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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 篇1

高考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到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确保我县高考工作万无一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高考期间的突发事件,确保我县高考顺利进行,维护高考期间的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通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我县高考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必须提高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1.4.3依法处置,严厉打击的原则。对高考期间的违法破坏行为,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做出快速反应和处理,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2、组织体系

⒉1领导组织

成立通榆县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颜景茂局长兼任。

考试期间,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研究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落实上级的部署,执行上级决策和指示,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建立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及时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高考期间,指挥部办公室设立专线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值班地点设在县招生办公室。

2.2工作职责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高考期间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考试的问题做出决定;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3、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3.1如发生突发事件,考点主考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时间、事件起因、波及范围、对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应急预案一旦启动,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

4、处置措施

4.1考试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把高考情况列入值班值宿关注的重点事项。县教育局和各考点要设立值班室,并配备值班人员。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及时处理与本辖区、本部门有关的突发事件。

4.2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招生考试部门适时跟踪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一旦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4.3县公安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试卷押送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各类高考信息搜索研判;交警部门要在考场附近及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交通管制,开辟高考专线,在交通要道设立值班岗,及时处理交通拥堵。

4.3.1对于出现交通堵塞可能性较大的路口,要提前设计疏导方案,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保证道路畅通,保证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通行,积极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4.3.2要预防治安案件发生,重点开展对各考点、各高考考生食宿点、异地监考教师住宿点及周边环境的排查,一旦发现苗头立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考教师、涉考人员和高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案件,公安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受伤人员及时由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

4.3.3高考期间,要做好警力、消防车、消防器材及执勤车辆调度等项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备勤工作。

4.3.4加强对高考期间信息搜集和研判,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响,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预防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4.3.5加大对高考无线信号监测设备及车辆的保护力度,确保无线信号监测设备安全使用。

4.4高考网上监控巡查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或出现故障,系统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考报告,主考向考区主任报告,系统管理员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为破坏的,公安部门要立即介入侦破案件,打击破坏行为。

4.4.1联通公司要保证考试期间网络安全畅通,如出现网络故障,要在最短时间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网络畅通;一旦出现通信光缆遭到切割等破坏情形,必须保证在3小时内对架空光缆、4小时内对地下光缆抢修完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要保证联通公司机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关备用通信器材,并单独提供高考专用路由设备,设专人管理,保证24小时高考专用通信网络畅通。6月3日前完成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专用通信设备及线路的预检、预修,并做好应急演练。派出专人、分区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门做好高考专用通信线路巡查工作。联通、移动、电信部门在高考期间要密切监督有关影响高考的不良信息,如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4.2城管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专用地下通信光缆的巡护,从6月6日14:00时起至高考结束,严禁途经路段(联通公司——百货大楼——团结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为破坏,每条街路间至少安排1名巡护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护。

4.4.3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考场附近居民互联网用户的监督力度,负责做好考场周边治安防范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对易于发生群体性的事件信息研判,特别是加大考点大门检查通道的巡视监督工作,做好防范及相应准备、实施工作,严禁围攻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架空通信光缆的巡查,从6月6日14:00时起至高考结束,要安排专人对高考专用通信光缆途经地段(财政局——第一中学;文化大厦——实验高中——进修学校)进行全天候巡护,每条街路间至少安排1名巡护人员,严禁沿路通过超高车辆、严厉打击破坏通信光缆行为。

4.4.4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考点、考场内部通信线路及网络管理,确保网络畅通,设专人对考点、考场内高考专用通信光缆进行安全巡护。与高考网络监控设备厂商搞好对接,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6月3日前完成对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进行预检、预修,反复调试,确保达到最佳使用状态;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应急演练,使其熟练掌握应急抢修及操作技能。6月5日前完成各光电收发器结点加装UPS备用电源,准备充足的光电收发器等备用设备。6月6—8日在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主控室安排专人,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联通公司报告网络故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确保高考顺利进行。要做好校内住宿生的食品安全工作。

