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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6篇)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6篇)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办〔20__〕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4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5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原则。实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和落实上级预案要求。

1.6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中的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专项预案配套实施,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

(2)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南宁市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督机构备案。

2组织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行业的局领导、分管综合安全产的局领导

成 员: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主任,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属各事业单位及局办公室、财务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等对应科室抽派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2.1.1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负责、指挥、协调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分析判断,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

(2)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3)决定对外通报的相关事项;

(4)决定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2.2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2.2.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组长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监督科和相关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2.2道路运输保障组。道路运输保障组设在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组长由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3水路运输保障组。水路运输保障组设在局水路运输管理科,组长由局水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市港航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水路运输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船只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运保障组。城市客运保障组设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组长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长(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市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与公交、出租企业签订应急运输协议,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2.2.5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建设保障组设在局公路建设管理科,组长由局公路建设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局公路建设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市公路发展中心和市港航发展中心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3预警

3.1预警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3.2预警发布

3.2.1 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对应科室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派单位(科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其他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3.2.2 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对应科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机关对应科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3.3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事业单位和机关对应科室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4信息报告

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4.1信息接收与通报

值班人员在接收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按照程序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4.2信息上报和传递

4.2.1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核实事故基本信息后,2小时内报告南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1)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生产安全事故;

(3)发生在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5)需要市级层面支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

4.2.2 Ⅳ级信息报告

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同时,负责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令后,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迅速下达应急处置命令,组织协调指挥行业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队伍及时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2分级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生产安全事故级别相对应。(见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科室,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后,向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

(2)Ⅳ(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科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县(区)、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局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

5.3处置和救援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4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5.5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6.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6.3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6.4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应急保障措施

7.1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将评估结果上报局相关对应业务科室,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7.2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程序抄送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7.4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7.5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7.6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8.附则

8.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四)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本条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为了确保08年后五个月的安全生产 ,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 经区研究,从八月份开始,在开三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松懈、反违章”安全管理活动,并作如下安排:

一、 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工作

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某某

副组长:某某

成 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二、奋斗目标

1.杜绝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2.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3.杜绝重义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

4. 机电完好率98%以上;

5.确保实现后五月安全生产。

三、针对性安全重点工作

1.顶板管理方面:

(1)、 严格落实“三找掉”制度。一是找掉工作要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找掉工作必须规范。二是各工作面要配齐专用找掉工具。三是喷浆班在喷浆前必须将围岩浮掉找细找净,防止找掉不清留下安全隐患。

(2)、加强锚杆质量管理。锚杆的数量、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各班要认真落实炮后紧固锚杆制度,对失效锚杆进行补打。

(3)、在顶板岩石破碎不稳定的情况下,要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事故。

2、 运输管理方面:

按照公司运输管理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机车日常管理和检修,保证灯、闸、铃和撒砂装置齐全有效。

(2)、加强对轨道、道岔的查验及维修,重点解决轨道错茬、水口大、构件不全、道尖子闭合不严、扳道器不灵活等问题。

(3)、规范车头司机和跟车工的操作行为,做到按章作业,规范操作,顶车时必须挂链并使用好红灯,通过弯道、道岔、交叉道口、硐室口或遇行人时必须减速慢行,吹笛和敲铃示警。各车场存放的车辆不准超越警冲标;车辆通过打水沟地段时,必须在人员撤出后才准通行。

(4)、斜山提升运输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绞车、钢丝绳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严禁不带电松车和超规定多挂车。

(5)、机车和矿车落辙复轨时,必须执行八不准及相关规定,坚持就地复轨,不准利用机车牵引和利用道岔进行复轨。

3、 机电管理方面:

(1)、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认真落实包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杜绝失爆。

(2)、检修侧卸大铲时,必须使用保险销和专用托架。

(3)、装药前必须将侧卸及钻车撤到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停电和遮挡,在没有撤出和停电前严禁装药和放炮。

(4)、侧卸电缆必须使用拉绳和滑轮吊挂,不准落地拖拉。

(5)、在侧卸装岩和钻车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进入作业区域,防止侧卸挤人和钻车大臂弹人事故。利用钻车大臂紧固锚杆时,必须使用大板搭好脚手,防止人员滑落摔伤。

