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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

建筑工地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一、加强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建筑工地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精选3篇)

华丰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华丰镇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推进的防御体系。

二、提高认识,推动防御措施落实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第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低温寒潮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危房、道路、施工工地、水电油气供应设施、农林牧渔业等可能出现灾情的因素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生产生活安全;要积极筹措储备御寒物资,迅速摸清辖区内低保、五保、贫困户、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情况,把御寒物资第一时间送到群众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强化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可能的灾害性天气变化,充分分析降温可能出现的各种次生灾害,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加强对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手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细化分工,明确工作小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低温寒潮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并根据低温寒潮天气造成的灾情程度确定应急等级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跟踪掌握低温寒潮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3.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低温寒潮天气造成的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尤其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及其他需要救助对象的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4.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5.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6.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责任部门:镇应急办

(二)信息保障工作组职责

1.负责提供当前和近期气象的预测、预报情况;

2.负责提供受灾情况;

3.负责提供疫情情况。

责任部门:镇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中心、林业站、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村建办、宣教办、道安办、城管中队

(三)道路保畅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低温寒潮天气灾害下道路交通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2.协调解决保持道路畅通的重大突发问题,协助和指导各地及时开展融冰除冰,保障道路畅通;

3.协调解决道路交通防灾救灾重大事项;

4.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等车辆的应急通行;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重要交通设施、路段、桥梁的安全保卫;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华丰派出所、道安办

(四)救灾和市场保障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和需要,以及抗灾救灾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2.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和紧急物资供应的重大问题,建立应急商品短期商业储备等市场供应应急机制;

3.动员社会力量向灾区进行捐助,并负责管理捐款捐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4.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镇经发办、财政所、工信局、市场监管所、消防办、民政办

(五)安全保卫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及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综合情况;

2.组织民兵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镇人武办、华丰派出所、综治办

(六)新闻宣传工作组职责

1.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3.负责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等。

责任部门:镇宣传办,应急办、水利站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

(一)预警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低温寒潮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二)响应级别

根据低温寒潮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方位、危害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根据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令。

一般灾害: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1-2个乡镇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属地乡镇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较重灾害: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3-4个乡镇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严重灾害: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5个及以上乡镇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报县委、县政府启动紧急预案,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三)启动程序

根据灾害变化和监测评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应急响应。

(四)应急措施

低温寒潮灾害发生后,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组织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以及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和农作物的抢收,努力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损失。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六、应急终止

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寒潮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广播、宣传栏、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七、灾害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等工作分工,分别由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宣传等部门,对因低温寒潮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八、恢复重建

善后处置工作按属地原则,各村(居)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善后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物质帮扶和心理安抚,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及时组织评估低温寒潮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建筑工地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低温天气应急机制,推动我县低温天气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龙岩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岩市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上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层级响应”原则, 对寒潮低温灾害应对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对寒潮低温灾害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对策措施,分级分部门负责本地区寒潮低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寒潮低温灾情时,及时启动响应,调集各方力量,科学、有序、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杭县行政区域内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上杭县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市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对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防范应对寒潮灾害天气组织领导中的日常工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县减灾委可请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乡镇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参照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在县减灾委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指挥体系职责分工

1.县减灾委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拟订本级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县级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检查,指导监督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寒潮低温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织、领导寒潮低温灾害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寒潮低温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

2.县减灾办职责

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天气的决定和指示;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掌握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动态,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根据县减灾委指示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与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县减灾委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市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

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主动向县减灾委(减灾办)报送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提出分析研判材料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县减灾委(减灾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寒潮低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降温、雪灾、霜冻和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及时向本级减灾委提供气象信息,为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危化、非煤矿山及有关监管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调运、下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群众防寒救助。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和幼儿园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工信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牵头组织煤电油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受灾路段交通秩序;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安置、临时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应急救灾资金。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气市政设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的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公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县道交通畅通,指导乡(镇)、村做好乡道、村道的除雪除冰保畅通工作;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主要应急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按程序动用主要商品(肉、菜、蛋)储备,稳定市场。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发改局(粮储局):负责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救灾物资。