4.4.5县宣传部门要为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及无线信号监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保证考试期间各考点的信息网络安全畅通。

4.5供电部门要在考试期间加强对各考点用电线路负荷情况的巡查,及时做好检修工作,确保电力供应。

4.5.16月3日前完成对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等区域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除考场、保密室区域的供电线路障碍。

4.5.26月6—8日高考期间,对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等重点部位,备足应急发电设备,并设专人管理使用,一旦发生停(断)电故障,能够及时保障电力供应。

4.5.3对于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区域局部供电紧张的,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旦发生停(断)电故障,立即通过联络开关转由其他线路做好电力供应,确保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保密室等高考重点区域供电正常。

4.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治工作。

4.6.16月2日—8日期间,派驻监督员定点开展学生食堂、各高考考生食宿点、监考教师用餐地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居家应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导,积极应对突发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6.2加大卫生防疫监测工作力度,一旦发生疫情,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6.3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由卫计局协同公安交警进行及时抢救和疏导;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查、报告、救治等项工作。高考期间,所有救护车辆进入紧急状态、医护人员保持24小时待命。

4.7环保、城管、文体部门要设立环境监测巡逻车,对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控,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噪音。考试期间,考场附近禁止汽车鸣笛、高音喇叭、鸣放鞭炮、机械作业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间,专项整治居民区附近的歌舞厅、网吧超时营业,建筑机械超时段、超范围作业及高音喇叭、广场秧歌队锣鼓等噪音扰民问题,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4.8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考前和考试期间各类媒体对考试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对高考期间网上登载的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和删除。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授权,县委宣传部把关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稳定舆论。新闻发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刁恩波同志担任。

4.9县教育局、招生办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并认真对待有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各种投诉。对有诈骗、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的,应及时由县公安局侦查控制。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制下发通榆县高考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簿。

4.10所有涉考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调度。

5、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了保证高考、中考期间城市交通的畅通,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中考工作安全有序的结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城市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苗小平

副组长:

成员:

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抽调运营车辆,各经营者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突发事故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组长、企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2、高考、中考期间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由领导小组及时向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3、若有事故领导小组尽快组织运力,将考生安全、准时接送到考场。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高考、中考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各企业要安排车况好,乘坐舒适的车辆进行高考、中考运输。同时抽调有技术经验的人员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参运。

2、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服务教育。各企业要抽调驾驶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的司乘人员参加高考、中考运输,对参加高考、中考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服务教育和培训。

3、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高考、中考前所有参运车辆必须更换座套,清洗车辆,以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在运送考生时不得使用空调。

4、公交车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有脱班、随意停靠或先慢后快等违规行为出现,一旦有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将立即查扣车辆。

5、出租车不得有随意调头、拒载或并乘等违规行为,要全力以赴按时、安全的为考生服务。

6、农村客运车辆杜绝超载,若客流量大的时候,可调度运力,尽力使各乡镇的参考学生安全、准时到达考场。

7、所有参运者在运营期间必须保持手机开机,且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各经营企业在接到此预案后,应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经营者召开动员大会。按照预案安排逐条落实,以保证20xx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县的城市交通畅通、有序、安全运营。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保证我县20xx年高考考生能够在高考期间实现“平安考试”,并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根据上级领导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四个高考点校园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高考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确保广大考生安全无事故伤害,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杜绝伤害,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目的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应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安全应急领导工作组及工作原则

(一)安全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二)工作原则

统一思想,防范在先,准备充分。

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应急反应灵敏,力求将突发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各类应急情况处理预案。

(一)学生生病应急处理办法

预防措施

每天要要求考生注意夜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要完全关闭窗户,起床后及时打开门窗通风,多喝开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多休息。

处置办法

发现考生生病(如头晕、胸闷、发烧等),送考老师要及时把学生送到相应的医护人员处就治,如果问题比较严重,应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及时向考点领导报告。