(6)、按有关规定落实好高压管路的连接,并使用好u形销,对破损、老化的压风胶管和高压油管要及时进行更换。

4、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加强对风机、风门等通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查验,保证风电闭锁、风机切换等保护齐全有效;严禁用车头、矿车顶撞风门,不准两道风门同时敞开。

(2)、风筒吊挂要做到平、直、顺,对跑风、漏风的风筒要及时进行粘补或更换,不准出现戗茬和花接的现象,做到环环吊挂。迎头风筒不准落地并符合规定距离。

(4)、要使用好灭尘装置,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5)、加强对瓦斯报警仪、便携式的使用和管理,吊挂位置要符合规定要求,杜绝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损坏现象。

(6)、要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 制度,放炮距离和截人地点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落实好验炮制度,处理残炮必须按规定执行。

四、保证措施

1、召开班子会议传达会议精神。一是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全区职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公司安全紧急会议,让广大员工人人明确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和目的。二是坚持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和职工安全活动,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的生产实际和安全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三是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技术素质与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各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工作标准,深层次剖析以往典型事故案例,认真从中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使员工由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干部盯岗制度。一是要充分发挥现场班队

组长、党团员及生产骨干的带头作用,认真抓好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二是要落实好24小时干部盯岗制度,做到全方位、全过程,抓住薄弱环节,盯住关键部位,解决生产关键,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三是全区所有干坚持好一对一安全帮教活动,把隐患排查工作细,对表现不好的个别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每名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都要带头抓好安全管理,为全区员工做出表率。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自查和征集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一是搞好不安全重点人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全重点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重点帮教,跟踪管理。二是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定时间,定责成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严格按机制考核。三是号召全区每名员工至少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奖励,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严格劳动纪律,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一是管技人员对三违现象要敢说敢管,做到不说情、不袒护。二是要加大对“三违”人员处罚力度,凡出现“三违”的,不论是现场管理人员,还是职工,一律从重处罚。三是坚持好集体换班制度。

5、强化文明生产的管理和考核。一是重新学习公司和本单位的文明生产的考核办法,让每名员工心中都有一本帐,增强全员的集体观念和责任感。二是区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盯岗人员每班进行督导检查,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以准军事化训练为契机,把军事化管理引向深入。08后五个月,我们要以军事化训练为契机,循序渐进,把军事化引向生产工作中,以军事化训练促进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利用军事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员工的集体换班排队行走制度、班前会点名签到制度;值班干部领诵安全理念、安全宣誓制度;健全班队长带队侯罐、排队乘罐制度;排队打卡制度和严格乘车制度。在军事化训练上我们要按公司要求出成效、出成果加快训练向实际成果转化,切实达到企业管理的预期效果,形成钱矿特色的管理模式,通过军事化训练,进一步严明矿纪,提高员工的团队精神。

7、做好手指口述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要在以前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手指口述内容,根据本区各岗位各部位的实际情况,干部带头组织和落实手指口述,促使员工逐渐养成手指口述的习惯,在安全生产中较好的发挥保护作用。

8、继续推进“高标准作业、模式化管理”。

上半年,我区在高标准模式化管理上作了大量的工作,一度在公司-850 东大巷召开了模式化现场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后五个月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模式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高标准”作业标准,在工程质量、工作环境、 白色垃圾治理上加大力度,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周一安全活动的时间,向广大员工反复宣传保持好“模式化”重要性,并组织班子和职工代表深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机电、通防、斜山、白色垃圾治理等现场状况,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考核,切实落实“高标准作业、模式化管理”,不断的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不断的净化工作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在下半年-850 四个工作面全部实现“高标准、模式化管理”水平。

后五个月我区 要按以上安排,具体做好宣传发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把后五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全区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坚决实现安全生产自然年。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

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6

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律责任感,杜绝安全生产“三非”、“三违”行为,按照《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办〔20xx〕135号)的要求,经川北片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

一、充分认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

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承诺不兑现,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非”、“三违”、“三超”行为时有发生,是区域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只有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促进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是煤矿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行为,以及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处置危害事件能力的综合反映。它体现了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履行承诺、义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可信程度。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手段。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为核心,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确保安全投入和提高职工素质为基础,以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为载体,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目标

