和挪用现象发生。

4、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本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0个;全部或者部分完成指标10个,指标完成率为92%,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通过提标改造实现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

2、质量指标:污水排放标准达标率≥100%,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达到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确保“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20xx年5月底投入运行。

4、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降低由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解决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保障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健康。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调查≥85%,完成率100%;

(五)项目效益情况

城市环境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生活水平高低的标志。环境质量应与经济发展和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本污水提标工程实施后,大大减少对城区环境污染,有利于城市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做法:无

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根据《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地区〔20xx〕70号)下达《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111万元。20xx年到位资金611万元,实际支付611万元.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3

一、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开发区下大力度兴建减排工程开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能够顺利进展并取得一定成就,很大程度归功于当地管委会、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开发区减排工作超越数字任务,向整体环境质量改善迈进;超前的管网铺设,为开发区发展预留了空间,为开发区今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开发区污水及部分小区生活污水,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项目的实施是全面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的需要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开发区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但受生态给水量匮乏等因素的制约,区内河道基本处于“有水皆污”“截污则枯”的局面。国内外大量缺水城市的经验表明,将高标准处理的`再生水注入城市河湖水系进行生态补水,一方面可为社会经济发展节省大量宝贵的水资源,另一方面可使城市内的水系保持良好流动状态,并通过河道的连通循环,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大大改善水体环境。由于开发区天然水资源紧缺,大部分河道缺乏天然补给水,再生水成为其主要补给水源后,再生水的水质将直接影响河湖水体的水质。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的要求,改善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打造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3、项目的实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需要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

4、项目的实施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工程可以使工业、生活污水高标准排放,去除绝大部分有机物和N、P、SS等污染物,净化和保护了区域水系。使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将有明显改善,以至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彻底消除对开发区近岸海域的影响,促进开发区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综上所述,从目前河道水质情况较差、生态补水量匮乏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一座高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将出水作为河湖水系的主要补给水源,对于改善整个城区水体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建成以后,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开发区保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整个城镇生活服务体系的构建,同时增加了周围居民的就业机会,对所在地区弱势群体有很好的正面影响,对保持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善本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了社会服务容量,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促进可持续发展。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4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1.设立时间。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是延续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政策持续实施的。20xx年1月22日,青岛市财政局、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行〔20xx〕10号),20xx年4月2日,青岛市工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的通知》(青工商经发〔20xx〕63号)。

2.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xx〕27号)、《青岛市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xx-20xx年)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61号)、《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

3.设定用途。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2120万元(后补助,20xx年安排)。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综合奖补。其中:五星级市场80万元/处,四星级市场60万元/处,三星级市场40万元/处。

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划拨。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取得综合奖补资金后,要用不低于10%的综合奖补资金,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业户等进行奖励。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在全市、全省属于首创,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一是完善办法和标准。在总结20xx年创建工作经验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创建标准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20xx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20xx年度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招标选定两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测评机构,同时,完成星级农贸市场测评软件修改完善和测评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申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创建办法》要求,对参评市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统一审核,经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共有61处市场参加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五是组织实地测评。5-10月份组织两家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测评与重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市场开展实地测评,次月通过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场测评成绩。5月、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集中测评,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开展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组织召开现场会。20xx年9月5日、10月26日,先后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召开“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座谈会,会议邀请市办实事协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17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市办实事影响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20xx年11月22日,由青岛大学、海洋大学、协办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抽取7处市场进行了观摩,观看市场创建纪录片、查阅市场申报材料、市场情况介绍等环节,根据《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由评审专家对参评市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创建办法》规定程序,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第三方测评机构实地测评、专家集中测评、专家评审会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候选市场。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局复核、实地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结合公示星级农贸市场候选名单期间市民的意见,12月份最终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其中: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等2处农贸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团岛农贸市场等14处农贸市场为四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基隆路金麦园综合市场等28处农贸市场为三星级农贸市场。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xx年6月25日,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行〔20xx〕25号),下达各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20xx万元。20xx年12月5日,下达李沧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80万元。