(二)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预防措施

(1)各学校和广大教师要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化学药品中毒的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卫生意识,防止中毒发生。

(2)送考后勤人员,要对餐饮操作间及工作人员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

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迅速采取措施:

(1)送考教师及时将其送往就近医护人员就地急救。

(2)向110、120或者卫生健康委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教育部门,同时注意不造成人为恐慌!不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考生考试期间突发疾病处理办法

预防措施

提醒有关考生在家要尽量把经常突发的疾病做好治疗工作,如果平时需要长期服药的,班主任要提醒考生把预防药带好。

处置办法

一旦发生考生在考试出现突发疾病现象,送考老师要及时配合监考老师做好这部分考生的工作,同时把这部分考生送到考点医务室进行救治,如考点医务室不能救治,要及时送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

(四)火灾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带队教师指挥学生紧急安全有序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严禁组织考生冒险参与救火,确定不会发生触电、爆炸或者倒塌等情况下,教师及有关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10、120请求援助。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交通安全事故

预防措施

(1)为确保交通安全,考生前往考区尽量使用合格统一的交通车辆。

(2)公安、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在高考前一天的整个行进过程中的路段上增派人力,保证道路的通畅与安全。

处置办法

(1)高考期间,如遇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及教师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110,请求120、119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2)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处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非集中住宿考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一)预防措施

要求这部分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试当天的交通路线,考点学校及周边环境和试场位置。

留下最能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信息的考生电话,同时留下考生住宿点的具体路段、楼号和楼层。

要教育这部分考生注意路上的'安全,要留有充足的时间前往考场,防止遇到堵车等交通问题。

在不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前提下,家长尽量陪吃陪住。

考试期间的所有必备品(如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签字笔、擦皮等等),尽量放在一个手提袋中,并要求家人在出发前提醒自己,防止不必要的情况发生。

(二)处置办法

考试前半小时带队教师核准本考场人数。

一旦发生考生没有到达考点,送考老师要立即用电话通知该考生。如果电话通知不到,送考老师以最快速度与带队负责人及家人联系,由带队负责人或家人火速前往其住处,必要时请求110支援。

路上交通情况瞬息万变,难以预料,一旦考生在路上遇到堵车等情况,可求助交警,向他出示高考准考证。如果因为赶考而违反交通规则,请向交警出示高考准考证求得谅解。

如遇准考证、身份证等考试必备品忘带,带队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并火速陪同考生返回取物,必要时请求110支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学校领导,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20等电话。

3、学校领导及带队教师高考期间手机实行24小时开机,便于联系,并实行定时零汇报制度。

4、高考期间,实行查岗巡视制度。尤其是高考期间的晚上,带队教师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巡查学生寝室,保证学生按照作息时间学习和休息。

5、时刻关心高考期间的天气状况,做好防暴雨、防强风的预防措施。

考试最后一天下午考试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学生安全回校、回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 篇4

我县今年高考的考场数为61个。考场设在沙一中考点,有理科39个考场和文科22个考场。鉴于我县今年的气候等自然因素,高考期间为有效预防台风、洪水、地质灾害,传染疾病灾害等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考生和高招考试的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恪尽职守,同心协力,防抗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措施

1.预设高考备用考点考场。三明农校设施设备比较完善,可为沙县一中备用考场。

2.各校做好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考生及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高考各有关学校建立一套考生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联系人等通讯录,并指定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负责。报送县高招办一份。

3.县高招办安排24小时值班,与气象局、水利局、防汛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准确汛息,监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将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和市高招办汇报有关情况。

考前一周,气象站每天传真一份当天的天气预报给招委会,县水利局及时将水库放水、河床水位的'情况通知招委会。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高考前两天,如天气预报有洪灾或会有灾害性暴雨,通知考生提早到达考点,特别是五中考生和家住乡下及低洼地带的考生,学校应密切与考生联系,及时与高招办联系,如遇道路中断或洪灾而无法到考点,请求公安、应急等部门支援,确保考生平安到达考区,做到一个考生都不因天气的原因而误了高考。