通过在我市内所有煤矿企业开展集中的诚信建设活动,主要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在各煤矿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为诚信长效机制的形成创造条件;

二是促进各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自律意识;

三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降低区域煤矿事故总量。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活动的内容与时间步骤

1、举行安全承诺仪式(3月30日前)

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市、县(区)煤管部门要在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前,集中举行一次《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字仪式。由各组织单位统一承诺内容和格式,明确承诺程序。

各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企业职工大会上向企业职工做一次公开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承诺。

各煤矿企业内部由法定代表人、矿长、部门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配套的执行报告、绩效考核、监督检查、公示公告、安全诚信档案以及安全诚信文化创建等相关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

2、掀起安全法规、技术学习热潮(4月1日至20日)

一是充分发挥三、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的作用,逐矿组织安全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

二是各煤矿按照规定选送特种作业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培训,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3、开展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4月1日至20日)

各煤矿要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代表形成排查工作小组,查找现场安全隐患,习惯性违章行为,落实责任和整改期限,集中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发布安全生产诚信报告(4月20日至30日)

各类煤矿企业都要在活动期间发布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公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状、问题和措施,兑现安全生产各项承诺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具体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监察指令的执行情况、防治职业危害、执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方面情况。同时,及时了解和回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实施“黑名单”黄牌警告制度(5月20日之后开始)

在活动期间,存在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煤矿企业,除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市级):

(1)不如实申告、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

(3)发生事故后,不落实防范措施再次发生事故的(一年内发生同类事故两次及以上的);

(4)“安证到期”矿井组织生产的;

(5)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的;

(6)启封关闭井口组织非法生产的`;

(7)严重弄虚作假,编造安全管理资料对付各级安全检查的;

(8)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抗拒行政执法,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安全隐患、不在法定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罚等);

(9)职业危害严重、职业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的;

(10)其它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煤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失信企业标准,建立县级“黑名单”。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煤矿企业,区别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约束管理:

(1)一年内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与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

(2)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停止生产或施工作业。列入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3)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单位网页上公开爆光进行警示。

(4)由煤管部门统一制作黄牌,在煤矿所在地明显地点进行警示6个月以上。6个月之后,经市级(县级)煤管部门检查验收同意,方予摘牌。

6、建立诚信档案,形成评价机制

6月30日前,各县区煤管部门要建立完备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让其承担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相应责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对相关煤矿企业和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诚信缺失行为记录等诚信信息的共建共享。逐步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标准和办法,定期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工作。各级煤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督促帮助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同时,组织开展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工作,从企业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安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安全文化等层面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同时,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信用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备案、定期公布,引导和规范煤矿企业扎实推进诚信建设。

7、总结经验,激励先进(12月20日前)

各地、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及时发现和推广各煤矿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好的做法、取得的好成效,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本地区、本单位的诚信机制。活动结束前,结合本地实际,表彰一批安全生产诚信煤矿企业。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使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保证能迅速作出响应,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对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号令)、《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实施应急救援的内容和要求。

1.3.1分类

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

1.3.2分级

按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1)Ⅰ级应急

发生事故等级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处置时,请援外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和公司其他全体人员全力配合各级外部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

发生事故等级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够处置时,由现场人员及时处置或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事故主要为运输途中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公司应急救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岗位应急措施等组成。

1.5应急工作的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发生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必须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单位应急指挥组负责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大,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风险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做好物质和技术储备工作。

第二章事故风险描述

2.1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贵阳市陕西路37号6楼

注册资金:100万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

主要负责人:郭林

公司现有员工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业务员1人,财务人员2人。设有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只经营危险化学品,不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公司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由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行生产。

经营方式:贸易批发、不储存。

经营流程: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均是按购销合同,向危险化学品定点生产厂家购买危险化学品;由生产厂家联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指定地点,购货方自提卸货;因此,公司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装卸、仓储、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厂家提供。