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寒潮低温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铁路单位开展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

国网上杭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报

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体 系,加强会商分析,做好预测。本行政区域可能出现寒潮灾害天气时,要加强分析会商研判,提高对寒潮低温天气预报精准精细度,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乡镇;寒潮低温灾害性天气期间,要加强寒潮低温天气形势与发展趋势跟踪分析,及时、准确发布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

(二)报告及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要及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为本级政府启动防范应对机制提供决策依据;以专报等形式将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县减灾委牵头建立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预警、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各有关部门精确做好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统一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发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发布本部门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四、应急响应机制

气象部门发布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县减灾委按照气象部门预测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测有1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测有10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五、预警宣传机制

本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做好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六、会议、会商机制

(一)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级会议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办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负责人。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且寒潮影响5个乡镇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各乡镇参照县级会议机制落实会议制度,涉及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有关乡镇将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部署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减灾办。

(二)会商机制

县减灾委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

县级会商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无造成寒潮灾害,一般不召开会商会议,如需要召开会商,按Ⅲ级响应会商机制实施。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办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负责人)。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可提级会商或加密会商次数。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主持会商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主任主持(或根据情况由副主任主持),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各乡镇根据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自行制定会商机制。

七、响应终止

(一)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IV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二)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Ⅲ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应急局局长)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三)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Ⅱ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四)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Ⅰ级预警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八、重点防范应对机制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应落实重点领域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寒潮天气期间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一)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类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公路、铁路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力量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视情采取提前关停、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二)保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防冻措施落实,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供水、供气保障。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商务、发改(粮储)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保供稳价工作,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保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信科技、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加强通信、供电、供水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寒潮低温灾害造成通信、供电、供水等大面积长时间中断现象。工信科技、电力等部门要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通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

(四)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生产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因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体旅游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教育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九、灾害应急生活救助机制

本行政区域内出现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县减灾委要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并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程度,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发改(粮储)部门做好本级救灾物资盘点,并做好应急生活救灾物资调运、调拨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众受灾,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好受灾群众冬寒救助。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面等流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巡 查,及时做好劝导收救,切实做好流浪人员防寒救助工作;加强 养老机构集中救助人员防寒保暖救助工作。

(三)应急管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对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特别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全覆盖、一户不漏的御寒能力全面的排查,及时做好困 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

十、应急值班值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一)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要加强值班值守,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根据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情况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二)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县工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等)及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社区)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三)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Ⅱ级(含)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社区)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四)县减灾办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值班值守督导,适时调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值班值守情况。

十一、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灾害事故的收集统计,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同时,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审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灾害事故直报信息,要第一时间通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并报送县减灾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报送的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减灾办要及时报送减灾委领导。

十二、指导服务机制

本行政区域启动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后,县减灾委应成立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寒潮天气工作开展指导服务,保证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

(一)指导服务方式。指导服务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检查受寒潮低温影响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并抽查部分养老院、避灾点、寄宿学校、景区景点、道路等重点场所。

(二)指导服务内容。检查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批示和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寒潮低温天气影响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预防性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责任措施情况落实。

建筑工地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3

一、雨雪冰冻天气来临之前

班级:

①向仓库领好扫雪工具和防滑材料(如竹扫帚、平头铁锹、麻袋、警告标志、警戒带等),放到便于领取的地方,平时在门卫配一把铁锹和两把竹扫帚;

②提前布置清除路面积雪的任务,分发工具,明确要求;

③检查水电设施,提前采取保护措施。

办公室:

①提示教职工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尽量不开私家车上班;

②根据实际情况,告知任课教师可能变动课表的情况;

领导班子:

①平时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儿自救互救、自保互保的能力;

②通过园园广播及时播送气象消息和有关指示、规定。

二、雨雪冰冻天气来临之后

1、如果适逢幼儿园放假,执行市教育局停课的规定,至少一位带班领导在园值班;幼儿处通过幼儿园信息平台或班主任告知幼儿,办公室按原计划组织力量清除路面积雪,确保主要通道畅通,并安排好在园师生的生活;

2、如果逢幼儿园正常上课,因地制宜,继续按课程表上课,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