(二)20xx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专业考核评测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服务。20xx年创建星级农贸市场44处,其中:市南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市北区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8处,李沧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6处、三星级市场4处,崂山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西海岸新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6处,城阳区三星级市场2处。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附件1)。

2.各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自20xx年首次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成效已明显显现,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也未专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充分显现了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效。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投入资金升级改造市场硬件;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基本杜绝了农贸市场“脏乱差、腥臭湿”问题;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行为减少了约80%;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了以往市场开办单位“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市场开办单位主动在市场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市场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开展市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得到普遍落实;市民购物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星级市场市民消费满意度均达到80分以上。44处星级农贸市场惠及周边市民180余万,岛城内外各类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县人大机关办公楼修建时间较长,房顶漏雨、部分门窗损坏,排水系统老化,需进行修缮改造。保障单位水、电正常使用,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2.项目实施情况。

对漏雨屋顶进行防水处理;对破损墙体、地面等进行修缮;对破损门窗、窗帘、灯具等进行更换。对排水系统进行阻塞处理。采购会议桌椅沙发、电脑打印设备、会议音响设备、档案设备、厨具等。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预算县财政拨款40万元,完成了办公楼的维修(护)、办公区域保洁、绿化管护、保洁工人劳务费等支付使用。

4.组织及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截留、挤占、挪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其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及时进行办公楼及办公设施修缮改造,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经费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管理使用,并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年度目标

及时进行办公楼及办公设施修缮改造,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经费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管理使用,并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最低成本法。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资金用于办公楼及办公设施修缮改造、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环境保洁等支出,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自评结果99分。

(二)主要绩效

该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改善了办公环境,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资金用于办公楼及办公设施修缮改造、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环境保洁等支出,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合理,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资金管理方面,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管理相关物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有待加强。项目实施后的经费支出情况有待更细化、完整、科学。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需结合项目明细具体设置,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项目产出及效果。

项目建设绩效报告 篇1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农村公路养护线路有S345等26条路线314.861公里,投入441.00万元,共有25个养护工班;群众性养护1950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190万元;扶贫村通组公路281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28万元。

(2)项目年度专项资金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设定目标都已达到,通过绩效考核评价每公里养护资金有所节约,节约资金用于年报外的通组公路及扶贫公路,通过对全县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全部投入,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得到大幅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本级预算400万元,本年预算20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全部到位并当年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农村公路养护线路:农村公路国道养护6.905公里,农村公路省道养护57.29公里,农村公路县道养护494.435公里,农村公路乡道养护472.384公里,农村公路村道养护1204.878公里,合计2235.892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桥梁252座。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评定达到公路养护有关考核要求。日常性养护采用日常巡查对养护效果进行考核,结合扶贫工作,吸取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群众性养护采用乡镇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共同考核验收,结合扶贫工作,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扶贫村通组路采用扶贫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乡镇主管交通领导共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考勤及验收程序,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总体可控,质量得到保障。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于20xx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年前目标。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上年养护情况考核结果,签订了20xx年养护合同,并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养护工程款,从而控制日常养护成本,日常性养护、群众性养护、扶贫村组道养护工作指标均已完成。

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算400万,农村公路国、省、县道养护0.7万/公路,村公路乡道养护0.35万/公路,村道0.1万/公路,桥梁0.1万/座。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农村公路路况得到较大提高,原来路面破损、沉陷地段较多,路肩水沟损毁严重,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且常出现事故,日常养护项目实施后,加大了公路通行能力,极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项目根据进度发放养护工程款,根据养护情况进行通报,以便提高养护质量、效果。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国省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桂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实施里程,由于已硬化的通组公路未列入日常养护范围内,故实际实施的养护里程大于当年目标绩效里程,日常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我建设养护中心将加强日常性养护项目管理,提高日常养护补助基数,将通组农村公路纳入日常养护项目计划目标中。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每年增加日常性养护里程,已硬化的通组公路列入群众性及日常养护范围内。

(2)主要经验及做法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措施养护承包人及时上报养护路线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护质量、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建议提高养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