2.2事故风险种类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贸易经营,经营场所是联系业务和开票据的办公场所,公司本身无任何危险源,公司经营过程中危险因素在运输环节,由于公司和生产厂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生产厂家联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至指定地点,购货方自提卸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厂家提供。公司在应急体系的角色是协助运输单位和生产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急管理,如实掌握所经营品种的物质特性,以便如实给客户提供应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烧、泄漏、腐蚀、化学灼伤、自然环境伤害等。公司经营的品种有:黄磷、赤磷、高锰酸钾、磷酸。他们的物质物化性质及其危险危害特性以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如下:

2.2.1黄磷

(1)理化性质

危规:GB4.2类42001。

黄磷是无色蜡样结晶体,有大蒜样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对密度1.82(20℃)。熔点44.1℃。沸点280℃。蒸气相对密度4.3。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室温下,在空气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黄磷蒸气遇湿空气可氧化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见淡绿色荧光。

(2)消防措施

用雾状水灭火,但必须注意防止飞溅,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盖,待火熄和磷固化为止,并用湿砂覆盖,以免复燃。消防人员必须穿戴橡胶衣、裤、胶靴,并戴防毒口罩。

(3)储运须知

包装标志:易燃固体。副标志:毒害品。包装方法:(I)类。(a),用铁桶装,黄磷全浸没在水中。(b)装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容器(使用塑料瓶时必须再装入金属容器内),物品必须完全浸没,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中。(c)金属容器内用惰性气体封闭。储运条件:最好储存于低温、通风的专设库房,仓温保持在28℃。库内设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损坏,必须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气体封闭。每天检查三次,必须保证水分应高出磷块5cm以上。发现包装破损或水分不足,应及时处理,加足水分。与可燃物、易燃物、有机物、爆炸物、氧化剂隔离,远离热源与火源。工作完毕及时用肥皂、清水洗净手、脸。储存期限:四个月。海运积戴:舱面或舱内。消防:用水淹浸,投弃有破损的容器。对这种物品通常习惯于装在金属大桶内,将桶装在深水舱中,然后用水将该舱注满。

(4)泄漏处理

对泄漏物处理,必须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用湿砂土覆盖,铲入提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干燥,自行烧掉。

(5)接触机会

接触黄磷的工业包括:从磷酸钙制取黄磷,由黄磷加热制取红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门。工业用的磷中可能夹杂少量黄磷。接触红磷的有毒鼠药(磷化锌)、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业部门。

(6)侵入途径

主要以蒸气及粉尘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消化道及灼伤的皮肤吸收。

(7)急救处理

立即脱离中毒环境,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皮肤,注意灭火及清除磷粒。无法立即用水冲洗时先用湿布复盖创面。必要时需清创。用1%硫酸铜冲洗时需防止过量铜吸收而致铜中毒。

经口中毒者必须彻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铜液,需防止过量吸收引起铜中毒。腐蚀症状明显时洗胃需谨慎。忌服油剂。

皮肤灼伤参见。对症治疗。

2.2.2赤磷

红磷与白磷的转化

理化性质:紫红色粉末,无臭,无毒。在暗处不发磷光。微溶于无水酒精,不溶于水、二硫化碳。

危险特性:遇热、火种、摩擦、撞击或溴、氯气及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应专库专储。

灭火剂:冒烟及初起火苗时用黄砂、干粉、石粉,大火时用水。

2.2.3高锰酸钾

(1)成分/组成信息

(2)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5.1类

氧化剂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损害。溅落眼睛内,刺激结膜,重者致灼伤。刺激皮肤。浓溶液或结晶对皮肤有腐蚀性。口服腐蚀口腔和消化道,出现口内烧灼感、上腹痛、恶心、呕吐、口咽肿胀等。口服剂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肿胀糜烂,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最后死于循环衰竭。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4)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遇硫酸、铵盐或过氧化氢能发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钾、氧化锰。

灭火方法:采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5)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6)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密封。应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运输安全

包装方法:

整车运输: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零担运输: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0.5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外加透笼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2.2.4磷酸

(1)标识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险性类别:8.1类酸性腐蚀品

危规号81501

UN编号1805

浓度:商品正磷酸的浓度一般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质:纯磷酸为无色结晶、无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于制药、颜料、电镀、防锈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蒸气成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体可引起恶J心、呕吐、腹泻、血便或休克,皮肤或眼接触可引起皮肤灼伤。’熳性影响: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长期反复接触可引起皮肤刺激。

