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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4篇)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4篇)

根据省文件精神,六安市住建局印发了《六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六建村函〔20xx〕280号)文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初,省住建厅下达我市270户危改目标,我市实际完成270户,完成率100%。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6万元。

二、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规范性方面。危房改造项目运行规范,我市270户农村危房改造需由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且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按照省要求,所有危改对象在镇村两级比对“三证一手册”(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基础上,再经扶贫局、民政局、残联比对盖章确认,方可最终确认,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具有可行性。

(2)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及《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符合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且绩效考核已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清晰的改造计划和改造步骤,建设内容与资金进行量化匹配,有明确的时度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

2、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方面。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300.6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300.6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应到位专项资金)×100%=300.6/300.6x100%=100%。

(2)资金到位及时性方面。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各乡镇向个县区住建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县区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三、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六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六建村函〔20xx〕280号),明确了危改对象、范围、程序及要求等工作内容。

(2)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各县区相继成立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动工作开展。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危改对象,通过扶贫、民政、残联等单位查验来精准认定对象,通过政府的网站和镇村公示来公开补助对象,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到位,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3)项目建设规范性方面。各县区对申请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采取逐一入户核查的方式,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予以鉴定C、D等级,填写入户核查表。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安全可靠,并根据当地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为此市住建局安排县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工匠前往六安参加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业务培训。同时危房改因地制宜,满足农村风貌综合管理。

(4)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规范计划指标和对象调整变更手续,严格做到调整变更有文件、有批准。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力度,要求各县区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对危改建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整改到位。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各县区成立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采取“质量优先、政策透明、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工作模式,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常年累月逐户上门验收。对于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新建房屋选址不安全、原危房未拆除、不听劝导执意超标准建设、装修豪华住宅等违反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律不予通过县级验收。截止绩效评价日危房改造项目270户均已通过验收,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5)资料报送情况方面。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报送齐全、真实且准确。

2、财务管理

(1)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在年度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经各县区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杜绝了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的发生。

(3)财务监控有效性方面。各县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文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方面。截至绩效评价日,270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改造数/计划完成改造数)×100%=270/270x100%=100%

2、投资完成率方面。投资完成率=(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0%=300.6/300.6x100%=100%

3、完成时效性方面。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成任务/申报任务数)×100%=270/270x100%=100%

4、档案信息管理规范性方面。各县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按乡镇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在危改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及改造前、中、后照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的月报送制度。

5、质量达标情况方面。各县区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xx〕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给水、供电及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五、项目效果情况

1、政策宣传方面。及时印发危房改造宣传海报,张贴在镇、村醒目位置。积极参加市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发放“20xx年度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5000余份。住建部门还将年度危改政策制成宣传画板,张贴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让民众熟悉并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可持续影响方面。改造后的农房质量符合安全入住标准,农户均已入住,不存在低效运转或闲置浪费的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一律拆除。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后因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房屋出现零星隐患的,由各县区安排施工队为其消除隐患,相关费用由县区政府支付。

3、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了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四类重点对象”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了其生命安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和全县人民共同奔小康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帮扶救扶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4、经济效益方面。有效的降低了受益对象的建房支出成本,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加快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进程。同时,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5、生态效益方面。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6、社会公从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受益270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满意度达100%。

六、综合自评情况

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级别为优。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坚持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优先支持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6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9月3日《中国建设报》刊登安徽铜陵《给“钱老汉们”安稳的家》宣传“把好政策真正用在刀刃上”,以钱老汉为典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从自家房屋变危而居无定所,到通过危房改造有了安稳的家。今年省厅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4户,其中,枞阳县52户,义安区34户,郊区8户。通过积极与省住建厅村镇处对接,预计我市危房改造排名能进入全省排名第一梯队。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实施192户,占省目标任务204.26%,共拨付补助资金301.5万元。其中,枞阳县82户,拨付资金182.6万元;义安区90户,拨付资金87.6万元;郊区20户,拨付资金31.3万元。全市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满意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排查鉴定。年初以来,结合农房排查对全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72313户。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924户、农村低保户21932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614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7743户、其他脱贫户37100户。经鉴定并符合危改政策条件的共192户,做到“户户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排查鉴定结果精准。

(二)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在国家、省补助基础上,提高枞阳县及郊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等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重建每户增加0.5至1万元、修缮每户增加0.4至0.6万元;对特困重建户,按其人口数分别给予3至5万元补助。对个别情况复杂、享受补助政策后仍无力解决改造资金缺口的,充分发动帮扶单位、爱心人士、社会慈善机构等多方力量,统筹运用各类政策性、帮扶性、捐赠性资金,切实兜底解决枞阳县、郊区特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问题。20xx年6月组织爱心企业捐赠6万元,解决枞阳县2户低收入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缺口问题。

(三)强化质量管理。为强化技术指导,确保建设工程质量,20xx年组织130余人乡镇、村管理人员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同时提供《安徽省危房改造和农房设计图集》和《安徽省农村住房施工技术导则》供县区选用。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加强危房改造项目质量监管,严格农村建筑工匠及施工队伍资质审核,20xx年,市住建局共组织技术专家对县区20多个乡镇110多户危改户,开展现场质量检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指导县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四)强化督查指导。为确保工作成效,采取“季调度、月通报、周督查、日反馈”工作制度。自年初以来,共召开调度会3次,各类通报12份,督查30余次110多户农户农房,每天在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群反馈各县区农房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反馈上级指示要求,有力推动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房屋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十四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户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他们处于社会底层,属于弱势群体,自筹资金比较困难,加之建房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仅靠中央和省政府危改补助资金,以及市、县少量配套补助资金难以完成危房改造,即使完成房屋改造,也增加了农村危改户经济负担。为此,建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减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重建或修缮房屋的经济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完善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一户一档”台账资料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有关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

二是做好迎检准备。继续督促县区做好迎接第三方绩效评价和上级考核验收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省住建厅积极对接汇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亮点和成效,并认真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考核中争先进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维修管护与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作用,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户,销号一户。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会议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程序,确定危改对象,张榜公示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及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众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精准排查隐患。督促县区住建部门根据前期上报的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210户需求计划,提前组织人员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进行再排查、再鉴定,同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数据比对,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让人民群众能及时消除房屋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__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__〕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__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__〕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__〕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1.农户申请。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__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20__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__〕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__〕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