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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科学设岗与合理兼岗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不适应的矛盾突出,要害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已对有效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造成了影响,潜伏着一定的风险隐患。如何科学设岗与合理兼岗,有效规避风险,更好地履行基层央行职能,已经成为县支行面临的新课题,笔者就县支行科学设岗与合理兼岗的运作模式与改革措施做粗浅的探讨。

支行科学设岗与合理兼岗的调研报告

一、县支行岗位设置与人员状况:

(一)县支行人员现状无法适应现岗位设置。以设有库房的正蓝旗县支行为例,支行现有人数35人,现设5股2室,有15个专业61个岗,除4个行领导和5个非领导共9人外,岗位与人数的比例为2.3∶1,国库会计部门是县支行金融服务的重要部门,其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的矛盾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按照内部控制要求,不宜兼任岗位远远超出了股内现有的人员数量,如国库不宜兼任的岗位有22个,最少需要8人才能达到不宜兼任岗位的要求,现配备4人;会计不宜兼任的岗位有11个,最少需要6人,现配备3人,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国库会计在文件上的岗位设置全部合规,但实际上是张三名义李四操作,另外由于工作人员少,强制休息制度也难以执行,这些现象已经给县支行国库会计部门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一旦有监守自盗者,完全是有机可乘的,这些隐患应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二)县支行人员现状与央行业务发展不适应。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分离以来,工作职能反而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量快速增长。尤其是XX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推广应用大额支付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货币金银信息管理系统等,还多次对会计核算、国库核算、固定资产管理、信贷登记咨询等系统进行升级,以及加大了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信息调研和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等重点工作的力度,支行工作量更是成倍加重。业务范围的扩展和业务量的增大,构建了基层支行新的履职平台,客观上加大了对县支行人力资源的需求,而支行人员数量只减不增,已形成人少事多、工作疲于应付、忙于交差的被动局面,长此以往,县支行难以实现高效履行央行新职责的目标。

(三)部门设置不适合县支行人员现状。以正蓝旗支行为例,除去行级领导和行级非领导职务9人,支行工作人员共26人,现设7个股室,包括正副股长在内平均3.71人/股室。如除去保卫值班人员7人,其他股室平均只有3.1人/股室,这样的内部股室设置,股多人少,不但难以整合支行有限的人力资源,而且在处理同一件事情或同一项工作上往往需要经过更多的手续和环节,耗费更多人力和物力。另外股室负责人员绝大多数时间忙于应付自己手中的日常工作,对股室的监督检查时间很少,管理效率较低。

二、对县支行科学设岗和合理兼岗的探讨:

(一)实行县支行机构重组,有效整合现有人力资源。一是对发行出入库业务量较少,保卫人力资源严重不足,交通条件较好的县支行撤销发行库,其出入库业务上收中心支行,相应撤销保卫和发行股,将人员充实到其他业务股室。二是对县级商业银行机构相对较少,县域金融经济总量较小,实行兼岗后也不能解决岗多人少矛盾,撤销县支行不影响县域金融经济发展的县,实行按经济区划对人民银行县支行机构布局重组,将人员按就近和经济流向的原则,并入相邻县支行,集中力量办好保留的县支行。

(二)改革内部机构设置。将现行的5股2室合并为2股3室,即:金融管理股、发行保卫股、营业室、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把会计国库股改为营业室,继续履行原会计国库业务的各项职能,把金融管理和调查统计合并为金融管理股,将货币金银专业与保卫专业合并为发行保卫股,把国库事后监督纳入纪检审计室,从而减少岗位设置和管理层次,实现合理兼职兼岗。

(三)收缩部分业务和管理职能。对人数达不到必要定员的支行,就其承担的部分央行职能进行收缩或削减,内部管理职能给予取消或上收,如国库事后监督和内审专业,可由上级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管理。

(四)随着部分重要业务的收缩,对岗位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相应地进行调整。如会计核算实行“四集中”,支行押运任务由上级行承担等,对保卫和会计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支行人员状况,允许其合理设岗和兼岗。而国库在实施集中支付和单一帐户制度后,其核算、监管与统计分析将成为业务重点和难点,因此,在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上,须向国库倾斜。对发行库撤消的支行,现行的岗位设置,特别是重要岗位的设置问题,应重新研究,科学设岗,合理配置人员。

(五)跨股室兼岗。县支行在部门内部调节仍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情况下,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和业务处理的时间差,将不涉及相互制约的业务在股室之间进行兼岗,可有效解决强制休假难等问题。如会计和发行办理业务时间一般都集中在上午,可以利用下午时间兼任与本岗位业务不冲突、能兼容的专业,如兼任不受严格时间限制的党宣群工或人事专业。

(六)尝试对国库、会计、发行部门负责人实施强制休假时,由其分管领导代岗。县支行的副行长都是基层央行的业务骨干,他们对所分管的专业非常的精通,让分管领导来顶替分管专业的部门主管,非常适合县支行现状。具体做法是:由支行党组发出强制休假通知书,支行人事部门按照强制休假通知书的要求,立即安排国库、会计、发行主管与代岗领导交接工作。在对国库、会计、发行部门负责人实施强制休假时,遵循“三不提前”的原则,一是对所要实施代岗和强制休假的部门不提前通知,防止对方提前作好思想准备;二是对所抽的代岗领导不提前通知,避免代岗领导以私人关系提前告知对方;三是确定分管领导下股室代岗的时间不提前通知,防止对方提前做好应付准备。这样做从时间上不会给国库、会计、发行部门的主管留有余地,对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隐盖的机会。代岗领导在代岗期间,一边办理业务,一边对部门业务操作当中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地做好记录,代岗结束后向支行党组领导进行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在强制休假期间,休假人如果有事需要离开本地区,必须经支行领导批准,这样有利于代岗人员在代岗期间对所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核实。这种做法既有效解决了县支行因人员不足难以执行强制休假的问题,又达到了强制休假的目的。

三、为实现科学设岗和合理兼岗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业务处理的科技含量。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守卫工作管理规定》中“县支行具备第二十一条的五项条件,经上级行批准,中心支行对县支行可异地守卫”这一政策,充分利用远程电视监控等手段,实行支行单人值班,可使保卫干部减到3人,其余4人充实到业务部门。

(二)引入激励机制,实行岗位货币化。兼岗是将两岗或多岗的工作,由一个来承担,将被兼岗位的责任集中于兼岗者身上,兼岗人员如果承担被兼岗位的履责责任,就会要求实现责权利平衡,即担负的责任、享有的权力和享有的利益应该等同,也只有当他所承担的责任与其所享有的工资待遇等值时,才会主动认真地履行所兼岗位的职责和接受责任追究,否则,兼岗人员会抵制超强度的工作,并由此影响工作质量或服务质量。因此,应改革现行的收入制度,科学划分岗位,以岗定价,解决不同岗位劳动差别,对兼岗人员按岗位取酬,凭工作业绩取酬,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实行以岗定酬,合理确定兼岗者的绩效工资系数,实现岗位货币化,使兼岗人员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可以极大地调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