(5)燃爆危险特性、消防与泄漏应急处理

危险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具有腐蚀性。用雾状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用大量水灭火。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组长:

副组长:

当组长不在,且发生突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副组长代理组长职务,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人员

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中,下设一名应急救援人员。公司人员的联系方式及应急电话见附录。

3.2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发生的应急预案,每年年底公布公司应急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当应急指挥成员变动时应及时修订并发布,并上报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负责组织监督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准备、下达启动预案和关闭;

(3)负责联系、协调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事故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3.2.2副组长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的日常维护;

(2)当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有事故发生时,负责向组长汇报情况,并在组长未到达前,代理公司组长的职责;

(3)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后,负责配合组长完成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帮助完成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员职责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李进负责通讯工作,根据事故情况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并将情况上报给应急组长,在完成通讯工作后,负责救护现场受伤人员和应急疏散,然后协助完成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现场事故的处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扑灭火源。

第四章预警及信息报告

4.1危险源监控

公司作为贸易公司不存在危险源,但公司有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员工能熟悉掌握。

4.2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组长根据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1)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2)指令启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

(3)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当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有安全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应急组长汇报,如果事故严重,应立即向当地专业救援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等)求助,汇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类型、级别、公司的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等。

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专业救援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等)求助,同时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组长报告,应急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应急部门(消防队、医疗机构及其他应急救援部门)报告;同时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云岩区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全面负责经营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根据情况指挥现场救援。

按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等级为严重事故时,由本地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时,应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5.2响应程序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救援行动,事态得到控制则应急结束;如果事态无法控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护现场,申请支援。

5.3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应遵循“疏散救人、划定区域、有序处置、确保安全”的应急救援原则。

5.4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确认,宣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发布终止本预案命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完成如下事项:

(1)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地方政府报告事故发生、发展、应急救援等情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企业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安全员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向应急组长递交相关资料;得到应急组长同意后,方可开始现场回复重建工作;

(3)安全员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作为应急预案评审维护的重要资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

②应急反应的及时性;

③应急组织的协调配合情况;

④应急设备的充分性;

⑤人员的疏散情况;

⑥应急医疗救护情况;

⑦人员伤亡情况。

第六章信息公开

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组长担任;现场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副组长担任,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第七章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1)组长组织做好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秩序,;

(2)成立善后工作小组,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与补偿、现场清理与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等事项,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借用物资和救援费用予以补偿和支付。

7.2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组长要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评估是否准确;应急救援决策是否准确;应急救援资源调配使用是否合理;应急救援行动是否协调;通信是否畅通;应急救援效果;评估本预案的不适之处,提出修订建议。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确保应急通信畅通。确保经营场所内固定电话畅通,同时制定制度要求在经营场所外移动电话的正常使用。公司应急救援(外部、内部)联系电话见附件。

8.2应急队伍保障

本着统筹计划、合理布点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系统,加强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利用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签订互助协议,提供应急期间的抢险抢修、物资供应、医疗卫生、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强员工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公司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

8.3物资装备保障

依据本预案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内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资源共享的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统一调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作出预算,列入年度预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第九章应急预案管理

9.1应急预案培训

为进一步明确各人员应急工作职责,使其获得应急处置知识与技能,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每年都应举办培训班或派员参加相关应急培训。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两种。一般培训主要针对一般员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危险识别、报警、逃生、疏散、现场急救、个人防护等内容。特殊培训主要针对应急管理人员,特殊培训内容应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体确定。特殊培训可采取自我培训与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识别危险;

②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

③初期火灾的处理措施;

④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⑤防护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①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及其后果处理;

②报警的基本程序;

③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④基本防护知识;

⑤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险区行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⑦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等。

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讲解、应急设备操作训练以及应急知识和技能比赛等。培训应保存相应记录,并作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应急培训应具有针对性、周期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

9.2应急预案演练

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培训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估可以采取考试、现场提问、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于关键应急岗位的人员,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对其单独加强培训或调离岗位,以确保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9.3预案的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度演练总结报告每年修订一次;三年后根据生产实际状况由发生的主要负责人授权重新组织编制。

注意经常检查以下内容,如有变更及时修改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人员的身份和电话;

