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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定居兴牧工程开展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XX年叶城县定居兴牧工程开展情况,4月15日规建组赴叶城县西合休乡1村牧民定居点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叶城县定居兴牧工程开展相关情况调研报告

一、定居兴牧基本情况

叶城县南依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山脉,北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地处两区(新疆、西藏)三地(阿里、和田、喀什)交界处,与巴控克什米尔地区接壤,边境线长达80多公里。国土面积3万余平方公里。全县有山区乡(镇、场)6个,其中纯牧业乡(场)4个(西合休乡、柯克亚乡、棋盘乡、普萨牧场),半农半牧业乡镇2个(乌夏巴什镇、宗朗乡),共有纯牧户8160户,43246人,天然草原887万亩,林地48.1万亩,人工饲草地16.83万亩。XX年以来,已初步定居牧民户数2342户,占牧民总户数28.7%, 5818户牧民未实现定居,其中,居无定所牧民户数1699户,占牧民总户数20.82%,居住在危房内的牧民户数2808户,占牧民总户数34.41%,半定居牧民户数1311户,占牧民总户数16.1%。

叶城县从固边、强边、稳边的战略高度出发,因地制宜采取了就地定居、就近定居、异地搬迁定居等模式,先后建设牧民搬迁新村3个(洛克乡牧民搬迁新村、棋盘乡移动新村、江格勒斯乡插花式牧民定居点),安置牧民237户、1090人;就近定居点1个(乌夏巴什镇台斯新村定居点,正在建设);安置定居浅山区牧民2342户。

二、开展定居兴牧工作的难点和制约因素

1、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繁

牧区地处高寒高原山区,长期遭受过冰冻、冰雹、水涝、旱灾,尤其是山洪暴发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饲草料地大面积冲毁,无数房屋倒塌,连年的自然灾害严重阻碍了牧区经济发展。

2、生活配套基础设施严重匮乏

边境一线无地、无草、无路、无电、无广播电视、无通讯情况普遍,各类生活配套设施严重匮乏。定居兴牧受自然条件和产业发展影响大,定居点存在可以安居但无产业,离放牧点远,交通不便,人畜饮水、子女就学、医疗保障、道路交通等诸多配套难题。

3、基础产业脆弱

目前,牧区人工草地资源比重小,靠天养畜、粗放经营的传统生产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虽然全县畜牧业已形成了一定规模,但由于投入不足、交通不便等因素,牧区畜产品交易仍以山区、牧区零售为主,缺乏区域性的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批发市场,更无加工业和其它相关产业,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牲畜经营户,牧区经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较大,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4、牧民基本生活水平依然低下,生活支出高

牧民生产水平低收入来源单一,全县XX年山区乡镇农牧民人均收入只有5246元,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牧业村家庭经营收入90%以上来源于畜牧业,其余为少部分外出打工收入,半农半牧村家庭经营收入来源于畜牧业占总收入40%。牧民生活支出高,一般性生活物资都要从几十公里外,甚至上百公里外的县城购买,消费水平居高不下,一年的收入仅能维持基本生存。

5、定居兴牧建设资金不足,牧民自筹资金压力大。由于多数牧民收入偏低,地方财政困难,国家投入相对较少,仅靠地方财政完成定居兴牧工作是不可能的,需要多方面的资金支持。叶城县牧民定居点多处于高寒、高海拔和地震断裂带上,牧民安居房抗震烈度设防要求高(普遍8度,最高9度)、建筑材料运输费用高、工程施工工期长、配套要求投资大,建设总成本比平原高一倍左右。如:在西合休乡建设一套80平方米砖木结构安居房,建设成本约17.6万元,目前推广的轻钢结构安居房造价约为14万元。目前,每户牧民定居国家补助3万元、自治区补助1元、上海市援疆补助5万元,牧民需要自己投入资金5万元左右。但受地方经济总体水平影响,牧民自筹部分资金压力较大,牧民四季游牧生产方式落后,经营水平低,牧民生活贫困、家底薄,自我积累少,经济负担过重,对于该区域多数处于非常贫困状态游牧民来说,面对好的政策随有强烈的定居的渴望,但可能因自筹资金的不足,而继续游牧生活。

三、加快推进喀什地区定居兴牧工程的建议

1、争取尽快将定居兴牧工程计划纳入国家工程建设规划

长期以来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牧业生产水平低下,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并且牧区地处祖国边疆,是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的重点地区。通过牧民定居工程有利于提高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从而有效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建议地区有关部门对牧区的自然条件、民族人口分布、居住区域、产业结构、生产生活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牧民文化教育素质和卫生医疗条件等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定性、定量、定标准的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计划,将地区牧民的现状和迫切需要详细、清晰、准确地反映给自治区和国家的有关部门,有利于尽快将定居兴牧工程计划纳入到国家工程建设规划内,有利于尽快改善牧民生产生活状况,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

2、制定专项规划方案,有序推进定居兴牧建设工程

结合牧区自然条件和乡(镇、场)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统筹考虑牧业生产、牧民生活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制定详细可行的牧区乡、村定居兴牧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定居点,因地制宜选择定居模式,按照“先低后高”、“先近后远”、“先简后繁”的原则,选择一批海拔低、离县城近、配套设施相对较好的定居点进行示范建设,重点建设定居房、牲畜棚圈(暖棚)等生产生活设施,完善定居点公共基础设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在示范点建设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推进全地区的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实现全地区牧民居有定所、生产发展、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在建设标准上,既要符合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要求,又要做到适当集中、村容整洁,便于公共设施配套和管理,以节约成本、方便实用为原则,防止出现“卖光牛羊为住房”因定居而致贫的现象发生。

3、制定定居牧民的资金扶持政策

积极向喀什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合理利用好牧民定居资金、扶贫资金、安居富民资金、对口帮扶资金及牧民自筹资金。希望喀什地区金融办和地区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能高度重视牧民自筹资金的困难,参照安居富民贷款政策出台相关定居兴牧贷款政策,制定相应措施,并从贷款条件和贷款环节上给予更大的倾斜,以推进定居兴牧工程顺利进行。

4、加强定居牧民的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为使定居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定居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定居区的水、电、路、教育和医疗的问题上。结合地区现有的饮水安全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乡(镇、场)电网、公路、农村社会事业等各类专项工程,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侧重,配套完善牧区定居点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使定居游牧民能够享受到通水、通路、通电、通邮和医疗卫生、子女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

5、大力扶持牧区多样化产业发展

在地区半农半牧的乡(镇),应适当放宽定居政策,制定优惠政策,让部分种植能手、种植大户也进入定居点,以带动定居牧民提高种植水平。在定居区开展联营试点,让定居区内的农牧民分工协作,实现放牧的放牧、种植的种植、外出务工的外出务工,形成联营致富的目的。第一要大力扶持牧区非农产

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为定居后的牧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第二要加大对牧区生产性资金的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定居牧民的后续产业问题,让定居牧民能够“定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第三要增加定居牧民的非农收入,有组织地抓好农牧民外出务工,使牧区富余劳动力牧民转移到农区和城镇务工,由单一从事牧业向农牧结合和二三产业转移。第四结合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企农互利的供求关系,加快推进农牧产业化进程,切实让农牧民在产业链条的延伸中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