高考前一天,如沙县一中考点遭遇特殊情况,将情况上报省市招办领导,请求启用备用考点,在得到准许后,及时请求公安、应急等部门支援,将考生全部转移到备用考点,妥善安置考生的食宿,并统一安排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的食宿,稳定考生的情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发生交通中断,交通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道路,做好道路中断后的人员、车辆的疏散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在公安、保密、应急等部门的帮助下,将试卷安全转移至三明农校试卷保密室,增派保密人员值班,做到万无一失。

若灾情发生时,考点要立即协调医疗、防疫部门,及时做好考点、考场消毒防疫和抢救医治伤员工作。电力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抢修被水毁的电力设备,确保尽快恢复供电,从而保证各考点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转。通信部门要及时抢修通讯设备,确保通讯畅通,把考试的有关信息及时、迅速、准确地传送到有关部门。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确保考生能准时到达考点。

(二)疫情防控及防传染病工作措施

1、各高中校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高考期间,考点要对进入考点的考试工作人员及考试进行体温测量,考点临时成立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工作。

2、考前三天,县疾控中心和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及三明北附食堂及沙五中考生饮食点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考生的住宿点的室内环境卫生和饮用水进行监督,确保考生饮食饮水安全,严防不洁食品导致肠道疾病发生。

3、考生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发烧或肠道等传染疾病,如在考试时段,应根据病情轻重缓急,由考区主考与上级巡视组组长研究决定出相应措施,并决定是否调动备用医生进入考场治疗。如在非考试时段,应由带队校长或家长迅速将患病考生送往医院救治。

高考考生路途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为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考正常开展,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各类突发及偶发事件,根据《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平安高考的目标,完善高考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考生利益,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统一指导,系统联动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五)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三、适用范围

(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试卷运输、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二)其它灾害性突发事件。

(三)考试期间安全类突发事件。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高考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明溪县气象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磊副局长

副组长:薛晓菲纪检员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五、应急预案

(一)高考防洪、抗灾预案

高考期间正值雨季,有引发洪涝灾害的可能。根据我县情况,拟预案如下:

①从5月起,加强对考生及家长进行必需的安全、防范教育,使之能正确应对交通、饮食、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特发事件。

②从6月1日起,气象台实时监测我县气象信息及天气趋势情况,及时发布6月5日至8日期间的气象变化情况。

(二)高考防暑降温工作预案

加强对考生的教育,注意饮食卫生。组织气象志愿者在考场设置茶水(或鱼腥草)供应处,防止中暑。

(三)高考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范围;

(4)当前措施;

(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落实省、市工作组的'决策与部署;

3.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一旦发生下列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遇上不可抗拒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火灾等:

①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力量抢救,严密保护现场,确保试卷不泄密。

②在抢救无效并确认试卷未造成泄密的情况下,经报请省高招办同意,受灾地考生由当地政府组织就近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正常的国家、省级考试,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预案。

1.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在开展国家级、省级考试期间,考点必须从严落实保安人员配备、监控报警系统等安全保卫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师生权益,努力为师生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施考环境。

2.社会公众进入校园必须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施考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考试环境。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破坏考试秩序、干扰考试活动、损坏公共财产及考试器材、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和合法权益。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公安、卫生防疫、市场监管等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在校园及周边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的;

(2)在校园内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3)在校园内聚众起哄、封门堵路、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或冲击、占据校园教学、办公、生活场所,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

(4)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提供试卷内容或制售虚假信息的;

(5)在校园内进行宗教迷信活动的;

(6)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

(7)在校园内出售“三无”食品、伪劣考试用品的;

(8)使用非客运车辆或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的;

(9)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各种车辆或违法超速行驶的;在施考交通管制期间违反规定的;

(10)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校园的;

(11)其他严重扰乱校园正常考试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预案的启动

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发生本预案中的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