(2)应急物资的变化;

(3)企业周边环境的变化;

(4)企业附近交通的变化;

(5)企业应急组织的变化。

修改后应及时上报贵阳市云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4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并按要求报送给云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由贵州省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县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安全办公室人员、检测站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公司应分别对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发前,根据所承运货品的化学性质,配齐相应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锹等),并随时检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与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运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发生地人群、水流、气流等周边环境情况,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货物的处置和人员抢救工作,遏止伤亡增加和污染扩大。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公司必须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

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三、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各类事故的预防

1、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③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④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⑤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⑥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⑦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⑨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①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②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③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④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⑤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⑥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⑦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⑧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⑨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 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4、中毒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确保自己安全; 报警和电话求援; 将患者移离危险区; 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ji,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5)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ji,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五、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有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程序的修改须重新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由公司重新发布。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 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 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 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 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 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 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 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 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 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 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 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 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2)预防措施

① 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 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 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二)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① 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 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③ 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④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⑤ 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⑥ 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

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①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三)土方坍塌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环节预防监控措施: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坑、槽小于设计规定;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设专项支护设施、不设上下通道,人员上下坑槽采踏边坡;料具堆放过于集中,荷载过大;模板支撑系统末经设计计算;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等。

(2) 预防措施

①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 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 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 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 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 暴风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由暴风雨引起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10.8m/s);基础土方施工由于无排(降)水措施导致土方边坡失稳;

(2)预防措施

① 基础土方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 六级以上大风严禁登高作业,塔吊、施工电梯等应按规定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五)地震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地震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六)水灾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水灾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四、各类事故的救援预案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救援预案

1、触电事故的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救援预案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预案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救援预案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2

一、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

(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成员:(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职责:

(1)对编制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2)对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遗漏补充,负责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隐患整改表,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4)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复查销号”的整改制度。

(5)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

(6)对各项整改项目,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

(9)做好整改期间各项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隐患督查整改落实到位。

2、设立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3、整改所需资金及物资设备保障

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科长负责筹措整改所需资金及整改期间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等。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

1、煤矿无矿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矿的矿级安全管理机构,由董事长签发并进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钻孔已施工结束,无钻孔竣工图和允许掘进距离。副斜井探放水资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比例绘制探放水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在图上必须标示清楚煤(岩)层位和允许掘进距离。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完善探放水资料,资料完成后报我矿进行审核。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无瓦斯检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在《规程》规定位置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板,且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和填写瓦斯数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安全监控员、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两施工单位按规定配齐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和证件。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头悬挂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立即将瓦斯探头吊挂到规定位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图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将“五图一表”做成规范的牌板按要求悬挂在施工现场。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隐患内容及整改方案见附表。

四、整改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两施工队根据本次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达到的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2、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按标准施工,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

3、在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现场指挥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照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5、矿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并监督按要求进行整改。

6、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到整改办公室。

7、要高度重视这次停产整顿整改工作,要站在为矿负责、为职工负责、为本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实。

8、安全矿长要对本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落实,整改一条,注销一条,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结束。

9、各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10、必须有矿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严禁脱岗。

11、各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告矿安监部,并由安监部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限期重新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2、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矿安监部组织进行初验收,认为合格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进行验收。

13、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3

本预案主要为了确保对化工产品及油类等危险品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尽可能减少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情况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

(2)职责

1)组长领导各关键人员针对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检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指挥工作。

2)各成员负责化学品、油类等泄漏、爆炸与火灾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指挥、指导、疏散、抢救工作。

3)组长负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长负责落实对外联系,针对工程所用的物资及时收集每种物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发生环境事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应急预案

(1)仓库管理员对储备的化学品检查时发现化学品泄漏,应采取措施拦截防止污染面扩大,并根据泄漏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清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

(2)氧气、乙炔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方法、漏气容器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区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

(4)硫酸、盐酸等腐蚀化学品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5)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责任人应及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应急情况领导小组,火灾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通知地方消防队。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4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 “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四、所需资金:

20万元。

五、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六、矿井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七、整改期间,整改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

(2)安全员:、。

(3)瓦检员:、。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三)机电负责人:。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

(五)防尘负责人:。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5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时

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16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