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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关于伤医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内容,欢迎阅读!

伤医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一、预防措施

1.由明喆物管秩序部24小时值班,对全院、尤其是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守护,最大限度地防止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监控中心,在院区、楼内公共部位、医办室、护理站等各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

3.加强警医联动机制建设,在院内设置警务室。医院与承德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坚决打击涉医违法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建立“警医联动、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

4.由明喆物管派专人定期对各职能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治安相关知识培训。

5.严格遵守各项诊疗规范,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设置患方接待场所和专门负责人员,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7.当出现医疗纠纷风险苗头时,科室应及时组织专家讨论,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及时给予处理。

8.健全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相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

二、医疗纠纷事件定义

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2.医闹分子趁机打、砸、抢等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有明显暴力伤医倾向或已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造成人身、精神伤害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6.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堵塞医院绿色通道及交通主干道的;

7.患者在医院内死亡后不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到太平间的;

8.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恶意行为。

三、医疗纠纷事件处置程序

(一)上报程序

1.当出现重大医患纠纷事件的情形或苗头时,当事科室人员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中控室报警,如情况紧急向警务室报警;同时科室人员应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患关系办公室,夜间及节假日报总值班并由总值班联系医患办公室。医患办人员到达现场做先期处理工作,并上报主管院领导。安保人员接到报警后及时到达现场。

2.警务室或中控室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报告南院区后勤保障处田弘鑫,按程序上报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置程序

1.中控室或警务室接到医疗纠纷的报警后,要立即联系明喆物管秩序部,安保人员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同时制止各种过激行为,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及医院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并及时通报辖区派出所。

2.医患办人员到达现场后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患者或家属需要协商的,应告知其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并出具委托书

3.患者在院内死亡的应按规定将尸体移放至太平间;死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依据相关程序组织尸检。

四、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